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性规制下的中国合拍片市场演进及绩效
2020-05-09张雷王牧耕
张雷 王牧耕
中外合拍片是一种特定的影片类型,由国内制片公司和境外制片公司共同投资、共同拍摄、共有版权、共担风险以及共享收益。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的17年间,有过多家国内电影制片厂与境外企业合作拍摄电影的先例,但数量较少,未能形成规模。改革开放后,随着体制改革开始向文化领域延伸,以市场逻辑为主导,以激励性规制为基调的电影产业政策陆续出台。作为市场开放的先行者、助力中国电影走出国门的探路者,合拍片成为电影市场改革的风向标。鉴于此,本文以产业组织理论中的R-SCP框架为指导,回顾在产业政策渐次开放与动态调整(Regulation)的背景下,合拍片市场所历经的规模扩张(Structure)与多元化主体参与(Conduct),促成了显性票房递增与隐性技术溢出增强的双重绩效提升(Performance)。
一、激励性规制下的合拍片政策:从监管审批走向许可服务
从合拍片市场的演进历程来看,可以大致分為早期的“起步探索”(1978-1992),明确市场化改革导向后的“入轨推进”(1993-2002)和电影体制改革深化后的“开放扩容”(2003至今)三个阶段。从规制政策的整体走向来看,“激励性”特征明显,从早期较为严紧的审批监管向宽松的许可服务职能转变,即逐渐放宽条件、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多国别、多主体的电影企业,在满足合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提高合拍片的票房号召力与跨文化传播力。
要推进和规范中外电影的合拍业务,首要工作是组建与之相关的行业主管机构。1979年5月,文化部发文成立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以下简称“合拍公司”),将其作为监管中外电影合拍业务的专职部门,对我国与外方的合作制片实行统一管理。1982年8月,合拍公司发布《加强对外合作拍片事业领导与管理的几项规定》,对合拍片管理做出了“统一对外、统一政策、统一安排、置于统一归口管理之下”的明确要求。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电影管理体制的调整,合拍公司“政企合一”的身份不利于业务的监管与拓展,在《关于调整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管理体制的意见》(1988)中,将原属合拍公司的归口管理权限上移至广播电影电视部,合拍公司成为“经中国电影主管部门授权管理中外电影合拍的专门机构”,并延续至今。当前合拍公司的职责主要为受理并审核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立项申请和审查合作拍摄的完成影片;监督合作各方履行合作合同;为合作各方提供相关服务;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商谈政府间电影合作协议提供协助等内容。
“摸着石头过河”是改革开放的成功法宝,也是指导中国电影市场逐渐敞开合作之门的基本原则。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申办合拍业务的数量不断增加,涉及的业务类型日趋多样复杂,更加有利于合拍业务实施的《关于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管理规定》(1994)随之出台。作为第一部电影合拍管理规定,《规定》一方面巩固了前一阶段的制度创新成果,继续扩大国内制片厂对外合拍的自主权,允许其上报电影局审批后,可直接与外方接触承揽合拍项目。另一方面,较为系统地阐述了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定义、形式、合作原则、立项申请程序等关键内容,规定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满足基本条件者即可开展合作。自此,旨在促进产业市场化发展的激励性规制导向明确,涵盖《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行业机制改革的通知》(1994)、《电影管理条例》(1996)等政策的制度体系开始日渐成形。
进入新世纪后,为适应入世对市场全面开放的要求,在扩大海外片引进配额的同时,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产业政策,推进中外合拍片业务,帮助中国电影走向海外市场。国家广电总局在2003年和2004年两度修订施行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中,作了两个重要调整:一是对合拍主体的资格准入条件放宽,规定所有“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中方制片单位(含在境内批准注册的中外合资电影制片公司)”都可与境外机构进行电影合拍,外资、国营、民营电影公司间的合作壁垒被彻底打破;二是对合拍片主创人员的配置条件加以修改,明确“联合摄制中需聘用境外主创人员的,应当报广电总局批准,且外方主要演员比例不得超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将中方演员比例要求从原来的一半降到了三分之一,为更多的境外制片团队参与合拍创造宽松条件。
与此同时,根据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CEPA协议,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内地与香港电影业合作、管理的实施细则》(2003),对内地与香港合作摄制的电影,在故事发生地、主创人员、电影底片、样片的冲印及后期制作等方面,享受较《关于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管理规定》更为优惠的条件。同样,在与台湾签订ECFA协议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海峡两岸电影合作管理的现行办法》,鼓励两岸电影企业合作拍摄影片,且享受与香港相同的优惠待遇。
2010年后,随着中国电影年度票房首次突破百亿大关,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更多的海外制作机构意欲进入中国市场。为对接合拍合作需求,主管部门以签订电影合拍协议形式,与更多国家展开深度合作。截至2018年底,已经与意大利、法国、英国、韩国、印度、新加坡、日本等21个国家签署了电影合拍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与协议签署国共同制作的影片,在中国市场可被视为“国产电影”,不受进口片配额的限制,在税收、资金资助等方面还可享受优惠。至此,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20年来,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文化交流为主要目标,以逐渐放宽条件、鼓励竞争为主基调,以条款简洁、易于理解、便于实施为主要特征的激励性合拍规制政策,成为助推和督促我国电影合拍市场稳健发展的根本遵循,政策效果在壮大市场规模、吸引多主体参与和提升票房绩效等方面得以显现。
二、合拍片市场结构:从主体集中走向类型多元
在早期的合拍片市场,由于对合作双方的资质要求较高,市场的参与主体较为集中。其中,国内的参与方均为以合拍公司为代表的国营电影厂,境外的合拍机构则以香港的左派制片公司为主。具体从1979-1992年的市场数据来看,这一阶段共有21家国营制片厂与8个国家或地区的电影公司合作,拍摄完成电影数量共计121部。其中由内地和香港合作拍摄完成的电影98部,占比高达81%;大陆与台湾合拍10部以及与日本和加拿大合拍分别是6部和2部。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关于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管理规定》的发布,加之废除统购统销、引进海外大片等标志性改革举措的有力推进,合作市场的大门开始向更多国内外电影企业开放。在1993-2002年间,共有36家各种类型的国内电影制片厂与来自更多国家和地区的电影公司合作,拍摄完成215部电影。其中,港、台仍是合拍的主力军,占全部数量的90.2%。在影片类型上,动作片(89部)和剧情片(56部)的份额有所下降,但仍占据68.4%的较高比例。可喜的是,喜剧片(24部)和爱情片(19部)异军突起,占比达20.3%。动画、科幻、奇幻等类型片开始出现,涌现出《卧虎藏龙》《霸王别姬》《大话西游》等代表性作品。
入世之后,随着以院线制改革为突破口的电影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全产业链开放的行业发展新格局开始形成,合拍片市场结构开始呈现出更多主体参与、更多产品类型的垄断竞争特征。在市場主体方面,各种类型的民营影视传媒类公司开始从边缘走向中央,成为支撑合拍市场发展的中坚力量,不仅有新画面、华谊兄弟、博纳、光线、小马奔腾等专业电影公司,万达、新影联、金逸影业等院线企业,也有华策影视、唐德影视等综合性影视公司,更有阿里影业、腾讯、合一影业等具互联网基因的新媒体企业,将原来由国营制作公司主导的合拍片市场,转换成为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的可竞争市场。2003-2015年间,与21个国家或地区的电影企业展开合作,合拍的电影数量达到561部。港(393)、台(73)仍是合拍的主力且合拍数量保持增长态势,但所占比例已经从上一阶段的90%下降至72.8%;与美国(46)、英国(30)、日本(25)、韩国(17)等欧美和东亚地区的合作,正成为新的合拍增长点。如下图1所示,自2003年以来,与香港合拍的电影数量,已经保持在相对稳定的比例,与美国等产业发达国家的合作正攀升至新的规模水平。尤其是在2014年后,以“大投资”“大制作”见长的好莱坞电影公司争相进入中国市场,合作拍摄的中美合拍片数量一直保持在10部以上,比例超15%。在产品类型方面,一改以往由动作片和剧情片主导的单一局面,爱情片(148部)、喜剧片(77部)等商业娱乐电影的数量骤增,正成为市场新的中流砥柱。
三、合拍片市场行为:从被动协作走向主动合作
依照R-SCP理论框架的内在逻辑,市场行为是对产业政策和市场结构变化的策略性反应。合拍片政策与市场结构的阶段性变化,必然会引发企业行为的同步调整。在合拍起步阶段,由于市场的参与主体与产品类型较为单一,仅有少数国外电影公司与符合条件的国有电影制片厂之间开展合作。合拍项目的发起方以外方为主,国内制片方大多处于从属地位。如《末代皇帝》《敦煌》等影片,均由外方主导制片,国内合作方主要是按照外方的要求,协助提供拍摄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场地、劳务等配套资源或相关服务,并据此收取协拍管理费用,属于较浅层次的“协作摄制”。
在合拍入轨阶段,随着政策日益规范明朗,加之海外华语电影市场开拓陷入停滞,越来越多的港台电影企业开始北上,以“合拍片”为通行证进入内地市场。无论是以《黄飞鸿》系列、《功夫皇帝方世玉》《东邪西毒》等为代表的新派武侠商业电影,还是以《大红灯笼高高挂》《霸王别姬》《阳光灿烂的日子》《变脸》等为代表的文艺电影,不仅向内地观众展示了前所未见的电影类型,也向内地电影制片厂打开了一扇进入商业电影市场的大门。在制作这些合拍片的过程中,中资企业的角色已由早期的资源支持,转向了更为深入的共同制作。如集结了两岸三地众多优秀团队、联合创作的中美合拍片《卧虎藏龙》,不仅由内地演员担纲主演,内地团队更是在电影音乐、摄影等诸多方面深度参与或主导完成。如内地与香港合拍的《蜀山传》《无间道》等系列电影,在保持电影浓郁“港味”的基础上,与中方团队通力协作,大胆启用了内地的演员阵容与制作班底,融入了内地的文化元素,使得影片与内地的文化环境和市场氛围充分贴合,赢得市场的高度认可。
在电影体制改革深化后的“开放扩容”阶段,随着内地院线市场的大举扩张,繁荣市场下的行业整体水平与企业谈判实力稳步提升,内资在电影合拍制作中的话语权不断增强,成为合拍主导力量的案例开始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利好政策下快速崛起的民营制作公司,通过组建合资企业、主动寻求与海外电影巨头联合开发项目等形式,在借势上位,探索与国有电影制片厂分庭抗争“捷径”的过程中,成为推动合拍片业务发展的关键力量。在合资企业方面,早在2004年,首家集结外资、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三方力量成立的电影制作公司“中影华纳横店影视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中外电影合作事业进入新阶段,电影合拍的深度与广度得以拓展。此后,又有多家实力雄厚的合资电影企业成立,如“华人文化控股”与美国“梦工场动画”组建的“东方梦工厂”,与“华纳兄弟”设立的“旗舰影业”,先后推出《功夫熊猫3》《巨齿鲨》等优秀合拍片,艺术水准与票房表现俱佳,奠定了合资企业在合拍市场中的重要地位。在合拍主导权方面,已经从早期单一的资本主投,转为全面系统的过程主控。如《长城》《巨齿鲨》等电影,中方不仅是主要出资方,也是项目的真正操盘手。从前期的产品定位和选人选址,到中后期的拍摄制作和市场宣发,都是按照中方“主演、主导、主制、主发”的原则推进。
得益于不断丰富的境外合拍主体和合拍电影类型,合拍市场中逐渐形成了以内港合拍、中美合拍、中法合拍等为代表的全球化合拍模式。其中,文化上的趋同和长期的深度合作,使得内港合拍模式最为成熟稳定,双方已经可以在“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高度融合语境下开展合作。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电影市场,中美合拍的前景广阔。加之近年来多个成功项目的示范运作,更为紧密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合拍局面正在形成。中法合拍主要是面向艺术片市场,双方在互鉴互容中走出了一条“你成全我、我成全你”的合作道路,《狼图腾》《夜莺》《我十一》《山河故人》等电影,都是以欧洲艺术片的形式,创造性地讲述了中国故事。可见,一个能够更好地促进文化交流、技术互通、资源共享的全球化合拍网络正在搭建。
四、合拍片市场绩效:从票房高涨走向知识转移
在合作主体间市场行为的相互作用下,合拍市场的绩效得以显现,并表现出较为明显的时代特征。在起步阶段,合拍片的市场绩效主要体现在扩大对外交流、增强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效益。如为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十周年合拍的《一盘没有下完的棋》,用现实主义的叙事方式和严肃的历史态度,表达了对和平年代的渴望,增进了中日两国人民的理解和友谊;香港导演李翰祥赴内地拍摄的《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成为增强内地与香港凝聚力的艺术纽带;中国与加拿大合拍的《白求恩——一个英雄的成长》讲述了白求恩的伟大事迹,见证了中加两国的深厚友谊等。
进入合拍入軌阶段后,在海外大片引进政策的带动下,合拍片的市场化意识日渐增强,以内港合拍片为主力的商业娱乐电影开始投向市场。在当时整体市场尽显萧条的背景下,合拍片的票房表现抢眼,如《决战紫禁之巅》《卧虎藏龙》《大腕》等都是市场的“爆款”。在模式输入方面,随着香港电影人北上合拍的步履不停,制作商业娱乐电影的“香港经验”开始在更多的内地公司应用推广。
进入开放扩容的阶段后,我国的合拍片市场开始释放出积蓄已久的票房潜力。在一系列深化产业改革的政策引导下,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愈发活跃的合拍主体进入市场,在不断创新合作模式、提高影片质量的同时,取得了可观的市场回报。从图2可以看到,从2003年开始,合拍片的票房呈现出显著上涨的趋势,带动我国电影市场总体票房的显著提升。在海外票房方面,合拍片的贡献更为突出,中国电影在海外市场的票房收入,90%以上由合拍片创造。
与显性的票房效益相比,隐性的知识溢出效益容易被忽视。在与境外制片方合作的过程中,蕴含于关系、流程等型式中的内隐知识或技术,散布在剧本创作、团队拍摄、市场营销等环节,体现在工作态度、管理方式和经验技艺等多种形态,都会向彼此双方传播,形成知识的流动与溢出效应。随着合作拍摄的日渐深入,知识溢出的效应将愈加明显,合拍片的意义与价值也得以彰显。正如中国合拍公司总经理苗晓天所言,“内地电影产业的发展得益于30多年的中外合拍,在这个过程中学习了境外电影制作的理念、方法。过去我们多是艺术片,通过和香港合作有了商业片概念,学习怎么让观众喜欢我们的电影。现在与好莱坞为首的西方电影业合拍,是中国电影下一阶段的战略路线。”[1]公司的前总经理张恂也曾言:“合拍可以借助海外技术、营销上的先进经验,让中国电影产业与国际接轨。国外的很多经验说起来复杂,但自己操作一遍就很简单。我们鼓励和推荐过很多制片人到合拍的摄制组工作,做完一部合拍片后他们就大概了解了国际合作的方式,第二次做自己就可以把控,继续做就如鱼得水。”以3D技术为例,自好莱坞大片《地心历险记》《阿凡达》掀起3D风潮后,3D技术为众多大片所青睐。但在2011年以前,国内的技术团队始终无法深入该领域,直到《龙门飞甲》《智取威虎山》《钟馗伏魔:雪妖魔灵》等合拍片的拍摄,国内团队得以同境外优秀的3D技术团队深度合作,当面取经。随着《一步之遥》《画皮2》等国内技术团队自主操刀的电影上线,国内对3D技术的把控,实现了从“敢想”到“敢做”,再到“会做”的质变。
结语
合拍片是我国电影行业对外开放的产物,也是对内改革的缩影。本文以R-SCP范式为分析框架,梳理并论证了我国合拍片市场的政策变迁,及其与结构演变、行为调整、绩效提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揭示了合拍片对促进中国电影产业的市场复苏与水平提升卓有成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合拍片市场量质齐升的成就之下,也暴露出一些发展的顽疾与新患。如合拍双方突破文化区隔的方法有限,植入中国元素的方式生硬;有的企业以“贴拍片”“假合拍”钻政策的漏洞;有的合拍片在国内市场火爆,却在海外市场遇冷等,都有待政策的出台方与合拍的实践方共同研商,积极发挥合拍片的载体优势,从优化合作机制与模式入手,促进合拍市场的规范有序与稳健发展,助力中国电影接轨国际前沿,推进中华文化走出去。
参考文献:
[1]瞭望东方周刊.苗晓天:只有合拍片,才能走出去[EB/OL].(2015-7-12)[2019-08-11]https://view.inews.qq.com/a/20150712A00EGA00.
[2]艺恩网.中国合拍主导权获提升,学习经验掘进海外电影市场[EB/OL].(2014-12-04)[2019-08-11]http://news.mtime.com/2014/12/04/1534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