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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典型案例

2020-05-11采编部,通联部,尹亚斌

中国畜牧业 2020年3期
关键词:太湖县专家组粪污

一、概况

1.县域基本情况。

(1)自然条件。太湖县位于安徽省西南部、大别山南麓、长江北岸,属皖西南丘陵低山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大别山区深度贫困县。全县辖区面积2040平方千米,其中山地1242.41平方千米,占61.18%;丘陵490.27平方千米,占24.14%;平原 77.37平方千米,占3.83%;水面222.25平方千米,占10.85%。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阶梯状下降,西北面为重峦叠嶂的大别山余脉,是皖鄂两省的天然屏障,东南部多为丘陵平畈交错之地,是县域农业主产区,中部有花亭湖水库,湖水面积100平方千米,蓄水量24亿立方米。气候四季分明,具有北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16.4℃,年平均降雨量1368.4毫米,年平均日照1937.7小时,无霜期249天。

(2)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全县辖15个乡(镇),另设有1个开发区、1个水电站,总人口57.94万人。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96011万元,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67970万元,比2017年增长4.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79087万元,比2017年增长6.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48954万元,比2017年增长9.4%,产业结构比为20.7∶44.7∶34.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4361元,比2017年增加2113元。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706元,增长9.6%,增速在全市七县(市)中列第3位。

2.养殖业生产概况。

(1)畜禽养殖和产业发展。太湖县是全国畜牧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畜牧业发展历史悠久,是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安庆六白猪和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大别山牛的主产区。县内养殖业生产以肉鸡、生猪为主,肉牛、肉羊、蛋鸡为辅,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591个,其中肉鸡397个,生猪87个,肉牛21个,肉羊19个,蛋鸡19个,其他类48个。2018年,饲养畜禽总量折合猪当量约171万头,位居安庆市各县(市、区)首位,出栏家禽3200万羽(其中肉鸡3020万羽),生猪53万头,肉牛1.85万头,肉羊3.2万只,肉类产量8.8万吨,禽蛋产量0.78万吨,畜牧业产值达22.81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6.52%。

(2)主要畜禽产业分布。受地理条件影响,太湖县生猪和肉鸡产业主要分布于平畈地区的晋熙镇、城西乡、小池镇、新仓镇、江塘乡、徐桥镇、大石乡共7个乡(镇),其中又以新仓镇、小池镇、江塘乡为中心形成3个养殖密集区。肉牛、肉羊养殖主要分布于平畈地区的新仓镇、小池镇、江塘乡和山区的北中镇、百里镇、刘畈乡共6个乡(镇)。蛋鸡养殖主要集中在山区北中镇。

(3)畜禽粪污产生量测算。2018年,全县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约92.62万吨,其中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产生量约55.21万吨,规模以下畜禽粪污产生量约37.41万吨。

3.种植业生产概况。

(1)农用地规模。2018年,全县共有耕地面积68783 公顷,草地面积5353公顷,林地面积79293公顷,“果菜茶种”植面积14800公顷。

(2)种植业生产。太湖县主要种植农作物为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和油菜。2018年,粮食播种面积39212公顷,总产量216511吨,比2017年增加4011吨,增长1.9%;油料播种面积12167公顷,总产24753吨,比2017年增加912吨,增长3.8%;棉花播种面积4181公顷,总产5080吨,比2017年减少450吨,下降8.1%。

(3)县域土地承载力测算。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制定的《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测算,县域土地可承载畜禽饲养量折合猪当量约231.77万头。

二、总体设计

1.组织领导。太湖县是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县,为高效实施项目,促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成立了县、乡(镇)两级领导组织,细化了相关部门和乡(镇)职能职责,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县政府成立县级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组织部署、调度指挥等工作,由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验收组和督查组,做到技术有人指导、质量有人把关、进度有人调度。

二是乡(镇)政府对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县级决策部署,组织辖区内具体工作开展,下设技术服务队,对上积极配合专家组,落实各项基础工作,对下紧密联系养殖场,提供技术服务,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2.规划布局。太湖县立足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全国畜牧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的实际,以在养殖密集区推行畜禽粪污第三方集中处理,对规模养殖场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面改造升级为工作重点,点面兼顾,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一是以新仓镇、小池镇、江塘乡3个传统养殖大乡(镇)为中心,建设3个年处理能力在5万吨以上的第三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辐射服务全县养殖密集区,并有偿收集和处理自身不具有资源化利用能力的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的畜禽粪污。

二是将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纳入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平台严格监督管理,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下,对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市相关标准,选择主推模式,制定“一场一策”,按照“拉平补齐”方式改造升级,新建或完善畜禽粪污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环节设施,达到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

3.管理原则。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注重与扶贫相结合,因地制宜、因场施策,构建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格局。

4.工作机制。

(1)总体思路。紧紧围绕“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探索构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以整县推进项目为抓手,以种养结合为主要方向,以新建第三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和全面改造升级规模养殖场粪污源头减量、收集转化和还田利用设施为重点内容,以粪污肥料化、基质化、能源化利用为主要路径,因地制宜,点面兼顾,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2)配套政策。一是出台了《太湖县2018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对当年度处理利用畜禽粪污量达到1万吨以上的第三方处理中心,按照实际生产销售有机肥数量,每吨补助50元;二是落实《安庆市2018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当年新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投资达到20万元以上的,按照50%予以补助,补助上限20万元,市县财部门政按照1∶1承担,2018年县财政部门配套补助资金300万元;三是严格落实了省、市政府制定的沼气发电上网等政策;四是对各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用地全部按照农业设施用地对待;五是对畜禽粪污第三方处理中心用地按照“一事一议”优先报批;六是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部按照农业用电的标准执行;七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

(3)工作方法。以抓好项目实施为重点,探索采取项目“十步法”流程管理模式,强化全过程监管,先后通过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规模养殖情况,制定方案、明确项目实施方式,入场指导、量身定制“一场一策”,以及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建设、验收审计、结果公示、资金奖补、资料归档十个步骤细化流程,确保项目设施建在最需要的地方、钱花在刀刃上、问题得到最大程度解决。

(4)部门协调。一是县领导小组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实地督导等方式,调度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问题,落实相关单位和乡(镇)职责。二是县农业农村、环保、财政、审计4个部门抽调技术骨干16人联合组成的县专家组、验收组和督查组,共同负责项目设计、评审、指导、验收等具体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5)项目统筹。县人民政府对项目实施负总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项目实施负责。县领导小组全面管理项目实施,县专家组、验收组、督查组负责规划设计、制度建设、方案评审、技术指导、验收考核等具体工作。农业农村、环保、财政、资源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全力配合专家组、验收组、督查组开展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完成项目建设。

三、推进措施

1.规模化养殖场。

(1)整体要求。一是县域内符合安徽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的养殖主体,均要在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平台进行备案登记,接受监督管理;二是备案登记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均要对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市相关标准,按照县专家组制定的“一场一策”,配套完善粪污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资源化利用设施,并且通过承包土地或者与种植大户、第三方处理中心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同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评备案相关工作;三是整县推进项目按照不高于50%比例,单场不高于100万元额度的标准统筹支持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新建、改扩建上述设施。自2018年起,新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不属于项目支持范围,必须自筹资金主动完善上述设施后才能投产运营。

(2)技术模式。结合太湖县耕地、林地资源丰富的自然优势和生猪、肉鸡为主的养殖业发展实际,主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肉鸡垫料堆肥利用、污水肥料化还田利用、异位发酵床4类资源化利用模式,通过种养结合方式实现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同时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采取粪污专业能源化利用、粪污专业肥料化利用2类模式,丰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路径,拓宽粪污消纳半径,提升畜禽粪污产品附加值。

(3)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专家组16个专家和乡镇技术服务队110个农技员作用,落实技术指导包片负责制,实现591个规模养殖主体“专家+技术员”联系机制全覆盖。从入场定方案、培训交技术、实施盯进度、验收严要求等方面,全程监督和指导规模养殖场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是建立项目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从2019年开始,县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回头看”专项行动,通过乡(镇)自查、县级抽查的方式对各规模养殖场设施运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督查,巩固项目成效。

2.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

(1)整体要求。一是位于养殖密集区内,不具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的养殖专业户,应主动对接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委托处理畜禽粪污;二是养殖密集区外不具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的养殖专业户应参照规模养殖场标准配套完善相关设施,实现资源化利用,经专家组同意后整县推进项目参照规模养殖场标准予以补助;三是针对少量产能落后的农村散养户,按照“关停一批,转产一批,搬迁一批”的思路,鼓励主动关停或者转产。

(2)技术模式。除委托第三方处理中心代处理以外,其他养殖专业户和畜禽集中饲养试点区的散养户,应主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污水肥料化还田利用2种易掌握、易利用的模式。

(3)开展工作。一是对获整县推进项目支持改造升级的养殖专业户,参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落实“专家+技术员”联系机制;二是2019年开展农村散养畜禽集中饲养试点创建工作,以村为单位规划可养区,完善各项基础设施,让续养散养户集中连片饲养。

3.第三方处理中心。

(1)整体要求。一是根据太湖县地理条件复杂,畜禽养殖呈区域性集群分布的实际情况,定位3个养殖重点乡(镇),新建3个布局合理、规模适中的第三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二是严格筛选第三方建设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基础,工艺技术先进,具备一定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或者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三是整县推进项目按照不高于50%比例统筹支持企业投资建设第三方处理中心,支持内容包括畜禽粪污收集转运专用车辆、加工处理专业设施设备、肥料还田利用管网、肥料田间暂存等设施设备。

(2)技术模式。根据县域产业发展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经过专家组调研分析和评审,为3个集中处理中心分别制定了技术模式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路径。

一是小池镇处理中心。该中心承建企业是太湖县最大的花卉苗木和栽培基质生产企业,产业基础坚实并且与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联系紧密。目前,建有苗木栽培基质加工车间2万平方米和半自动化商品基质包装线2条,配套有2000亩育苗基地和5800亩花卉苗木产业扶贫基地。在此基础上,采用了“粪污专业基质化+污水肥料化还田”利用模式,年可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畜禽粪污5万吨,农作物秸秆2万吨。主要产品为有机育苗基质,设计年产量3万吨,部分销售,部分自用,副产品为液态肥(沼液),用于企业2000亩苗木种植基地水肥一体化生产。2018年,企业销售轻基质无纺布育苗容器达到2亿个,单品产值达到2000万元。

二是江塘乡处理中心。该中心承建企业是太湖县最大的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与种植大户联系紧密,秸秆原料来源充足,有机肥产品销售渠道稳定。目前,建有秸秆收储中心5000平方米,有机肥加工车间5000平方米,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收储机械设备30余台套,秸秆微储饲料自动化生产流水线1条,商品有机肥生产线1条。在此基础上,采用粪污专业肥料化利用模式,年可集中处理畜禽粪便5万吨,农作物秸秆3万吨,主要产品为商品有机肥,设计年产量3万吨,产值约1500万元。

三是新仓镇处理中心。该中心承建企业是全市惟一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企业,管理模式先进,运输网络发达,与养殖场户联系紧密,并且拥有太湖县最大的绿色“水稻+蔺草”轮作基地,面积接近7000亩,能够消纳和利用大量的畜禽粪污。目前,建有日处理病死畜禽达30吨的无害化处理车间4000平方米,畜禽粪污集中调运平台1个,配套液肥专业运输车辆6台,并且在种植基地安装了企业自主研发的田间液肥贮存囊200余个,可同时贮存液肥约1.5万吨。在此基础上,采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年集中收集养殖场户污水、沼液5万吨,经平台统一调运送至田间液肥贮存囊厌氧发酵,在施肥季节替代部分化肥一次性还田利用。

(3)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太湖县政府聘请专家顾问专门负责评审和指导第三方处理中心建设,县专家组积极配合;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县农业农村、物价部门专门赴各重点乡(镇)召开养殖场户代表座谈会,收集养殖主体意见,制定指导收费标准,宣传推广第三方处理中心有偿社会化服务;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县专家组制定了第三方处理中心粪污收购台账、服务协议等档案,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加强政策支持,县政府自筹资金对当年度处理利用畜禽粪污量达到1万吨以上的第三方处理中心,按照实际生产销售有机肥数量,每吨补助50元。

4.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措施。

(1)科学制定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太湖县领导小组制定了《太湖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规划(2017—2020)》。以地定养,调整畜牧业产业布局、畜种结构和发展方向。

(2)严格执行消纳土地配套标准。根据农业部《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指导以种养结合方式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养殖场户配套足量土地消纳利用粪污,杜绝出现粪污还田利用量超过土地承载力的情况。

(3)积极创建种养结合示范点。2019年,太湖县依托种植大户,创建了5个种养结合示范点用来消纳利用周边畜禽粪污。通过在示范点开展畜禽粪肥机械化、精准化还田对比试验,监测土壤肥力、有机质、农作物产量、质量等多项数据变化,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科学指导和示范带动农牧结合循环发展模式打好工作基础。

四、实施成效

1.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通过项目撬动,2017—2018年太湖县累计完成投资1.13亿元,新建了3个年处理能力在5万吨以上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改造升级了535个规模养殖场(项目覆盖率达到90.52%)和52个养殖专业户的资源化利用设施。全县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96%,两项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

(2)项目建设成果显著。一是以“截污建池”为设施配套重点。新建干粪堆积发酵棚等固体处理设施约4.8万平方米,污水厌氧发酵池等液体处理设施7.9万立方米,铺设“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网约7.5万米,安装干湿分离机、自动刮粪机等专用设备648台(套)。

二是以农牧结合为利用主要路径。鼓励规模养殖主体主动承包土地或者与种植大户合作,开展粪肥、液肥就近还田利用,铺设沼液输送管网约4万米,配套沼液车、抛粪车等肥料还田专用车辆58台,发展农牧结合土地面积约4.2万亩。

三是以异地中心为产业发展方向。在养殖密集区建设了3个集中处理中心,探索畜禽粪污的集中式异地处理、社会化有偿服务、产业化加工生产,通过专业基质化、肥料化利用,提升了畜禽粪污的附加值,拓宽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辐射半径,有效解决了区域性“粪多地少”的利用难题。

2.工作亮点。整县推进项目实施以来,太湖县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在实践中总结运用了“五保障、十步法”项目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1)强化五保障,有效推动项目实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县乡两级领导组织和工作组织,职责到位,分工到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技术保障。充分发挥专家组16个专家和乡镇技术服务队110个农技员作用,落实技术指导包片负责制,实现591个规模养殖主体“专家+技术员”联系机制全覆盖;着力提高专家组水平,聘请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联盟专家组组长、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杨兴明担任县级项目顾问,全程指导项目实施;全面普及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知识,举办县乡培训班20余场,参训1200余人。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太湖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同时列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周、月双调度,每月下发督查通报,传导压力。县领导小组建立了长效监管制度,2019年每季度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项行动,巩固项目成效。

四是强化经费保障。2018年,太湖县财政部门安排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工作经费105万元用于专家指导、技术培训、专项审计等工作开展,并且已经纳入了政府财政部门预算,从2019年起每年将安排35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工作开展。

五是强化政策保障。在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政策基础上,太湖县政府从2018年起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纳入了县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支持范围。

(2)创新十步法,严格规范项目流程。一是摸底调查。乡镇技术服务队全面摸底,调查登记辖区内规模养殖主体基本信息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汇总上报专家组研究和分析。

二是制定方案。专家组根据分析结果,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根据方案内容,专家组拟定实施细则,规定项目主体范围、项目申报程序、设施配套标准、资金奖补比例等各项具体内容,经县领导小组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是入场指导。专家组分成4组包片入场,以规模养殖主体现有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是否符合设施配套标准为依据,筛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场设计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配套建设内容,形成“一场一策”交实施主体参考。

四是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在乡镇技术服务队指导下根据“一场一策”填写申报文本,经乡镇初审后汇总上报专家组。申报文本格式由县领导小组统一设计,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建设方案、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技术路线等。

五是专家评审。专家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批评审申报文本,申报文本通过后报县领导小组批复实施。

六是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建设,同时完善环评备案手续,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随时可向技术服务队和专家组需求技术帮助。

七是验收审计。采取竣工一批、验收一批的方式,验收组联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分组包片入场验收审计,结果汇总后提交县领导小组审核。

八是结果公示。太湖县领导小组分批对验收结论和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九是资金奖补。每批公示结束后,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十是资料归档。项目全部竣工后,专家组对实施主体档案资料进行分户归档和统一保存,归档资料共11项,包括省级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表、省级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验收表、申报文本、验收表、审计结果、环评资料、设施照片、财务票据、配套土地证明、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扶贫结合资料。

3.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一是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和大型规模养殖场通过畜禽粪污专业肥料化、基质化利用模式,年生产商品有机肥、苗木栽培基质总量超过6.5万吨,年收入约3800万元;二是部分规模养殖场在改造升级后,通过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等模式生产初级堆肥产品,打包后销售给种植大户或者加工企业,均价在230元/吨,年收入约660万元;三是部分畜禽粪污经过处理后直接还田利用,实现农牧结合,降低了种植肥料成本,以太湖县种养结合示范点为例,亩均直接降低化肥成本约40元,间接增加了种植效益。

(2)社会效益。一是通过改造升级规模养殖场户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场区内部和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二是通过技术培训、舆论宣传和监督管理,整体提高了养殖行业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必要性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行业综合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三是通过支持建设畜禽粪污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探索构建社会化服务机制,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逐步成型,促进了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也带动了社会就业。

(3)生态效益。一是2018年全县畜禽粪污总产生量减少9.18万吨,同比减少9.02%,规模养殖场户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水平得到显著优化,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人居环境和自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是通过肥料化、基质化还田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量增加5.85万吨,同比增加7.20%,农牧结合土地达到4.2万亩,同比增加28.3%,削减了化肥施用量,补充了土壤有机质,改善了土壤结构,有效保护了地力,提高了农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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