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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冀法院联手,助力湖北企业复工复产

2020-05-06杨竹姗

中关村 2020年4期
关键词:海淀法院执行局区法院

杨竹姗

2020年3月25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突然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的紧急求助电话:

希望与海淀法院执行局紧急沟通协调一起涉及疫区企业复工复产的委托扣划等事项。

与此同时,该案申请人,一家湖北孝感市的建材企业,也通过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向海淀法院执行局递交了申请:

在此次突如其来的疫情期间,因停工停产,我公司现已无力支撑、濒临破产边缘,请求海淀法院尽快扣划被申请人账户内的600万元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复工复产,以解燃眉之急!

原来,该公司的一起纠纷经调解结案后,对方未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给付内容,于是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此前曾冻结了被执行人在北京的账户。但由于疫情,鹿泉区法院无法前往北京办理扣划。海淀法院在与鹿泉区法院的电话沟通中得知,在了解到北京法院委托事项接收尚未恢复正常这一情况后,鹿泉区法院曾考虑出差北京办理扣划事项,但由于北京仍处于一级防控状态,进京后需集中隔离14天,而这14天对于申请人而言至关重要。

疫情之下,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着挑战,湖北企业更是经受了不小的打击,急需回血。申请人位于湖北孝感,没有收入来源,但仍需支付房租、工资、银行贷款。海淀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告知鹿泉区法院:请尽快向我院发起委托手续!

通过最高法院指挥管理平台接收到委托后,海淀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办公室查控实施组负责人李海波第一时间与鹿泉区法院执行法官及相关协助部门就解冻、扣划等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细节事项进行了数次沟通协调。此前鹿泉区法院曾对被执行人在某企业内部财务公司的2个内部账户进行了冻结,实际冻结金额758万余元,但由于其中一个账户涉及该企业涉民生专项资金,在经多次沟通工作后被执行人同意支付扣划后剩余款项后,鹿泉区法院决定不对该账户进行扣划,而是委托海淀法院执行局对另一账户中的600万元予以解冻、扣划后再对该账户进行解冻。因涉案账户系某财务公司的内部账户,相关办理手续不同于银行账户的办理手续。为了能够顺利办理解封、扣划事项,海淀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海波除了提前准备了多个预案和材料外,更是提前沟通协助单位,就协助单位是否恢复正常办公、办公时间、接待人、进出协助单位的要求等一一询问并记录。

次日上午,材料准备齐全,在经海淀法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外出执行后,李海波立即前往该协助单位办理相关解冻、扣划事宜。在经历了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多次体温测量和登记后,李海波順利进入某集团大厦内部的该财务公司,向协助执行人员阐明来由并移交详细法律文书和协助手续。由于提前经过沟通准备,前后仅仅用了不到2个小时,该解冻、扣划事项就顺利办理完毕。

对抗疫情,同舟共济,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全国法院更是一盘棋、一家亲。疫情导致大量中小企业停工停产,经营受挫,为大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效保障疫区企业经济快速复苏,海淀法院在收到河北法院委托事项后,第一时间高效快速办理完成解冻、扣划事项,为保障疫区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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