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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2020-05-11江南

工会博览 2020年12期
关键词:法治化工会工作职工群众

□江南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新形势下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为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意涵深刻、内容丰富,其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根本是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重点是维护职工权益、服务职工群众。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毫不动摇的政治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国 《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证,也是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依靠党的坚强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汇集力量,确保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有序推进、充分实现,更好地融人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事业发展中。

(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是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目标方向。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要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以坚定的政治性引导职工,以鲜明的先进性组织职工,以广泛的群众性凝聚职工。要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放在第一位。在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中,将保持和增强政治性作为首要原则,既是坚持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根本要求,也是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必然选择。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 “六个坚持”基本要求和 “三统一”基本特征,使党的领导通过工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具体而深入地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要把保持和增强先进性作为重要着力点。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工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党的先进性建设要求转化到工会工作中,确保工会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环。我们要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工运时代主题,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大力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保工会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亿万职工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要把保持和增强群众性作为生命线。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推动完善法律体系、监督法律贯彻实施、维护和发展职工各项权益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职工群众,更加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三)维护职工权益、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谋利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主力军作用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特别是广大普通劳动者根本利益,充分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是新时代工会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工会组织必须肩负的使命担当。落实到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层面上,就是要坚持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旗帜,始终把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促进法治完善和落实,切实保障和发展职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实现广大职工群众的体面劳动和全面发展。

二、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自觉肩负起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使命和担当

我们要把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工会工作全局来谋划,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将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同建功立业、维护权益、服务职工、思想引领、深化改革等重点任务有机衔接、深度结合,从法治层面为工会工作任务落实提供制度、机制保证。

(一)在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建功新时代中充分发挥法治的促进作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践行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必须依靠法治的保障。要强化法治对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保障作用,着力拓宽职工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渠道,支持广大职工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国家立法中的协商作用,推动民主立法广泛、深层、制度化发展,坚持以民主形式汇集和表达职工群众意愿,保证职工群众在国家立法中享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要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民主管理、平等协商、厂务公开成为基层企业民主管理的规范性制度安排和科学运行机制,保障职工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运用法治方式助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在政治保证、素质提升、制度落实、权益维护上提供法治保障,确保发挥好新时期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充分发挥法治的协调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天职。要加强源头参与,重点推动收入分配、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政策的制定,推动制定符合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要组织和代表职工积极建议和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府行政执法、政协委员视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会法的监督检查,推动严格执法,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要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重点推动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遭工、困难职工等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要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促进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始终运行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实现互利共赢、和谐发展。

(三)在提高服务工作质量、更好满足职工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中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需要紧紧围绕提高工会服务工作质量、更好满足职工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这一重点任务,持续健全工会法律援助体系,不断拓宽法律援助领域,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向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延伸,积极拓展基层工会法律援助站点,建立和完善职工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要把劳动争议多发、职工权益易受损害的行业作为重点服务领域,把农民工、困难职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等涉及职工基本生存权益的劳动争议作为重点援助案件。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职工法律援助门槛,拓展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实现应援尽援,惠及更多职工群众。创新咨询服务方式,运用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提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的可及性。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开辟法律援助 “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中充分发挥法治的教育作用。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要在思想引领上下功夫,深入开展面向广大职工群众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帮助和引导广大职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采取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广大职工群众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准确阐述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增强宪法法律观念,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推动宪法法律精神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使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推动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要结合宪法法律学习,重点普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 《工会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突出做好服务农民工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承担起团结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五)在深化工会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工会工作的动力活力中充分发挥法治的推动作用。改革创新是时代发展的最强音,也是工运事业蓬物发展的不竭动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要主动适应深化工会改革创新需要,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法推动和促进工运事业蓬勃发展。要深入基层,贴近职工,切实做好 《工会法》普法工作,增强职工参加和组建工会的内生动力。要依法完善工会组建制度,转变工会组建方式,引导和动员职工依法行使 《宪法》 《工会法》赋予的结社权利,帮助和指导职工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参加和组建工会。要依法通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要依法健全会籍管理、工会活动、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配套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打牢依法管会的制度基础。要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依法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和财产,夯实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的物质基础。要依法建立工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考核评价制度,为深化工会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三、努力增强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关键在人,在于提高各级工会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级工会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并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与时俱进提升法治观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二)要全面深入掌握宪法法律重点要点。坚持把学习 《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党的领导是 《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掌握 《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全面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统掌握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重点学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入学习 《工会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社会保险法》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要合理调配工会内部现有法律人才,使其学有所用,为法律人才发挥专长创造条件,做到人尽其才。要充分利用工会自身资源和社会资源,有计划地培养法律专业人才,鼓励工会干部获得法律文凭和法律职业资格。要积极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人员。要加快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明确公职律师职责,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要鼓励、帮助工会干部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协调师等资格,发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工会专门人才队伍。要建立工会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搭建社会化职工法律服务平台,借助社会资源为工会维权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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