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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夜思(组章)

2020-05-11徐一行

雪莲 2020年4期
关键词:孩子

发出微弱的光热

活着,发出微弱的光热,我感受到大时代的光明浩大,足以把我,把所有人的存在遮蔽。怀疑和批判并不能改变什么,甚至爱与纯正的思想也并不能改变什么。仿佛因为有着冠冕堂皇的生存与发展之需要,因人生短暂或人有着七情六欲,所有的人都不必对他人负责。国与国、人与人之间习惯了各种利益,为了过上好的生活,在充满了罪的恶性竞争中拼搏进取。夜深人静时对照内心的那面镜子,你会发现,你的身边找不到一位独立的、自我的、正常的成年人。

人在渐渐建成的梦幻城堡中最终发现,他背弃了太多本该坚守的——而那才是人所追求的幸福人生的根本性的东西。大量的付出与牺牲朝着罪恶的方向,令人在智性与良知复活时后悔莫及。如果某一个人要想活得与众不同,在时代里,在人群中是显得极不相称的。人类无法统一文化、制度、思想,为何还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在这方面大做文章。人类命运的共同体,其本质上应体现在人人平等上,任何违背这一条基本准则的存在都该被否定、被改变。

文学和艺术在任何时代处于边缘化状态都是不正常的现象,该及时引起人们的反思。因为文学和艺术所提供的人类精神的需要,是人类这种智性动物的根本需要。当人类的精神需要越来越偏重于对物质的需要时,这个世界上的人类便越来越处于无知与疯狂的阶段,相当于每个人都在努力把自己推向危险的深渊。每个人都当爱上可以丰富自己心智的文学、艺术的,明白自己一生所追求的物质生活实际上是为了精神生活的健康与幸福。

轻唤自己的名字

我没有不染杂质的感情,也不曾真正熟知人性。我平凡,甚至平庸。我没有敌人,不仇恨谁。我有爱,并未全部付出。我不够冷静,有时焦虑,有时孤独,感性的孤独。我不够智慧,不够可爱。我时时变化,有虚伪也有坦诚。我爱自由,又为生存和发展所累。我看淡名利,却又盲目追求。我爱阅读,不求甚解。我注重当下,又渴望融入已逝事物永恒之可能。

我喜欢新鲜,又迷恋传统。我爱沉思,脑中有时却空洞无物。我拿圣贤先哲之镜,照见自己的浅薄无知。对比那些英雄豪杰,我懦弱,叹自己无能。我不信改造世界的伟人掌握着绝对的真理,不信人们的流血牺牲可以换来永远的和平。我怀疑和批判一切,又假装相信并称颂之。我是他人的地狱或天堂,是自己的谜语和谜底。

我从地球望向天空,想象宇宙之我究竟是谁。我轻唤自己的名字,听不见来自远方的回声。

享受写诗的感觉

我是个写小说的,但有时忍不住会写一写诗。

在我看来,诗是心灵的私语,难以向外人道,也难以向谁解释。有时不管有没有灵感,我都会写下一些感受。回頭阅读那些分行的诗句,我能读到自己未来的可能,当下的存在状态,以及对现实社会的感触。写以及阅读自己写下的东西,都是特别的享受。诗呈现出一种精神的,情感的模糊的状态,对应着有时空虚无状的内心。

写诗也可以当成是一种生命意识的自觉选择,我会因为写出一两首小诗,觉得忙碌的一天是可以忍受的,尽管那些诗并无发表的意义,甚至也不能真正称之为好诗。

我享受写诗的感觉。

进入状态的感觉很棒

只要感觉到位了,写起来是挺快的。有时一天一篇,一篇一万多字,而且还不是整工夫去写。当然,坐下来的时间仍然是漫长的,坐下来的结果也是筋疲力竭的。当我完工后回到家,眼神呆滞,神情憔悴,连陪孩子玩的力气也没有了。不过那种进入状态的感觉很棒,那种能文思泉涌式的写作感觉很棒。我没有在无聊地刷手机了,没有坐立不安了,我完全进入了一种忘我的状态。我抽烟时都不觉得在抽烟,喝咖啡的时候也不觉得在喝咖啡。我指挥着文字的千军万马去实现一个目标:去全力以赴地完成一篇即将由我创作出的小说。

我完成了,伸展四肢,在沙发上躺一下,回过头来再看一遍,理一下。我完成了对一篇小说的构想,有着小小的成就感,我会是快乐的。我不会在意那小说能为我换来多少稿费,不会在意自己的身体被透支。这时我会允许自己放松一下,刷一下手机,看看网络世界里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很快我会有一种感受,我无法去拯救世界,哪怕是救助一个需要救助的人。我只能工作着、生活着、写作着,并努力让自己的生活继续下去,为了让自己的生存继续下去,我还不能只是埋头写作,我还得去做些自己不是太乐意做的事。无论做乐意的,还是不乐意的,大体来说,能进入状态做事的感觉很棒。

当你投入地去做一件事时,闲下来时会也许感受到,这人世是值得爱的,也有着许许多多的人是爱着别人,也被别人所爱着的。所有的人,所有的努力莫不是想要让自己,让身边的人渐渐好起来,幸福快乐起来。

朝着一个方向走下去

时光匆匆,人在岁月中不知不觉间变老了。虽说现在仍不算太老,但再过三年将是四十八岁了,再过三年呢就是五十出头了。那时大的孩子就开始读初中了,小的也会在小学就读。再有个六年,那时就快要退休了,孩子呢,大的也该上大学了,小的也读了高中。十二年,从四十五岁,到五十七岁。我退休那一年,孩子也快该大学毕业了。不知道,这十多年里,又将会有什么样的事发生,世界又会有什么变化?变化是肯定的,但自己是否会后悔现在的选择——工作者,写作者。如果后悔,又会有什么样新的选择吗?

人生可以假设,但不能重来。对于我来说,我是个文学人,是写小说的,最明智的选择便是把小说写下去。不管小说的读者多还是少,不管写小说是不是有意义。朝着一个方向走下去,做着一直在做的事情,这或许是一个人最好的选择。再过十年,我五十五岁了。我难以想象,五十五岁的我又是如何的。三十五岁的时候,与四十五岁的现在相比,大略地一想,我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可是细想来,我的人生更丰富了,我有了两个孩子,有了房子和车子,有了也算幸福安定的生活。我每年都有作品,我出了几部书,也算是追求理想,也过上了相对理想的生活。如此,一切也还算好的。

我并非是明智的人,太感性,太容易冲动,太不计后果,这使我冷静下来时苦恼着那样的自己。最近我纠正了过去的想法,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写作的命,逃避不了,不想写是不该的。年前一段时间我拒绝了不少朋友的约稿,理由是没有稿子,没有状态写。现在我却又在想,我该写下去,我该朝着一个方向走下去。

时间过去了

一天一天的,时间过去了。

我清楚地记得,爷爷奶奶的那三间老房子,爷爷奶奶住的那间房的墙壁上,挂着许多盛着食物的小篮子,如今那老房子已经不在许多年了。我清楚地记得我的爷爷奶奶,他们总是用慈爱的目光望向我,总是把可口的食物拿给我,可他们也不在人世间许多年了。我清楚地记得,曾经的那个曾给我带来许多乐趣的苹果园,那苹果园也已经不在了许多年了。我清楚地记得,我家不远的一个池塘被父亲和母亲拉来了土填平了,后来在池塘的一边盖上了新的房子,如今新的房子也变得老旧了。

故乡变了模样,我也从乡村走到了城里,成为城里的居民。我也不再是那个青瘦活泼的少年了。开车行驶在都市的高楼大厦中间,我突然感到所在的城市是那样的具体,又是那样的虚幻。虚幻是一种经历了时空变幻的感受,那属于我的时光悄然流逝,再也不会回来了。时间过去了,有什么会留下来呢?

我抽着烟,想了很久,却没有答案。

我所记得的

我所记得的,有一条瘸了一只后腿的不大不小的花狗,天冷的时候它总爱往灶里钻,身上的皮毛有一部分被灰烬烫毁了,显得邋里邋遢的。我放学回到家里时它总爱冲过来闻我的裤角,围着我转圈圈。它抬起头,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向我摇尾巴,问候我,讨好我。我用手摸摸它的头和身子,它惬意地呻吟着。我从厨房里拿了干粮喂它,它贪婪地啃着。

我所记得的,有一只身量丰满的的芦花母鸡,它总爱咕咕咕地叫着,用瓜子在草堆间扒啦着,寻找着有可能得到的食物。有时它会咯达咯咯达地叫起来,骄傲地声明自个下了蛋了。我曾走近它的窝里,拿出过它刚刚下的蛋。那光溜溜的蛋,温热温热的。母亲有时会奖赏它下了蛋,母亲拿着瓢从房间的粮食囤里挖出玉米粒来,一下一下地撒给它吃。我忘记了那只芦花鸡是不是还有伴儿,大约是有的,却不记得别的鸡的模样了。

我所记得的,还有两头牛,最初是一头身量较小的母牛,它瘦弱得像是干不了重活,整天趴在地上目光无神地望着一个地方,嘴巴嚼来嚼去地反刍着,嘴角沥下有着麦草味的白沫。小的母牛被卖掉了,家里又有了一头身量巨大的公黄牛。它的四条腿像四根结结实实扎在地上的木桩子,迈动步子时身上的肉滚来滚去的。我曾经与那两头牛对视过的,我大约想从它们大大的眼中看出些什么值得好奇的东西来,我什么都没能看到。

我所记得的,故乡的蓝天白云也记得。

一位广受欢迎的作家

他哭了起来,因为他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被阉割了。仔细一想,他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因为他发现被阉割的可不是他一个,而是很多。后来他又得意起来,因为他发现被阉割后确实还捞着了不少好处。最后他竟然愤愤不平起来,因为竟然还有些不明白事理的人竟然拒绝被阉割。

他是位作家,很不平,很气愤,写了不少文章,想让愚味无知的人早一点清醒,早点接受阉割。他好心地设想,如果大家都被阉割了,大家伙儿都一样没有什么不满,这世界就太平了。他自己都没想到,原来寂寂无名的他,竟然一不留神就成为了一位广受欢迎的作家。

有时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

好人难当,好人难活

有个段子说得好:小时候说谎很紧张,长大了说真话很紧张,小时候说谎需要勇气,长大了说真话需要勇气,小时候说真话时需要想一下,怕被别人揭穿,长大了说真话需要想一下,怕揭穿别人。前一段时间,忍不住说了点真话,很快便有家人和朋友提醒,你说那些话,有什么用呢?或者说,你那样说话,很容易给自己找麻烦,没有必要啊。亲人和朋友对我一片好心,我也想,既然是一个成年人了,便不能再像个孩子那样说话做事了,不然便是不成熟,不然便是犯傻。再说,鲁迅先生在《世故三味》中也提醒过的,“如果你遇见社会上有不平事,万不可挺身而出,讲公道话,否则,事情倒会移到你头上来,甚至于会被指作反动分子的……”

虽然生活中沉默者居多,不敢讲真话者居多,但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喜欢能讲和敢讲真话的人。只是,若有一天讲真话的人倒霉了,谁又能真正给予他们以帮助,让他们生活无忧,平安无事呢?想一想,总不大乐观。我想,为什么说真话的人渐渐也变成了沉默的人,甚至跟着说谎的人——因为人们都变聪明了。聪明的人,由着说谎的人冠冕堂皇地说谎,那怕谎言损害了自己的,多数人的权益——自古以来,这世道人心,真正很难让人乐观得起来。

卡尔维诺有篇小小说《黑羊》,说一个城市里全是小偷,大家偷来偷去,习以为常,有个不想做小偷的人,结果被大家认为是害群之马、败类,不久他便被饿死了。这小说我一直记得,今又想起,想到好人难当,好人难活,忍不住难过,多喝了几杯。

为此我会感到可悲

我有工作,有朋友,有家庭,有车有房,也算得上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人,但我时常还是会有一种隐隐的绝望感。如果能够像别人那样活得没心沒肺一些,难得糊涂一些,随波逐流一些,我大约会是个既幸福又快乐的人,但我为什么不能够那样去活着呢?

三十岁之前,我尤其是一个不怎么合群的人。太自我,可能在别人的眼里也便是太自以为是,太不懂事。那时的我是包容的,但面对不公正,不正确的,我会不经大脑地指出来,或者经过大脑也还是会指出来,还尽可能地要纠正过来。那时我大体是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这使我得罪了一些曾经挺要好的朋友。

三十四五岁的时候,我有了些改变,但大体的我还是我。这么多年来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地存在着,多多少少地也了解了该怎么样为人处世,也体会到何谓现实。初心依然是在的,但并不总保持着那初心的在场了。因为要适应,还要学着融入,不然有了家,有了责任和经济压力的我很难在城市里,或者在各种我所需要的圈子里混下去。

我会通过写作,揭示人与社会的种种冲突,种种问题,但很难说我所主张的,便是我可以坚持的,我所批判的,就是在现实中也敢于对抗的。由于写作于我终究是件发乎内心的事,我亦越来越感到写作的困难。我缺少了年轻时的无知无畏的精神,而成熟了一些的我,明智了一些的我竟然也回过头来,看不上年轻人身上那股子无知无谓的劲头儿了。为此我会感到可悲。一个人感到自己的可悲,却又无从改变,便会觉得人这种社会的智性动物活着的可悲。

隐隐的绝望感

人从小到大,是一个在社会的大染缸里浸泡的过程,每个人都并不想着让自己的心灵受到污染,在言语行为上也并不想讨好有权势的人,不想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但你不讨好,不虚伪,不为金钱所动,你便渐渐地被贫穷,被没出息,被没有出路。记得去年和朋友去莲花山爬山,路上听到一个退休妇女边走边骂自己的女儿,骂她找了一个没出息的老公,大意是女婿在某个职位上混了许多年都没能提上去,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用四川话骂的,声音很大,最后要女儿和那没出息的离婚。那位妇女令我想到,像她那样的望子女成龙成凤的人,可能不在少数。他们的希望,无非是要比别人有钱有势,仿佛那样活人才是有出息的,才是会被人尊重的,活着才是踏实的。

深圳是美丽的,充满了活力与希望,有着太多有理想有追求的年轻人,我也越来越喜欢上这个年轻的城市了。然而有很多年轻人,如果靠不上家里人,是很难通过自己的工作买上一套房子的,即便是买上了,交上了首付,几百万的房贷压力,也很难说让他们能够保持平常心。为着简单的衣食住行,生存需要,发展需要,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渐渐放下良知,用灵魂去与无生命的物质世界作交换,渐渐的他们要么被这时代大潮所淹没,要么被托起,成为成功人士。各种现实,各种成功学的书告诉人们,人越放下自我,越难得糊涂,越厚黑,越容易获得成功。

愚蠢的人越来越多,然而他们相互称赞对方是聪明的,他们是有理性的,有文化有知识的,也是有着热火朝天的干劲儿的,然而很难说他们是葆有心灵纯粹的了。他们并非不清楚该如何为人处世,而是无可奈何,无力改变。他们无法保持自我,只能打碎了自己融入社会。他们甘于愚蠢,因为那就是明智,那是他们能与这大时代保持同一节奏的唯一选择。我感受到的现实,感受到的人在社会中的存在,是让我会隐隐产生绝望的,我时常想,一个人得多有物质资本,多有才华才能活得不势利、不虚伪、不怯懦、不犬儒啊!

狼来了

我曾经多次给孩子讲狼来了的故事,我希望我的孩子长大以后能成为一个诚实守信的孩子。在孩子读幼儿园中班时,老师布置过一个作业:让孩子自己讲一个故事由大人来记录。孩子选择讲狼来了的故事。孩子怕狼,每一次我说狼来了,孩子便装成惊恐的样子,很配合。孩子知道没有狼,但装成愿意相信的样子,大约是因为这是一种谈不上游戏的游戏。

我不知不觉间也成了一个说谎者。我为什么总是喜欢骗孩子狼来了呢?因为每次那样说,都有效。我也多次认真地告诉孩子,其实我们家里并没有狼的。孩子却总是不乐意相信。在孩子幼小的心里,大约希望有“狼”这样的存在。“狼”的存在如同残酷现实的存在,能对照出孩子天真无邪的童话世界的美好,不然,孩子童话的世界便就显得不真实了。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面临着一个真实世界,也都有一个内心的、精神的世界,不管人意识到还是意识不到,内心的与精神的世界都与现实世界形成反差与对照。现实世界是“狼”,是狼性的,残酷、野蛮、弱肉强食、充满了谎言,是不可爱的,甚至是可恶、可恨的世界。人内心里,精神上是不愿意生活在那样的不良世界里的,因此人内心的善良与正义,以及对爱与美好的渴望,使人试图改造现实世界,希望现实世界真的能够变成童话一般的世界,理想的世界。我的写作,大约也是在持续地做着这样的努力。只是我渐渐明白,现实不容乐观,现实世界的强大无情,足以扭曲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那些人中有些注定会成为有权有势的人,但更多的会沦为底层,沦为被看不起、被欺侮、被社会无情淘汰的人。

在现实世界中,狼确实是存在的,但更多的是披着狼皮的羊,是积极谋求着合作的羊,否则便是不合群的羊,便是要被率先被灭掉的羊。如今的人类,回顾历史,正视当下,展望未来时不难发现,各种先进的,合理的文明,已经存在了,只要你想了解,你都可以了解得到。只要你决定改变,你有可能过上先进的、文明的生活——有些人经过了充满罪恶感的原始积累过上了那种生活,有的人则通过自己的拼搏努力,正当地过上了那种生活。大多数人,只能原地踏步,甚至每况愈下。谁不是清醒的呢?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过是没有勇气,也无力去改变狼性的现实世界罢了。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他们甚至难以放弃自己尚存的良知,狠心决意地让自己成为嗜血成性的狼。

每个人的内心里也都有着一匹狼,那是人的欲望,人的弱点。一个人又怎么能有资格要求别人当好人、做羊,而自己发发愿、动动嘴便可以享受别人的善良与爱,别人的血与肉呢?作为一个写作者,我是绝望的。有时想到屈原,想到特蕾莎修女,想到马丁·路德·金这样的人,我是渴望着以自己的血肉去饲养这充满贪欲的人类的,那样方才是痛快淋漓的。

失去了故乡的人

很多人从故乡走出来,走到大城市里去,便再也回不去了。回也只不过是在过年的时候回去看一看,作短暂的停留。那不多几日的停留,会让你感到种种的不适。记忆里的村庄改变了模样,小时候习以为常的粗茶淡饭已经不习惯了,小时候玩得好的伙伴已经谈不到一起去了,小时候记忆里的人有的不在了,有的认不出了,有的变老了。而作为游子的人,脸上也有了皱纹,头上亦生了华发,感到过去所熟悉的故乡已经变得有些陌生了。在与亲戚朋友说家乡话时,你有时甚至会无意间说出几句普通话。尴尬地笑过之后,你从心里有些难以原谅自己对乡音的背叛。

小时候印象中有的村庄,一条小路,一个水塘,一片树林,几间房舍,后来却没有了。村庄变了,有着可以辨识与想象得到的变化。这变化是在这大时代里产生的变化,这是往前发展的,向好的一种变化。这种变化令人欣喜,亦会让人忧伤。你会想,有人在小小的地方过了一生,是幸运的呢,还是不幸的呢?你不好妄下判断。你甚至会想,如果你从来没有怀着少年的理想与热血,努力着拼命去远方的城市,而是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家乡,那又会怎样呢?对照你已熟悉却依然会有陌生感的城市,会感到城市并不是自己的,然而故乡却是。其实故乡也已不再是你小时候的那个故乡了。你已背弃了故乡,故乡的人也渐渐把你淡忘了。故乡里的人,包括你的亲人,他们谈起你时,你已不再是他们谈论中的你了。在他们的生命里,你也不再是他们从前印象中的你了。你会感到孤独,你怎能不孤独?你会感到难过,你又怎能不难过?不知道有多少漂泊的人,忙忙碌碌地工作和生活在繁华都市中,渐渐忘记了自己是誰。尽管有些人已经在城市里扎了根,有了自己的家,但他终究是失去了故乡的人,他的灵魂是破碎的、脱变了的。

有时我不知该怎样热爱着我的故乡,亦不知该怎样地去拥抱我所在的城市。在这快速发展着的,然而又显得平平淡淡的时代里,我心中有一种真挚的情感,无处安放。

今天早上阳光真好

今天早上阳光真好,这让我想要强调点什么。我为此心情愉悦,但并没有谁会留意我脸上的笑意。在上班的路上,人来人往,也没有谁能让我用心记着。

有只眯着眼睛睡的猫成为了我心灵的焦点,它舒服地趴在一辆摩托车的后座上,让我忍不住停下来,偷偷为它拍了张照。这说明不了什么,很多时候,也不需要说明什么。从工作室到单位,步行不足十分钟的路程。冬日道路的两旁,南方部分树的叶子黄了,有些落下来,轻轻躺在地面上。人们行色匆匆,无意踏在落叶上。发现这一点,我故意放慢了脚步。也许,每个人的生活,需要这样慢下来,感受大自然的美妙。

吃过早餐,我走向办公楼,像往常一样,坐在办公桌前,完成有待完成的工作。但我首先看到的是,阳光透过玻璃窗,令一些阴影呈现。素朴的画面中,静静生长的绿植,它们活着,似乎并不需要什么目标。整整一个上午,我沉浸在工作中。完成一项项工作,如同征服一个个困难,有着难以言说的美妙。这种感觉并不常有,或许这有赖于今天明媚的阳光。

中午吃过午饭,我要回到工作室午休。昨天晚上想了太多问题,有些失眠,凌晨三点方才入睡。入睡前,我莫名地想到一句话:我决定不再爱了,因为我谁都不能不爱。第二天醒来,走在阳光里,我又想起这没头没尾的话。

男闺蜜

不亦是一位诗人。

不亦是这几年才成为诗人的,他自费出版了一部相当厚的,相当精美的诗集《来自火星的螃蟹》,聚会时常送给喜欢诗的朋友。送的时候,他常说,写得不好,我不是太满意。

不亦常来找我聊天,我也喜欢和他聊。我们聊诗,聊读过的书,聊我们对社会,对人的认识,对自己的认识。我们相互附和着,相互争论着,相互批评着。有时我们会从我的工作室走出去,去宝安公园里走走。有时走得更远,去七十公里外的洞背村与孙文波和黄灿然见见面,聊一聊。我们喜欢洞背村的空气与乡村气息。我们也喜欢孙文波与黄灿然与世无争的,在洞背村写作的自由自在。我们也想过那样的生活。六年前我们还一起去了西安、延安。将来有机会,有时间,说不定还会一起自驾游跑得更远。我们之间,应该是不折不扣的男闺蜜了。

我喜欢执著于文学的人,不亦这几年便是这样执著于文学的人。我喜欢并不怎么势利世故的人,他便是那样的人。我喜欢有自我的人,他便是有自我的人。我喜欢理想主义的人,他是有着理想主义光芒的人。他也是一个现实的人,曾经历过现实的阶段,拥有了相对安稳的生活条件。我从他的身上能接收到理想现实的双重电流。这样,我们便可以相互充电。

我们有着一些共同的朋友,成功的也好,不怎么成功的也罢,纯粹的也好,不怎么纯粹的也罢,我们都能相对理解和包容地看待对方。相比较起别的朋友,我们之间的交往,是最为简单的,轻松的,自在的。

有时候他中午来,我说你看看书,我得先睡个十多分钟。

有时他说,我来买单吧,我说好。

有时他要过来,我说,我没时间。他说,好,你忙你的。

酒中的自我

许多古代的诗人都留下了脍炙人口的关于酒的诗句,我也专门写过一个中篇小说叫《喝酒》,被《中华文学选刊》选载过。我的许多小说中都曾写到喝酒,因为酒这种东西,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自我。

回忆一下曾经读过的关于酒的诗。王维的《渭城曲》,“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王翰的《凉州词》,“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岑参的《戏问花门酒家翁》,“道傍榆荚仍似钱,摘来沽酒君肯否?”高适的《送李少府时在客舍作》,“主人酒尽君未醉,薄暮途遥归不归?”白居易的《问刘十九》,“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苏轼的《水调歌头·中秋》,“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曹操的《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些诗,透露出诗人的真情感,真性情。

诗人中,我尤其喜欢李白,他写了许多关于酒的诗,有《李太白集》传世,相传许多诗作都是醉酒时所写。他的《山中对酌》,“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他的《客中行》,“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他的《月下独酌》,“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 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李白写下的许多诗中,我最喜欢的是《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我平时也喜欢喝点小酒,可惜酒量一般。不过我喜欢存酒,也喜欢看别人喝酒。人喝到一定程度以后,往往撕掉面具,活出了真性情,活出了自我,那个时候的人是可爱的,可亲的,可敬的。在所有关于酒的诗中,我们可以看到诗人的“自我”,以及对拥有自我的渴望。古往今来,凡能成就一番事业者,多是擅饮之人,拥有自我的人。没有自我,难有真正的创造。

心 愿

少年的我,喜欢在刮风时迎着风快速地奔跑,有时还会抡着两条胳臂,想象着那是飞机的螺旋桨。我的父母,还有村子里的人看到了,都笑着说,瞧,这傻孩子。 有时在下雨天里,我也会不管不顾地从家里跑出去。那时的我渴望着新鲜的事物,渴望着特别的感受,而在雨中奔跑,可以带给我感觉。有时我会从村路上跑进玉米地,在比我还要高的玉米秆中,快速地奔走。我单薄的身子冲开湿漉漉的、带细毛刺儿的玉米叶子,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从地的一头一直跑到另一头,就像怀着一颗莫名激动的心,完成了一件伟大的事情那样,然后站在地头,伸展着双臂,没头没脑地大喊一声。

在乡间寂寞的那片天地里,又是在雨中,并没有谁能听到我那样的呼喊的。在乡间的那片天空里,那时还极少有机会看到飞机飞过。印象中却是有的,也曾看到过。据大人说,那是从台湾飞来的,撒反攻大陆传单的飞机。那说法,也不知真假。在我那颗少年的心里,尚且还没有大陆或台湾的概念,我只是感到飞机缓缓在空中飞过去,大小如同一只鸽子。大人说,飞机的大小,可能比我们村里的房子还要大。我觉得那太神奇了,太不可思议了。那时的我也在幻想,什么时候我也能有机会坐一回飞机啊。

十四五岁的我,已经有了一个文学梦的我,渴望着外面的世界,总想着离开家乡,离开学校,到远方的天地里去。我相信远方有着我想要的,我所梦想的东西。终于在十八岁的那一年冬天,我终于有机会坐上了从未坐过的绿皮火车。哐哐响着的火车把我从山东一直带到了遥远的四川。火车开到四川山区时,我透过车窗第一次见到了那么多秀美的山,还看到了我从未见过的,成片成片的竹子。

在成都休整了一段时间后,我又有了机会坐飞机。我很难想象那么一架有著一对长长的金属翅膀的庞然大物,竟然可以从地面飞到天空中去。我的担心是多余的,那架载着一百多号人和许多军用物资的大型货机,终于在滑行了一段时间之后,呼地一下跃上了天空。那架发出巨响的货机越升越高,我的心紧张得几乎要跳起来。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飞机飞过了云层,平稳地飞向西藏的贡嘎机场。一路上我透过舷窗看着云层下时隐时现的群山与河流,看着变小了的城市和村庄,感到一切都是那么神奇,那么美丽。飞机在贡嘎机场降落后,从飞机上走下来的我突然感到呼吸有些困难,然而机场四周一座座棕褐色的大山,以及大山上格外蓝的天空和格外白的云朵,却让我忘记了缺氧的不适,我贪婪地看着之前从未见过的奇特风景,感觉自己到达了天堂。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然忘记不了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到达西藏的感受。

出差或者旅游,后来我不知坐了多少次飞机,每一次总喜欢选择在坐在靠窗的位置。最近一次是从哈尔滨飞往深圳,我在飞机上看着窗外地面上的风景,突然想起做了一辈子农民的爷爷。我的爷爷活到九十四岁,一辈子生活在乡下,就连县城也没有去过几回,直到离世也没有见过火车,我一直为我的爷爷感到遗憾。

如果有可能,我愿意替一辈子没有出过远门,没有坐过火车和飞机的爷爷多出去走走看看,我希望我的生命里能活着爷爷的生命,能在一些风景优美的地方想起那个爱我胜过爱自己的,却已经离开了我的老人。

【作者简介】徐一行,山东郓城人,现居深圳。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出版文学著作多部,曾获广东省鲁迅文学奖,《小说选刊》最受读者欢迎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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