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让“双轨制”走开
2020-04-21李秋生
李秋生
2019年12月11日,湖南发生了一件称得上是惊天动地的事情。湖南首例“同命同价”机动车事故案宣判,郴州市永兴县法院一审判决原告郭某按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获得伤残赔偿金7万余元,而非過去一直执行的老标准2万元。
又闻,安徽、陕西、河南等多地启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这意味着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的“不平等条约”将彻底进入历史博物馆。
曾记否?2005年12月,14岁的重庆女孩何源和两名同学一起坐三轮车上学途中出了车祸,被一辆卡车压在下面,三名少女不幸丧生。肇事方分别赔偿何源两名同学的家属20余万元,仅赔偿何源父母8万元,因为何源是农村户口。仅仅因为户口性质不同,同样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生命的价值却如此悬殊,令人唏嘘不已。不平则鸣,“同命不同价”问题顿时引发广泛争议。
如今,这不公平的一页终于翻过去了,不能不令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感到惊喜,因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是对生命态度的进步,是对生命歧视和冷漠的告别。当年,“战争让女人走开”,体现了对女人的保护;今天,公平让赔偿金“双轨制”走开,展示了对人性的尊重。
自从有了人类,人们一直在为公平而抗争,不惜付出无数人鲜血与生命的代价。公平是人类心底的天籁,公平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康德讲:“人本身就是尊严。”意思是说,人生来就是公平的,而尊严建立在公平之上。《吕氏春秋》云:“平出于公,公出于道。”唐代吴兢说:“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西塞罗提醒:“让我们记住,公平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孙中山呼吁:“天下为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郑重提出,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彻立法全过程。我国的《行政许可法》、《公司法》、《证券法》、《公务员考核法规》等都已经把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作为根本原则,立法之基。稳定天下,唯有公平。
所以,我们要对湖南实行事故公正赔偿热烈鼓掌!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在公平问题上,我们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房价“双轨制”。走遍祖国大地,无论哪个城市,高大挺拔的学区房价格总是“奇峰突起”、“高房一等”,价格“高处不胜寒”,工薪阶层“望楼兴叹”,农民工更是望都不敢望。更重要的是,这些学区房对城市房价不断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
入学“双轨制”。由于有了学区房,就有了入学“双轨制”,住在学区房的孩子可以自由进入重点学校读书,而学区房外的孩子被拒之门外,只能隔门相望,孩子的心灵从小就留下了“伤痕”,这与我们多年来倡导的教育公平是多么的不和谐!
医疗保障“双轨制”。公务人员的医疗保障与企业人员的医疗保障不是一个水准,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同样有差别。
退休养老金“双轨制”。实际上是“多轨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各有各的标准,退休养老金差距很大。
同在一片蓝天下,有这么多的“双轨制”,人们还能感受到公平吗?公平是文明社会的典型特征。一个社会,如果这也不公平那也不公平,会直接伤害到公民的利益,造成社会成员之间的对立,影响到社会和谐,影响到人们参与改革开放的积极性创造性,甚至影响到执政党的形象与威望。
诚然,历史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诸多“双轨制”的形成有其历史因素,更有经济条件制约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有些步子迈得还不够大,有的“双轨制”与经济实力无关,而全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改革在路上,我们需要思想再解放一点,步子再大一点,公平之心再强一点,向一切不公平的事物宣战,在公平问题上求得“最大公约数”,让人民满意,让世界点赞,让我们实现中华民族复兴增添更多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