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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分析报告

2020-04-25何琳琳

现代农村科技 2020年4期
关键词:主体经营农民

何琳琳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河北 迁安 064400)

2019 年,迁安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作为主攻方向,一切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快土地流转及发展经营主体,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重要意义。

1 迁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体数量稳中有升。截至2019 年底,全市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位189个,其中生产型专业合作社71 个、家庭农场63 个、畜牧业大户27 个、农业企业8 个、粮棉油大户6 个、林果大户6 个、农机大户6 个、农机合作社1 个、农民合作社联社1 个。2019 年新增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位14 个,其中生产型专业合作社8 个、家庭农场4 个、粮棉油大户2 个。

1.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分布基本涵盖了农业生产主要领域。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经营类型看,从事种植业的单位80 个,占总数的42%;从事畜牧业的单位54 个,占总数的29%;从事林果生产的单位44 个,占总数的23%;从事农机服务的单位7 个,占总数的4%;从事其他产业的单位4 个,占总数的2%。

1.3 主体经营规模化。近年来,迁安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规模逐渐壮大,到2019 年底,全市8 家农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净值3.5 亿元,其中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5 亿元,实现销售收入5.4 亿元,带动农户4.4 万户,安排就业1 000 余人。全市74 个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净值0.9 亿元,实现销售收入总额0.7亿元,净利润0.2 亿元,安排就业1 500 多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位固定资产净值6.1 亿元,同比增长1.8%;全市新型农业主体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4亿元,比上年增加1.3 亿元,同比增长18.3%。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迁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了土地流转,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了农民致富,自身经营规模逐渐壮大,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2.1 土地流转存在薄弱环节,配套设施用地成为发展“瓶颈”。土地流转形式单一,流转成本偏高,部分流转合同内容过于简单,不够规范,缺少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农户不愿流转的现象仍有发生;土地流转后,由于缺少有效的服务和管理,易产生一些纠纷。

2.2 抗风险能力不强,配套服务体系相对滞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缺乏抵押物,申请手续繁杂、隐形交易费用较高、授信担保困难,涉农贷款、融资难的问题很突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治服务等服务体系不配套、不完善,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2.3 经营主体运行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组织运行不规范。一些经营主体存在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民主管理体系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清晰等现象,有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与会员之间的权责界定不明确,运作管理随意性大。二是深加工发展水平有限。就目前迁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水平来看,深加工产品较少,产品档次偏低,知名度不高,企业所获得的效益较低。三是示范带动能力不强。迁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位普遍质量不高,高标准的种养大户、有影响的龙头企业和规范运作的合作社数量较少,对本市农业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效不明显,对农民带动能力不强。

2.4 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不少经营者反映,现在年轻人都到外面打工,留在村里干活的大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工作效率很低。由于年龄的问题,不能为其购买保险,无形中增加了经营主体的压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既需要吃苦肯干的劳动力,也需要懂技术的专业人才。但大部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地点都在农村,由于工作环境差、待遇不高、地点偏远等种种原因,聘请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成为难题。

3 推进迁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

我们要积极鼓励引导,加大培育帮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3.1 加强宣传,营造发展氛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发展的趋势,是农村改革的方向,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渠道。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掀起发展的热潮。要加强典型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有实力、有市场、有效益的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引导农民通过自身努力,发展成为新型经营主体,激发农民创业的激情,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

3.2 强化服务,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鼓励大学生到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农村公共服务机构任职,加大农业企业管理力度及相关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青年、农民工返乡创业,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活力。整合支农资金,优化使用效率,提高支农效能,增加集体积累。要全面推行农业保险。加强政策宣传,把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宣传好,落实好,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资金扶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让金融服务更多地进入农村经济领域,建立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突破口,提高融资能力。

3.3 加强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注入人才动力。一是引入人才。强化农业人力资本观念,允许和鼓励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才等,以人力资本出资和合作的模式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并获得报酬。二是用好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含金量,依托迁安市农业院校,采取轮训、进修、外出学习考察、农技实训、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培训。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根据需求组织开展多样化的新型农业人才培训。三是留住人才。要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服务保障能力,留住人才。强化职业农民培训,着力培育一批种养能手、农机能手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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