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写字与书法
2020-04-27郦洪奎
郦洪奎
摘 要:有关写字和书法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有人认为写字就是书法,书法就是写字,这是同一个概念的两种说法而已,没有本质的不同;也有人认为写字就是写字,书法就是书法,两者有本质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更多的人认为,写字和书法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不能截然割裂,也不能混淆不清。笔者认为,要理清写字和书法的关系,首先要明确它的概念。
关键词:写字 书法 写字和书法的关系 写字教育和书法教育
一、什么是写字?什么是书法?
写字,顾名思义,就是用特殊的工具材料书写文字。文字是记录思想、交流思想、承载语言的图像与符号,它和语言一样是交流信息的工具。这里的文字,指世上所有的文字。中国的文字即汉字,是世界现存最古老的文字之一。据考古发掘的材料证实,汉字起源于大汶口文化早期,距今已经有4000多年的历史。出土陶器上面的刻画或彩绘符号,已经有文字的雏形。有关文字的产生,有结绳记事、八卦、图画、书契等,古书还有黄帝的史官仓颉造字的传说。一般认为,系统的文字不可能完全由一个人创造出来,仓颉或许是一个整理者或者颁布者。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序中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孶乳而浸多也。”南朝刘勰《文心雕龙》曰:“仓颉造书,形立谓之文,声具所谓之字,写于竹帛谓之书。”《论衡》也对仓颉的贡献作了极高的评价:“天地为图书,仓颉作文字。业与天地同,指与鬼神合。”
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最古老且比较成熟的文字是甲骨文,近代从殷都废墟里出土了大量的甲骨片,上面契刻着卜辞一类的内容。据不完全统计,甲骨文已有4000多个单字,其中1000多个已经被释读出来了。如果从甲骨文算起,我国的汉字已经有3000多年的历史了。而且3000多年来,汉字虽然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但是不管如何变化,其脉络十分清晰,其构架仍然是一脉相承的,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而且,中国的汉字是世界上现存的唯一的表意文字。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表音文字不同,汉字的规模庞大,有1万多个字,每个字都有一定的读音和意义;每个字都有由一定的笔画组成,少到一个,多到几十个笔画;其结构非常复杂,这些特点造成了汉字以难认、难写、难读著称。然这也为汉字书写成为一种艺术提供了可能。鲁迅先生说汉字具有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
书法,在日本叫书道。许慎《说文解字》对书的解释:“书,箸也,从聿者声”。书与竹有关,聿则有手执笔形,意思是手执笔写字。对“法”的解释:“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法与刑有关,引申为刑法、法规、法则。书法一词,最早并不指写字,而是我国古代史官修史对材料处理、史事评论、人物褒贬各有原则、体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董狐,古之良也,书法不隐”。书法一词,从艺术意义上来定义,最早是南朝的梁武帝。梁武帝萧衍(464-551)著有《观钟繇书法十二意》,很显然已经把书法作为一种艺术来欣赏了。汉以前书法叫做“书”,它的意义既表示书写动作又表示书写的作品。从文字的起源到演变成熟之前,古人的意识里没有书法这个概念,那时文字的书写是实用性的,用作于日常记录。然而中国的象形文字书写起来十分复杂,古人就想方设法让文字变得简单易认、易写、美观。到了东汉末年篆、隶、行、楷、草都相继出现并成熟了,人们不满足于文字的书写仅局限于记录和人际的交流,从审美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元代诗人刘因在他的《荆川禆编》中说:“字画之工拙,先秦不以为事……魏晋以来,其学始盛。自天子大臣到处士,往往以能书为名。变态百出,法度备具,遂为专门之学。”可见书法被认为是艺术,是有一个社会化过程的。
书法艺术的自觉,大致始于东汉末年。魏晋时期,是书法艺术发展的高峰。主要体现在:各种书体已经毕备;书家主体意识的觉醒和地位的获得;书法审美风尚的形成;理论批评的崛起;笔墨技巧的完善。二王的出现,把中国书法推向了登峰造极的高度,对后世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书法从单纯实用的文字的書写到成为一种艺术,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工具的使用,特别是毛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书法之所以成为一种艺术,首先在于书写的对象和工具有关。书法的对象是汉字,汉字的艺术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象形性;二是丰富性;三是点画形式的多变。书法工具是毛笔、墨和纸,中国古代书法家充分利用笔、墨、纸的特点,通过枯湿浓淡、轻重快慢的变化,来追求点画的筋骨血肉,来表现自然万物的生命意态,来表达作者的情感。汉代杨雄说,“书,心画也。”唐代张怀瓘《六体书论》说:“书者,法像也。”元代郝经《论书》说:“书法,即心法也。”清代刘熙载《艺概·书概》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书法的“法”,包括三个要素:1、笔法,就是要有正确的执笔、用笔方法;2、笔势,指妥当的组织点画结构、分行布白、承接关系等等;3、笔意,就是要在书写中表现出自然的情趣,人文的修养和高尚的人格。其中笔法、笔势是属于书法技法范畴;笔意是书法的艺术精神。书法依附文字而存在,这里的文字特指汉字。所以,书法是以汉字为表现对象,以毛笔为表现工具的一种线条造型艺术。沃兴华先生说:“书法是通过汉字书写来表现情感意象的艺术。”
二、写字与书法的关系
1、写字与书法是相伴相生的,书法不能脱离文字的书写
翻开中国书法史,我们可以看到,伴随着文字的诞生,写字作为记录语言交流信息的手段,其实用性跟其他国家的文字的书写没有什么不同。但是,由于中国汉字的象形文字的特点,其方块字的结构更具图画性,在不断的演变发展过程中,凝聚了古人的聪明才智,也注入了他们的审美理想,产生了鲁迅先生所说的“三美”,这为汉字作为书法艺术的载体提供了可能。而毛笔这种特殊的工具的产生和使用,大大的丰富了书写的表现性。东汉以前,中国的书法虽然已经有了很强的艺术性,如金文、石鼓文、汉代的碑刻等,但主要还是一自然的形态。东汉以后,随着人们特别是文人士大夫的主体意识的增强,书法逐渐从自然形态走向了自觉的形态。
虽然流传下来的基本都是一些日常的书信或手稿,但其中所展现出来的艺术魅力却令人叹为观止。如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姪稿》、苏轼的《黄州寒食诗》等等。几千年来,毛笔作为唯一的书写工具,一直沿用到清末民初。近代随着国门的打开,西方的自来水笔的传入,我国汉字的书写方式也悄悄地发生着改变。自来水笔以其方便快捷,逐渐取代了毛笔的位置,成为我们日常主要的书写工具。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电脑的应用和普及,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的文字手写方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和挑战。在很多方面,传统的手写正在被更快捷、更方便的电脑输入所取代。毛笔书写的实用功能正在渐渐的丧失,已经变成了一种纯粹的艺术而存在。随着改革开放,西方艺术思潮对书法这一传统艺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谓现代书法粉墨登场,让人们眼花缭乱,莫衷一是。当然,我们不能完全否定不少书法家对现代书法的有益尝试、大胆探索、和理性思考。创新是必须的,因为艺术要跟随时代的变化,要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否则是没有生命力的。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要明确,书法的创新不能脱离书法艺术的本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书法不能脱离文字书写而独立存在。
2、写字不是书法,书法也不是写字
书法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之一,是以汉字为表现对象的造型艺术。汉字是书法创作的载体,正是因为如此,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有人误认为写字就是书法,书法就是写字。虽然,二者都是以汉字的为载体进行书写的,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写字着重于实用的需要,主要是为了记录语言交流信息,所以要求是正确、端正、清楚;书法虽然也是一种写字的活动,但是有着更高的要求,它要求书者充分利用毛笔的笔性,讲究笔法、结构、章法、墨法,体现艺术的各种要素,表现人的思想情感和审美,所以,它更强调美的体验和呈现。不过他们之间也有着内在的联系,写字是书法的初始阶段,而书法是写字基础上的艺术升华。
三、写字教育与书法教育
中小学写字教育,是语文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的课程标准,对各个时段的写字教育,有明确的要求:(1)一、二年级,努力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写字的姿势正确,书写规范端正整洁。(2)三、四年级,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用毛筆临摹正楷字帖,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3)五、六年级,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的速度。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4)七-九年级,在使用硬笔熟练的书写正楷字的基础上,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的速度。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
由此可见写字教育是纳入语文教育范畴里面的。但是,从教育的实际情况来看,写字教育往往成为语文教育中非常薄弱的一环,这是因为:首先语文教学范围广、内容多、难度大、教师精力有限;其次是因为教师这方面专业素养的欠缺。这就造成了现在学生的书写能力的不足,书写水平的低下。现在很多学生是通过校外培训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这不能不说是学校教育的悲哀。
但我们欣喜地看到教育部门已经发现并重视这一问题,明确提出了要把书法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之中。从实际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学校都已经开设了书法课,有了专职或兼职的书法教师。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第一,是思想认识的问题。有些人把书法教育等同于写字教育,强调书写技能的训练,而忽略书法的文化内涵。第二,书法师资的严重不足;第三缺乏符合中小学教育实际的书法教材。
要改变当前书法教育严重滞后于现代教育的现状,首先要找准书法教育的定位。它不仅仅是简单的技能训练,也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其次,是要化大力气培养、培训师资队伍;第三,要明确教什么,怎么教?总之,要把书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来研究它的教育目标、任务以及教学方法。习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四个自信,其中一个自信就是文化自信,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书法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独特瑰宝,我们有责任去传承并将其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中国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书版社,2014
[2]《中国历代书法论文写续编》.上海书画书版社,2014
[3]陈振濂.《书法美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4]马宗霍.《书林藻鉴》.文物出版社,1984
[5]沃兴华.《中国书法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
(诸暨市实验小学 浙江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