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模式研究
2020-05-03魏林慧
摘 要:近年来,国家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基本制度安排。研究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对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强化高等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基于对“驻点班”的调研分析,结合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对校企合作模式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
一、研究背景情况
2017年以来,国家陆续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发办[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等多个文件,这些文件不仅是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基本制度安排,更是高等职业教育通过校企合作模式培养人才的方向性指示和具体办法。
二、驻点班人才培养模式概况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临床和护理专业、针灸推拿专业分别与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综合型医院、中医医院合作办学,从相关专业大二学生中组班形成驻医院的教学班级(以下简称“驻点班”)。驻点班采用“1+2”的培养模式,在学院进行一年专业基础理论学习,再在医院进行两年的专业技能课学习,其中包括大三一年的顶岗实习。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校企合作是指职业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该办法认为校企合作是一种合作型教育活动,而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和“跨界性”决定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需要针对产业需求有效供给。学院驻点班就是紧紧围绕医疗卫生类人才需求,整合多家医院的资源力量进行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三、驻点班教学取得的成效
(一)驻点班教学成效显著的有利条件
(1)硬件设施
医院拥有较为先进的医疗设备、教学所需的教室、示教室、现代化多媒体等硬件设施,同时医院设有医院病区、急诊等场所可以让学生见习使用。
(2)软件条件
驻点班施行每个班级25人左右的小班化教学方式,各班都配备有专门的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比如临床科主任、护士长等)担任教学任务。
(二)驻点班教学取得可喜成绩
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在平时测验、期末考试中,驻点班学生与学院非驻点班学生成绩不相上下,甚至可以说高于非驻点班学生。而实践操作,驻点班学生又有较为明显优势。驻点班教学之所以有这样的成绩,是由于驻点班有上述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保障学生按学院要求完成理论课程,而且可以提高实践临床操作技能、培养医患沟通能力、增强未来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这样就提升了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融合度,实现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的规范对接,学校学习与社会工作的无缝对接。
四、驻点班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梳理驻点班从合作协议签订、教学实施到学生就业的整个过程,加上驻点班的走访调研,发现驻点班教学还存在诸多不足,而且很多问题具有普遍性。
(一)合作开始前的准备阶段
(1)学校单方“热情”,企业合作动力不足
校企双方合作热情不对等现象存在。很多企业缺乏培育技能型人才的主人翁意识,害怕在合作中投入多而回报少。同时学校以书本和课堂为主开展职业教育与企业强调实践技能发展形成鲜明对比,育人目标的差异导致企业缺乏合作的内在驱动力。
(2)合作对象难寻,信息资源平台缺失
驻点班为例,校院了解不深、缺乏信任,学院在寻找合作医院时还是以人情化合作为态势。这样的合作势必存在短暂性、功利性风险。还有高职院校和企业都在盲目寻找合作对象,即信息不对称现象存在。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的缺失,制约校企合作的开展。
(二)合作开始后的实施阶段
(1)管理制度双重,动态管理不到位
学生在驻点医院之后,学院将监管学生的职责一部分让渡给医院,学生要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医院方面的管理条例两种管理,很容易出现管理衔接问题。同样对很多校企合作,制度的差异性会引发动态管理不到位。
(2)合作沟通不畅,合作层次难提高
很多企业在校企合作机制中缺乏话语权。像驻点医院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缺乏对专业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课程考核等制定事项的深度参与,只是按学院要求承担教学任务,实行班级管理、见习和实习。这种现象在很多校企合作模式中存在,合作层次难提升。
(3)合作制度尚不完善,政府职责履行欠缺
多元主体中政府是“监管人”,有制度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的职责。尽管国家已颁布多个政策文件作为方向性的顶层设计,但是类似于合作主体职责划分、执行方法、利益分配等方面没有具体细则可以参照执行,且立法工作明显滞后于实践发展。
(4)行业动态难了解,行业协会作用不力
高等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密切,因而需要摸清行业企业的用人需求,才能提高人才供给和产业需求的匹配度。而行业协会有第一时间掌握行业动态的先天优势,是政府和企业、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然而现实是:行业协会提供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解释化解校企行业纠纷中作用发揮有限,甚至“难觅踪迹”。
(三)合作阶段性结束之后
合作评价机制欠缺,评估体系待完善
这里的评价对象不是单纯传统反映人才培养质量方面,而是校企合作整个流程的有效性。含驻点班在内几乎所有校企合作,都缺乏专门针对校企合作有效性的评价机制,该机制不仅包含合作前对合作对象资质的审查,也包含运行过程中合作内容、合作规范性的评估,更有合作阶段性效果甚至特色的评估。
五、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对策建议
(一)国外优秀经验做法
梳理多国经验发现,国家方面:德国办学主体是政府,有《哥本哈根宣言》作为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的框架,并不断修改完善;英国“三明治”特点之一就是:政府在推动、强化教育与企业的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立法、财政拨款、政府宣传等政策性保障,提升职业技术教育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行业和社会方面:美国成立的美国合作教育协会,负责协调学生、学校、企业的利益关系;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等有合作教育协会等组织机构推动职业教育发展。评估制度方面:多国有校企合作专门评估制度。
(二)我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对策建议
(1)校企合作大环境:借政府之“手”,推动多元合力
政府有先天优势来协調多方关系,打通校企沟通渠道。比如不断出台和更新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相关的劳动法、企业法、税务法等法律,保障合作中遇到问题有章可循;比如推动建立信息资源平台,促进校企双方相互了解;比如提升行业协会的主体地位,改变行业协会职责权利被边缘化的状态;比如完善校企合作评估机制等。
(2)校企合作有效实施:建立元双向教学管理,日常管理动态化
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是以院校双赢为切入点构建的,实现双赢发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交流平台。学校方面要让企业参与制订教学方案和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和考核评价标准,提升企业主人翁意识,同时,要根据市场需求,积极与企业沟通,及时调整高职院校的专业课程和课程标准,积极建立沟通机制。针对管理中出现的动态管理不到位,也要沟通明晰双方职责权限和范围。
六、结语
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模式被赋予了新时代特征,积极探索国家外部有效管理、院校内部完善的运行机制,加上社会和第三方比如行业协会的联动,才能不断提升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为社会培养合格技能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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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文章系2018年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课题名称: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模式研究—基于驻点班调研的成果,项目编号:JKB201825。
作者简介:魏林慧(1986- ),上海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职业教育理论、高等职业教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