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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十年来我国“理论东方学”的主流形态

2020-05-08王向远

人文杂志 2020年4期

王向远

内容提要近三十多年来,我国学界在探讨“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时强化了“东方学”的意识,更注意东方认同与东西方之间的辨异,从晚年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的一系列论述的研究中,提炼出“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这一概念,探讨“东方社会非资本主义发展”问题,又在此基础上尝试建构“马克思主义东方学”,从而对东方及中国社会的独特发展道路做出理论阐释与学术探索。从“亚细亚生产方式”到“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东方学”,形成了近三十年来我国“理论东方学”的主流形态。

关键词 理论东方学 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 马克思主义东方学 亚细亚生产方式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20)04—0001—10

东方学是关于东方研究的一整套思想体系与知识体系。东方学的学术理论、学科理论或日“理论东方学”也是我国东方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东方学”所关心的,是东方西方之间的认同与辨异、共通性与差异性、东方区域性与世界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近百年来,针对这些基本问题,我国学术理论界展开过东西方文化优劣消长的四次论争,进行过“亚细亚生产方式”及其定性定位问题的讨论,还围绕当代美国学者萨义德提出的“东方学”,形成了关于“东方主义”以及“汉学主义”的争论。本文所要论述的,是我国的理论东方学建构与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之间的关系问题。1990年代后的三十年来,学者们以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的理论见解为依据,着力于阐释“亚细亚生产方式”及晚年马克思所揭示的东方社会的特性,并且将当代中国的思想资源与理论实践纳入“东方学”层面加以阐发研究,探讨东方及中国社会独特的发展道路,使“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探讨发展到“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研究,再发展到总体的“马克思主义东方学”的建构。现在,我们从东方学学术史,特别是理论东方学的角度,对这一理论过程加以回顾评述,当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论价值与学术价值。

一、“亚细亚生产方式”研究的深化与中国社会独特性的阐发

歷史常常在曲折发展中表现为某种循环,“亚细亚生产方式”学术讨论的历史也是如此。20世纪初最早指出东方(包括俄国)属于独特的“亚细亚社会”的,是俄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普列汉诺夫;最早论证中国属于独特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类型的,是1920年代的苏联学者瓦尔加和马扎亚尔。但是那个时候,在强调国际共产主义同一性的大背景下,民族与国家特殊性的论说与主张是缺乏语境、不合时宜的,因而他们的观点都遭到了否定与批判。从那时开始到21世纪初,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研究与论争断断续续地持续了一百年,如今在一个新的时代语境中由中国学者重新加以确认,但是这不仅仅是最初结论的简单回归,而是中国学者立足于新时代,对一百年“亚细亚生产方式”论争史加以反顾,对马克思的相关理论加以再研究,对中国社会历史加以再考察,由寻求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到发现东方及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性,从而得出的新认识与新结论。这当中有一个“走进”与“走出”复又“回归”的过程。当年人们胶着于亚细亚社会到底属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为的是在世界历史发展演进的链条上找到对应位置,这是“走出”亚细亚,“走进”世界史,但是最终还需要“回归”,对此,盛邦和在一篇论文中强调:“既要走出‘亚细亚,同时又要回归‘亚细亚。”后来涂成林也提出了大体同样的看法:“既要走出‘亚细亚,也要回顾‘亚细亚”,道出了新一代学者在研究马克思“亚细亚生产方式”及东方社会理论中新的学术自觉。

在这样的学术自觉和时代语境下,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探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研究更趋于深入、全面和系统。除了大量论文之外,还陆续出现了一批专门著作,这是前一个时期所未见的。这些著作大都由纯理论概念的辨析、东方史及中国历史的研究,发展到以东方各国为背景,紧紧联系中国的现实,为中国特色与中国道路寻求理论上的解释与支持。其中,有两部专著最出色、最有代表性,一是赵志浩著《亚细亚模式批判——试论传统中国的国家职能》,一是于金富著《亚细亚生产方式下的东方社会》。前者切入得深,后者论述全面系统且信息量大。

赵志浩著《亚细亚模式批判——试论传统中国的国家职能》(以下简称“赵著”)站在政治学特别是“国家职能”的角度重新阐释“亚细亚生产方式”。在回顾分析了现代学术理论史上有关“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争之后,赵著认为,以往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讨论是从“生产方式”的、经济学的范围和角度展开的,实际上马克思“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对东方的观察使用了不同于西方的视角,马克思更多是从“经济”角度看待西欧社会历史的,但是在看待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时候,却更强调其国家的强大职能,指出了“国家”在东方社会与历史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反复强调“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点是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对人民实行租税合一的“超经济”的剥削,国家政权保证了农村公社这种基本的社会单元的存在,而且国家还负责公共设施、水利工程等大型公共工程的建设,国家还确立了对君主歌功颂德的意识形态等。而这些特点不能简单地归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主要社会类型,也不能简单称之为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的变形。赵著认为:归根到底,“‘亚细亚所有制只能是它自身,不是别的任何形态,只有在和别的形态的对比中,才能凸显出自身的特点来,亚细亚的所有制之所以特别,就是因为它与其它的所有制形态不一样”。以往,许多论者机械地依据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理论,认为国家是属于上层建筑层面的政治机构,是受经济基础决定的,因而在讨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时候对国家的作用看得远远不够。赵著从这个角度上强调指出,马克思“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对东方国家巨大职能与作用的强调,是值得我们高度注意和深思的。在国家与经济的关系上,东方西方是很不相同的。在西欧,“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从国家力量中分离出来,分别让市场和市民社会自行运转,独自调节。从此,经济因素的力量、社会因素的力量也便凸显了,以至于后来被强调了,被视为了‘基础层面的东西,其实这只不过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外观。经济活动被视作基础性的东西,也只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概括与抽象,把这种概括与抽象任意扩大到人类社会的每一时期,是有悖于历史实际的”。赵著就是从这个角度抓住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点与根本,实际上指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不同:前者是国家政治决定经济,后者是资本与市场决定经济。

接着,赵著用了大半的篇幅对东西方历史上的国家与国家职能及其政治理论做了分析,指出在西方历史上,特别是15至18世纪君主王权时代,也有国家对经济给予强力干预的时期,只是到了18世纪后期工业革命促使了市民社会的形成,市民社会建立了信用、银行、信贷关系,可以独立地自行解决经济事务,而国家干预反而成为障碍,于是出现了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反对国家政府干预经济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并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主流思潮。而在中国历史上,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与干预是一贯的、强有力的,国家全面履行对土地制度、税收和农业、商业与市场等各方面的经济管理职能,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这是中国社会历史的根本特点。赵著最后指出:马克思对东方国家垄断土地资源等一切财富、全面干预并履行经济与社会职能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及专制主义政治制度的强调,其结论是正确的,思想是深刻的。现代中国要避免照搬西方模式,必须尊重这一历史传统,走自己的发展道路。

在中国学术思想界,关于国家及国家政治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何新先生曾在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的几年中多次做了强调,并提出了“新国家主义经济观”,提倡国家政治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指出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已不再是亚当·斯密时代那种古典小私有制的自由市场模式,而“早已转化为由国家垄断资本所控制和主导的混合市场经济”,“国家所有制的高度发展是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的重大特点之一”。而赵著指出了在东方及中国的发展历史上,国家所发挥的重要职能,联系何新的“新国家主义经济观”,可以说到了当代世界,古老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至少在国家职能的发挥上仍有其巨大的潜在影响,仍不失世界性的参考价值。赵著《亚细亚模式批判》主要是围绕着“亚细亚生产方式”及中国社会历史性质论争中的种种观点的“批判”性考察,在这个过程中坦然承认“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一种历史遗产、制度遗产,而暂且搁置对其做“先进-落后”的价值判断。毋宁说,作者在这里强调了“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中国历史文化与制度的一个特色,其中包含着对历史传统的正视与自信,这是难能可贵的。本来,在整个20世纪的近百年的时间里,在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争论与研究中,“亚细亚生产方式”及其特征大都是被视作负面现象的。在许多论者那里,“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政治上专制、经济上原始落后、思想上禁锢的代名词。然而,既然“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东方及中国源远流长的生产方式与社会形态,那么也就不能只对其进行负面的价值判断,还必须正视亚细亚生产方式作为一种历史文化传统的作用与功能,使之转化成为当代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个传统背景,尤其是充分继承和发挥亚细亚生产方式中的国家政治的作用与功能。

与赵著一样,于金富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下的东方社会》(以下简称“于著”),以马克思“亚细亚生产方式”及东方社会理论为依据,以印度、埃及等东方典型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国家为参照,在东方与西方的比较中,较为全面细致地论述了中国作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于著立论的前提与依据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及东方社会理论,包括土地国有论、国家承担大型治水设施及公共工程的经济职能论、只有君主一人是自由的,而其他人皆受其奴役的“普遍奴隶制”论、国家对人民的租税合一的“超经济”的剥削论、农村公社及小农经济论、小农经济是东方专制主义的稳固基础论等,并且结合中国历史,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的这些论断一一加以发挥和论证。例如,对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国家政治属性,于著指出:“亚细亚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经济体制,表现为国家全面的权力统制。每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都是国家权力的产物。因此,我们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研究就应当从国家权力开始。”因此于著认为:“在东方社会,根本不是经济支配政治,而是政治支配经济;不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这是因为,在东方专制制度下,所有的经济资源与经济活动都无不为权力的超经济强制力量所操纵,社会经济利益问题无不通过政治强力的方式来解决,从而形成了‘政治决定经济的客观规律。”这一观点显然是马克思的“超经济的剥削论”的一种发挥与延伸。关于承担治水及公共工程的问题,于著认为,人们经常会提到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导致专制国家产生的“治水模式”,其“本质与共性在于它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但其具体形态并不限于兴修水利工程这一种形式,兴建万里长城、大运河以及大规模对外战争等大型公共工程都可以成为东方专制制度产生的经济基础”,并由此可见国家的产生并非只有一条途径,而是两条主要途径,“一是通过阶级斗争尖锐化而产生国家;二是通过公共权力独立化和异化而产生国家……通过阶级斗争而产生的国家一般是民主化的国家,通过公共职能独立化而产生的国家一般是专制化的国家”。而“亚细亚生产方式”国家的产生则属于后者。这一看法也是对马克思关于东方国家治水工程及社会经济职能论的一种发挥。

于著不仅仅把“亚细亚生产方式”作为一种时代遗跡或历史现象来看待,而且将其视为一种延续至今的东方传统,是贯穿整个东方及古今中国社会的根本的生产方式,从而与此前主要来自西方现代化理论的传统与现代之问的决裂论、断裂论有着根本不同,不啻为一种大胆而新颖的判断。这里含有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特别是对“东方专制主义”的反思与批判,也有对历史传统的正视与揭示,由此确认传统中国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道路的连贯性及其特色。

二、从“亚细亚生产方式”到“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亚细亚生产方式下的东方社会》等著作,书名中除了“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概念之外,都含有“东方社会”这一关键概念。或者说,两者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这一点,我们从1990年代后陆续出版的相关论著的题名中即可一目了然。这些论著包括冯钢著《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与马克思》(1992)、谢霖著《东方社会之路》(1992)、江丹林著《马克思的晚年反思——东方社会发展道路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1992)、刘启良著《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1994)、朱坚劲著《东方社会往何处去——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1996)、江丹林著《东方复兴之路——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996)、孙承叔著《打开东方社会秘密的钥匙——亚细亚生产方式与当代社会主义》(2000)、陈海燕著《东方社会发展道路论》(2000)、赵家祥与丰子义合著《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历史考察和当代意义》(2002)、俞良早著《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研究》(2006)、王聚芹著《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历史沉思》(2006)、陈国新著《东方民族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2011)、谢霖与谢静静合著《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2015)、许开轶等著《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2016)、涂成林著《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2017)等,书名中的关键词大都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及“东方社会”。这表明,此时期学者们不仅仅单谈“亚细亚生产方式”,而是把“亚细亚生产方式”置于“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框架中,亦即把“亚细亚生产方式”作为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一个核心构件,同时由“亚细亚生产方式”论扩展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东方社会的其他相关论述。

较早明确提出并论证“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这一概念的,是毛秀芝1988年发表的《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初探》一文,作者在开始部分就点出了“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被提出的新课题,是晚年馬克思的反思和理论突破,更是其晚年思想的新动向。要全面把握马克思学说的全貌,充分阐发东方社会理论是不可或缺的。

接着,张奎良《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一文对这个问题作了更全面的论述。他把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分为“西方社会理论”与“东方社会理论”两部分,他指出,马克思的“西方社会理论”就是我们较为熟悉的部分,也是其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但是,“东方社会理论”则是以东方世界为背景,是马克思针对东方社会的理论与思考,虽然没有集中的著作,但散见于马克思的一些文章和笔记中。这些观点包括东方社会必须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东方社会普遍存在亚细亚生产方式等,都是东方社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述两篇文章颇具有引领性和启发性,发表之后不久引起了反响,《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又刊载商榷文章,引发学界关注。此后相关的理论探讨与论争也由此前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而转入“东方社会理论”,随之“东方社会”及“东方社会理论”逐渐成为一个主概念,而“亚细亚生产方式”则成为从属的次概念。在这一概念确立的时候,也有人使用“非西方社会”或“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的概念,例如,在这个时期较早出版的冯钢著《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与马克思》一书,采用的就是“非西方社会”这个概念。作者指出:“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提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概念或‘术语,而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其中不仅包括了对这种社会形式的经济结构的分析,而且也包括了对相应的政治、文化、社会组织等多种层面上的分析。”这就确认了“亚细亚生产方式”不是权宜的、可替代的概念,而是关于“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亦即“东方社会发展理论”的一个理论体系。同期出版的谢霖著《东方社会之路》,从世界历史东方一西方二分的思路入手,使用了“东方社会非资本主义发展”这一术语,也明确地将“亚细亚生产方式”归为“东方社会非资本主义发展”中的一个次级概念。谢霖认为,关于马克思说的“亚细亚的、古代的、日耳曼的”三种生产方式之间关系的理解,以及东方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一直与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等其他生产方式“并存”到19世纪这一现象,必须运用“系统的整体双重发展”这一思路来加以说明。所谓“系统的整体双重发展”,就是根据马克思提出的“一切因素都具有双重形式”,以及他在说明俄国农村公社时所说的“内在二重性”原则,把“亚细亚生产方式”看成是一个“整体的双重系列”,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或普遍的和特殊的两个层次,谢霖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东西方社会的共同起点,然后呈现出“二重化”的发展,西方社会经过古代奴隶制和日耳曼封建制,最后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东方社会经过“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殊发展最后导致非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从而对马克思恩格斯在长时期内关于东方社会历史发展的看法做出了一个理论模型,在一定意义上超越了此前的“单线论”,也超越了“多线论”,而成为“系统的整体双重发展”论,从而也就肯定了“东方社会之路”的存在。而且,谢霖通过对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结构和发展道路的分析,认为马克思不是欧洲中心论者,也不是东方中心论者,而是主张整体双重发展的历史观,从而得出了“马克思并不认为东方社会一定要走西方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以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东方社会非资本主义发展理论的伟大实践”的结论。这一结论在改革开放后思想进一步解放的1992年被明确提出来,不仅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也有其现实意义。之前曾有论者在“单线论”的思路下,认为:中国必须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才可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西方走什么路东方也必须走什么路,否则就不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谢霖的研究和结论,则对此说进行了有力的否决。

接下来,在“东方社会非资本主义发展”这条思路上,研究的视野与思路有了进一步的拓展,研究的重心也开始发生调整与移动,亦即由此前围绕“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研究,逐渐转移到“东方社会”的研究。这种转移,意味着摆脱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究竟属于什么生产方式、处在什么历史发展阶段、属于什么社会性质这样的思路的束缚,而是要确认“东方社会”在空间上属于“东方”、在时间上不受西方社会发展阶段的牵扯与关涉,从而把“东方社会”作为一个与“西方社会”并行、并列的独特社会类型来看待。

这个转移与变化,主要不是由哪个学者和理论家个人的研究所推动的,而是学界理论界在对马克思相关理论的再研究、再阐发中共同推动和完成的。如果说,此前围绕“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争与研究,主要是根据马克思青年时代、中壮年时代的相关著作进行的,对马克思晚年(最后十年)的相关成果几乎处在无知、无视和忽略的状态,那么,到了这一时期,中国的研究者们得以把马克思晚年关于东方社会的理论思考纳入视野,将马克思一生对东方社会的思考作为一个完整过程来把握。在国外,对马克思晚年的东方社会理论的研究大致从1980年代开始展开,比中国要早十年。但中国理论界后来居上,研究成果多,而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不仅是因为中国是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国家,也是因为中国现实的社会发展需要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的解释和支援。正如江丹林在《马克思的晚年反思》(1992年出版,是国内学界研究晚年马克思东方社会思想的最早专著)一书中所指出的:“通过对马克思晚年反思的研究,反思马克思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理论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对于我们深化对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必然性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性的理解,正确认识中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启示。”于是,许多研究者将关注的重点转移到马克思晚年的东方社会理论上来,对马克思从青年到中壮年再到晚年关于“亚细亚”的完整的理论思考做系统的研究把握。于是,在1992年以后,对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的研究进一步延伸为“东方社会理论”的研究,“亚细亚的”研究也扩展为“东方社会”的研究,亦即在“东方社会理论”视域中对“亚细亚生产方式”及东方社会做再研究、再阐发。这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同时也是中国的“理论东方学”中的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

在这方面,刘启良的《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一书,问世最早,论述最系统,新见最多,也最有代表性。刘启良认为,马克思在青年及中年时代虽然主张暴力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但也认为资本主义在东方会促使那里的社会进步,使东方古老社会解体并发生社会革命,并最终造就資本主义的掘墓人,在世界范围内实现共产主义。但是,马克思晚年通过对人类古代社会研究成果的吸收与研究,在其人类学笔记、古代社会史的笔记,以及致查苏利奇的几封重要的书信中,对东方社会及其前景的看法发生了变化,他开始认识到东西方历史的差别,东方社会在资本主义经济因素渗入之前,其实是一直停留在“亚细亚的”形态的,土地国有制才是其主要的经济特征。也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给予了条件限定,即仅限于西欧各国。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社会理想在于消灭私有制,在于推翻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而包括俄国在内的东方社会中一直普遍遗存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及社会的基本单元“农村公社”,本身就是一种“土地公有”的制度。在马克思看来,农村公社内部具有“所固有的二重性”(集体所有制与私有制并存),当农村公社在外力的冲击破坏下解体之后,势必会出现两种结果:要么是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公有制因素,从而使农村公社演变为私有制社会;要么是后者战胜前者,从而在集体公有制基础上过渡到更高级的公有制社会。像俄国这样的本来以农村公社为社会基础的国家,可以不经历资本主义的“血与火”的劫难,“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样一来,资本主义只是西欧社会的现象,在俄国及东方社会并没有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它也并非是每个国家每个地区都必须经历的社会阶段。而且,既然资本主义并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那么,对一直争论不休的“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就有了重新审视的必要。刘启良认为,一直最为流行的“五形态”(五阶段)说,其实“并非马克思(或恩格斯)的原意”,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三种所有制形式和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三种生产方式(亚细亚的、古代的、日耳曼的),“都只不过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三种所有制类型,而不是历史发展所必经的三个阶段”;而且“马克思晚年……认为俄国社会可以跨越资本主义这一发展阶段,直接从古老的村社进入共产主义。这足以说明马克思也不是把资本主义这一社会形态看作每一个民族或国家都必须经过的阶段”。像这样切实而新颖的结论,只有对包括晚年东方社会思想在内的马克思的完整思想加以系统梳理和研究后,才可以得出。

稍后,朱坚劲在《东方社会往何处去——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一书中,对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做了全面的理解与阐释,认为马克思以毕生精力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消灭私有制,特别是消灭最后一个私有制形式——资本主义私有制;马克思又创立了“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概念,用以概括东方社会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的特殊性质,其东方社会理论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辩证否定;马克思研究东方社会特别是研究“亚细亚生产方式”这种非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目的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探讨在东方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或者以更高形式的公有制代替古代类型的公有制。朱坚劲指出:“马克思反对把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论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明确地把这一运动的历史必然性限于西欧各国,并非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西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特殊的而不是普遍的,同样地,“亚细亚生产方式”也是特殊的。这种理论思路与研究结论,同样也只有在对马克思主义从早年到晚年有关思考的完整过程的研究中方能得出。

在确认东方社会的独特性的基础上,对马克思晚年的东方社会理论研究,最引人瞩目的是“跨越峡谷”(即“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的理论。众所周知,所谓“跨越峡谷”是马克思在给俄国革命者查苏利奇的复信中提出的。查苏利奇在给马克思的信中,希望马克思对“俄国今后的可能命运”“世界各国是否都应经过资本主义的生产各阶段”等问题给出意见。马克思的回信特别认真和慎重,三易其稿。在初稿中,马克思写道:“俄国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农业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欧洲唯一的国家。”在第三稿中,大体也重复了这样的意思,在俄国“土地公有制赋予它以集体占有的自然基础,而它的历史环境(资本主义生产和它同时存在)又给予它以实现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的现成物质条件。因此,它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进入1990年代后,理论界主要根据上引马克思复信的意思,将马克思的观点概括为“跨越卡夫丁峡谷”论,或简称“跨越峡谷”论、“跨越论”或“东方发展道路”论,并视之为“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对马克思复信中提出的观点给予集中关注与积极阐释,跟当时苏联与东欧社会骤然巨变,以及在此情况下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对社会主义性质与前途命运的再思考密切相关。本来,马克思谈的是俄国社会的前景问题,而俄国在东方西方文化的归属上是难以非此即彼地加以归类的。现代许多俄国的“欧亚主义”者认为俄国属于“欧亚的”(既是亚洲也是欧洲的)国家,西方人一般都不把俄国看作西方国家,马克思恩格斯也把俄国看作“半西方国家”。但是由于现代苏联成为与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相对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因而在现代国际政治的意义上,特别是在东西方冷战时代,被视为“东方”一方。因而有些论者把俄国的“跨越峡谷”问题也视为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认为“俄国、印度和中国都是东方国家的典型,它们的土地共有、农村公社和专制国家的三位一体代表了东方社会的普遍特点”,进而将俄国的“跨越”与其他东方国家、与中国的“跨越”联系起来,并联系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论述(例如恩格斯曾强调说:“这不仅适用于俄国,而且适用于处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发展阶段上的一切国家。”)加以阐述,指出马克思、恩格斯一直反对把他们关于西欧社会发展的理论套用于东方,认为东方社会应该有自己的发展道路,东方未必需要遵循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的顺序,它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阶段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并依此解释俄国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发生。有些论者认为马克思的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设想,不仅对俄国是适用的,而且也揭示了东方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必然性,指明了东方社会不同于西方的发展道路,是列宁、毛泽东乃至邓小平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的渊源;也有学者以苏联的“跨越”为例,研究和分析社会发展的跳跃与文化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围绕这些问题,1990年代以后的三十多年来,有数百篇相关论文发表,相关专著也出版了十几种,其中有安启念著《东方国家的社会跳跃与文化滞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赵尚东著《跨越峡谷——马克思东方社会发展设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0)、张云飞著《跨越“峡谷”——马克思晚年思想与当代社会发展理论》(人民出版社2001)、孙来斌著《“跨越论”与落后国家经济发展道路》(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孟宪东著《晚年马克思“跨越”思想研究——兼论东方社会主义的历史发展》(当代中国出版社2008)、韦仕祺著《跨越卡夫丁峡谷——马克思主义跨越理论中国化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等。这些著作都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论出发,对“跨越理论”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论述、解读与阐发,指出了“跨越”理论在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中的位置,阐述了“跨越”的前提、条件,阐述了跨越理论的中国化、跨越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之间的关系等。他们一致认为,“跨越”指的是跨越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社会及私有制,但是却不能跨越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水平,特别是不能跨越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物质文明成果,认为“跨越论”有助于我们很好地理解中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社会性质的论断。

与此同时,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上述流行的观点并不符合马克思的本意,是对马克思的一个严重误解”。有论者在分析了俄国与苏联的现代历史之后,指出马克思的设想在俄国并没有成为现实,不能称之为“东方社会的发展道路”。也有学者从翻译与词义上指出了“跨越”论的不可靠:“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的说法,是把“不通过”说成了“跨越”,把“轭形门”说成“峡谷”。这里的“卡夫丁轭形门”其实只是一个比喻,实际含义为资本主义的“灾难之门”或“压迫之门”。更有论者指出:马克思从未提出什么“东方社会道路理论”,因此争论应该终结,还马克思主义以本来意义。甚至要剔除已写进教科书的“东方社会道路理论”。如此,关于“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论争,正如此前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论争一样,也一直难以达成一致的看法。但是,这却有助于人们在论争与进一步的研究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东方社会的理论观点的学习、思考与认识,有助于人们对东方社会问题的关注,也成为当代中国“理论东方学”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从“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到“马克思主义东方学”

随着马克思、恩格斯“亚细亚生产方式”及东方社会理论研究的逐渐系统化,近年来有学者进一步把它由一种理论提升为一种“学”或学说,并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东方学”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东方学”在研究范围上由马克思、恩格斯两人扩展到作为一个思想理论群体的“马克思主义”,包括了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关于东方的思想言说。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东方理论研究专家俞良早教授的相关研究起步早、成果多。他先后出版了《列宁主义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1993)、《列宁后期思想探要》(湖北人民出版社1995)、《东方视域中的列宁学说》(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后又在此基础上出版了《创论“东方列宁学”》(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作者把“东方列宁学”用引号引起来,并在题目中称为“创论”,表明此前很少有人提及“东方列宁学”。在此基础上,俞良早扩大论述范围,出版了《马克思主义东方学》(人民出版社2011)一书。后来又陆续推出相关的著作,包括《经典作家东方学说的当代发展》(人民出版社2013)、《经典作家东方落后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著作和基本理论》(与徐芹合著,人民出版社2015)、《经典作家探索理想社会与实现中国梦》(人民出版社2017)等。虽然各书与《马克思主义东方学》在材料与观点上有不少重合、重复之处,但展开的角度有所不同。在俞著之外,相关的著作还有谢双明著《马克思主义东方农民问题理论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和《马克思主义东方农民问题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戴世平著《东方社会的思想与历程——从马克思到邓小平》(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许开轶、何晓跃著《马克思主义东方社会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等,都是将研究范围由“马克思恩格斯”扩展为“马克思主义”,都具有一定的“东方学”的视野。

在这些成果中,俞良早的《马克思主义东方学》一书(以下简称“俞著”)最有代表性。对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东方学”,俞著做了这样的界定:它“指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及后来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等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的学说,特别是他们关于俄国、中国等东方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国家沿着社会主义轨道实现发展的学说”。他认为马恩列斯毛已经形成了关于“东方”的学说,同时,“马克思主义东方学”的研究也具备了“东方的视角”,即整体的、具有区域概念的视角。对此俞著指出:

马克思主义东方学的研究视角是崭新的。

以前人们研究马克思主义,或者结合中国的实际作研究,或者结合俄国的实际作研究,或者结合西方的实际作研究。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的视角或者是中国的视角,或者是俄国的视角,或者是西方的视角。而我们的视角是一个东方的视角。所谓东方的视角,即将俄国、中国、印度、伊朗、土耳其等东方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性的研究

“对象”,结合研究经典著作和后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阐述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的理论。用整体的作为区域概念的“东方”视角,来研究马克思主义关于东方的观点与理论,确实是研究的一种系统化与深化。对于“东方学”特别是“理论东方学”来说是很有新意的。从学术史上看,如果说早先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研究是具体问题(生产方式)的研究,继之形成的“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研究是一种整体的研究,那么,“马克思主义东方学”就是一种总体的研究。从“具体”到“整体”再到“总体”,不仅是研究视野的扩大,而且也是研究高度的提升。

不过,人们可能提出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们到底有没有自己的“东方学”?对此,俞著认为他们均形成和提出了东方国家沿着社会主义轨道实现发展的学说。并总结为六条,如东方各国的革命和建设走不同于西方的路或者说“走自己的路”,东方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等。但这几条显然都属于政治道路论与施政政策与策略,假如不是从“东方学”的层面上来看,很难归为学问、学术意义上的“学”。同时,俞著又从另一个“东方社会的理论”的层面总结了相关的另外四点,如19世纪的俄国实行君主专制制度,专制制度则建立在农民生活的孤立性及彼此隔绝的状态基础上,俄国农村公社面临瓦解的危险,不排除俄国走新式道路的可能性等等。俞著认为这些理论都是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對于东方同俄国情况相同或大致相同的国家,均具有指导意义,所以说它是东方社会的理论”,而“当前国内学术界有的学者仅仅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理论归结为东方社会理论,这是不全面、不正确的”。看来,俞著是力图将马恩列斯的有关理论主张加以总体把握,并提升至东方学的学理层面上加以观照。诚然,这些问题与“东方学”都有关联,但也应该承认,这仍然主要是政治观点与策略层面上的。因此更准确地说,它们似乎可以归于“东方政治学”的范畴。而且,由于作者此前主要是研究列宁思想的,因而所涉及的基本上是俄国的问题。而俄国在东西方国家政治的分野上有时被西方学者视为“东方”,但在文化上很难说属于“东方”,因而关于俄国的言说究竟是不是“东方学”的范畴,也仍然是一个疑问。

尽管会有这些问题和质疑,从“东方学”学术史层面上而言,“马克思主义东方学”是可以成立的。但需要明确的是,从全书的内容来看,《马克思主义东方学》只是对马克思主义革命家们的有关言论思想做了“东方学”层面上的研究,而不能说这些研究对象都有自己的“东方学”理论建构。除了马克思、恩格斯有自己的众所公认的东方社会理论外,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等无产阶级革命家主要关注本国的问题,他们固然也很关心东西方及世界,但却没有像马克思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方式》等著作中那样,对东方的社会历史做学术层面上的专门研究,而只是在国家治理的策略层面上发表有关看法、方针与指示,而且关于“东方”的言说也十分有限。因此,《马克思主義东方学》是该书作者自身通过研究马恩列斯毛邓等关于东方的言论而建构起来的“东方学”;换言之,它实际上不是马恩列斯毛邓的“东方学”,而是《马克思主义东方学》的作者通过研究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及其思想而建构的“东方学”。

当然,这样的研究也很有价值。因为“东方学”作为本体论是一种学术领域,作为方法论也是一种学术方法。俞著首次用“东方学”的学术视野与方法来观照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及其相关的思想,从全书论述可以看出,马恩列斯毛邓这些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观察问题和思考问题的时候,是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两种社会鲜明对照意识的,在他们的视野中是有“国家-东西方-世界”这三种不同的空间层次构成的,也是有“东方-西方”鲜明的区域视野的,因而从“东方学”的层面考察与阐释他们的思想,是必要的和可行的。这不仅可以在东方学层面上呈现马克思主义思想建构的历程,而且呈现了“东方政治学”和“东方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方面。

综上,从中国的东方学学术史上看,从20世纪20年代发轫的“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争论与研究,到20世纪末展开的“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研究,再到21世纪20年代初的“马克思主义东方学”的建构,前后正好经历了一百年。相关的学术研讨折射出不同历史阶段中国学术思想界的心态、立场与观点的变化。早年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究竟属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哪种社会类型的研究与讨论,反映出中国主流知识分子不甘置身于“世界”及“世界历史”之外,而欲把中国纳入亚洲、把亚洲置于世界、把自己的社会历史纳入“人类历史”之中的“走向世界”的强烈意欲;20世纪90年代后展开的“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研究,则体现着中国学界对民族振兴、国家道路的自信,表现出对“东方”的反顾、反思之后的认同与回归意识;而近年来“马克思主义东方学”的建构,将马克思、恩格斯的东方社会理论拓展为“马克思主义”的“东方学”,将当代中国的思想资源与理论实践纳入“东方学”学科范畴中加以系统、全面地观照和阐发,一定程度地达成了意识形态建构与东方学学科建构的统一。“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及“马克思主义东方学”的研究与建构,构成了当代中国东方学理论或日“理论东方学”的主流形态,使得中国的东方学达到了历史研究与现实研究相衔接、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交叉的学科新境界。

责任编辑:魏策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