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职业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
2020-05-09李娜杰
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产生了显著提高。人工智能技术在2017年迅速成为经济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对我国诸多行业造成了重大冲击。现阶段,我国经济市场对于人才需求越发多元化。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正在逐渐引领者职业院校经济法教学课程。如何切实有效地应用各种信息手段来促进职业院校中经济法课程改革逐渐成为了广大职业院校探讨的重要课题。文章主要分析了当前职业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诸多不足,同时简单说明了的阐述了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职业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的重要性,以求能够全面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经济法课程的相互结合,培养出更多符合时代发展的专业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人工智能;职业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策略
在最近几年,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渐渐成为了校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引领之下,经济法教学改革已经成为了必然发展趋势,将原有的课堂教学模式、课程教学方法转变为依托于信息技术以及网络手段的新型教学手段。经济法课程改革有助于提高学生对于知识内容的了解,实现教、学、做相互协同。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引领之下,广大职业院校应该贴合自身的专业课程内容建构完整的经济法教学体系,同时完善当前的考核评估模式,这样不仅仅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法律认知能力,而且还能培养出具有多元化思维能力的专业大学生,创设出优质的校园文化。
一、职业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的重要性
(一)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提供不同的教育帮助
经济法课程体系非常庞大并且其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到多方面经济生活内容,其涉及到的法律众多,如果教师仅仅凭借短暂的课堂时间,那么必然无法为学生讲述清晰所有课程内容,因此这就要求教师能够采具有取针对性的教学帮助,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手段,在已经构建完整经济法课程体系的基础之上,有选择性地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教育帮助,深化学生成长。在慕课、泛雅等网络化教学平台之中上传有关于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视频能够有效贴合学生的基本需求,能够满足不同专业的不同学生的具体需要,能够对经济法知识内容进行深入分析,让学生在课程开始之前能够根据自己需要来开展课前预习,以此来解决课程时长无法满足教学需要的问题。
(二)强化学生的专业素养以及知识实践能力
就职业院校中的学生而言,经济法课程本质上具有极强的抽象性以及专业应用性,以此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学习积极性。根据人工智能时代的多项技术内容,首先摒弃传统的先教后续的模式,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来深化学生对于相关知识内容的了解,让学生能够情不自禁地深入到学习进程之中。把知识的传授过程延伸到课程体系之外,以此来将课堂中有限度的时间全部基于学生,让学生能够在课程中进行自主探究,完成对知识的巩固以及理解,同时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准,保证学生能够将自己所学习到的所有知识内容全部应用到实践生活之中。
(三)优化双创教育课程体系,能够为人才发展提供充足知识储备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职业院校都开创了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课程、创业法律基础课程,虽然课程设置相对完善,但是课堂教学偏向却存在漏洞,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课程设置主要偏向于实践理论内容,不能切实有效地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经济法的实践应用性非常强,并且其囊括范围非常广泛,可以将其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内容,有助于学生构建更加完整的法律认知能力,帮助学生明确如何处理法律事务,为其今后学习成长提供推进作用。
二、职业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存在的问题分析
现阶段,我国职业院校的课程教育体系开展出现变革,核心要素渐渐变成了“以人为本”,虽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教育模式相比尚且存在提升空间,但是我国已经开始试验将个性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同时囊括到专业教育的进程之中,除此以外广大职业院校的教学水平大幅增强,出现了创新能力以及创业教育等诸多新型词汇。在最近几年,我国对于职业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投入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对职业院校下的经济法教学课程进行明确界定,将课程内容、课程体系与本科教育下的课程内容相互区分,研究方向主要是两大教育单位下的异同点;其次是根据职业院校内部的生源组成情况研究出适合学生成长学习的重点教学目标,深化学生成长,研究结果主要体现于经济法课程改革以及教学理念的转变之上,对于职业院校下的整体教学改革投入力度明显不足。
现阶段,虽然我国大多职业院校在经济管理专业中开设了经济法课程,但是其教科书中的内容却与本科院校中的别无差异,甚至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的课件都是通用的,这并非是某一学校的个例,而是当前职业院校普遍具有的问题,教学内容同质化,致使學生的专业素养受到影响,其对于专业知识内容的理解将会受到影响;除此以外,我国大量职业院校尚未对非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开设经济法课程,学生缺少进行学习的场所,这就使得学生的创新能力受到影响,根本无法有效贴合当前的时代发展。除此以外,高职院校所开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尚且存在漏洞,对于学生展开的法律知识补给尚且有待提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调,教学方法过于单一传统,学生在课堂中的参与力度明显不高,这都使得学生的主体地位受到影响,知识消化能力明显不高。即便现阶段我国部分职业院校开展了案例分析法、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模式,但是教学改革的侧重点依然在理论教学方面,根本无法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潜力。
综上,现阶段职业院校对于经济法课程实行的教学改革并不能迅速解决不同专业之间下的不同教学模式问题,同时也不具备清晰合理的发展目标,并不能有效切合人工智能时代下的基本需要。在双创教育的引领之下,广大职业院校在开展经济法课程教学的过程中需要将学生的基本处理能力放置在首位,全面深化学生成长。
三、人工智能时代下职业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策略
在人工智能时代下的引导之下,如何正确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并将其应用于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以及积极性?如何创设出更加完整的经济法教学体系,让学生能够将自己所学习的知识内容应用到实际生活的过程中?文章主要探究了人工智能时代下的职业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改革大方向,以求能够推进我国职业院校下学生经济法认知能力大幅提升,全面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以及自我防范能力,为培养出更加优质的专业人才提供良好的帮助。
(一)修正将职业发展路径作为具体方向的课程核心
职业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出符合当前时代发展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因此一切教学活动都应该围绕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进行。不同专业下的学生的具体从业方向存在差异,为其设置的课程教学目标、发展路径也是存在诸多差异的,因此这就要求教育单位能够设置充足合理的教学帮助,针对不同专业下学生的认知能力的不同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制定更加完备的经济法课程标准,将原有刚性经济法课程模式变为具有弹性的专业化课程教学,以此来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全面提高不同专业下学生对于经济法课程的理解。以某职业院校为例,其经济管理类专业开展的经济法课程主要是要求学生在具备相应的经济知识的基础上明确相应的法律条例,旨在学生今后就职能够正确应用所学习内容处理与法律相互关联的经济问题,但是其经济课程所涉及到的教学方向是存在明显区别的。会计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内容为税务法;会展专业主要学习内容为知识产权法;非经管类专业下的学生主要学习的是经济法课程的基础部分,如果学生兴趣充足的话,那么可以自主选择渗透其中。
(二)创设更加核心的经济法教学体系
首先,利用人工智能时代下的各种教学软件来录制视频并提供给学生,要求学生进行自主预习,具体可以选择慕课或者泛雅等软件,以此来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加学生可利用课程时间;其次,将实训教学的比重扩大,将理论课程与实训课程相互结合,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科目,因此只有学生进行不断地操作练习之后其才能够对相关知识内容有所理解,在实践过程中达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最后,主要是将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由课程开始贯穿到学生的课余时间之中,在课前,教师可以要求学生进入到网络平台之中进行自主预习,在进行课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创设优质的问题情景或者人物情景,同时利用翻转课堂模式来为学生进行教学,这种教学模式往往能够极大程度上地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将课堂转变成为师生、生生讨论的自由场所。在课下的业余时间,教师可以要求学生通过各种互联网信息软件来对学生的课下复习情况进行检查,也就是利用微信、微博等内容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要求学生利用课下时间来进行自主复习,在这样的教学指引下,学生的学习兴趣将会获得大幅增强,其对于法律知识的兴趣也将会有效增加。
(三)应用新型网络平台技术,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的机会
根据现有的新型网络平台技术来为学生进行有效指引,包括慕课、泛雅等学习软件,在开展教学活动之前,教师可以先为学生拍摄出微课资源,并将其上传至平台之上,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下载,以此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预习帮助。现阶段经济法课程通常包含内容为:基础法律制度、经济主体法律制度、经济市场运行规法律、宏观调控法律、解决纠纷法律、社会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这七大重要内容,职业院校应该仔细研究学生的专业方向,为学生创设出完整的经济法认知框架,为学生进行相应的指引,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来为学生提供有关于其专业的教学帮助,让学生能够在平台之中进行自主选择,寻找自身喜欢的知识内容,这样一来不仅仅可以有效充实学生的知识储备,而且还为学生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推进作用,将会极大程度上地满足学生的基本需要。
(四)优化考核评价方式,方便学生寻找自身不足之处
在进行实际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必须设置更加完备的教学评价体系,这不仅仅是对学生知识理解能力的检测,更是提高学生精神文明素养的重要手段。介于此,教师需要将理论知识以及其实践能力放置于同一地位,以此来为学生开展多元化教学帮助,深化学生成长。就目前来看,广大职业院校的考核评价方式尚且单一,无法有效展现出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因此,教师在进行具体考核的过程中必须全面需要为学生制定更加完备的评价方式,具体来讲,可以为学生创设相应的考核环境,就以某一企业倒闭或者破产来进行经济法课程考核模拟,要求学生通过自己的能力进行观察,深入到时间进程中,在明确考核目标的同时深化自身的实践应用能力,充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以及学习热情。
四、結语
综上所述,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引领之下,职业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有必要受到革新,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学生对于经济学法律内容的了解,不仅仅能够有效增强教师的教学水平,而且还能够有效促进学生成长,为今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人才供给。
参考文献
[1] 刘谱.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研究[J].农家参谋,2018(24):163+190.
[2] 王丽娜.“互联网+”时代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以《经济法》课程为例[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8,2(15):115-116.
[3] 张素伦,王丽娜.互联网对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挑战及对策[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6):112-114.
[4] 钟莉.探究式教学应用于《经济法》课程课堂教学的实践——以破产程序职工权益保护为例[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6(07):190-191.
基金项目:文章为高职院校“人工智能+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的《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NZJGH2018240。
作者简介:李娜杰(1982.08- ),女,汉族,内蒙古呼和浩特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