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屯垦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途径
2020-05-03金文涛
金文涛
摘 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理念和战略目标,也对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彰显中国伟大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疆屯垦戍边制度为构建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成功的途径。
关键词:新疆屯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提出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明确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概念,他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共享祖国繁荣发展的成果”。
2014年的9月,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再次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同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国家治理理念和战略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将以往“中华民族”表述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其中“共同体”的强调,凸显出中华民族不仅是民族的范畴,中华民族共同体是高于民族的结合体,彰显着巨大的时代价值。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涵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实体的态度、评价及认同的主观意识,其内涵自然也成为高于民族认同的意识形态。当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更强调共同体力量的理论结晶,是对当下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以及人们在社会发展中价值定位的科学把握,是更有利于中华民族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思想共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中华文化、伟大祖国、中华民族、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强调团结统一的集体,是维护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根基,是凝聚中华民族力量,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必要前提。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实现了中华各族人民当家做主的愿望,领导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变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紧密相连,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责任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国家的目标、民族的愿望,是中华各民族共同的利益和价值追求。
二、新中国新疆屯垦戍边制度的发展
新疆古称西域,地处中国西北边陲,亚欧大陆腹地,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汉政权与西域各城邦建立了联系。公元前60年,西汉政权在乌垒(今轮台县境内)设立西域都护府,自此西域正式列入汉朝版图。清乾隆后期改称西域为新疆,1884年正式建立新疆省,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市)。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10月1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和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从西汉开始成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从中国民族和宗教的实际状况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使之丰富和完善。新疆作为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一,全面贯彻了中央政府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维护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形成、发展和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
屯垦戍边是中国几千年开发和保卫边疆的历史遗产。据史料记载,中国历朝历代都把屯垦戍边作为开发边疆、巩固边防的一项重要国策。中央政府在新疆地区大规模屯垦戍边始于西汉,以后历代沿袭。这对统一国家、巩固边防,促进新疆社会和经济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屯垦戍边就是国家为了维护边疆的稳定,国家的统一,以及促进边疆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组织军队在国有荒地和官地上从事以农业为主的生产建设。屯垦戍边制度是一种兵民结合的军政制度。这种制度制定的目的是,屯垦人员不但要满足自己的生产生活,而且要完成保家卫国的使命。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坚持适合新疆发展的屯垦戍边方式,并不断赋予其新的内容,使其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屯垦戍边制度。1949年12月15日,毛主席做出重要指示,号召人民军队开展劳动生产,参加祖国长期建设服务。1953年,新疆军区根据毛泽东和中央军委整编军队的要求,将驻疆部队分别整编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这次整编为以后组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奠定了基础。1954年10月7日,根据王震、王恩茂两位将军的建议并经毛泽东批准,成立了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兵团除原驻疆部队转业复员军人外,又接受了来自山东、河南、四川、广东、江苏等地的支边青年及知识分子,下辖10个农业建设师,一个工程建筑师,两个生产管理处。这是我国自汉、唐以来在边疆民族地区实施屯垦戍边政策的继承与发展,是我国现代屯垦戍边制度的一个伟大创新。到1966年底,兵团职工总数已达80.86万人,耕地面积达80.86万公顷,粮食总产达72.3万吨。
1981年12月,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根据国际国内及新疆的实际情况,恢复了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撤销的新疆建设兵团建制。为了顺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策,新疆也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取代了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得到了全面推行,鼓励发展个体经济等等。1990 年3 月,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及国务院决定对兵团实行计划单列。1997 年,为进一步加强兵团地位,兵团受国家和新疆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在此基础上,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融合型经济,积极组建企业集团,加大对中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到1999年先后在天山南北建立起14个师(局)、173个农牧团场,5036个工交商建企业和大批的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单位,分布在全疆16个地州市境内,成为一个拥有240万人口,规划面积近億亩,耕地面积达1600万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垦区。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号召兵团应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经济,同时也特别注重维护新疆稳定工作。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新疆时强调,兵团要增进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巩固西北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作用,正确处理好屯垦与戍边、特殊管理体制与市场机制、兵团与地方三个重大关系。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注重兵团的建设和发展。习近平同志指出:“要使兵团真正成为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新时代,兵团更要丰富创新党政军企合一体制内涵和实现形式,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逐步建立起涵盖食品加工、轻工纺织、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机械等门类的工业体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13年底,兵团下辖14个师,176个团,辖区面积7.06万平方公里,耕地1244.77千公顷,总人口270.14万,占新疆总人口的11.9%。
三、新时期新疆屯垦制度对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作用
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过程中,以生产建设兵团为主要力量的新时期新疆屯垦戍边制度在民族命运相通、经济发展互惠、文化传播认同和社会融合发展几个方面做出了有效的示范。
(一)民族命运相通
维护新疆稳定是兵团的重要职责,也是实现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三股势力”破坏活动对新疆社会稳定的危害日益凸显。针对这种情况,根据统一部署,兵团所属师、团、连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应急民兵营、连、排,随时应对各种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在反恐维稳斗争中,兵团发挥了特殊作用。尤其是1990年阿克陶县巴仁乡“4·5”事件、1997年伊宁“2·5”事件发生后,兵团民兵发挥熟悉情况、就近就便的优势,快速反应、迅速出击,与武警部队和各族群众携手联动,共同打击暴恐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兵团迅速组织民兵担负起执勤、巡逻和对重点目标的守卫任务。兵团的边境团场是戍边的重要力量。兵团对边境团场实行团场包面、连队包片、民兵包点的生产与守边双承包责任制,实行兵团值班民兵连队与当地驻军、武警和地方民兵四位一体的军民联防机制,共同维护国家边防安全。按照国家的战略部署,兵团不断加强边境团场建设的力度。
(二)经济发展互惠
新疆是多民族地区,民族团结是国家统一和新疆社会稳定的最长远的根本问题。兵团高度融入新疆社会,长期与地方各民族毗邻而居、和睦相处、守望相助,构成各民族相互交往交流交融的“嵌入式”社会发展模式,做到了边疆同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兵团坚持为新疆各族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支援地方建设,同时考虑地方各族人民的利益,使兴修的各项工程成为兵地双方受益的“两利工程”。20世纪50年代,为支持新疆工业发展,兵团把已经建设起来的规模较大的一批工交建商企业无偿移交给地方。60年代中期,兵团每年拿出800多万元人民币专项资金帮助地方进行农田规划建设。80年代初兵团恢复后,连续5年投资9000多万元人民币,支援喀什、塔城等地区兴办农田水利建设,并与地方共建文明单位400多个。90年代以来,帮助地方建设“双语”幼儿园和“双语”学校,培训“双语”教师。1999年开始,连续14年在北疆7个师的57个团场,接收来自南疆四地州32个县(市)15批2156名基层少数民族干部挂职锻炼培训。进入21世纪后,兵团与地方大力发展融合经济,建立起经济联合体87个,合作项目200多个。兵团还常年抽调大批科技人员,为地方举办种植、养殖、农机等各类培训班,向各族农牧民传授和推广各类先进技术。兵地相互支援、融合发展,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三)文化传播认同
截至2014年底,兵团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197座,其中兵团级广播电视台1座,师级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各1座,师级广播电视台13座。农牧团场广播电视站176座,分场及工矿企业广播电视站5座。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8.0%和99.4%。实施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全年放映24721场次。群艺馆1座,军垦博物馆1座,国家三级图书馆1座。8个师建有文化中心(文化宫),125个团场建有文化活动中心。师团有文化广场102个。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兵团级分中心1个、团级分中心81个、连队服务点2297个,有不可移动历史文物点542处,兵团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3个。兵团4个专业文艺团体下基层演出284场次。业余文艺团体658个。公开发行各级各类报纸21家,期刊15家,内部资料(刊型、报型)38家。出版社1家,全年出版图书237种。兵团手机报用户达30万户。实施“东风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为17.36万手机用户免费赠阅兵团手机报,为2050个农家书屋配送了图书、期刊和电子音像制品。各类学校562所,在校学生47.17万人,教职工4.15万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4.99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74%,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6.48%。
(四)社会融合发展
兵团有汉、维、哈、回、蒙古、锡伯、俄罗斯、塔吉克、满等37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达37.54万人,占总人口的13.9%,有37个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兵团把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发展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加大政策支持和扶贫开发力度。兵团共实施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建设项目114个,总投资10.8亿元人民币,项目涉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安居工程、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等多个领域。截止2014年底,新建保障性住房11.6万户,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9.04万户,完成投资158億元。建设完成农村安居工程4.7万户,完成投资19.5亿元。解决35.82万居民和6万学校师生饮水,完成投资3.7亿元。建设通营连公路1837公里,完成投资12.3亿元。新建40个团场卫生公厕和40个团场环卫设施。新建28个团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7个团场综合文化中心、21个团场养老服务设施、20个团场殡仪服务站。实现20个贫困团场和3万人脱贫。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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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央文献研究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4] “十二五”时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N].2015-09-09.
基金项目:文章是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基于中苏戍边比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8YJAZH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