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专业大学生开展校企联合创新创业教育的探索
2020-05-07郭家智
金 蒙 陈 影 邓 凯 郭家智 陈 真*
1.昆明医科大学科技成果孵化中心,云南 昆明 650500;2.昆明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品事业部,云南 昆明 650500
教育部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强就业创业教育[1]。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大学生对创业的感性认识,重在实践,在实践中训练个人面对创业困难和风险时的素质、能力和协作精神,不能只停留在课堂形式的理论传授。要求从事创业教育的老师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创业理论知识和创业实践指导能力,且需要拥有一定的创业经验、能力,及学术成果应用于产业和服务社会的技术转移转化能力。目前国内医学或中医药类高校的大学生创业教育都面临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模式单一、缺乏市场化实践、大学生参与热情不高等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我国现阶段创新创业政策与经济环境等外在因素之外,高校内部也存在创业教育实效性不佳的问题[2]。
研究在探索通过建立医科院校与医药企业的合作,将企业电商引入高校创业教育的组织形式,校企联合开展关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让有互联网电商和市场营销实操经验的人员参与指导,弥补高校创业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缺乏市场实践的现状的不足。实践活动是借助互联网工具的传播,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不会与参与大学生正常课堂教学发生时间冲突,活动组织也可不受年级、学院、专业的局限,有利于扩大参与面,同时也有利于大学生发挥学科专长,以灵活多变的形式开展实践活动。对于企业则有利于其商品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有效传播,培养新生代的消费人群。
1 药学专业大学创业意愿调研
项目组对203名昆明医科大学2018级(一年级)药学专业本科生进行大学生创业意愿问卷调查,其中男生75人(占37%),女生128人(占63%)。从受访药学专业大学生中有172名(占85%)表示想过创业当老板,其中114人(占66%)选择创业的源动力是“为了挣钱”,36人(占21%)是为了“实现人生理想”,且没有人表示是因为家庭或合伙人的因素选择创业。表1列分析了受访者希望创业时所从事的行业排名,结果显示,受访大学生选择技术门槛行业(如餐饮、互联网零售等)的倾向与选择高技术门槛行业的倾向相当。
表1 昆明医科大学2018级药学专业大学创业行业选择意愿对比
在所有203名受访大学生中,有139人(占68%)表示对创业存在恐惧心理,恐惧因素的排名依次为:①担心个人能力不足,缺经验,缺技能,120人;②担心资源不足,缺客户、缺平台,37人;③担心亏钱,23人;④担心团队,找不理想的合伙人,19人;⑤其他因素4人。从受访大学生希望接受创业教育的需求方面看, 162名受访者(占80%)参与过各种社会实践,但其中仅有3人(占1.5%)参与过由企业组织的社会实践。另外,有47人(占23%)曾有过参与互联网营销的体验,主要形式为组织或参与拼团,淘宝开店,微商。受访大学生对于不同组织形式的创业教育的接受程度依次为:①参与企业实践,131票;②课堂理论授课,86票;③名人演说,71票;④网络课程,53票,⑤讲堂沙龙,28票。他们所最感兴趣的创业教育课程内容需求依次为:①创新思维;②互联网;③人工智能;④商业案例分享;⑤市场营销。
以上调研结果显示:受访的药学专业本科生虽有创业的意愿和想法,但是对创业活动的总体认知比较模糊。受访者渴望能接受理论结合实训的机会,并且实能参与企业实践,其中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市场营销相关方面实践活动更受欢迎。
2 医学或中医药类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面临的问题
2.1 高校层面的问题分析 纵观全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目前国内高校基本形成了“国家-省级-校级”三级体系的管理模式,管理趋于成熟现阶段。但在医学类或中医药类高校开展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相对封闭,大多是围绕自然科学和临床医学方向开展的学术科研项目,针对当前更大学生欢迎的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市场营销方面的实践活动还相对欠缺。主要体现在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模式多为“项目制”,执行的周期较长,通常需要1~2年,且对参与的大学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储备要求比较高,更适合研究生阶段的大学生参与,对于专业知识体系和专业技能尚不完备的本科大学生来说,其实难以完全胜任其研究课题,只能是阶段性的参与导师研究工作,更多是得到试验技能和科研思维的训练。对于提升综合的大学生对创新创业的认识依然存在较大局限性。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还存在重申报,轻过程的问题,以“纸面考核”为导向,大多以提交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的形式作为评价标准,往往忽略过程中的项目实践过程中对大学生创业意识培养和素质的训练。实践环节比较薄弱,存在形式单一、同质化和时效性不强的问题。学生缺少直观的体验,参与热情也不高。③由于医学或中医药类高校从事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教育的教师大都没有企业从业经历或创业实践经验,教学中理论过多,模式僵化,容易导致学生所学书本理论与实际实践存在差距。另外,与综合类高校相比,医学或中医药类高校中的人文管理类的学科建设是通常是学科建设的弱项,缺乏能专业从事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师资力量。导致对学生的指导只能停留在理论和学术层面,对指导大学生识别创业机会、企业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教育不足[3]。
2.2 大学生层面的问题分析 主观方面,受传统课题教育模式的影响,大学生习惯于在指导老师引导下的被动接受知识信息,缺乏在实践过程中的主动思考,及自行发现问题的洞察力和解决问题的应变力。即便校方积极组织各种创业实践项目,但大学生普遍存在参与兴趣不高,实施过程敷衍,项目结果“烂尾”的问题。客观方面,创业教育过程中如果与市场实践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则要求大学生利用课余实践参与和开展实践活动。所带来的矛盾是大一、大二阶段,虽然参与实践的时间相对较多,但学生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难以快速融入项目工作氛围。对于大三、大四阶段的学生而言,虽然具备一些理论基础,但是课业紧张,很多大学生在大四期间在校外实习、准备就业或考研的压力,真正参与创业实践的项目的兴趣和积极性并不高[4]。此外,与专业的融合不足。从本研究的调研数据分析来看,有半数受访的药学专业大学生更愿意选择门槛低,但与所学专业不相关的领域作为创业方向(如餐饮、艺术创意等)。反映出大学生对于如何应用所学专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还比较迷茫,缺乏方法指导,也没有形成清晰的创业路径规划,也反映出医学类或中医药类高校尚未与医药行业企业建立在创新创业方面的联合培养与协同育人机制。
3 与医药企业联合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实践探索
医学或中医药高校通过与医药企业建立合作,校企联合共同开展关于“互联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期间可邀请企业具有互联网电商和市场营销实操经验的人员,为大学生开展专题讲座或担任临时项目导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药企电商推广策略和大学生实际能力,指导大学生开展一系列与互联网相关的大学生实践活动。一方面,有利于高校弥补创业指导师资力量薄弱,创业教育停留在书本理论,缺乏市场实践的现状;校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可提高高校对大学生市场意识、创业活动、互联网营销等多方面能力的综合素质培养。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品牌在以大学生群体中的有效传播,同时培养新生代的目标消费人群。高校和企业可以各自发挥其优势,扬长避短,形成“校企双赢”。
3.1 有利于企业拓展大学生人群的互联网传播媒介 当代大学生熟悉各种移动互联网各种工具的运用和操作,并喜欢接触新鲜事物,对于符合兴趣点的新事物乐意分享传播,其社交圈大多都是具有相同兴趣爱好的同龄人。利用大学生的互联网社交为电商商家进行传播、引流和促销的新模式,与传统的平台电商相比具有获客成本更低,传播效率更高的优势,能将商品信息更精准和更低成本的送达目标受众。社交电商的快速崛起在逐渐成为中国电商发展的新趋势[5-7]。大学生非常潜力成为社交电商模式下的高效率的传播者。另外,大学生人已形成了自己的消费意识,是众多年轻品牌的主要目标受众,同时具有相对独立的消费能力,无疑也是众商家争相争夺的新生代消费人群。建立校企联合,开展 “互联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为合作企业提供开拓大学生社交圈的新传播途径创造了机会。可以更精准、更高效、更低成本的把其产品或服务信息送达目标受众。
社交电商目前是我国互联网商业发展的新趋势,与淘宝、京东的传统平台电商模式相比,从互联网社交场景获取新的流量具有低获客成本的优势。《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拼团电商[8-9]、会员制电商[10-11]、内容电商[12-13]等新兴电商模式开始兴起,并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目前平台电商流量成本高起的背景下,众多医药企业也在纷纷探索,把开展交电商业务视为寻求电商业务新增量的主要方向[14-15]。对于与高校合作的医药企业而言,可为其提供开拓大学生社交圈的新传播途径创造了机会,利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有效传播,培养新生代的消费人群。
3.2 为高校提供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实践机会 对于高校而言,通过校企联合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有效缩短课堂理论教学与企业市场实践之间的差距。教育模式更加生动多样,所传授的思想和技能可与时俱进地贴近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有利于弥补高校创业指导师资力量薄弱,进一步培养和引入用于企业管理和互联网运营方面的专业创业教育师资力量。有利于弥补目前大学生对创业教育的真正内涵和重要意义认识并不深,实训环节的不足的问题。通过课堂理论与企业实践相结合,让“互联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概念更加贴近大学生教育的实际需求。不再仅停留在纸上谈兵,形式化、虚拟化的阶段。有利于高校形成理论结合实践的系统性的创业教学体系。可将大量企业互联网运营的实际商业案例植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堂内容,弥补由于互联网商业的发展迅速,新模式层出不穷,多数相关的教材和出版物不能与时俱进,不能形成系统性的教学理论体系的问题。
4 校企联合组织形式的探索与思考
4.1 选择品牌企业 校企联合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选择合作的医药企业应是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企业,因为品牌企业受社会大众监督,企业非常重视对其消费者的保护。品牌药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稳定可靠,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比较规范完善的运营管理机制和营销宣传策略。因此,选择品牌药企作为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合作对象,可以有效避免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不会对高校的声誉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学生在自身社交圈中的个人声誉。
4.2 选择与大学生消费关联度高的商品 药品的经营和广告传播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和市场管控,并不适合作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选品。应选择与大健康产业相关的非药类的商品(产品或服务),如功能性日化品、个人护理品、功能食品、健康咨询服务等。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在大学生社交圈传播做合作药企商品的传播,应贴近年轻人群的日常消费。所选商品对于实用性强,认知度高。一方面,商品贴近大学生日常生活,便于参与大学生对产品和目标消费人群的理解;另一方面,目标消费人群与大学生的社交圈高度重叠,大学生利用自有社交圈开展市场实践活动,具备先天的优势。
选择对此类商品作为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更有利于发挥医学或中医药高校大学生,尤其是药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特色。在活动过程中,发挥学科专业优势,针对目标消费人群,从医学、药学等专业的角度去挖掘消费需求,做出专业的分析,提出科学解决方案的同时植入商品的推广传播。这是企业营销专业化、学术化的需求。
4.3 合作企业须具有系统的电商管理后台 要求合作药企有用系统的电商管理后台,以及专业的电商运营和客服团队人员。一方面便于邀请企业中从事电商运营和互联网营销方面的专业人员,到高校为大学生开展专题讲座和提供实践项目的指导。既能保证实践活动的实战型,利于提高大学的参与热情和综合素质的训练,又能强化高校在创业教育方面的师资力量。另一方面,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可实时获得活动相关的电商后台数据,如点击访问量、转发量、收藏量、加购物车数量、成交量等。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既能评估参与大学的活跃程度和实践效果,也能及时发现和有效遏制可能发生的传播风险。要满足上述条件,都要求选择的合作企业具备完善的电商管理后台系统,对于仅提供产品、电商运营委托第三方公司代运营的企业应被排除在选择之外。
4.4 树立法律意识,划清违规红线 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的正式施行,结束了社交电商原先鱼龙混杂的野蛮生长时代,从立法的层面把利用互联网工具将从事涉嫌传销、售假、侵权、欺诈等危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划清了界限。推进了我国电商行业自律,构建了有序的电商诚信机制[16-17]。该部法律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社交电商提供保驾护航的基础准绳。虽然社交电商是当前电商热点,快速增长的趋势,资本追逐的对象,但是依然需要高度警惕其违法风险。
开展大学生“互联网+”创业实践的首先应该在项目开展的初期对大学生培训《电子商务法》和相关法规。邀请专业的电商法务人员为大学生开展专题讲座,讲授不同运营模式的电商案例,让大学生了解社交电商发展演变过程,明确对不同电商从业主体的权责,关键是对可能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有清晰界定。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对于电商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判断能力。即使今后不从事电商行业,仅作为电商消费者,对于打着互联网创业的旗号的欺诈行为,也能有自己清晰的判断能力。
5 互联网传播的风险控制
5.1 以传播引流为目标导向 利用互联网工具在大学生社交圈的商品推广,是利用参与者自身的社交圈,传播商家的商品信息或促销信息(即“引流”),再通过分享使用体验或拼购等形式促成消费者成交(即“流量转化”)。对于没有任何市场操作经验和销售技能的大学生而言,在“互联网+”的创业实践活动中,并不能要求其完成从引流到成交的全过程。而且,为大学生开展“互联网+”创业实践的目的是提升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综合素质,而不是以是提升合作企业销售为目的的兼职销售行为。因此,实践活动应引导参与大学生以传播和引流为主,并不能把销售成交或盈利作为目的。
一方面,避开单纯的促销式的商品推荐,避免因“急功近利”的行为对大学生的个人声誉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把传播效果作为实践活动的目标导向,更有利于提高合作企业的商品和品牌在大学生受众中的影响力和传播面,为合作企业提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开展消费者教育的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广告手段。
5.2 后台数据监控 高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协商确定实践活动的形式具体,但要求合作企业的电商后台能实时记录参与实践大学生的行为数据,以便于做实践成绩评比、活动效果评估、及安全风险监控。可为每个参与实践活动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开设专属的活动账号,可在后台系统记录每个一个账号相关的传播和交易数据。建议可以有以下实践活动形式:①发放线上店铺电子优惠券,后台跟踪记录每日发券数量,向平台引流的访问人数,相关成交订单数及成交金额。②对线上服务平台的推荐关注或注册,后台跟踪记录每日推荐用户注册数量,新用户的访问量及活跃度。③对电商平台商品(或服务)信息的分享传播,后台跟踪记录每日目标商品(或服务)内容的阅读量、转载量、有效评论量。此外,通过后台的数据监控,可以及时发现异常的交易或传播行为,及时对其进行干预纠偏,必要是可通过后台终止或限制问题账号的权限,阻止问题扩大。
6 实践活动设计,保障大学生参与积极性
组织“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在保证参与大学生安全无风险为提前下,还需要尽可能的调动参与者的主动性。活动的保障措施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1 不设参与门槛 社交电商的特点就是可借助互联网的传播手段,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不但不会与高校正常课堂教学发生时间冲突,而且有利于参与大学者丰富课余活动,发挥学科专长,以灵活多变的形式开展实践活动。因此,实践活动的组织可以突破年级、学院、专业的局限,在同一时间段,面上整个高校的在校学生参加。
6.2 不需要资金投入 确保参与“互联网+”实践活动的大学没有投入风险,项目活动中所涉及费用均由校方和合作企业承担,大学生自愿参与,不需要任何的费用投入,不需要购买商品,而且过程中允许自由退出。
6.3 奖励机制设计 通过对实践活动期间电商系统后台数据的采集统计,并对参与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进行量化的评比。对活跃度高,传播效果好,其无违规行为的个人(或团队)设计不同梯次的奖项,除整体项目奖励之外,实施过程中还可设计周奖和日奖。高校和合作企业对参与者提供适度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刺激提升大学生的参与热情,同时也训练其在真实市场实践环境中目标和竞争意识。
6.4 活动周期设计 对于自愿参加,也可灵活退出的实践活动而言,不可避免会有参与者中途退出。为保证较高的参与度,周期设计不宜过长,避免因新鲜感过后的疲劳而放弃,导致大量参与者流失。建议以4~6周为1个活动周期,其中1~2周的专题讲座,3~4周的市场实践。
通常情况下,专题讲座阶段应侧重大学生消费相关的商业案例分析及电商运营维护的基础技能为主,保证内容的趣味性实操性,维持活动与参与者之间的粘性。在实践活动阶段,可以PK赛的形式让参与大学自由组队(3~4人/队)开展,竞技与奖励相结合推动实践活动的开展。既有助于激发大学生的参与热情、主动性和创造性,又有助于形成团队内的分工协作。从而达到提升大学生创业认知、市场意识、团队协作等综合素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