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刘俞远问: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哪些服务,收费吗
2020-05-11
当代工人 2020年1期
文件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
(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上海市李立清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賠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辽宁瓦房店市娄毅注意:
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刘启明注意:
夫妻财产约定不能是完全的财产约定,即不能将一方完全单独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个人所有,并且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不能采取口头等非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