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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IP资源的应用与保护探讨

2020-05-09张承李渊明张昌利

科学教育与博物馆 2020年2期
关键词:博物馆

张承 李渊明 张昌利

摘 要 中国博物馆IP产业发展已成为必然的趋势,博物馆IP资源经营正朝着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从国内外博物馆IP资源的发展入手,通过对博物馆IP资源的应用模式与数字资源的保护新技术进行分析探讨,希望对推动博物馆在IP资源方面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关键词 博物馆 IP资源应用 数字资源保护

0 引言

近年來,围绕IP资源的争夺逐渐白热化。IP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它涉及的范围十分广。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指出,知识产权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版权)、商标权和专利权和“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博物馆的知识产权是指博物馆在科技、文化、艺术、工商等领域内,基于其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等依法产生的权利。2007年国际博物馆协会通过决议,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组织实施新的公约来保护世界传统文化表现与传统知识的相关权利人的集体精神权利,同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了《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旨在帮助博物馆利用知识产权加强和改善对文物的利用,并将博物馆知识产权界定为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网络域名和工业设计权等五大类。随着互联网技术对博物馆越来越深刻的影响,2013年新版的《指南》对知识产权的分类进行了修改,将专利权扩充为专利权与商业秘密,网络域名则扩充为网络域名与其他与社交媒体相关的标识形式。2019年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它为各馆在IP授权、运营过程中提供可参考交易规则进行指导。但在目前阶段,《指引》是非强制性规定,这就给博物馆IP资源保护工作增加了难度。

1 博物馆IP资源保护的现状分析

目前全球授权商品的零售额超过2 600亿美金,仅大英博物馆艺术衍生品营业收入年均2亿美元。有关网络报道故宫博物院的文创产品收入在2017年就已达15亿元。以故宫博物院为例,根据故宫博物院官网显示,目前其开发的文创类型已经涵盖故宫出版(即刊物、书籍类)、文创产品(如马克杯、茶具、摆件等)、故宫壁纸、故宫输入法皮肤、故宫动漫、故宫游戏、故宫App等多种产品与服务。故宫博物院授权的“故宫文创”在电商渠道粉丝数均破260万,5年间故宫文创产品销售额增长达到9亿元。可见博物馆艺术IP授权、开发、利用程度,博物馆文化创意品牌建设和保护,已成为中国博物馆创新发展最前沿、最具挑战性的重要工作。如何使博物馆的IP资源再生效益,被提上议事日程。

关于如何用好IP数字资源、如何保护好IP数字资源的问题,目前仍然只是在探索阶段,目前对博物馆IP数字资源的利用上主要集中在著作权(版权)与商标权两个大类。而这两类IP资源在使用中也是最容易被复制、改编和传播的,因此博物馆在这两方面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最为常见。由于以前没有明确IP的界定方法,所以出现了关于“两家故宫文创网店的嫡庶之争”“故宫彩妆停产”等IP归属权的争议事件。

1.1 国际上对博物馆IP资源的态度

目前30家全球顶尖博物馆对博物馆IP资源还是持比较开放的态度,提供了300多万幅高清名画的免费下载,人们可以自由的复制、修改、发行和表演这些作品。美国最大的艺术博物馆—大都会博物馆的藏品总量约为150万件,其中约25%免费开放,基本上囊括了其主要收藏;芝加哥艺术博物馆开放了近5万件馆藏作品高清大图下载渠道;荷兰国立博物馆博物馆网站,60万件作品可以免费下载,藏品的图片版权完全开放,自用和商用都可以;台北故宫博物院在“故宫Open Data专区”中的文物图像,无须申请,不限用途,可直接免费下载使用;法国卢浮宫尽管也提供高清图片免费下载,但是在其官网上,对这些图片的使用还是有限制的:“皇宫、卢浮宫和杜伊勒里宫、德拉克罗瓦宫收藏的图像或卢浮宫举办的展览和其他文化活动中的图像进行任何商业或编辑性再利用,请联系摄影机构。”也就是说,对于商业用途的图片,需要经过数据采集机构的同意。

各个国家在博物馆IP保护与利用的深度与广度上不尽相同,在数字时代对博物馆IP的理解尚不够深入,因此在博物馆IP的客体范围界定上也有所差别。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博物馆的IP主要是指博物馆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域名权。

1.2 博物馆IP资源的分类及用途

我国目前有76万余处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1.5万个各类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达4 800多万件,其中博物馆文物藏品所占的比重超过了75%。隐藏在这些有形文化遗产背后的精神财富和无形资产更是不可胜数。博物馆的IP资源也不仅限于文物,相关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履行其工作职责期间创造出的各种智慧与科技成果同样也是博物馆的IP资源。一般博物馆的IP数字资源包括:历代珍贵文物的高清图片、3D模型、视频资料、文字介绍和研究以及相关出版物、文章等。这些IP资源的主要用途,除了学术研究、科普宣传、文化推广等外,很重要的一个用途就是未来的商业再开发价值。包括:影视、动漫以及文创产品等。从客观上来说,不管博物馆是否意识到这些IP的存在以及IP开发利用的价值,作为重要的文化收藏保护展示与教育机构,博物馆就是天然的IP资源富矿。博物馆是座“历史文化资源”的宝库,就像一块璞玉一样,经过博物馆人的挖掘,再结合社会资源和市场的力量,就能雕琢成玉,转化成市场激烈争夺的IP资源,释放出巨大的价值。

以故宫博物院为例,其15亿的文创收入包括:故宫出版、文创产品、故宫壁纸、故宫动漫、故宫游戏等多种产品与服务等。大英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包括各式各样的日常用品,比如:书房墨宝、时尚潮品、文具书籍等。可以说,大英博物馆将文物IP开发到了非常细致,最经典的几个文创主题有:罗塞塔石碑、古埃及文物等,仅罗塞塔石碑就有数十种纪念品,从物美价廉的笔记本、钥匙链,到巧克力等食品,以及精致的手表和微缩雕塑,深度挖掘了IP资源的价值。一些天生带有超级IP特质的博物馆都在尝试将“藏品”变成可挖掘金矿的“商品”。

2 博物馆IP资源的应用

博物馆藏品这么多,但具备超级IP资源资质的却不多。哪些IP资源值得深度开发呢?博物馆作为公益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肩负着重要的社会教育责任,不能仅仅只考虑IP经营的经济利益。尤其是公立博物馆在IP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更不能以纯粹市场化标准进行评判选择,需要确保博物馆的文化传播与教育功能的实现,也要考虑IP资源的使用是否对博物馆的公信力与社会形象有积极的影响。博物馆还应该认识到并非所有馆内的文博IP都有开发利用的价值。一般博物馆谈到的IP资源,往往潜台词就是指拥有知名度,开发较为成熟的IP,甚至还要看其“粉丝基础”。事实上,这样来看馆内外能达到这样标准的IP资源并不多,所以博物馆在选择IP进行开发利用的时候不能盲目地求多求全,而是要优中选优,找出最具备开发潜力的IP内容进行开展经营,才能保证博物馆IP真正的“活”起来,产生源源不断的后续开发动力。

我们国家大部分IP资源是国家买单的形式,由各场馆使用政府采购的资金建立起来。这部分资源又被部分商家用来无偿开发成有利可图的商品。其实仅单纯复制品,游客的兴趣不是很大。原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一次演讲中也提到,“我们发现进入故宫博物院的观众对这些复制品感兴趣的并不多”。而关键是背后的影视、动漫以及文创等下游产业链。这些IP资源可以带动巨大的下游产业链。光就一个“蒙娜丽莎”,就有《蒙娜丽莎的微笑》《当蒙娜丽莎微笑》《蒙娜丽莎步下楼梯》等几十部影片,还有胡里奥·伊格莱西亚斯的《Mona Lisa》、林志炫的《蒙娜丽莎的眼泪》、沙宝亮的《蒙娜丽莎》等数十首歌曲。更不要说LV的“蒙娜丽莎”包具等后面庞大的文创产品。一个超级IP,可以带动甚至几十亿收入的产业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投资的IP数字资源,后面撬动的是万千亿的产业链,这就需要我们更加谨慎的对待。

2.1 博物馆IP资源的权属问题

博物馆聚集了人类文明史和自然的大量数据,这些IP数字资源在科学研究上等都有巨大的用途。科学数据的有效管理能够提升科学数据的利用率和创新效率,数据利用率和开放共享,可避免重复研究、降低科研成本、提高研究人员对于科研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但在博物馆的现实经营中,IP权利的归属问题则显得非常复杂。社会对博物馆知识产权的看法存在着诸多争议。目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对博物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显得较为简略含糊。博物馆向来被视为非营利性的公共文化机构,因此大众眼中博物馆藏品具有公开性与共享性。而知识产权则属于私权,其权利的规定具有专有性和壟断性,似乎与博物馆的任务与使命相违背。

美国在1966年就颁布实施了《信息自由法》,促进政府数据和信息资源公开。2018年《开放政府数据法案》,规定向公众开放“非敏感”政府数据。2000年英国于通过《信息自由法》,赋予两项权利:依法查询自己感兴趣的政府信息是否存在,依法可获得信息。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规定,公众有权向所有行政机构要求获得数据。2016年,又颁布了《数字共和国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一章第五条也有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才是文物的所有者。然而现实中,博物馆作为这些文物的实际占有者,拥有文物的管理与使用权力,也优先享有对这些文物IP开发利用的权力。《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指出博物馆作为其藏品的管理者要履行三大基本任务与使命。即保护他们的藏品,利用其教育公众,确保公众有权使用这些藏品,而对IP实施战略性和信息化的管理则能强化博物馆履行三大基本任务与使命的能力。知识产权保护可以确保博物馆知识传播、信息共享和文化产品与服务经营行为的规范性与合理性,保护博物馆的公众形象不受侵犯与滥用,避免粗制滥造的文博产品扰乱市场,同样也可以促进博物馆与社会力量的实现合作共赢,保障创作者的权益,激发文博产品的创作热情。因此博物馆不应视知识产权为博物馆公共事业发展的障碍,而是需要加强开发利用的宝贵资源。

本文所谈论的文物IP资源,是指文物除实体外依附于其他介质形态的再生作品(如出版物、文物信息数据库、图像、多媒体资料等等),一般情况下此类IP归博物馆所有,其本身虽然并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但依然拥有极高的IP开发利用价值。博物馆可以对其行使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网络信息传播、摄制、改编等权利,也可以通过版权交易交由他人行使这些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博物馆的IP作品有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合作作品、委托作品之分,还存在有特殊约定的捐赠作品。作品的创造者、占有者和知识产权所有者的三者却时常存在着错位,权利归属不一定一致。而要厘清这些藏品的版权归属,则需要按具体实际情况处理。目前法律上对博物馆的IP归属与使用权力还没有做系统明晰的规定,在188个WIPO成员国中也仅有45个国家的法律专门载有允许博物馆在未经权利人事先授权的情况下对其馆藏作品进行某些使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于博物馆所享有的权利,仅在第二十八条做了如下规定:“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但简略的免责性规定并不能指导博物馆合理利用IP资源,也无法解决其他企业或组织使用博物馆IP而引发的纠纷问题。目前国内任意复制或仿制博物馆藏品,翻印图片销售,馆藏文物形象被抢注为企业商标等现象频出,也是因为相关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保护力度不够造成的。此外在博物馆的工作实践中,博物馆除了利用自身拥有的IP,还不可避免地需要引入第三方IP。明确这些IP的权利归属问题,避免自身侵权行为的发生,对博物馆经营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2.2 博物馆IP资源的应用模式

目前中国的IP资源产业尚处在发展初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博物馆对IP资源的认知仅停留在法律维权的阶段,并没有利用其进行经营性应用的意识。随着文博创意产业被国家所重视和倡导,IP资源才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在了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研发当中。

博物馆IP资源应用的核心在于IP资源的授权和转化。不少国际知名的博物馆在IP资源的开发利用上都具有开阔的视野与多样的手段。他们往往具有双重的身份,既是IP资源的拥有者、创造者和授权者,又是IP资源的使用者和被授权方。根据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特色,目前博物馆采用的IP资源经营应用模式主要有:文创产品开发、跨媒体创作(影视创作、新媒体合作运营)、IP主题展览、内容授权、品牌授权等。这些模式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IP资源的另一种存在方式,主体还是在于IP资源,所以对优质的IP资源需求越发强烈,由于互联网的发展特色对博物馆IP的数字资源的保护技术也有很高的要求。

3 博物馆IP数字资源的新技术保护

博物馆IP数字资源在IP资源当中占有很重要的一席地位,加强博物馆IP数字资源保护便成为博物馆资源保护的重要课题。加强博物馆IP数字资源保护,首先是技术可行性。技术上是否可以做到对数据进行界定和保护呢?当外界使用时就需要现代的科技手段来执行,这里介绍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新技术,包括可信时间戳服务和可控PDF技术。

3.1 可信时间戳服务和可控PDF技术

可信时间戳是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采用密码及区块链技术和权威时间(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时间的授时与守时监测)生成的一个电子凭证(数据块token)。有了这个电子凭证,就可以证明该数字资产产生于哪个机构、产生于什么时间、有没有被修改过等。

可信时间戳服务目前是一个成熟的,且司法、行政认可的保护知识产权新模式。基于可信时间戳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提供了在线知识产权确权认证的多种服务模式,可以方便地集成在各个博物馆的系统中,在数字作品产生的第一时间就可以认证。已经和PDF做了有效的集成。生成的PDF中包含可信时间戳并可以通过通用或专用的验证软件进行验证。

可控PDF(cPDF)是被赋予了唯一的标识(ID)、经过了数字加密、能够对文档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控、痕迹追踪的PDF文件。一般的PDF主要用于文字与图片精准展现,其特点是设备无关、软件无关。但一般的PDF和大多数文件一样,文件一旦传递出去,技术上就和文件的所有者无关了,完全看不见、管不到,就像放孔明灯。而cPDF在传送出去以后,通过ID、加密和云平台的合作,可以对文档进行动态授权、痕迹追踪,使文档的轨迹可以看得见、管得着,就像我们拽着放风筝的线。亚马逊Amazon Kindle也是使用类似的技术,来保护出版的内容。

如圖1所示,数字资产变成cPDF以后,就可以控制谁能看、能看哪些页面、能看多长时间、能否打印输出等,可以知道谁看过、什么时间看的、用什么设备看的、是否打印过等,可以为数字资产增加动态水印和隐藏水印,增加盗用的难度。可以设定成像007电影里,看过几秒后内容销毁,其他人再也无法观看。

博物馆IP数字资源保护系统的建立可将可信时间戳和cPDF作为基础,这样的系统将使数据有源可溯,进行下一步的产权所有人的授权也就水到渠成。当然,希望主要博物馆可以站在公益立场上,像美国大都会博物馆等国外先进场馆学习,适当免费提供一些资源,特别是开放科学研究方面的数据资源。

有了可信时间戳和可控PDF保护等技术手段后,如何发现侵权行为也是一个重点。这里涉及几个方面:侵权行为的界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既要保护版权,又要避免越权。著作权的标识,通过可见水印清晰明确地进行著作权标识,引导授权使用,避免误用。数字指纹,通过在IP数字资源中嵌入不可见数字水印,就能通过提取盗版产品中的水印,确定非法复制的来源。网络爬虫,一个成功的商业运作不可能离开互联网,通过爬虫技术对互联网内容进行分析。人工智能图像比对技术,通过特征点的提取和图像比对技术,发现侵权的行为。结合上述技术,即可及时发现可能的侵权行为,以便进一步采取法律保护。

3.2 博物馆IP数字资源可控利用模型

如图2所示,博物馆IP数字资源可控利用模型包括七个部分:博物馆藏品、2D/3D等数据采集、加盖时间戳、转为cPDF、发布平台、开发利用、商业与法律管理。模型的基础是藏品,核心是发布平台,模型的价值是对开发利用促进。

博物馆IP数字资源可控利用模型的落实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合作链:

(1)2D/3D数据采集技术合作伙伴,负责藏品的数字化,形成数字资产;

(2)数字时间戳技术服务平台,负责为数字资产加盖可信时间戳,提供管理和验证技术服务;

(3)可控PDF技术服务平台,负责将数字资产转化为可控PDF,提供管理和追踪技术服务(可提供客户端生成或云平台生成);

(4)博物馆提供藏品数字资源,向发布平台提供数据;

(5)建设博物馆数字资产公共发布平台;

(6)商业化和二次开发,对数字资产的商业化二次开发利用,建立收费模型,并进行商业化分成。

(7)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合作伙伴,负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和法律服务。

以博物馆数字资产发布平台为核心,一旦博物馆IP数字资源可控利用方案的落地实施,将能够撬动博物馆这个撬动未来文化产业的宝藏,可激发博物馆的积极性,可形成一个博物馆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

4 结语

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博物馆需要与时俱进,了解现在观众的文化诉求,并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文化产业领域的IP热潮为博物馆的市场经营开拓了新思路。让博物馆中的文物“活起来”,就要让文物的价值内涵与文化元素在现代社会中得以充分的利用,使其时代意义得以彰显。博物馆IP资源的跨媒体甚至全媒体开发正好可以激活博物馆馆藏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思路,创造出更多形态的产品与服务,开拓博物馆新的市场,让博物馆变得更生动、与社会联系更紧密、更贴近普通大众的文化需求,真正让博物馆从馆舍天地走向大千世界。

但IP资源的保护问题也不容忽视,博物馆IP资源保护体系的建立迫在眉睫。这就有待博物馆、政府和社会资本力量尤其是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合作,在实践实践中不断完善,将博物馆IP资源“盘活”,让博物馆发展插上互联网的“翅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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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9收稿,2020-04-14修回)

作者簡介:张承(1965—),男,现任时空色彩(苏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研究方向为机械电子、人工智能、图形图像底层算法等,E-mail: john@timespacecolor.com。

Discussion on the application and protection of museum IP resources// ZHANG Cheng, LI Yuanming, ZHANG Changli

First-Author's Address Time & Space Color (Suzho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rp, E-mail: john@timespacecolor.com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museum IP industry has become an inevitable trend, and the management of museum IP resources is developing in the direction of specializ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Starting from the development of museum IP resources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application mode of museum IP resources and the new technology of digital resources protection, hoping to play a certain role i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useum IP resources.

Keywords museum, IP resource application, digital resource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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