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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分析与评价

2020-05-09黄光体陈强林成军

湖北农业科学 2020年1期
关键词:动态变化森林资源湖北省

黄光体 陈强 林成军

摘要:在阐述了湖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基于1979—2014年间8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对湖北省林地面积、覆盖率、活立木总蓄积量动态变化进行分析,对湖北省森林资源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评价。结果表明,湖北省林地面积保持大幅增长态势,但未来增长空间有限;森林覆盖率呈现稳中有升趋势,但增长速度会放缓;活立木总蓄积量呈现快速增长势头,未来增长幅度趋于稳定。

关键词: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动态变化;评价;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S757.2;S7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20)01-0086-05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20.01.018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explai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tinuous inventory system of forest resources in Hubei province, based on the data of eight consecutive forest resource inventories from 1979 to 2014, the dynamic changes of forest land area, coverage, and total standing tree standing volume in Hubei province were analyzed, and the change trend of forest resources in Hubei province was analyzed and evaluat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area of forest land in Hubei province has maintained a substantial growth trend, but the space for future growth is limited; the forest coverage rate has shown a steady upward trend, but the growth rate will slow down; the total volume of standing timber has shown a rapid growth momentum, and the growth rate will stabilize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forest resources; continuous inventory system; dynamic change; evaluation; Hubei province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1]、关乎民族未来,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森林资源具有维持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等重要功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2]。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其成果为国家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计划,监督检查各地森林资源消長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供了重要依据[4],为林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湖北省自1979年建立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以来,以5年为1个间隔期,共开展了8次调查,根据8次调查结果中的林地面积、覆盖率、活立木总蓄积量3个核心指标分析湖北省森林资源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评价。由于在调查过程中,国家相关技术规程在不断更新完善,同一名称的数据在不同调查年份其涵盖范围有差异。本研究采用的数据均为调查次年对外公布的数据,未进行统一口径的处理。技术标准变化对数据的影响,在动态变化分析中加以说明。

1  湖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建设情况

1978年8月至1979年1月,在农林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行政界线,湖北省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初查工作,在山区丘陵设置第一副总体,共设置667 m2的方形样地9 649个。

1984年进行第一次复查,在对第一副总体复查的基础上,在平原湖区县(市)设置第二副总体。第二副总体为平原湖区的18个县(市),共设置了1 970个样群,每群含有5个面积为2 827 m2的圆形样地。

1989年按1984年体系进行第二次复查,该次复查根据1984年第一次复查的变动系数,将第一副总体9 649个固定样地调整为7 219个。第二副总体1 970个样群(每个群含5个2 827 m2样园)全部保留,作为固定样群复查。

1994年开展第三次复查,在确保满足《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1994)》精度要求的前提下,对连清体系进行了优化,将全省原有的两个副总体合并,全省作为一个总体,不再区分第一、第二副总体。新总体设置固定样地数5 820个,落在原第一副总体上的有4 838个,落在原第二副总体上的有981个。

1999年开展第四次复查,执行1994年调整后的总体,固定样地数5 820个。为了完善监测体系,丰富调查内容,采用了遥感与地面样地调查相结合的系统双重抽样技术进行森林资源、沙化土地和湿地资源调查,全省按1 km×2 km间距布设遥感判读样地92 948个。

2004年开展第五次连清复查,本着连续、可比的原则,地面样地调查仍按前期5 820个进行,遥感判读样地从1 km×2 km间距改为2 km×2 km,遥感判读样地样地数变为46 505个。

2009年第六次复查,遥感判读样地和地面样地的布设和第五次复查一致,调查内容方面增加了造林地情况调查、未成林造林地调查,增加经济林产期调查、小样方调查,毛竹调查增加胸径检尺和竹度调查。

2014年第七次复查,地面样地的布设和第六次复查一致。该次复查新增了对463个固定样地开展树种调查和植被调查等专项生态状况调查。

经过近35年的建设,湖北省连续清查体系日趋完善,通过每5年间隔期进行重复调查,准确获取森林资源状况和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动态,掌握资源变化规律,分析林业经营效果,预测森林资源变化趋势,全面准确提供林业和生态建设所需的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资料,为湖北省制定林业方针政策,编制林业区划、规划、计划,指导林业生产提供基础资料,为实现森林资源合理经营、科学管理、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2  湖北省森林资源动态变化

2.1  林地动态变化

从8次清查的结果看,1979—1999年全省林地面积保持平稳状态,1999—2004年呈快速上升态势,2004—2014年保持稳中有升态势。其中,1999—2014年间林地面积增幅最为明显(图1),从表1可以看出,除1999—2004年外,其他监测期新增面积稳定在30万~40万hm2,而减少面积呈现下降趋势。

从地类变化的主要原因分析看,1999—2004年间,林地面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生态工程的实施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退耕还林和其他规划调整转为林地面积42.24万hm2,占48.71%;农、牧地抛荒后变为疏林地、灌木林地、无林地等导致林地增加24.96万hm2,占28.78%;种植结构调整(主要为种植经济林)面积19.52万hm2,占22.51%。在林地转为非林地方面,种植结构调整导致林地逆转9.28万hm2,占35.81%;征占林地和其他各种因素导致林地逆转8.63万hm2,占33.31%;毁林开垦和其他人为因素导致林地逆转8.00万hm2,占30.88%。

2004—2009年间,林地面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农种植结构调整。在林地新增面积中,主要是非林地通过林农自主种植结构调整转为林地面积23.68万hm2,占60.66%;其次是非林地通过封山育林等自然变化转为林地面积7.68万hm2,占19.67%;三是耕地通过退耕还林转为林地面积4.80万hm2,占12.29%;四是非林地通过其他规划调整后人工造林转为林地面积2.88万hm2,占7.38%。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11.20万hm2。其中,林农自主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导致林地逆转为耕地面积9.60万hm2,占85.71%;征用占用林地导致林地逆转为建设用地面积1.28万hm2,占11.43%;毁林开垦导致林地逆转为耕地面积0.32万hm2,占2.86%。

2009—2014年间,新增林地的主要原因,一是种植结构调整新增林地面积19.20万hm2,占43.48%;二是因林业经营发展需要,通过规划调整或规划后人工造林使林地新增面积17.28万hm2,占39.13%;三是抛荒耕地、牧草地和未利用地等原因自然植被盖度增加而新增林地面积7.68万hm2,占17.39%。林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修路、建房、工矿建设、水利建设等征占用林地转为建设用地、水域面积8.64万hm2,占48.21%;二是因种植结构调整转变为耕地面积7.36万hm2,占41.07%;三是规划调整为非林地面积1.92万hm2。

2.2  森林覆盖率动态变化

从8次清查结果的森林覆盖率总体变化情况看,1979—1984年间覆盖率出现一次跃增,1984—1999年间保持平稳略降态势,1999—2009年间呈现持续快速上升之势,2009—2014年间又转为稳中有升状态(图2)。

从覆盖率的变化原因看,1979—1984年间覆盖率的突然跃增与调查方法及统计口径的变化密切相关。在1979年统计数据中,丘陵山区使用第一副总体的调查结果,平原湖区使用“四五”清查数据,而1984年在平原湖区设置第二副总体后,全省采用同一套体系进行调查和统计。1984年连清体系覆盖全省后的3个监测期内,覆盖率基本保持平稳。

1999—2004年间,森林覆盖率快速上升,覆盖率增加了4.38个百分点。在新增森林面积中,主要是通过退耕还林等工程造林和一般人工造林更新使非林地、宜林地、无林地转为森林,面积64.95万hm2,占54.72%;其次是灌木林地通过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转为森林,面积46.72万hm2,占39.36%;三是未成林地自然转为森林,面积7.03万hm2,占5.92%。在森林减少面积中,主要是毁林开垦和征占用林地转为非林地16.95万hm2,占45.29%;其次是森林采伐后未及时更新转为其他灌木林地、无林地、宜林地16.00万hm2,占42.74%;三是天然林采伐转为疏林地6.08万hm2,占19.19%;四是森林采伐后通过造林或封山育林转为未成林地4.48万hm2,占11.97%。

2004—2009年间,因技术标准调整,岩溶地区灌木林地纳入覆盖率计算,导致覆盖率净增7.26个百分点,若扣除岩溶地区灌木林地增加56.32万hm2,按可比口径统计,间隔期内净增4.23个百分点,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森林面积增加的主要途径,一是其他灌木林通过封山育林转为乔木林或岩溶地区灌木林区划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83.52万hm2,占51.38%;二是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其他非林地通过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形成森林面积29.44万hm2,占18.11%;三是未成林地转为森林面积25.60万hm2,占15.75%;四是林农自主通过种植结构调整转为森林面积19.84万hm2,占12.20%;五是耕地通过退耕还林转为森林面积4.16万hm2,占2.56%。森林减少原因方面,主要是森林采伐后未及时更新或遭受灾害转为其他灌木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10.24万hm2,占37.21%;其次是种植結构调整等转为耕地8.00万hm2,占29.07%;三是森林采伐后通过造林或封山育林转为未成林地5.76万hm2,占20.93%;四是乔木林采伐或遭受灾害转为疏林地2.56万hm2,占9.30%;五是征占用林地转为建设用地0.96万hm2,占3.49%。

2009—2014年间,森林覆盖率增加1.21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增速放缓。在森林面积增加方面,主要是疏林地、一般灌木林地、迹地、宜林地通过人工造林更新、封山育林形成森林,面积29.44万hm2,占44.23%;其次是耕地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形成森林,面积14.72万hm2,占22.12%;三是原有未成林造林地正常生长或更新造林形成森林,面积12.16万hm2,占18.27%。四是耕地、牧草地、未利用地等非林地通过规划调整后人工造林或天然更新以及自然演变转为森林,面积10.24万hm2,占15.38%。在森林面积减少方面,主要是森林因采伐清理或火灾后形成迹地,面积15.04万hm2,占34.07%;其次是森林因种植结构调整转为耕地和因征占用林地或规划调整转为建设用地或水域,面积均为7.36万hm2,占16.67%;三是森林通过人工更新转为未成林造林地,面积5.11 hm2,占11.57%;四是森林因灾害或采伐后未及时更新以及林地因经营方式改变而转为规划造林地或其他宜林地,面积5.44万hm2,占12.32%;五是森林因人工更新造林失败形成造林失败地,面积1.92万hm2,占4.35%;六是森林因采伐或造林更新成为疏林地,面积1.92万hm2,占4.35%。

2.3  活立木总蓄积量动态变化

全省活立木蓄积主要是以林分蓄积为主,以2014年为例,全省活立木总蓄积3.9亿m3中,森林蓄积3.7亿m3,占92.4%,四旁树蓄积0.17亿m3,占4.45%,疏林地蓄积及散生木蓄积较少,对整体影响不大。

从8次清查结果的活立木总蓄积变化情况看(图3),1979—1994年间,活立木总蓄积量保持平稳增长状态,年均增长率为1.7%~3.3%。1999—2009年间,年均增长率保持在7%左右,2009—2014年间,年均增长率下降到5.5%。

从活立木蓄积的生长消耗分析看(图4),1979—1994年15年间,林业作为一个木材生产的行业,行业管理的目标是完成各类木材生产任务,因林木生长量与消耗量持平,活立木蓄积量增长不明显,保持平稳。1984年的清查结果显示,1979—1984年呈现林木消耗量大于生长量的现象,全省林木年均生长量516万m3,而消耗量高达749万m3。

1994—1999年间,随着生长量的持续增加,消耗量并未为随之增加,反而略有下降,活立木蓄积量增长明显。

1999—2004年间,全省活立木总蓄积大幅度增加主要来自森林蓄积的大幅度增加。森林蓄积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世纪90年代初为造林灭荒而营造的大量人工林进入了生长旺盛期,使森林年均生长量有较大增长;二是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的实施,使森林面积大幅增加,其中乔木林面积增加88.95万hm2,年均净增3.82%,蓄积随面积的增长而自然增加;三是随着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森林单位面积蓄积增加4.20 m3/hm2。四旁树蓄积略有增加,主要是公路、铁路以及城镇化等建设中绿化面积增加。

2004—2009年间,全省活立木总蓄积、森林蓄积和四旁树蓄积明显增加。森林蓄积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通过封山育林和封山护林,使天然林年均生长量有大幅增长,而同期的天然林年均消耗量急剧下降;二是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为消灭荒山而营造的大量人工林和各项林业工程所营造的人工林也进入了生长旺盛期,使年均生长量同前期相比有较大增长;三是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的实施,使森林面积大幅增加,面积的增长同时也带来蓄积的增加;四是森林经营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使森林单位面积蓄积增加8.82 m3/hm2。四旁树蓄积净增508.92万m2,年均净增率6.67%。四旁树蓄积的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沼气等能源建设和改灶节能工作的持续加强,使农民在生活中将四旁树用作薪材的情况大为减少;二是铁路、公路以及城镇化等建设过程中绿化美化的需要使四旁绿化造林增加。

2009—2014年间,湖北省活立木总蓄积依然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湖北省活立木总蓄积的增加主要来自森林蓄积的增加。一是通过封山育林和封山护林,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使天然林面积蓄积有较大的增长。二是20世纪初营造的大量人工林和各项林业工程所营造的人工林也进入了生长旺盛期。人工林年均净生长量由前期的707.39万m3增长至809.49万m3。此外,通过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控制采伐消耗,使得乔木林的年均净生长量(2 795.00万m3)远大于采伐消耗(1 324.53万m3),故森林蓄积快速增加。但四旁树蓄积较前期净减19.41万m3,主要是因为平原湖区种植四旁杨树更新换代(种)所致。

3  湖北省森林资源变化趋势评价

3.1  林地变化分析评价

从8次清查结果来看,全省林地面积已经趋于稳定,根据近几期调查林地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来看,林地未来增长空间有限。

1)传统上,对于林地与非林地的判定,林业部门以地表覆盖为主[5],而国土则以土地利用规划为主,两者在判定方法、技术标准上均存在差异,导致同一地块在不同部门的数据中重复统计。按照新成立的自然资源部提出的“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实现‘多规合一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此类重复统计的问题将得到解决,调查中根据地表覆盖作为林地判定依据将不再成立,按照这个思路分析,林地的有效增加只有来源于退耕还林这种以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主的项目性增加。从湖北省近些年林地增加主要原因看,2004年后林地面积增加来源是非林地通过林农自主种植结构调整為主,非林地通过封山育林等自然变化转为林地为辅,规划调整后人工造林使林地新增的比重下降明显,不占优势,因此,将来湖北省林地面积增加的途径更加狭窄,如果没有新的国家大型规划或者工程支持,湖北省的林地面积无增长空间,甚至可能会呈现负增长。

2)在林地增减变化原因中,种植结构调整一直是一个占比非常大的因素。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受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农民自主经营意识的增强,根据短期市场行情进行土地经营,种树种菜的更换频率过高,导致土地的规划性质没有变化,但监测成果中林地、非林地的数据变化极大。因此,有必要对一些现行标准进行修改,以和当前的经营管理模式及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一致。

3)社会经济发展因素影响会逐渐增加。从林地面积减少的成因看,排除种植结构调整因素外,林地面积减少中的征占用林地、规划调整为非林地因素在快速上升,而毁林开垦因素在大幅下降。由此看来,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因社会经济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将是林地面积减少的主因,同时,因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利用空间规划调整,将林地改为非林地的现象将更加频繁。

3.2  森林覆盖率变化分析评价

森林覆盖率是林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各类规划、考核的基本指标,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从湖北省近20年的森林覆盖率的变化情况看,湖北省森林覆盖率增加尚有一定空间,但增长速度会变慢。

1)排除乔木林郁闭度要求变化、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纳入覆盖率计算等技术规程变更导致的森林覆盖率增加外[6],湖北省森林覆盖率增加的因素主要有,退耕还林等工程造林和一般人工造林更新形成森林,未成林造林地正常生长或更新造林形成森林,灌木林地通过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转为森林,林农自主通过种植结构调整转为森林等。整体而言,除2004年的退耕还林工程对森林覆盖率影响较大外,其他监测期森林覆盖率增加主要以封山育林形成森林和种植结构调整形成森林为主,一般人工造林形成森林的面积和消耗的面积基本保持动态平衡。

2)森林覆盖率降低的原因有,森林采伐后未及时更新转为无林地、宜林地、疏林地,或采伐后更新为未成林地,或因毁林开垦、种植结构调整、征占用林地等转为非林地。从减少原因分析看,排除采伐后更新为未成林地、征占用林地等非管理因素外,湖北省森林覆盖率减少在很大程度源于森林采伐后未及时更新,每次监测均有10万~20万hm2森林采伐后未能及时更新造林。因此,在行业管理方面,加强森林采伐后的及时更新,是防止森林覆盖率减少的一个重要措施。

3)从2014年清查结果看,湖北省森林面积736.27万hm2,占林地面积的84.04%,尚未成为森林的林地有139.82万hm2,其中迹地与森林采伐保持动态平衡,对覆盖率的增长影响有限,一般灌木林地50.87万hm2,从林业经营管理来说,不适于进行造林。宜林地52.80万hm2,是林业口径中可用于造林的土地。但从实践情况看,经过多年的人工造林、飞播造林,保留下来的宜林地多数是难以造林地[7]。因此,在林地范围内,森林覆盖率可扩展空间有限。

4)正确引导农民在非林地上开展林木种植,尤其是乔木林,是增加森林覆盖率较为快速有效的方法。湖北省积极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将造林绿化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8],大规模在村庄及路网、沟渠边植树。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将四旁树纳入覆盖率计算,是值得探索和研究的问题。在林业管理方面,加强森林采伐后的及时更新,减少无立木林地,继续加强封山育林也是增加森林覆盖率的有效途径[9]。

3.3  活立木总蓄积量变化分析评价

近30年来,湖北省林分的自然生长率基本保持8%~10%,年均消耗率4%~7%,活立木蓄积量的年增长率2%~7%,按照此趋势,在将来一段时期活立木总蓄积量年均增长率基本上保持在5%~6%的水平。

1)全省活立木蓄积增加主要来源于森林蓄积量的增加,而森林蓄积量增加主要源于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的实施,使森林面积大幅增加,森林蓄积随面积的增长而自然增加。营造的大量人工林进入了生长旺盛期,生长量逐年提高。由于森林经营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森林单位面积蓄积、单位面积株数等均有所提高。随着采伐消耗进一步减少,使得乔木林的年均净生长量远大于采伐消耗。

2)要使全省活立木总量保持目前高速增长态势,需要加强森林的抚育,扩大森林抚育工程的实施范围和面积,提高单位面积蓄积量。积极推动大户造林、公司造林,在非基本农田上营造速生丰产林,增加乔木林面积。对采伐后的乔木林地及时更新造林,保证乔木林面积的稳定。在当前的各类精准灭荒工程、农田林网建设、房前屋后绿化工作中,不宜单一推行绿化灌木、经济果木树种造林,应根据地方资源特点,适当考虑杨树、松树、樟树、枫香等树种,扩展活立木蓄积量的来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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