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隐瞒行为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2020-04-23鲁燕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多地加大了对相关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其中,有关患者隐瞒湖北行程或自身发热等病症的行为,全国已有数十起相关案件,当事人均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
比较典型的如安徽省马鞍山市中心医院心胸外科医生江某中案。江某中不仅参与家庭聚餐,还在出现低热、感冒症状后继续到医院上班,其大哥大嫂均被确诊。经检查,江某中系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马鞍山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江某中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对此,你怎么看?
与瘟疫斗争的唯一方式
只能是诚实
■ 鲁燕(培训机构教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名,最高可判无期甚至死刑。那么,有没有故意让自己成为行走的病毒散播机器的人呢?不能武断地说没有。这种恶意的危害行为,被处以重刑,老百姓当然是拍手称快的。
但是从普通人的角度来说,会有多少隐瞒是刻意的呢?
还记得2003年“非典”时,我在乡村支教,看到村民们前赴后继地自称发热,要求去拍胸片,其实是想获得一次免费检查的机会。这次新冠肺炎的排查一样,检查身体是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没有确诊是好事,一旦确诊也有国家兜底。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瞒报的理由。
有一些瞒报,并不是出于恶意。有人认为自己防护得很好,不可能出问题,于是隐瞒自己的武汉旅游史;有人觉得自己肺上有老毛病,干咳几声已习以为常,于是照旧带着口罩满超市走;有人为了去医疗条件更好的地方,吃退烧药降温之后“强行闯关”。当然,还有人感染之后没有任何症状,自己对自己的病情一无所知。
其实种种情况,按法理来分析很复杂,但按民间的“规矩”就只有一种:诚实。
社区干部在进行排查的时候,问你去没去过武汉?去过,就不要说自己去了别的地方;问你有没有发热、干咳?有,就不要打马虎眼。
尽管没有如实报告自己的情况,跟恶意隐瞒相比是另一种情形,但造成的危害恐怕也不会太轻。
假如每个人都已经尽可能地诚实,却因没有症状而没有被排查到,那是患者和经手人的能力有限,因此而受到严重的法律制裁,未免有些太冤。
事实上,无论是故意、过失,还是无心,越早揭开谜底,疫情防控的压力就越轻,每一个无心扩散背后,都可能是无数家庭的分离与恐慌。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明白,在目前情况下,坦率的价值。如加缪在《鼠疫》中所写:“与瘟疫斗争的唯一方式,只能是诚实。”
这个罪名是否太重?
■ 武春(人大工作者)
最大限度切断传染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心愿。为此,有些地方采取的一些严厉措施和手段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对相关人员的处罚不能超越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據此规定,必须是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才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当事人只是从重点地区返乡,并不知道自己是感染者或是疑似感染者,很难说是故意传播,因而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未必合适。
对此类行为的处理,一是要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是要根据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三是要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针对疫情依法发布的公告、决定、命令。
可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失信信息在本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布;对有关当事人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莫因心存侥幸而触犯法律
■ 宋辉(法律工作者)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与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并列,危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罪与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等并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即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处罚十分严厉。
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制定《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一是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二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故本次疫情中的确诊者和疑似感染者,为他人和自身的健康安全着想,都应当配合服从卫生防疫部门的防控措施,早治疗早康复,不要因为心存侥幸而触犯法律,最终遭受法律的严惩,损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