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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呼中: 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不起诉案件

2020-04-22孙树辉

方圆 2020年5期
关键词:监督员评议检察机关

孙树辉

日前,黑龙江大兴安岭呼中区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监督评议,他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并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不起诉案件,是在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关爱,体现了检察温情和司法温度。

由于此次会议处于疫情防控期,为确保大家健康安全,该院在会前对会议室等办公场所进行了严格消毒,在座位安排上互相间隔1.5米以上,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该院副检察长以案件承办人的身份,向3名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并提出此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原属夫妻关系,离婚后一直在一起生活,被害人又主动出具“谅解书”。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此案嫌疑人虽构成犯罪,但同其他犯罪案件相比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本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原则,拟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针对该案件的相关材料和适用的法律条款,3名人民監督员进行了认真研读,并从不同角度对案件进行了询问。最后,认为嫌疑人虽违反了法律,但认罪态度较好,考虑其家中还有年幼的孩子和体弱多病的母亲,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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