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也应“拿来”
2020-05-06谢一楠
谢一楠
2019年七夕前夕,有人通过自媒体向部编版小学语文五年级课本里的《牛郎织女》开炮,认为牛郎被老牛教唆偷窥织女洗澡、偷织女衣服,其“荒唐猥琐,调戏女性”的行为违法,牛郎是道德败坏的“流氓”,所以此文不适宜入选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审回应称,“这是叶圣陶先生改编的民间故事”,“不要把很多猥琐的东西转嫁到美好的爱情故事上”,“不要想得太多”。
“七夕今宵看碧霄,牵牛织女渡河桥。”在我国,牛郎织女甜蜜又辛酸的爱情故事一代代传颂,引发了人们不尽相同的各种感慨。但是,之前并没有“牛郎是流氓”的论调出现。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传播的是追求自由生活和美好爱情的正能量,寄寓了人们对幸福生活的憧憬,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对爱的崇高理解。因而,该自媒体确实有点想多了。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牛郎织女的故事流传千古,历史上这个故事有很多版本,最初只是一段简短的神话:“维天有汉,监亦有光……睆彼牵牛,不以服箱。”在历史的发展中它不断演变,扩充了内容,增添了细节。后来,为了加强戏剧效果,牛郎从天上的神变成了地上的放牛娃。到了民国时期,为了吸引大众目光,添加了牛郎偷窥织女洗澡、偷衣服等情节。可见,牛郎的形象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变化。
出现在中小学语文教材里的《牛郎织女》,是叶圣陶先生整理出来的,如今已成了经典。这也是教材编者反驳该自媒体的一个强有力的理由。
经典的地位当然不可动摇,但是,该自媒体并没有全盘否定《牛郎织女》,它只是认为牛郎“偷窥织女洗澡、偷织女衣服”的行为会对小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因而主张将此文从小学语文教材里删去。
依照当今社会的道德标准和相关法律,牛郎“偷窥”“偷衣”的行为确实是错误的,不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况且,教材是用来教育学生的。小学生学了《牛郎织女》,不一定会有样学样,也去“偷窥”“偷衣”。但将此情节放入教材,终归不大好,会给认识、分辨能力并不强的小学生带来不良的影响。據报道,三个小孩看了《喜羊羊与灰太狼》后,模仿剧情,做出了烧烤他人的可怕举动。教育无小事,从这点来讲,那个自媒体并没有想多了。
当然,我们不必非得将《牛郎织女》从教材中删除,只需将“偷窥”“偷衣”的情节进行删改即可。有人说,如此操作,既不尊重原著,又会造成情节的断裂。此言差矣!统编小学语文教材执行主编陈先云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教材编写者对符合选文标准的原作品进行删减、节录、修改后,编排在教材中用作课文,这是小学语文教材的常规方式。凡选入小学语文教材的文章,特别是低、中年级教材的选文,一般都要作些改动,以符合儿童的认知特点和语言发展规律。”比如,《口技》一文被选入初中教材,其中“少儿不宜”的内容就被删去。2001年审定的语文出版社出版的小学语文第七册课文就曾删去了《牛郎织女》中“偷窥”“偷衣”的情节,替之以织女们在林间嬉戏,牛郎由此认识织女并开始交往。如此处理,情节顺畅,并无漏洞。反倒是原著中的相关情节存在漏洞。按原著,织女之所以对牛郎有好感,是因为牛郎有“英雄救美”之举。而这基于一个前提——织女不知道她的衣服是牛郎偷走的。但是,这么多套衣服只有一套不见了,说明它并不是被风吹走的。织女刚说完“我的衣服不见了”,牛郎就从僻静的树林里走出来,把衣服交给织女。稍微思索,就知道衣服是牛郎拿走的,他表演这一切只为把自己打造成织女的拯救者,以此俘获织女的芳心。对一个玩心机偷走自己衣服的人,一般人不要说勃然大怒,至少应该谈不上有好感。如此,后面的故事就没有发展下去的理由了。
鲁迅先生告诉我们,继承传统文化要秉承“拿来主义”,即“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牛郎织女》一文,我们也应该这么做。既然牛郎是正面人物,其“偷窥”“偷衣”的情节触犯了道德与法律,那就不适合放入教材,特别是小学的教材,而要进行删改。如此,学生既感受到了《牛郎织女》所蕴含的美好,又消除了不良行为对学生的不良影响。
【简评】作者从牛郎织女故事的发展中认识牛郎,不赞同某自媒体“牛郎是流氓”的观点。但从“偷窥”“偷衣”行为的性质和不良影响出发,关注到教材的作用和其目标受众——小学生,作者赞同对此情节进行删改,并有力地论证了删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立足教育,思虑全面,引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