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绣花一样管理城市
2020-05-09
宣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转变,助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创新开展执法检查
为推进城市管理,宣城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初将检查《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列入当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在前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当年10月14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成4个小组,赴市本级和县市区,严格对照法规条文和法定责任的落实情况,围绕城市道路、施工现场、园林绿化、集贸市场、物业小区、污水处理等6个方面,深入80余家单位,查阅执法案卷210余卷及相关资料260余卷,实地察看15个施工现场、8个污水处理厂、30个生活小区和10个集贸市场,全面深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注重创新形式: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紧密配合,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并邀请部分市、县、乡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根据检查工作的不同层次、阶段和区域,细化制定子方案,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同时编印执法检查操作守则,对各款法规条文落实情况的检查方式均予以明确,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我是来自宣州区城东社区的一名人大代表,参加了这次执法检查,感受很多。”宣州区人大代表杨勇说,检查组突出问题导向,聚集重点领域,加强抽查暗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甚至还在晚间到一些主次干道和背街后巷检查夜间照明等情况,真正摸实情、查实况。
依法治理提升实效
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成效予以肯定。检查组认为,全市上下按照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执法管理,持续用力,积极作为,城市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市容市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条例实施两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刊播刊载与条例相关的内容,组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走进单位、走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有了较深了解,为全社会遵守、运用条例奠定了坚实基础。
检查组了解到,各地对依法管理城市都很重视,突出建章立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管理目标。相继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整合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管理执法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并出台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城市公厕管理办法、行政执法督查和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压实部门责任,依法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广德市还设立商户自治委员会和商户监督委员会,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探索形成了依靠群众管理城市的典型经验。
此外,相关市直部门及多个县市区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道、开通“12319”城市管理热线等方式,有力促进了城市形象和管理水平提升。宣城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称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推动条例深入实施
“从该部法规实施的总体情况看,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较大。”执法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并将发现的不足之处和问题概括为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全民参与氛围不够浓厚、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执法管理的水平和力度有待提升等方面。
检查组认为,条例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已作了明确要求,但检查发现,这方面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仍较为突出。水利部门水体污染预警机制不够健全,不同程度存在老城区管网污水溢流,部分住宅小区和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渗漏,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普遍偏低等问题。
检查发现,有关方面对条例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比如,一些项目施工现场未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降尘措施不够规范;少数拆迁区域无围挡,安全措施不到位,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等。
检查组指出,市本级及县市区的部分区域不同程度存在着集贸市场布局不合理、综合市场功能配套不到位、城区停车泊位不足、路面破损、照明设施运行不正常、背街后巷脏乱差、城市噪音和餐饮油烟影响居民生活、物业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些问题群众反映还很强烈。
2019年10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从加强宣传引导、完善体制机制、探索工作创新、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等4个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并梳理归纳出19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当年11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宣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用“绣花”功夫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转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