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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场域下村集体经济组织运作模式及其内在逻辑
——基于西南地区贫困村的个案分析①

2020-05-10刘津秀

关键词:运作产业化精英

李 丹,刘津秀

[四川大学,成都 610064]

一、研究缘起及文献述评

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只有全面实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贫开发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国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指出,以贫困地区资源为基础,根据市场为导向,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1)贺勇:《三台山德昂族乡脱贫攻坚中的博弈问题研究》,云南大学博士论文,2018。在贫困地区,由于其自然条件(耕地特征、土壤特征)相对恶劣,社会条件(市场化、机械化、组织化程度)相对落后,其农业具有高度脆弱性,农业产业化发展严重滞后。(2)蒋永甫、莫荣妹:《干部下乡、精准扶贫与农业产业化发展——基于“第一书记产业联盟”的案例分析》,《贵州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因此,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农业产业化发展发挥政府的作用至关需要,输以资源扶持组建、运行产业化机制,委以致富带头人权责,领军产业化发展,实现产业化经营与扶贫开发的对接,以此来实现精准扶贫。一些地方政府开展创新实践,引入专业市场、打造地方品牌、建设特色产业等方式,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纵深发展,形成了“致富带头人(村委)+农户”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模式。农村场域的地缘、血缘、业缘特征形成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动的特定空间。基层政权热衷于“跑项目”,申请到的项目越多,则基层政权用于本地区产业发展的资金就越多;(3)刘军强、鲁宇、李振:《积极的惰性——基层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的运作机制分析》,《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5期。而在一些贫困农村,呈现出“项目叠加现象”,甚至打造成示范基地,其非核心功能外溢特征明显。“跑项目”、“项目叠加效应”是否反映了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形式的融合?基层政权又是以何种运作模式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揽扶贫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扶贫场域是否存在联系?

村集体组织是产业扶贫项目的主要载体,也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主体。乡村振兴,重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水平。本文是在产业扶贫场域的背景下,以西南A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度访谈探究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活动,即通过识别、申请、承揽产业扶贫项目等主要活动来经营、管理土地这一集体资产等一系列组织行为,以此揭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结构要素、运作模式及其内在逻辑。这对于推动精准扶贫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根据文献梳理,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农业产业化推进路径及成因的分析;二是在国家威权体制下产业扶贫项目运作机制以及有效治理的研究;三是对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征及问题的研究。

首先,关于产业化扶贫项目的运作逻辑。从农业费改税以来,国家财政实现集权化,大量专项资金通过各种项目的形式下发给地方政府,重塑了地方政权组织行为。(4)周飞舟:《财政资金的专项化及其问题 兼论“项目治国”》,《社会》2012年第32期。在扶贫开发场域中,产业化项目扶贫是农村减贫工作开展与乡村发展的主要方式。(5)马良灿:《农村产业化项目扶贫运作逻辑与机制的完善》,《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6)梁晨:《产业扶贫项目的运作机制与地方政府的角色》,《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项目制也逐渐成为某种特定的治理结构,进一步约束规范项目化运作。(7)冯猛:《项目制下的“政府—农民”共事行为分析——基于东北特拉河镇的长时段观察》,《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从项目具体运作过程来分析,从表征看,是由国家将项目资源按照职能层级系统进行分级分配、管理:项目制形成的 “发包”、“打包”和 “抓包”三种机制,“发包”、“打包”机制对应上级政府,“抓包”机制对应地方政府或村庄或企业 (或其他基层社会组织)。(8)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辑——对“项目进村”案例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按照自上而下招标、自下而上申请的合法程序进行,形成闭环,表现为上级政府掌握主动权、控制权,地方政府、村庄或企业则是主动性应对,本质上是上下政府之间互动博弈的动态过程。

其次,关于产业化扶贫场域中出现的精英俘获现象。农村精英指在农村场域中具有相对优势的群体,这种优势建立在经济实力、政治声望以及宗族权威基础上,具有地域特征。(9)李祖佩、曹晋:《精英俘获与基层治理:基于我国中部某村的实证考察》,《探索》2012年第5期。精英俘获源于西方,经过沿袭发展,从社会实践的层面看,精英俘获有主动俘获和被俘获两种:一是精英主动俘获项目;二是精英被其他非客观事物俘获,比如由资源去选择的特定客体。精英俘获需要两个前提,首先在于精英具有获取资源能力的优势明显,另外则在于精英的主动性行为,会主动去争取其能够接触到的资源,(10)邢成举、李小云:《精英俘获与财政扶贫项目目标偏离的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9期。由此,精英俘获首先会催生项目的推动。当政府在推行行政项目的时候,会主动物色比较能干的精英,确保支农资源的低风险性,确保其达成项目目标。二是鼓励马太效应现象,委托知名社区精英接收更多的任务和资源,(11)吴新叶:《社区民间组织成长中的精英捕获:问题与对策——以社会管理为视角的分析》,《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从而形成村社项目资源的累计叠加现象。

最后,探讨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异化问题。(12)应瑞瑶:《合作社的异化与异化的合作社——兼论中国农业合作社的定位》,2002年《江海学刊》第6期。农业产业化组织的表现形式是农业合作社,近年来农业合作社出现了“名实分离”的问题。(13)熊万胜:《合作社:作为制度化进程的意外后果》,《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5期。主要表现为合作社发展面临结构性危机,不规范的合作社受到结构性资本和部门权力优势的双重影响。(14)仝志辉、温铁军:《资本和部门下乡与小农户经济的组织化道路——兼对专业合作社道路提出质疑》,《开放时代》2009年第4期。在合作社主流形式中,绝大多数合作社呈现的是能人和大户主导的格局。(15)张晓山:《大户和龙头企业领办的合作社是当前中国合作社发展的现实选择》,《中国合作经济》2009年第10期。合作社的发展形态演变为以“合作社”为名的农民合作组织,由一个能人牵头,由牵头的能人向加入合作社的社员传授种植养殖技术;或者是“第一书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两委+贫困户”的产业化模式。合作社已经俨然异化,成为乡村少数精英进行项目申请包装的载体,以合作社之名承揽国家自上而下的惠农资源和涉农项目。

现有文献主要聚焦于在制度环境下对农业产业化的表征、内涵进行分析,更多从正式关系层次对项目制运作机理进行阐释,而对农业产业化的承载组织运行机制背后的正式—非正式关系联结效应鲜有探讨。本文正是基于对产业扶贫项目推进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运作过程出现的正式—非正式关系之间的联结特征进行结构性分析,从而推衍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作模式、内在规则及自身逻辑。

二、理论视角与案例介绍

(一)理论视角:制度理论

组织结构始于制度环境而非效率。组织形式、实践标准化运作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竞争,而是因为主导地位的精英散布一种唯一规范标准范式的结果,简言之是处于主导地位的政府威权特征的权力要求的结果,(16)Paul J.DiMaggio and Walter W.Powell,“The Iron Cage Revisited: 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 48, No. 2,1983.(17)周光礼、黄容霞:《教学改革如何制度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特区在中国的兴起》,《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3年第5期。组织会受到环境内现存现象的建构,从而体现组织的合法性特征。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正式组织结构的兴起与规范化在于理性化制度要素的盛行和社会交换网络的复杂性。(18)John W. Meyer and Brian Rowan,“Institutionalized Organizations: Formal Structure as Myth and Ceremony”,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83,No.2,1977.由此,组织会将社会关系、历史经验整合进入自身规则并形成内在的衍生逻辑。

具体到产业扶贫领域,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业产业化由“地方实践上升为全国经验”(19)熊万胜、石梅静:《企业“带动”农户的可能与限度》,《开放时代》2011年第4期。。从农业费改税以来,国家财政支农资源实现集权化,大量专项资金通过各种项目的形式下发给地方政府,项目控制权依托官僚科层组织体系实现分级治理,表现为集权控制的逻辑特征。而作为项目最终承接方,基层政权会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应对策略,表现为项目多头绪全方位的争取过程,(20)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辑——对“项目进村”案例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融合自我意图与上级意图,进行行为协同,从而遵循产业扶贫场域的制度规则与秩序,实现合法性。扶贫开发首先需要解决贫困农民群体的吃饱穿暖问题,其本质不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全过程,而是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和提供资源。(21)姬文乐:《加快农业产业化 推进扶贫攻坚进程》,《经济论坛》1997年第17期。国家行政力量的帮扶是农业产业化推行的基础性力量,通过以国家支农资源下乡的模式,以一种外生力量创造农村的主导产业,从而激发农民主体的内生力量。由此,产业扶贫所依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正式—非正式关系进行联结,这样就可以克服项目制下资源分割化的困难。上述自发性行为反应具有非客观性,可理解为对自上而下强加的长官意志的因地制宜灵活化落地,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用,完善地方性治理,(22)周雪光:《项目制:一个“控制权”理论视角》,《开放时代》2015年第2期。从运作逻辑分析,则是由国家将项目资源按照职能层级系统进行分级分配、管理。项目制在程序上分为“发包”“打包”和 “抓包”三种机制。按照自上而下招标、自下而上申请的合法程序进行,形成闭环,表现为上级政府掌握主动权、控制权,地方政府、村庄或企业则是主动性应对,本质上是上下政府之间互动博弈的动态过程。从而将历史经验整合进入自身规则并形成内在的衍生逻辑,实现正向的社会秩序意义。

(二)案例介绍

西南A村(建档立卡贫困村)是所在集镇唯一的饮用水源点。村民沿河分散居住在海拔1550—2200米高山、半高山的峡谷地带,主要以藏、汉民族混居为主。全村耕地面积159亩,退耕还林面积334.72亩,草原面积2593.2亩,公益林面积3439.21亩,全村现有56户人口212人。A村资源匮乏,属于该地重点饮水保护区域,经济发展较为落后,2017年实现了整村脱贫。农业产业发展往往离不开政府的财政补贴,也离不开各级部门的技术支持及资金帮扶,同时也离不开民间自发的动员等非正式力量。这种情况对于A村同样如此。

从表1可以看出:第一,从时间序列上来看,A村的产业扶贫项目始于2011年,从2011年到2018年这8年期间,项目的申请—落实过程一直呈现出连续状态,换言之,A村这8年一直在申请项目,并且均得到批复。第二,从产业/项目的扶持方来看,水务局、军队、农牧科技局、市攻坚办等方均参与,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可知A村领导班子拥有相关政治资源、人脉资源与社会资源。第三,从项目的数量来看,A村产业扶贫呈现出多个“条线”部门的项目,项目的叠加表征明显。第四,在项目正式批复之前,A村会做很多预备工作,比如自行试种大樱桃、动员全村自筹建设硬化道路、做规划图等前瞻工作,等待上级合法性评估。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作逻辑及其运作模式。在欠发达地区推进扶贫开发的过程中,产业扶贫要把扶贫与产业开发结合起来,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安排产业项目,把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每村每户的产业项目上,(23)全承相、贺丽君、全永海:《产业扶贫精准化政策论析》,《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基于上述合法性条件,基层政府会利用产业项目进行包装,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在基层社会输入的过程中,呈现出多项前后承接连续输入。故当第一个项目经营不善时,需要后续项目进行资源补位,存在些许“拆东墙补西墙”特征。而后循环往复,持续补缺,直至各项目运营修正完善。比如A村所呈现出来的项目叠加现象,A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模式是否存在体制精英承揽产业项目的特征?是否反映了产业扶贫项目存在的马太效应?这种运作模式是否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结构要素、运作机制密切联系?

表1 A村项目/产业发展历程概览(2011—2018)

三、A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如何建成?

农业产业化扶贫项目最终落地是靠基层政权集中高效的动员机制与程序来实现的,因此,我们需要先了解A村的W书记,从而分析在W书记带领下的合作社组织。通过访谈接触,W书记约十多年前任职该村主任,后下海经商,于2010年12月再任该村村委会主任,并于2013年10月任职该村党支部书记。

扶贫开发场域中尤其强调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的带头作用,A村响应了中央的号召。自2013年W书记任职以来,他有意识地在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培养积极分子以及联系人,从而壮大“两委”工作,随之再从这些致富能手中培养村级后备干部或骨干队伍,使得两委在推行群众工作之时具备了中心性介导力量。将政治性与经济性目标进行联合,由此组建了“村委/致富带头人+合作社+贫困户+农户”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这种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是由政府牵头、村两委具体实施而成,而村两委实施力量又以“党员+本土人才”为主,从而使得该产业化组织力量具有行政性与社会性的双重性质:

表2 A村党员人数概况

组建合作社是在2013年5月份,也就是提倡种植大樱桃时期,是在缺乏劳动力和缺乏村民普遍信任感的双重背景下建立。我们村妇女很多,我就想着动员妇女建立一支娘子军。劳动妇女的思想工作做通了,她们也就会相继给她们的丈夫做思想工作,妻子给丈夫做思想工作比我给她们丈夫做工作要容易多了,也就有劳动力返乡。于是就和娘子军组建了合作社,合作社成员由我(唯一一名男性)和40多个妇女组建而成,其中40多名妇女分别代表一户家庭,每户一人,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妇联,协助处理村中事务等。合作社后来内部选择了8名具有管理才干的妇女组成骨干队伍,每个骨干指定4—5名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其中指导选户是自由选择,非强制绑带机制,遵从民主。这就是“支委+带头人+农户的合作社模式。”(访谈记录:W书记,20180814 WXKDYC1)

由此可见,该村合作社实际上是在W书记的带领下组建的,是根据现实环境进行因地因人决策,从而起到了广泛动员村民参与、推行新项目的重要作用。该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情况:

自2013年种植大樱桃以来,至今还没有收入,合作社只是提供技术指导、种植和以后的销售搭桥,之后的利益分享是和企业平分,作为村集体收入的一部分,收益会着重考虑贫困户,会有一定的偏向。(访谈记录:W书记,20180814 WXKDYC4)

从组织形成过程来看,该村合作社表现为由支委干部牵头创立,随之吸纳村民,培养合作社骨干,学习、传授各种养殖技术。合作社已成立5年,目前还未进行利益分配活动;该合作社选举的8名具有管理才干的妇女作为骨干队伍并不是“一人一票”制选举而成,而是村干部通过观察了解后直接委任,内定骨干代表,可见这是一种松散的合作模式。因此,本文后面部分将这种组织形态更名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从组织成员来看,W书记在骨干代表中发展党员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回应了上级政府所强调的“两委”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性,是威权体制下进行的理性行为选择,以此来确保A村产业扶贫项目的顺利申请,扶贫事业验收的顺利过关,实现政治目标和产业目标双赢。

该村集体经济组织自2013年成立至今5年以来,未实现产值增益,一直处于投资、管理的过程中。由此可见,A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制度背景给予该组织社会空间和生存空间。制度环境要求组织要服从合法性机制,(24)John W.Meyer and Brian Rowan,“Institutionalized Organizations:“Formal Structure as Myth and Ceremony”,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83,No.2,1977.简言之即为该组织运行形式的合法性处于价值排序第一位。村集体经济组织队伍的合法性特征与国家法定规则强联结的同时,会对产业化推进等技术性活动进行协调和控制,由此在组织合法性以及模式运行层面均符合规范,从而实现存在的合理性。组织的结构特征和行为行动不仅是特定社会环境下各种竞争力量博弈和效率机制运作的产物,而且还会在组织内部完善过程中受到社会价值结构和规则系统的指导。由此,该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制度化要素的整合,比如“两委”、产业扶贫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等重要构成要素,为其行为提供了一种合法性说明,并使组织的经营管理行为免受质疑,也就是通过把具有外部合法性的要素整合进正式结构中,增加了内部成员与外部成员的情感依附或忠诚,正如迪马吉奥和鲍威尔(25)Paul J. DiMaggio and Walter W. Powell,“The Iron Cage Revisited: 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 48, No.2,1983.所论证的可以减少组织的动荡和维护其稳定性。

四、A村如何争取到产业扶贫项目资源?

农村治理精英与其他村民相比拥有更多社会资本和更宽广的社会网络,因此他们在获取多种资源供给方提供的各种扶贫资源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一是特定圈层结成的特定社会关系网络;二是社会资源为基础形成的公信力。而当获取扶贫资源后一马当先(即便初次试种植,也要摸着石头过河),在行动中可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民众参与,组织动员建设,随之并形成集体行为。W书记从商多年,村里人评价其很有商业头脑。根据表1得知,A村自2011年开始,项目的申请—落实过程一直呈现出连续状态,且是一种项目多头绪全方位的争取过程:

大樱桃项目:在2012年的时候,我们村委班子就在酝酿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综合地域考察,我们这里的环境结构适合种植大樱桃。刚开始的时候把申请项目投送到农牧局,都被拒绝了好几次,跑一次拒绝一次;后来又跑其他部门,基本上每个部门都被拒绝。后来农牧局觉得我们跑了很多次了,才收下了我们的项目申请书。后来农牧局和林业局沟通,第一年的时候,领了一千株大樱桃苗木,农牧局和林业局各负责500株;第二年的时候农牧局增加了400株,而且大樱桃专用有机肥肥料,全是政府资金支持。种植工具也全是政府派发的。我们这里已经是大樱桃种植示范村了!我会去参观一些示范村的特色农业基地,相互交流学习,不只是本地的,外地的我也会去,比如大樱桃就是在山东一带参观学习的。

毛驴养殖项目:我们之前有很多失败的养鸡案例。后来,我知道九龙有家毛驴养殖公司规模很大(投入一千万元规模养殖),经营状况还不错,而且我们这边毛驴市场主要是一两家,市场供不应求,市场前景很大!首先是自己申请,也是到处递项目书,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之后,终于得到了扶贫移民局的引进。现在毛驴养殖厂房已经建立起来,规模很大,下一步争取毛驴的入圈,已经通过了验收。

目前正在孕育的是村委所在地沿下的一百多亩地,准备打造小杂水果(李子、葡萄等等),形成观光农业。这一块主要是军民共建,在省军区党委副书记带领下,帮助我村解决了大樱桃的很多灌溉问题,恰好2018年6月政委来视察,就帮助我们为小型的基础设施提供了经费。省农科院主要起着品种和技术指导的作用。(访谈记录:W书记,20180814WXKDYC3)

根据表1知道,A村在大范围种植大樱桃之前,W书记自行进行了试种,且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首先是W书记主动俘获扶贫项目资源,通过试种大樱桃的存活率与挂果率论证了大樱桃对A村自然环境的适宜性,以此来包装新项目,从项目合法性角度获得上级认可。从以上访谈资料可知,W书记能够在市区各部门里递送项目申请书,除了本身的努力之外,还在于农村精英本身在客观上就具备着衔接扶贫项目的天然优势,即精英会主动地去接触所能获取的资源信息。早年的下海经商经历使其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会影响其对制度性项目的一个利益权评估。W书记选择与其社会经历联系较大的部门进行精准投递,将商业模式整合对接于产业扶贫项目,选择与之相称的项目进行精准投标,更能增大命中率。同时,依靠行政手段领导干部承揽来推行产业扶贫,具有省时省力、见效非常快的特点。由于前期项目投标报捷,以此显现出精英俘获的马太效应,知名社区精英会接收更多的任务和资源。W书记凭借其项目申报的游说能力以及在持项目的低风险性运营,也就形成了我们所见到的村社产业扶贫项目的叠加效应。除此之外,项目制运行中规定的“配套资金”这一举措部分为地方政府的后续申请行为创造了先决条件,即通过项目的合法程序、形式和内容,恢复和增强自身的财力动员能力。(26)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因此,在各种光环的晕轮下,A村的项目申请结果处于积极状态。

基于农村场域的乡土特征,基层官僚制具有人情礼俗特征,社会交往网络甚密。精英俘获的基础在于精英之间的结盟。精英主要有三类:掌握政治资源的政治性精英、掌握经济资源的经济性精英以及掌握社会网络资源的社会性精英,三者之间协同共商,互动共建,形成较为可靠、稳固的关系网络。同时,这种关系网络表现出纵向的层级性。通过精英之间的头脑风暴和协同行为,实现项目的成功申报这一目标。精英之间之所以会组建社会网络,其实质原因在于项目制所呈现出来的集权控制的逻辑。由于威权政治中权力的高度集中,面对自上而下的竞争性资源的申请,权力的匮乏驱使基层政权激发使用非正式权力。故非正式权力的激活始于制度。项目制领域因为资源自上而下的注入而使得国家推动力加剧放大,因此,项目制可能在更大规模上、以更为强化的力度体现“长官意志”以及后果。(27)周雪光:《项目制:一个“控制权”理论视角》,《开放时代》2015年第2期。人人都有关系,个个皆有私交。大多数人都不是一个人在奋斗,背后都有一个社会网络。因此,W书记在本就有限的正式权力面前申请、推行产业扶贫项目权责失衡,需要非正式网络关系的助力。W书记由于前期四处申请项目而存留下较大的区域知名度,集结较多社会资本,通过体制精英内部层层推荐,自带“标签”效应,更易俘获扶贫项目资源。

由此可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存续有其自身逻辑,是将体制特征、社会关系以及历史经验三者进行整合纳入自身规则后而形成内在的衍生逻辑。在正式权力与非正式权力的重组、融合过程中,使威权政治规范与个人社会网络形成合力,达成国家目标。A村所规划的康养产业,正是在国家政治现实环境中进行的乡村振兴规划,也是在国家顶层设计范围下的行为活动。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显示,在扶贫开发场域中为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集结多方资源以筑建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作过程中,需要整合多方力量以排除偏差乱象。A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在组成成员方面依托村民委员会,反映了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代表,是国家在农村基层的代理人,集体经济在本质上反映着国家与农民的关系。(28)谭秋成:《农村集体经济的特征、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这种关系表明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作模式具有制度的权威指导,运作行为需具有合法性特征;扶贫资源以项目制形式下发给地方政府,表现为集权控制的逻辑特征;同时由于产业扶贫项目的相对竞争性特征,驻村干部、村落精英等行动者需要社会网络助力以主动俘获扶贫资源。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识别、申请、承揽扶贫项目等一系列运作行为既符合了正式制度,也在礼俗层面嵌入非正式因素,表现出法制社会与礼俗社会的松散联结。

在A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村委带头组织建立。在制度要素的合法性、组织存续的逻辑性以及社会交换网络的密集性三者规制下,A村建成了“村委/致富带头人+合作社+贫困户+农户”形式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村干部组织、农户广泛参与的集体模式可以为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一种有效途径,(29)王娜、胡联:《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价值思考》,《当代经济研究》2018年第10期。反映了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形式、功能上的重合。实质上也是村委带头竭力带动村民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运作的过程,组织的建立和运作均存在依附特征,也就是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两者之间在管理机构、组织成员、组织行为等方面具有重合特征。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为会受到制度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不是通过直接干预组织活动而产生的,而是因为环境相对于组织占据着权威位置,会诱导组织发出会更易受到环境赞同的行为,可理解为组织对环境呈现的依附性。在国家制度环境的规制下,使得任何合法组织的运行都需遵循规则,从而开展正常的社会活动,村集体经济组织也不例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班子是党员群体,而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扶贫开发场域下进行的社会资源再组织形态,只有符合规范标准,才能获得财政保障。当组织呈现行为偏离正常域限时,也会使村集体之间产生模仿和强制行为,驱动政策脚本与村庄现实高度对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产生的组织创建—申请项目—项目落地等一系列行为实际上都是村书记使用浑身解数力挽狂澜。换言之,精英的精神体系对组织的运作逻辑产生巨大影响,也即是体制精英在识别上级政策意图和本身社会资本优势下产生行为重组,随之意识行为镶嵌在制度性合法行为中进行合法性匹配,架构村集体经济组织,从而主动俘获产业扶贫项目—项目落地实施,实现农业产业化。即从正式权力—非正式权力耦合的角度产生合法性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是在威权体制与社会关系网络联结过程中做出的适应性选择行为。

A村村集体经济组织运作发展是否能够实现该村农业产业化目前还未见分晓。A村村集体经济组织至今尚未涉及经济利益产值分配。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该村实业项目的发展动员了当地的村民投身乡村建设,提升了农村生产生活水平,稳定了农村生产生活秩序,是正在发生的保底乡村建设,(30)贺雪峰:《谁的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前提》,《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12期。从内生性的范畴激发了农民主体的主人翁意识,达到自我增能的良好效果。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具有的社会价值—社会秩序意义对其自身的存续具有重要意义,是制度背景给予该组织社会空间和生存空间。

本文从制度理论视角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生及运作机制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在产业扶贫场域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活动,即通过识别、申请、承揽产业扶贫项目等主要活动来经营、管理土地这一集体资产等组织行为,揭示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作模式、内在规则及自身逻辑,以求厘清村集体经济组织运作的逻辑链条。由于A村产业并未投产,因而未能从经济收益角度分析村集体经济组织运作是否有效的问题,但是从目前形式上来看是有效的,具有承接—启动产业扶贫项目的功能,并激发村民参与了保底乡村建设运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对村社产业及乡村振兴产生效益及效率、如何有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需要结合诸多视角与标准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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