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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视角下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的路径探析

2020-05-11裴晓敏

决策探索 2020年8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

裴晓敏

【摘要】权力观念是直接影响权力能否得到正确使用的一个关键因素,尤其是掌握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如果没有正确的权力观作导向,最终只会导致权力腐败。当前政治生态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正侵蚀着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如何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成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首要要求。

【关键词】党风廉政;家族式腐败;正确权力观

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是直接影响权力能否得到正确使用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廉政建设的“总开关”。正确的权力观能够有效防止领导干部以公权谋私利,而错误的权力观则会导致领导干部公权私用、滋生腐败问题。尤其是这些年来出现的一些“家族式”腐败问题,折射出的正是新时期领导干部存在的权力观异化的问题,而这种异化的权力观则具体表现为无法正确认识权力与地位、利益与亲情之间的关系。

一、克服“官本位”的错误思想

“权力是一种实现国家和人民意志的工具,它本身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领导干部可以通过权力合理地支配社会资源以实现社会公平,但正是这种支配力也给权力自身带来异化的空间与可能,从而转化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目的”,以用来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利益,“即权力寻租”。同时那些与权力相对应的职务也自然而然成为崇拜的对象,这也是我们常说的“官本位”思想。

“官本位”是我国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它体现的是“以官为本、以官为贵、以官为尊”的价值观念,是我国传统社会等级观念思想的具化。在封建社会,皇帝是权力的中心,其地位至高无上,而围绕这一权力中心向外辐射,离中心距离的远近基本上就决定了官员社会地位的高低。官大则权力大、地位高,官员的级位就意味着其身份的等级。所以自古以来,中国社会中为官者这一阶层的社会地位最高。为官则有权,不为官则无权,“官本位”亦就此产生。“权力即地位”的观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权力确实可以赋予一个人“特殊的”社会地位,但是这种“特殊地位”所代表的并非是“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因为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作为权力的执行者只不过是人民群众推选出的“代理人”,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所以,权力愈大,地位愈高,责任也就愈重。

而现代生活中,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由于理論素养不足、理想信念缺失等,认为拥有权力就拥有了优越地位,就可以享受到“人上人”的优越感,从而导致其在从政中“一切向权看”,把对公权力的随意操控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把掌握更大的权力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最终沦为权力的奴隶。

无论时代如何发展、社会如何变迁,领导干部都应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确权力的来源及其本质,牢记权力究竟应当如何行使,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地位关系,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在其位,谋其职”,在人民群众赐予自己的“特殊地位”上正确行使人民群众赋予自己的“特殊权力”,永葆廉洁奉公的本色,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为人民群众谋幸福。

二、牢记“居官不要以钱为本”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人宣扬“金钱万能”论,即认为拥有了金钱就拥有了一切,甚至将金钱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唯一尺度。这种金钱观迷惑了一些人的心智,使一些人无法摆脱金钱的困惑。由于领导干部手中拥有权力,时刻都面对着各种诱惑,尤其在金钱上,稍有懈怠就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在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中,涉及金钱的典型案例不在少数。

清代的曾国藩就曾告诫自己的后代“居官以不要钱为本”,强调为官务必要守住廉洁的底线,切不可因为贪图钱财而出卖手中的权力。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念直接关系到人民所赋予的权力能否得到正确的使用。一旦权力观错位,就会导致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国法,将手中的权力当作换取金钱的工具,从而坠入欲望的深渊,最终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所以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为公则利、为私则害,用得好可以办实事、办好事、为人民谋利益,用得不好可能会办错事、办坏事、伤害人民感情。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腐败问题是一个致命问题,直接影响到“人心向背”,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众多的腐败案例也警醒广大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处理权力与金钱的关系,做廉洁、干净的人民公仆。

习近平同志曾告诫全党:“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尤其是对领导干部,要求要更严格一些,要切实落实党纪国法,绝不能以权谋私、唯利是图,最终落得锒铛入狱。古人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习近平总书记也曾经告诫广大青年干部:“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反腐倡廉的实践也向我们证明,这“三观”是领导干部从政之路必经的“三关”,是不得不经历的考验。所以,“为官之善在于为民”,身为领导干部,不能因为身处要位而迷失初心,不能因为官居要职而忘掉责任,正确认识权力的本质,正确处理权力与荣誉、地位、金钱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与爱戴。

三、莫逾权力与亲情的“红线”

首先,正确的亲情观念就是“爱家有度”。在2015年10月17日中纪委对河北省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被“双开”的通报中,首次使用了“家风败坏”一词。通报指出,周本顺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近些年来,在反腐的调查处理中,领导干部被子女“拉下水”的案件不在少数,可见,领导干部加强子女教育和家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为领导干部的子女头上顶着与生俱来的光环,相比普通家庭的子女来说,他们作为“官二代”有着更多的优越感,集所有家族长辈的宠爱和外界社会的关注于一身,所以在对他们的教育上要更为严格。清代陈荩曾在《修匿余编》中指出子女教育的重要性,他说:“富贵子弟无成者,失于姑息也;贫贱子弟易成者,习于严束也。”因此,身为领导干部,应当明白子女的教育是松懈不得的,决不能因为工作的忙碌、事业的重要而忽视家庭、忽视对子女的教育,更不能仰仗着位高权重而无限地纵容、无度地溺爱自己的子女。

其次,正确的亲情观念就是“管家要严”。俗话说得好,“妻贤夫祸少”。配偶的及时提醒和监督,能够促进廉洁家风的形成,能够提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从而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现实生活中,大多数领导干部还是特别重视对配偶的管理和监督的,他们不仅自身坚持原则,而且对配偶的要求也极其严格。但不可否认也有部分领导干部疏忽了对其配偶的监督和教育,不是对配偶缺乏关心被“贪财妻”“拉下水”,就是和配偶同流合污搞“夫妻搭档”共同贪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应当明白“反腐”已经不仅仅是干部自身的问题,领导干部的家属也有着重要的责任。所以,领导干部在加强自身廉政意识、提高自身廉政素養的同时,也应当重视对家人尤其是配偶的教育与管理,切不可让自己朝夕相处的“枕边人”变成了廉政路上的“绊脚石”。而作为领导干部的配偶,也应当明白自己的“特殊地位”,面对来自别有用心之人的各种诱惑时,要自觉提高警惕,坚定信念、坚守立场,当好反腐倡廉的“守门员”,守好自家“廉洁门”,与领导干部一道遵守党纪国法、树立廉洁家风,共同筑牢防腐拒变的家庭防线。

最后,正确的亲情观念就是“立家要正”。众所周知,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和生活习惯会影响到一个家庭的风气,自古以来,圣贤先哲就十分注重修己与治家。四书之首《大学》就“修己”与“齐家”的关系作过阐释,“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把“修己”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最基础的前提。正人先正己,治家先治身。尤其是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注重对自己的严格约束。“以吏为师”是中国向来的传统,古代社会是注重“人治”和“礼治”的社会,古时候的官员都是“一身二任”,既是权力的行使者、百姓的“父母官”,又是道德的教化者、人民的“老师”。正所谓“身立而民化,德正而官治,治官而化民,其要在上,是故君子不求于民”。为政者德行修养是百姓恭敬尽忠的根本所在,官员德正行端,就为百姓树立了榜样,民众上行下效、相视而劝,社会风气自然改善。纵使是在现代,“以吏为师”的观念在政治文明的发展中仍然有着积极的体现。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不管是社会民风建设还是个人家风建设,领导干部都既是组织者、践行者,又是指导者、示范者。如果领导干部自身的信念淡薄、道德素质低下,那么人民群众就会进行效仿、降低对自己的要求,从而导致“官德毁而民德降”。

古人云:“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吏不服我严,而畏我廉。”总之,领导干部作为社会“公众人物”,被赋予了更高的道德期望和角色期待,所以只有正确认识权力与地位、利益、亲情之间的关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才能永葆廉洁奉公的本色。

参考文献:

[1] 戴木才,杨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党员干部教育读本[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

[2]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EB/OL].人民网,2015-3-5.

[3]习近平.在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EB/OL].人民网,2019-3-1.

(作者单位:郑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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