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进化论
2020-04-24车耳
车耳
我很小时候心中的偶像是厨师,因为他们天天和食物打交道,个个营养良好,人人红光满面,而我则一脸菜色,吃不饱也穿不暖的样子。那是上个世纪中国人很艰难的60年代,天灾人祸不断,很多人甚至丢掉了性命。尽管在大城市生活,我们家也轮到了吃树叶地步,有上一顿没有下一顿,我很小就学会了拣拾学校食堂丢弃的烂菜叶拿回家充饥。所以那时的梦想就是长大后当个大师傅,就是在单位食堂做饭的那种人,很羡慕他们不仅嘴唇亮汪汪,饱餐后经常剔牙,而且双手都油光光的样子。
“學习雷锋精神”曾经成为支撑一代人的巨大行动力量,雷锋的光辉形象也跨越了时代,长久留在人们心中。
偶像可以是一种实际需要
从小挨饿的经历让我养成珍惜食物的习惯,每次吃饭连一粒米都不会剩下,从不挑食,而且胃肠可以消化任何食物,只要是人能吃的东西。在法国生活工作期间,掉在桌上的面包渣会被我捡起塞进嘴里,后来发现法国人德国人都是如此,他们不仅从不浪费盘中餐,还会把汤盘用面包擦干净,这都来自他们的家庭教养和社会风气,尽管他们战后物质丰富食物充足。
当然我也很快适应当地的食物,而且越来越喜欢,从东方吃到西方,我后来在写的书中戏称这叫“食贯中西”,毕竟学贯中西是一个很高的境界,难以做到,而吃只需要有个永远填不饱的胃、以及对各国食物的好奇心就行了。可能在国人眼中厨房工作是一种粗活,职业含金量也不高,但到了法国则发现那里的大师傅、也就是我小时候向往的餐馆厨师很受尊重,他们的手艺常常被视为一种艺术,他们做出来的食物常常被看成是一种艺术品,就像时装界的著名品牌一样,那些被米其林评出的星级餐厅会让世界级老饕们趋之若鹜,还得几个月前预定,否则就是吃不到!
如果这不算偶像的话,那么之后学习雷锋好榜样让我有了真正的偶像。雷锋是当时所有中国人学习的榜样,一个永不疲倦、乐于助人的人,品德高尚,一生都在做好事不做坏事,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人做起。虽然他出身于贫寒之家,又因意外事故英年早逝,其短暂的一生却充满了对他人的爱,他好像天生就是一个施爱者,具有利他之心,是做人的榜样。我们当时仅仅是小孩子,无论学校里、家庭中还是社会上,都在宣传学习雷锋叔叔。那时人们都奉其为偶像,都想成为雷锋那样的人。
助人为乐成为那个时代的社会风气,陌生人之间没有什么芥蒂,社会上也很少听说骗子,像现在各种各样网络诈骗在那个年代都属于天方夜谭。小孩子尽管帮不了大人多少忙,却一直寻找这种机会,以便写作业时有点内容可以自我炫耀。我们每走到大街上都要东张西望看看有没有拉板车的人正好上坡,好去帮忙推一下,之后在交作业时可以骄傲地说今天做了什么好事。
我认识的一个孩子有一次真在坡下碰上拉板车的,那人说你帮我推一下,给你5分钱。那时的5分钱可以买好几块大白兔奶糖或者一两桃酥点心。这孩子当然想像老师教育的那样做好事不计报酬,就自信地回应说:“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结果推到坡顶分手的时候那几块糖诱惑太大,以至于他忘记了老师的教导,思想斗争后跟拉车人说:“那还是把5分钱给我吧。”
我那时家住的地方平坦无坡,想去有坡的动物园那一带就得走远一些,好像也没遇到几次这样的机会。不过偶尔会被父母带去松花江畔,所以很小时候就会游泳,于是就有个私心,希望能碰到一个落水呼救者,然后我就奋不顾身游过去救,当然最好是个长发少女。听人说起水中救人要领很重要,尤其要避免被落水者死死抓住双手,之后一同沉入水下,那样的话救人不成还多搭上一条性命。于是我还设计好了营救方式,比如要学会仰泳倒着游以便能拖溺水者同时可以滑行至安全的地方,遇到挣扎自己无法脱身时要一拳将对方打晕,之后就可以揪着对方头发游到岸边。我甚至想过是不是要在救人前把钱包钥匙等重要物品留给旁观者,还是直接跳进水中营救,理智告诉我穿着衣服下水的话会影响我游泳的速度,还增大了和落水者一起沉入水中的风险。
以后多年,尽管我泳技逐年增强,水下憋气时间越来越久,潜水的距离也越来越长,还经常在江河湖海边走过,却始终没有碰到呼救者,也就没有完成这个从小就学习雷锋的心愿。
从我个人经验上看,所谓偶像可能是一种实际需求,也可能是被强加的,或者是潜移默化的。家庭教养和社会风气对偶像的形成都有很强的影响。人们常说的“榜样的力量”就是这个道理。人可能本来没有偶像,但是社会风气教育你向某种力量看齐时,你自觉不自觉地就有偶像了。当然,当你知识日益增长、阅历逐渐丰富之后,会发自内心地有自己的偶像。
偶像可以是理想化的人物
继雷锋之后,我的第二位偶像出现了。
小时候家里穷,父母虽然是知识分子,但是父亲被打成右派后家徒四壁,一家人从优越的楼房被赶到大街上,除了父母几本专业书之外,几乎没有任何文学作品。而我毕竟一天天长大,除了肚子饿之外还有阅读的饥渴,物质和精神上都需要有内容填补。在我多次要求下,父亲顺手给了我一本《三国演义》,说你能读就读,别的也没有。于是在看连环画年纪时我就有了启蒙般的读物,尽管这本之乎者也的书最初我大部分都看不懂。
《三国演义》中人物太多,有治国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称号的曹操,有桃园三结义之后保持终身友谊的刘备关羽张飞,还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但是我和很多人一样,在逐渐明白其中大部分故事后对关羽渐生敬仰,不只是因为他武艺高强过五关斩六将的力量,也是他财贿不以动其心、爵禄不以移其志的精神。曹操拜将封侯,送金钱美女,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还把世上最好的赤兔马送给他,关羽还是离他而去,封金挂印,矢志不渝地寻找旧主。关羽成了我的精神偶像,他那种傲上而不忍下、欺强而不凌弱的气度成了我追求的做人方式,连他在华容道义释曹操、违反军规的做法都觉得值得效仿。
成年之后发现周围朋友都熟知三国,社会上很多地方都有关羽的庙宇,奉其为神,尽管没有外界的强加。于是《三国演义》成了我启蒙和一生伴随的读物,相比之下,无论是风高放火夜黑杀人的《水浒传》,还是缠绵于温柔乡的《红楼梦》,都没能让我花费太多时间。我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一些做法会得到普遍的认同,一些人物会受到普遍的尊重。而这些都是潜移默化的,自发地来自历史和文化的力量,而非强制。
上大学对我说来就是进入了知识的海洋,我就像一个井底之蛙突然跳到了地上后发现世界一下子变得无限开阔,课堂上有那么多知识渊博的老师,宿舍楼里有那么多才华横溢的同学,世界名著多得看不过来。有一天下午我从北大图书馆借到了一本法国作家雨果的《九三年》,本来想带回宿舍自习后看,结果只翻过几页就被其内容吸引而忘记了该交的作业,于是就坐在图书馆南门窗前石阶上开始读。这本书让我感叹不已,好像被一个巨大的磁场吸引着,屁股下的石板从温暖到凉凉的,几乎一动不动的我这才发现居然在傍晚前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
这本书的情节较为复杂,希望我能用最短的篇幅讲清楚。
首先要知道故事的背景,那是1793年,法国大革命已经进行了4年,社会上一片白色恐怖,腥风血雨,杀戮无数,连国王路易十六都被送上了断头台。法兰西共和国刚刚成立一年,法国保王党势力联合欧洲其它王权试图夺回法国政权,与共和国的国民军展开了一轮新的较量。
这本书中有3位主人公:保王党派的侯爵,其对手、共和国将领郭文和政委西穆尔。3人除了公开的敌对关系之外,曾经有一层私谊:侯爵是郭文的叔公,西穆爾曾是郭文的家庭教师,对郭文视如己出。故事主线是:意志坚定、被英国人支持的保王党侯爵率领的法国叛军,被革命将领、也是侯爵侄子郭文指挥的共和军围剿,而坚持原则的国民军政委西穆尔督战。
赵云作为《三国演义》中的艺术形象深入人心,不仅因为他屡建战功忠心护主,更是因为他正直敢言不计功利,大勇之下不失仁心的品格。
3人最终在法国西部沿海旺代地区相遇,那里曾是保王派的堡垒,保王党势力和国民军在这里展开了殊死搏斗。兵败困守自家城堡的侯爵和手下残兵败将被郭文率军团团围住后宁死不降,所有人都战斗到最后一刻,而本来可以从地道逃生的侯爵为了营救3个差点葬身火海的无辜孩子,而束手就擒。大义灭亲的郭文被侯爵舍身救人的行为所感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决定放走侯爵。而坚持原则的政委西穆尔不得不按军法判处郭文死刑,但他深知这样做违背自己的良心,于是在郭文被公开处以死刑的同时,西穆尔自己也开枪自尽了。
用这样简短的叙述很难传达出原书的各种复杂纠缠,那种贵族品性、骑士精神和交战双方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气概。《九三年》书中有那么多偶像般的人物,有那么多的偶像气质。
法国大革命彻底改变了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也让国人看到在革命史、哲学史上一个又一个灿烂的名字。
由于特殊的时代造就,雨果的作品在法国拥有万千读者,也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在于这3位主人公的良心发现。在那一刻,良心发现,已经突出重围的侯爵回过头来在烈火中救下了3个孩子,尽管他明知道自己将为此而面对死亡;在那一刻,良心发现,郭文的人性战胜了理智,战胜了原则,放走了他曾经誓死要擒拿的对象,尽管他知道自己将直面断头台;而政委导师,在那一刻,良心发现,在遵守原则的同时,也用自杀回应了内心的呼唤,和其心爱的学生一道离开了腥风血雨的世界。这呼应了雨果在其作品中自始至终传递的理念:在一个绝对正义的革命主义之上,有一个绝对正义的人道主义。
侯爵代表着旧势力,确实残忍冷酷,但他自己也视死如归;郭文与侯爵在政治上早已势不两立,然而面对着这位拯救了3个孩子性命的的敌人,又觉得自己没有权利处死他;而政委西穆尔在原则上更坚定,对罪行和错误必须作出惩罚,出于职责他不得不判处郭文死刑,而在私人情感上,处死这个被自己当作儿子的人,他又无法承受,于是他选择了自杀,只有这样才能同时保持着对共和国的忠诚和对亲人的爱。
法国大革命曾经是一个血浆四溅的恐怖时代,那么多人被剥夺了生命,无论是保王党人还是革命者。事实上,越到后来越有更多的革命者被自己人杀害,包括法国大革命巨头领袖罗伯斯庇尔,而杀人者都有冠冕堂皇的名义,他们在判决曾经的战友死刑时都认为自己政治正确,也站在道义的最高点。200年后,我接触到的法国人其实并不愿意谈起祖先的这段历史,他们仍然在对这段历史做着深刻的反思。法国著名的社会学者勒庞在其经典著作《乌合之众》中解释过这种现象,指出大众的盲从心理支配着很多历史事件。
离开大学几年后,我到法国工作多年,重新读了《九三年》的法文原版,和法国朋友谈及对雨果人道主义精神的崇敬。后来这个有心的法国人在旧书摊上找到这本书后专门留给我。多年后《九三年》也依然是我的案头书,每一次阅读都能重新体验到初读时那种巨大的震撼。今天,很多国人批评法国和德国在难民问题上的措施,大批难民确实也造成诸多的社会问题。但以我个人的判断,在欧洲尤其是西欧确实有一种朴素的人道主义情感。比如对法国人说来,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值得保护和尊重,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在灾难中而不伸出援手。当你面临牺牲生命和拯救无辜的两难抉择时,也许这些精神偶像般的人物的行为会给你指引方向。
偶像可以是一种精神追求
《悲惨世界》和《九三年》都是雨果笔下的故事,尽管这些故事都有其原型人物和确实发生的事件做背景。之后在美国工作期间,我仍然看到了其人道主义的震撼力。在我工作的纽约市,《悲惨世界》被搬上了百老汇音乐剧的舞台,连续上演了16年、6000多场后,观众热情依然不减。
其实100多年前,雨果《悲惨世界》刚出版后很快漂洋过海到了正处于南北战争中的美国,在南北方都有众多读者,就跟现在的粉丝一样,只是雨果的粉丝很多都是硬汉。在那个烽火连天的时代,南方士兵在战斗间隙借着篝火凑在一起阅读。还因为这本书书名的法语冠词和南军统帅李将军的名字相似,戏称其为“李将军的悲惨世界”。
雨果笔下人道主义情节有些可能是虚构,但是南北战争中的人物和战史都是真实的,一样感人至深,一样令人向往,一向具有偶像精神。痴迷于这场战争的研究者和书籍众多,汗牛充栋,我只想谈几点与国内战争史上的不同点和其悲剧色彩,无论是参战考虑、战争中的敌对双方行为,还是战后重建。
在开战的考虑上,以李将军为代表的南方有识之士内心是不希望和北方开战的,他和北方人一样反对奴隶制,他本人在战前其实就是北军的高级将领。但是在南方家乡父老都群情激奋狂热地希望用战争解决问题后,他选择站在家人一边而不是政治正确,因为他不能不效忠于他的出生地,不能与家族为敌。不少见过世面的南方人和李将军一样知道内战将是一场悲剧,因为联邦政府和北军不僅有道义上的制高点,还有工业、兵工厂和强大的海上力量。
但是一旦南方决心开战,这些不希望开战的人就像诸葛亮六出祁山、岳飞北伐中原一样,虽知其不可而为之,但也毫不犹豫地和主战派一起开赴战场,一样地勇猛杀敌。对他们说来,政治选择可以改变,血脉和族裔是永恒的,这才是他们为之效忠的对象,这才是他们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的目标。在我看来,最具有偶像气质的是南军和南方人那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悲剧般的精神,那种越是艰险越向前、明知道将战败也要上战场的勇气。
在战争的对抗中,南北战争一方面和历史上所有的战争一样都有残酷的一面,比如抢走敌占区的粮食,劫掠敌占区的财物,甚至烧毁房屋、赶走居民。但另一方面,敌对双方都不约而同地遵守者某种不成文的规则,而这才是其他战争中少见的。比如,在北军连连败北时,曾有印第安首领建议组建一只印第安军团支援北军开赴战场,结果被拒绝了,因为这是一场“白人之间的战争”!而在对手南军那一方,虽然他们有事实上的等级之分,还有大量奴隶供驱使,但是首先上战场的是那些白人农场主,不仅自己踊跃参军,还常常自带战马武器和给养。联想到我们国内战史上则是国民党抓壮丁、地主老财千方百计花钱买人头顶替家人充军,如此,对战争的理解和行为竟然有这么大的差距。
在这场“白人之间的战争”中,南北对峙双方将领中都有一些西点军校毕业生,包括双方总司令、北军的格兰特和南军的李将军,和平年代他们是战友,战场上他们是对手,一旦抓获对手的妻女,不仅不会将其作为交换的筹码,反而不计代价将其护送到对方的领地。而在国内战史上都有扣押对手家属的习惯,从三国时代就是如此,就像曹操将刘备的参谋徐庶母亲扣住、逼其投诚一样。
在战争的尾声,南北战争真成了西点军校前后期校友之间直接的较量,李将军麾下的南军败局已定,几万衣衫褴褛的士兵虽然誓言与将军共存亡士气尚在,但武器供应不上,药品奇缺,饿着肚子,冰天雪地还有光着脚打仗的。这时有人进言发动南方那些坚韧不拔的妇女和儿童进山打游击,用持久战拖垮北军,把北方军队拖进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这个建议被李将军严词拒绝,因为“战争是军人之间的事,我们要是这样做,就等于把战争的责任推给了无辜的老百姓”。李将军认为让妇女儿童为军人打仗是自己的耻辱。
美国南北战争的最终结果是北方战胜南方,南军将领率部投降。
南军统帅罗伯特·李,是世界上很多军人的精神偶像。
北军将领尤利西斯·格兰特,是南北战争后美国重建的奠基人,也是南北巨大裂痕的修补者。
于是他率部投降,签署协议那天他把最好的军装穿在身上,知道将成为校友学弟、也就是北军司令格兰特的阶下囚,以后再也没有机会穿军装了。结果格兰特对这位落败学长毕恭毕敬,当面向其表白对这位名将的敬仰之意,闹得现场双方将领一时搞不清谁在向谁投降。叙旧之后,格兰特当场赦免放下武器的南军所有军人,并连夜开了几万份路条便于他们回家,在得知南军饿着肚子、军官的战马都是自家带来的后,格兰特送给对方两万多份军粮,允许南军军官带着战马、佩剑甚至手枪等武器返回家园,而佩剑是军人的荣誉。
南北战争令人着迷的是在战场上交战双方拼的是骑士精神,放下武器后他们展现的是绅士风度。他们打的是一场不一样的战争,他们举行的是不一样的停战仪式。在格兰特的命令下,北军占领南军大本营里士满后也没有举行入城仪式,他不想炫耀武力,不想刺激敌占区的百姓。在战场上注入了人性的力量,他们拼的是人的身躯,捍卫的是人的尊严。
当你读到这段历史时,或许会掩卷沉思:原来战争还可以这么打!
战后的李将军投桃报李信守承诺,之后一直劝说南方同胞接受失败,放下武器和北方和解,重修家园,共建美国。他自己身体力行,在纷至沓来高官厚禄邀请中只接受一个教育职位,担任弗吉尼亚一个大学校长,他的校训只有一句话:每个学生都是绅士。
而胜利者格兰特回到华盛顿、知道联邦政府有动议将以战争罪起诉李将军时,坚决反对并以辞职相威胁,还到总统那里抗议,使这个动议后来不了了之。要知道,当时南北双方之间的巨大裂痕几代人都难以修复,甚至100年后法律赋予黑人的权利在南方几个州都形同虚设。令人闻风丧胆的3K党就是南北战争后落败南方军队的产物,他们在夜里以私刑处置刚获得自由扬眉吐气的黑人,甚至直接将其杀害以发泄胸中的怨恨。在当时形势下,任何一个惩罚南方的政治动议都会引发动乱,尤其是针对德高望重的将领。
南军统帅李将军不仅是美国南方人、也是世界上很多军人甚至像我这样平民的精神偶像,视其为神一样的存在,100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如此。有史学家甚至称其为自汉尼拔以后历史上“最伟大的败将”,因为他之前百战百胜让北方军人闻之丧胆,最后投降是因为拼光了、南军劫数到了,而不是他指挥上的问题。战后,世上很多人只知道李将军,不知道格兰特。但是不要忘了,格兰特这些远见卓识的北军将领和那些联邦精英坚持不能起诉李将军,或许是这种慈悲心拯救了美国,不仅使其免于分裂,还让这个移民之地100年后成为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
北军司令格兰特后来连任两届美国总统,政绩一般,还有过酗酒恶习,曾经是西点军校的劣等生,但他是个优秀的军人,不仅赢得了胜利,更主要的是其具有博大的胸怀。他是战后重建的奠基人,是南北巨大裂痕的修补者,也是我的偶像。如果没有李将军战争可能会继续,如果没有格兰特和平则一定会推迟。
1913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葛底斯堡的庆祝活动中,联邦老兵与一位南方老兵握手。
偶像是会进化的
随着阅历的扩展和年龄的增长,偶像也会变化,从一种个人到另一种个人,从一个角度到另一个角度,从具体的形象到抽象的概念,从某种行为到某种精神。
比如,我本来崇拜关羽,那种立马横刀傲视众生的气概,欣赏他过五关斩六将的无畏,以及凭着骏马快刀驰骋沙场的英武。我长大成熟后则更愿意读他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不仅连张辽等辈一并放过、连一兵一卒都不肯擒获的慈悲心。说他没原则也好、不遵守出征前和诸葛亮的约定也罢,反正关羽空手回营后面对诘问无言以对、也甘愿承担责任那种默然,是最能打动我心灵的地方。
不过反复阅读《三国演义》后,却越来越喜欢赵云。不仅因为他敢于在万军之中往来冲突搭救幼主英勇无敌;还因为他正直敢言不像刘关张那样义气行事,力劝刘备不要公私不分置天下于不顾、为了给关羽报私仇执意攻打本来应该结盟的孙吴,而失去北伐中原的大业;也因为他一生屡建战功,先辅佐刘备后辅佐诸葛亮直到去世也没有被封侯,依然兢兢业业无怨无悔。
赵云成为我心目中英雄不仅因为其胜绩,也因为其品格,他胜不骄败不馁,不像关羽那样无端谩骂期望喜结良缘的孙权是吴狗的那样傲气,也没有张飞那种酗酒后鞭打士卒的毛病;他既没有像关张那样兵镇一方权倾一时,也没有像他们那样一个大意失荆州进而丢了性命,一个由于恶习而死于非命。赵云是《三国演义》中最长寿的战将,年逾70后还能力战3将,最后寿终正寝。
老当益壮的赵云一生未被封侯,但始终如一。除了忠心耿耿武艺超群之外,他还能虚怀若谷,本来五虎大将中仅次于关张排位第三,后来一度位居黄忠之下,甚至落到和魏延并列的地步也毫无怨言,没有私心,可上可下,年逾70还能作为先锋。平心而论,蜀汉政权早就欠这位忠心耿耿的老将一个说法,直到去世后,昏庸的后主想起来幸亏赵云单骑救主否则自己早没命了,才追谥一个顺平侯。
最能体现赵云性格的,是当刘备占领益州之后意志满满、想把成都城中良田豪宅分赐给诸将的时候。赵云则认为占领区老百姓饱受战争之苦,建议将田宅房产归还给百姓,让他们安居乐业,然后他们才有能力交税服兵役,更重要的是这样才能赢得民心。幸运的是这次刘备听取了赵云的意见,从而稳固了政权。在当时大家都被胜利冲昏头脑的时候,赵云依然清醒,依然能替战败者着想,体现了他仁人之心,这和后来西方人的骑士精神不谋而合。
在《三国志》中古人告诉我们: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孙子兵法》也讲过: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所以攻城是局部,攻心才是全局。通过交战相互残杀而取胜不是最好的,不通过厮杀就让对方降服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几千年中华智慧,只是后人常常不能能遵守,隔一段时间就犯同样的错误。就这一点说来,比较一下上文所说的美国南北战争和中国太平天国的结局,就会觉得历史教训是很深的,这也使得我偶像的情结发生偏移。
其实,美国南北战争和中国近代史上太平天国发生的时间重叠,都是一个时代、都是同一代人,战争结束时间仅差一年。在南北战争中李将军只是南军统帅,当时指挥着虽说是一只主力部队,但是还有其他南军将领、包括约翰斯顿将军麾下战斗力较强的其他南军部队,其上还有南方政权内阁、总统副总统。但是李将军有尊严的投降发挥了示范效應,十几天后约翰斯顿将军等部队都不得不按照李将军的投降模式放下了武器,南方政权才因此很快就土崩瓦解,总统逃亡途中被抓获后不久也被释放。之后这个破碎的大陆虽然进入了漫长的和解期,但最终保持了主权完整和国家统一,此后再无内战。
偶像不分国籍,不计贫贱,不讲阶层,超越国界,超越教派,超越意识形态。
相比之下,差不多时间被击败的的太平天国,其余部在其政权覆灭后还坚持了多年的抗争,因为他们知道既便投降也难逃一死。之前震惊中外的李鸿章诱杀太平天国在苏州守将八王事件,让人们看到了战争的残酷,也让人看到了清政府的狠毒。其实八王在谈判开始时就担心清军不遵守投降保命的承诺,特意请英国人戈登率领的洋枪队从中作保,结果他们交出苏州城后还是被预先埋伏好的李鸿章手下杀害了,同时被杀的还有城内已经放下武器上万名官兵。杀降消息传出后负面作用就是,太平天国军人之后更加英勇,战到最后,鲜少降者,因为他们知道对手不讲信用。当然大清王朝也耗尽了内力,以后抵御外辱时就落到了只能挨打的地步。
巧合的是,李鸿章还见过到访的格兰特将军。那是1879年,格兰特卸任总统后周游世界来到中国,据说见面时李鸿章很自负地说你我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因为各自都镇压过国内最大的“叛军”。也许他说的有一定道理,只是,不杀降不虐俘、礼遇败军的美国最终实现了国内和平,延续了百年强国之梦;而对外卑躬屈膝、对内残暴的清王朝则是从一种腐败走向另一种腐败,从一种残酷走向另一种残酷,几十年后土崩瓦解,一个世界上曾经最强盛的帝国就那样消失了。
你可以杀戮回应杀戮,以怨报怨;也可以德报怨。前者需要勇气,后者则不仅需要勇气,还需要内心深处更多的东西,那种慈悲、宽容和共存的心态。李鸿章可能理解不了格兰特义释对手的慈悲,格兰特更理解不了李鸿章杀降八王的残忍,尽管双方都是胜利者。千古之后,谁的故事更让人怀念?谁的举动更让人敬仰?谁又会成为人们精神上的偶像?
成为自己的偶像
我的偶像尽管会进化,甚至会位移,但是从未被我否定过和抛弃过,他们一直存在于我信念当中。即便现在,我也认为厨师是个不错的职业,跟那些经常在舞台灯光下的人士一样,也可能有个艺术人生。而有些人则会否定、推翻自己的偶像,他们沿着与曾经偶像相反的道路,也能功成名就。比如精神分析领域的弗洛伊德和荣格,比如现象学领域的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在这两个领域中前者都曾是后者精神偶像,但是后者最后都和偶像决裂,进而开创自己的研究领域并做出成就,也受到后人的尊重。
每个人路径不同,命运也不同,偶像不是限制个人发展的面罩和护身符,偶像可能会把人们反推到更宽广的领域。古今中外,历史上那些名人志士、科学家著名学者往往也是人们崇拜的对象,但是科学是用来进步的,生命是用来进化的,否定之否定往往支撑着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也体现着良知。
精神偶像经常是人们敬仰崇拜的形象,或者适应我们物质需求,或者满足我们精神寄托,是真理和善良的象征,其美好的品质也常常为社会老百姓所接受,进而成为心灵灯塔,不仅具有导向引领的作用,还会产生巨大的社会群体凝聚力。这是因为,人类不仅活在物质世界还活在精神世界里,而这个世界时常空虚需要激励,因而会有偶像的存在空间与位置。
偶像崇拜是指对自己所仰慕的对象的尊重与钦佩,可以引导人生走向,通过钦佩道德高尚才华横溢的榜样,到学习他们那样为人处世,也是一个人进步的过程、完善自己的过程,是积极向上的。人可以没有偶像,但不能没有信仰和理想,不能没有追求的目标,否则生活就失去意义。
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文中强调了伦理观念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而阐明了资本主义为什么起源于西欧国家而非南欧或东方国家,他的分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文化视角的启示。韦伯指出,经济发展需要人们的内在动力,而内在动力或者精神领域来自道德伦理层次的价值观念,而决定人们行为取向标准的道德伦理层次的价值观念来自人们的信念与信仰,所以宗教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就这一点说来,道德重整和文化重建是任何一个急功近利社会的紧迫议题。
偶像可以是实实在在的人物,也可以是书本中的理想中的;可以是当下时代的,也可以是历史上的;可以作为精神上的寄托,也可以满足现实需要。我到墨西哥时看到墨西哥城北部降雨稀少,久旱期待甘霖,于是当地人世世代代崇拜雨神,在庄重的古代文化遗址上常常看到样子不同的雨神石刻,当地人对其顶礼膜拜像虔诚地对待上帝一样,那是人们崇拜的神灵,人们供奉它,向它忏悔,向它祈祷,因为它在人心目中具有特定神秘力量,可以给人类带来丰收和喜悦,所以下雨这个自然现象也成为盲目崇拜的对象。
偶像也不分国籍,不计贫贱,不讲阶层,甚至超越国界,超越教派,超越意识形态。社会发展到今天,人们偶像崇拜的目光已经从宏大威严的神坛,转移到日常生活的现实中,一部作品能让人感动,一首歌能让世人传颂,《再别康桥》能让人怀念徐志摩,《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使我们想起海子。偶像崇拜也变得具有多样性和个性化的特点。喜欢科学的崇拜爱因斯坦,爱打仗的人尊崇拿破仑,渴望创业的想当比尔·盖茨。
年轻人的世界更丰富多彩,他们崇拜的对象也就更容易形成,一次世界杯比赛在提高社会普遍兴趣的同时也会产生一批偶像,2006年世界杯时人人都在谈论球赛,我走在北京三里屯大街上就被几个女孩子拦着要我签名支持她们眼中的球星。当然,这种偶像来得快走得也快,因为不需要深入思考,只需要激情。从这点上看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精神财富增长长期跟不上物质财富增长的国家。
如果社会上人人都学习雷锋,官场上人人都敬仰、学习焦裕禄,那就是我们这个国家的幸事了。我还想指出的是,能给你精神激励的人,不一定是名人,只要能激励你、鼓舞你的人就都可以是我们心中的偶像。大灾大疫一次次警示人类:在地球上应该尊重自然规律,应该尊重人类根据自然规律制定的规则,在规则之上更应该尊重的是人应该具有的良心。今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肆虐期间,正视现实说出真话的钟南山院士就是偶像;冒着被感染危险、救死扶伤冲在一线的医生护士和所有救护人员就是偶像;就连那位在周围邻居视武汉人如瘟疫情况下敢于站出来收留无店可住的武汉籍客人的大理客栈老板,也成为了不少人的偶像。他们在关键、危难时刻都展现了人性中最美好、善良的一面,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所以也都可以成为偶像,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这样。
偶像代表着某种理想,某种价值。存在于人类经验范围内的东西,要么值得保存,要么值得反思。价值观能塑造一个时代,要看看是哪些理想和價值观被人类社会沿袭了下来,而哪些被唾弃。时代演进并不总是朝着进步的方向,每一次价值观失范的时候,社会就会陷入动荡。幸运的是,人类社会一次又一次回到最根本的原则上,那就是——道德,仁爱,良心发现。选择具有这种品质的人做自己的偶像,总是不会错的,无论在哪个年代里,无论在哪种文化中。
在我人生的不同阶段,分别被雷锋的助人为乐精神、赵云的理智与低调、雨果的人道主义、李将军的绅士风度和格兰特将军的慈悲之心所感染。我并不常用精神偶像这样的词来称呼他们,但他们确实起到了偶像的作用,让我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我也许并没有他们那样的品质,但是那些品质像镜子一样经常映照着,多多少少我会在由他们建立的价值体系里面对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