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研究
2020-04-20闫国兴
闫国兴
[提 要]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重要抓手,是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因政策干预而生,因而也使得安置社区面临社区认同和治理双重挑战,此时文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从社区环境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四个方面阐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提出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融合认同、强化社区文化政策的执行力、建立契合实际的文化管理体制、提升社区居民素质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文化建设
一、研究背景和问题提出
随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实施与不断推进,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取得决定性进展和实质性成效。根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全国1000多万人口摆脱贫困、约340个贫困县脱贫摘帽[1],为2020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重要抓手,是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截至2019年底,我国已基本完成《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制定的对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搬迁的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并不是一搬了之,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搬迁群众从原居住地搬出并不等于实现脱贫,在采取扎实有效的搬出工作之后,必须关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与社区治理,使迁出群众真正融入到新型社区生活中去,避免出现“搬得出却稳不住”“搬出后又返贫”的情况出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主要分为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两种,集中安置作为最主要的安置方式,表现出搬迁后地点集中、搬迁人口规模大的特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因政策干预而生,因而也使得安置社区面临社区认同和治理双重挑战。集中安置过程中,前期搬迁群众从原居住地搬出入住集中安置区实现了社区的再造,而后期对集中安置区的继续扶持就伴随着安置区社区文化的重塑。
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在扶物质的同时扶文化、扶精神、扶志气,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保障工作从“乏力”转变为“发力”,通过精神文化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前期工作成果,使搬迁群众从思想观念和文化知识水平上得到转变和提升,切切实实增强搬迁群众在精神文化层面的获得感。只有这样,才能彻底从根上脱贫,才能确保脱贫不返贫。对易地扶貧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可有效促进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的转型,推动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后半篇文章”以及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回顾
德国学者滕尼斯对社区文化的基本类型做了区分,他认为从社会关系和组织结构的角度,社区文化可以分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2]。礼俗社会的社区文化比较类似于农村社区文化,精神力量主要来源于归属感、情感、礼仪象征和道德感等,而法理社会的社区文化则比较类似于城市社区文化,社会主要由陌生人组成,通过规范、制度等法理规则来预期人的行为。以往的研究中,我国学者对于社区文化的定义主要有生活方式的角度、广义狭义的角度、特色文化的角度、群众文化的角度、文化系统的角度以及文化活动的角度等。社区文化一般是指社区居民在特定的区域内,经过长期实践而创造出来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它是社区居民在特定区域内长期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有一定特点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群体意识等文化现象[3]。
在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研究中,学者们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治理都有所提及。曾小溪、汪三贵认为,易地扶贫搬迁会使搬迁户居住空间从村庄共同体向社区转变,但许多安置点考虑安置作用较多,而对社区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和新型社区如何治理考虑较少[4]。翟绍果、张星、周清旭认为,在适应保障方面,一些地方对移民的社区管理和社会融入问题重视不够。在移民进入安置社区以后,缺乏专业物业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群众生活多有不便[5]。白永秀、宁启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配套环节不到位,搬迁安置之后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重视,出现“搬而不富、搬而更贫”现象,返贫问题突出[6]。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治理的必要性上,学者们达成了共识,主要是多措并举完善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健全社区功能,帮助解决就业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的后续正常生产生活得到保障。这些集中安置区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应与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形成社区治理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问题解决。
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过程中,集中安置区的移民来自不同农村社区,且主要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构成,同时包括同步搬迁人口,这就使得集中安置区的社区文化呈现出复杂性,来自不同礼俗社会的特定的人向法理社会的人过渡,既存在着不同礼俗社会之间文化的碰撞,又存在着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文化的碰撞,社区的文化载体、文化制度以及文化价值观念均发生深刻变迁。本研究认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是由生活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的搬迁群众共同作用而形成的,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群体意识等,以增强集中安置区社区的心理认同为目的,同时满足集中安置区广大社区居民精神文化需要的文化现象的总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经历着由多元到融合统一、由弱心理认同到强心理认同、由匮乏到丰富的重塑过程,是集中安置区居民在安置区场域内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社区文化重塑过程往往伴随着短期内的冲突和紧张,为解决这些冲突和紧张所造成的问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更显得刻不容缓。
三、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现状及问题
在经过明确政策要求、确定搬迁依据、农户申请、入户登记、张榜公式等程序后,搬迁群众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协议,入住集中安置社区,集中安置区也逐步显现出人口聚集、商铺林立等城市人口和空间特征,但是其文化特征却并未凸显且面临诸多问题。以下从社区环境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四个方面阐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社区环境文化
搬迁群众搬入集中安置区后,首先感受到的是物质文化的变迁,主要体现在社区环境文化方面。为了建成适宜搬迁群众生活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在政府的“外力”作用下,严格把握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过关,配套设施与人口规模相匹配,用地设计合理,规划和建设符合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各级行政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认真执行“县里总负责、乡镇是主体、部门搞服务、农民做主人”的管理体制,各级负责领导亲自推动,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目标。
对比之前的居住环境,搬迁群众从生态环境差、生存环境恶劣的穷乡僻壤搬到了紧邻交通干道、配套设施齐全、房屋宽敞明亮的新社区,良好的社区环境体现了社区文明的基本要求。整洁大方的环境增加了集中安置社区的吸引力,增强了安置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绿地和外在的景观有助于调试安置区社区居民的居住心情,缓解社区居民的生活压力,改善他们的身心状况。安置区社区环境是搬迁群众对集中安置社区形象做出评价的最直接标准,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搬迁群众面对新环境切实增强了获得感与幸福感。
另一方面,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环境卫生有待提升。随着搬迁群众的不断交房迁入,有的安置区内出现了安置区居民废弃物乱丢乱倒现象,垃圾收集点周边尤为严重;清洁人员工作时间不固定,垃圾集中收集站清运不及时,时有垃圾就地焚烧现象;草坪与绿地中出现了居民因为抄近道走出的“小路”以及晾晒的衣物;安置区内有时出现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装修房屋、楼道内大声喧哗、深夜挪动物品发出声响等;多层或高层的安置区楼房电梯内乱涂乱画、乱贴广告、电梯按键被破坏等问题普遍。
(二)社区行为文化
行为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和直观表现,通过盘活存量资源、集中新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和整合资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逐步建立起文化休闲广场、篮球场、户外健身设施、宣传橱窗、培训室、文艺活动室等文化场地设施,保障了集中安置区社区居民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和提升身体素质的基本权益,激发了社区文化行为的产生。安置区社区文化活动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也越来越多种多样,比如有的社区居民自发组建了秧歌队,有的爱好跳舞的居民约好特定时间到广场上跳起了广场舞,有的爱好空竹、健身鞭、健身陀螺等户外活动的居民也有自己的活动场所等。通过共同参加社区文体活动,集中安置區社区居民相互之间从陌生到熟悉,交流的越来越多,彼此越来越信任。随着相互情感交流的增强,集中安置区社区的凝聚力也日益增强。
与此同时,社区行为文化建设方面也存在着不足。首先,部分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配套设施存在缺失或待完善。有的安置区仅有腰背按摩器、腹肌架、健骑机等体育器材,其他必要文化设施未能及时建成投入使用;有的安置区文化设施并不能有效被利用,存在着图书阅览室书籍数量有限、种类少、不能定期开放,宣传橱窗内容更换不及时,文艺活动室长期关闭等问题。其次,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怀不够,对于一些年纪较大、身体素质较差,平时很少有机会接触文化活动设施的社区居民,缺少社区文化服务队上门服务。最后,安置区文化活动受益群体有限,惠及大多数社区居民的活动开展频率较低。从安置区整体上看,社区居民的实际参与情况与参与意愿之间存在强烈反差,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
(三)社区制度文化
制度即是规则的体系,制度文化既有显性部分,如看得到的规章条文,制度准则,也包含隐性的部分,如根植于人们心中的制度观念。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过程中,社区制度文化的宣传方式很单一,主要依靠宣传橱窗栏,通过张贴一些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规定条文配少量宣传图的形式进行宣传。有的集中安置区前期张贴的规章条文已十分陈旧,各项后续帮扶政策传达不到位,实施方案在下发后没有及时通过宣传栏、社区广播站发布,致使有的集中安置区居民产生“政府搬完就不管了”、“以后也不知如何是好”、“这个问题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等失落感和困惑。
当前的易地扶贫搬迁实践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的过程,在制度变迁上体现出突然性和非连续性特征,而贫困群体的生活则是一个平行的、渐进的过程,体现出显著的路径依赖和连续性的特征[7]。安置区居民之前生活在不同的农村社区中,原有的农村思想观念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生活方式,易地扶贫搬迁后,村民原有的价值观念、道德感等在很大程度上被弱化了,新的社会规范、价值观等尚未完全确立,这使得集中安置区居民对新社区的制度安排有时感到强烈的不适应,从而出现社会规范失范现象。比如宗族大姓的家族权威日益受到挑战以及传统的家长制观念越来越被淡化的同时,新社区内的民主议事程序又不能通过制度很好地发挥作用。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群体关系也较为复杂,是血缘、亲缘、宗缘和地缘共同作用的结果,制度观念上存在着碰撞,极易出现制度排斥对抗问题。如有的地区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协议规定在搬迁房屋建设或购置完成并验收后,原村委会要收回搬迁方在村内全部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附属设施、地表附着物。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集中安置区内来自不同地区的搬迁群众原村委会执行时间不一致,导致进度快的搬迁群众聚集起来,统一口径,对抗宅基地拆除复垦安排。这种之前对凝聚力提升起正向作用的“团体”“熟人”,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有时就会对制度执行起阻碍作用。
(四)社区精神文化
社区精神文化主要表现在社区居民在相互沟通和交流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归属感和价值认同等。归属感是指社区内的居民对社区地域和人群集合体的认同、喜爱和依恋的心理感觉[8],价值认同是指一个人的价值取向,是精神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入集中安置区后,来自不同乡镇或村落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同步搬迁人口构成了集中安置区的居民主体,家庭成员与乡亲邻里仍是安置区社区居民社会交往的主要对象,亲缘关系、地缘关系仍起到主要作用。集中安置区居民大部分仍保留着之前的文化传统,此前农村社区的一些民俗习惯仍然存在,这有助于共同心理认同的形成。
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的硬件设施、居住条件较搬迁前都有非常大的改观,安置区居民大都对安置区的生活、交通、教育、医疗、就业机会等方面的便利性较为认同,也对搬迁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由于中国传统的“家”文化影响,一些安置区居民短期内仍对老房祖屋充满心理上的眷恋。为此,有的安置区内设有乡愁馆,馆内将一些搬迁前原村子里用过的生产工具、照片等物品进行陈列展出,作为一种精神上的寄托。也有的整村搬迁的安置区内设有搬迁村的村史馆,用于传扬村内优秀人物事迹和优秀传统文化。有的少数民族集中安置区注重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将文化符号和文化元素纳入安置区的设计规划建设中,让搬迁群众产生“家”的感觉。
与此同时,在归属和心理认同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来自不同乡镇或村落的搬迁群众因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政策共同生活在一起,彼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是一个长期的逐步深入的过程,短期内在彼此心理认同上属于“各自为战”的状态。另一方面,相对于周边其他成熟城市社区而言,有的安置区居民在心理上存在着迷茫和自卑,认为自己在城镇中被当做“外来人”,把集中安置区看作“避难所”,对安置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较弱。针对这些问题,对集中安置区居民需要加强心理引导,强化共同体意识。
四、对策建议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居民所处的文化氛围较之前变化巨大,为了激发安置区社区居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有效解决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搬迁群众获得精神文化上的支撑,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融合认同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过程中,来自同一区域不同乡镇行政村的搬迁群众按搬迁政策要求汇集入住到以城市社区模式建成的安置区中。原来以村、小组为主的管理单元被打破,虽然社区居民构成仍以原农村群众为主,但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方式较之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值得指出的是,与城乡接合部村改居社区不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除了具有多元性外,由于缺乏类似城乡结合部社区在文化融合过程中的过渡缓冲,社区中各文化的对抗性更强。原农村社区中形成的比较保守、喜欢安于现状、乐于维护既得利益、求稳怕乱、小富即安以及表现出来浓厚的“乡土情结”和“安土重迁”的价值观[9],在快节奏和竞争性强的城镇生活中受到的冲击也更加强烈。
多元文化冲突会导致安置区居民相互之间信任缺失,主人翁意识缺乏,没有强烈的社区认同感,难以融入到集中安置社区文化生活中去,且不利于外来优秀文化传播。为化解这些冲突,一是要加强农村社区文化与城镇社区文化之间的融合。在相互融合的过程中,既要保护原有的有价值的农村社区文化,加强农村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使优秀文化得到继承与延续,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农村社区文化,要从民族建筑、民间工艺、民间艺人等方面进行发掘和保护;又要将先进的现代都市文化以各种形式正确表现出来,实现集中安置区内社区文化的和谐发展。二是要促进本地不同农村社区文化之间的融合。要给予不同地域文化充分的展示空间和平台,尊重各地的风俗习惯,如通过文化墙的方式来展示各地乡魂;要重视集中安置区内来自不同区域搬迁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各种文化需要,丰富其业余生活,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要培养他们的主人翁意识,促使他们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区生活中去,逐步转变安置区社区居民的交际心理和思维方式。
(二)强化社区文化政策的执行力
社区工作者作为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政策执行的主体,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存在着虚假执行的现象.如有的集中安置区文化设施配置不完善,社区文化活动流于形式,不见实际成效,主要原因就是社区工作者对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落實相关政策理念,缺乏政策执行压力与执行动力。集中安置区社区居民作为文化政策执行的客体,往往只是口头上支持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仅仅有较高的参与意愿,在实际行动上却未表现出与意愿相匹配的参与度。加上社区文化政策执行过程中缺乏过程监督机制与结果评价反馈机制,致使有些政策执行时不能达到其最初的丰富社区文化生活的目的。
为增强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政策的执行力,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政策时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既要体现时代主旋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要能展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精神面貌;政策下发前要对政策内容、落地步骤、监督考核、结果反馈等重要环节反复研究,充分考虑集中安置区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要打造一支高水平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服务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吃透文化政策内涵,提升自身服务水平,为社区文化能人、文艺爱好者、民间艺人搭建平台,注重吸纳有意愿、有能力、有才艺的社区居民到社区文化服务队伍中来。要注重社区文化活动的多样性与针对性,组织落实好每一次社区文化活动,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充分做好活动开展前的动员工作,使广大集中安置区社区居民能自觉主动地融入到社区文化活动中去,通过文化活动参与增强安置区社区居民的互动交流,增进人际关系和谐。
(三)建立契合实际的文化管理体制
现有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以党政部门为主导,但一些集中安置区基层党组织弱化、基层党建缺位,党员在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中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示范引领作用有待加强。社区居委会作用发挥不够,文化管理过程中重视形式忽略效果,与社区居民之间缺乏双向互动。从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资源的调配方面看,资金往往是前期“一次性投入”,后续的投入力度较弱;文化资源利用率不高,部分集中安置区文化设施缺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的进程。从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的第一主体看,集中安置区社区居民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十分被动,不能有效地参与到社区文化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去,社区文化建设主体错位和主体功能缺失。
要尽快完善集中安置区党政领导体制,组建集中安置区社区党支部,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统筹管理,社区其他组织积极配合,有效动员、组织、凝聚搬迁群众,有序开展集中安置区社会文化建设工作。要做好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资金和资源的持续投入,做好资源整合,补齐文化设施缺失短板,发挥文体设施宣传、教育、科普、健身等作用。社区文化发展需要提高社区自治能力,针对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的群众在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要建立以安置区具体问题为导向的民主协商机制,与不同需求的社区居民开展平等协商对话,畅通表达利益渠道,不断解决新矛盾新问题[10],通过集中安置区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推动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向前迈进。
(四)提升社区居民的素质
从思想修养层面看,素质的高低决定意识的强弱,意识的强弱导致行为的改变。只有当集中安置区社区居民能够自觉从心理上抵触,从行动上拒绝各种造成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固废污染的不良行为时,当保护环境、爱护环境成为社区居民人人遵守的社规民约时,一些集中安置区内出现的的“脏、乱、差”问题才能得到彻底解决。集中安置区的搬迁群众主要来自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区,搬入新社区后,搬迁群众的外在身份由贫困地区人口转变为城市居民,他们的文化程度不高,之前大多从事体力劳动,对种植养殖操作比较熟悉,但对城镇中生存所需的专业化技能较为欠缺。任何社会都是通过社会化手段培养具有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成员,否则,社会就不能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11],集中安置区社区文化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提升安置区居民的文化素质水平,使他们所拥有的技能能够适应城镇化生活的需要。
提升集中安置区社区居民素质,一是要通过文化教育等形式逐步提高集中安置区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可以通过社区内的党员、德高望重的老人、有典型事迹的贤人定期进行德育宣讲,达到垂范乡邻、教化桑梓的目的。二是要加强信息传递,定期走访,主动收集安置区社区居民的就业意愿,组织技能培训,提高安置区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与技能水平,在安置区周边推荐社区居民就业,整合公益岗、辖区内企业等就业渠道,确保社区居民有稳定的生活收入来源。三是要重视集中安置区社区居民子女的教育工作,让他们与城镇子女平等地享受各种教育资源,共同健康成长,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四是要使搬迁群众从思想认识上转变观念,易地扶贫搬迁仅仅依靠政府的“外力”作用是不能实现脱贫的,需要借助新环境、新资源的优势,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学有一技之长,改变生产生活方式,最终实现脱贫致富,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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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上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