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音乐情感表达的否定
2020-04-20陈艺冰
【摘要】在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围绕着“道”的阐述,老子提出了“大音希声”的观点,它被认为是老子最重要的音乐美学思想,体现出符合“道”性的音乐是永恒的、至美的、不表露情感的。而在西方美学理论中汉斯立克的“自律论”音乐美学思想中也表达出音乐不能表现情感的观点。两者在音乐可以表现情感的问题上都是持否定态度,但二者论述的角度有所不同。
【关键词】老子;汉斯立克;大音希声;自律论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002-767X(2020)04-0080-02
【本文著录格式】陈艺冰.对音乐情感表达的否定——老子“大音希声”与汉斯立克自律论之比较[J].北方音乐,2020,02(04):80-81.
古今中外皆有对音乐可以表现情感持否定态度的论说。在西方美学史上,爱德华·汉斯立克的“自律论”音乐美学思想对此有明确论述。在中国传统美学中,老子《道德经》对此亦有所论述。通过对汉斯立克“情感表达”不是音乐的内容和老子“大音希声”比较,我们可以看到,两者虽然都否认音乐可以表达情感,但论述的角度有所不同。
一、对音乐能够表现情感的否认
(一)老子“大音希声”音乐美学思想否定音乐情感表达
《老子·四十一章》云:“上士闻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①这一章的论旨是论述“道”是什么,其中“建言”之十二句是从不同的视角来说明“道”的特征,“大音希声”句也是如此。“道”是老子哲学和美学思想的最高和核心范畴,是宇宙本体。“道生一,……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有物混成,……可以为天地母。”在这里,老子认为“道”可以创造生命,“道”就是天地之母,是万物和美的木本水源。
从《老子》全书的思想来看,“大音希声”中的“大”是老子用来指称“道”的专用词“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第二十五章)“执大象,天下往……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第三十五章)。由此可见:“大音”即“道音”,是由“道”自身所呈现出来的声音,它至大至美、无形无象而又不可名状,它合乎“道”的朴拙、本真、自然、无为的特点。“大音希声”与“大象无形”相对应,由此推断“希”也即“无”的意思。王弼注“听之不闻名曰希,不可得闻之音也。有声则有分,有分则不宫而商矣。分则不能统众,故有声者,非大音也”。“大音”作为超越五音六律以上的抽象概念,本身是没有声音的。“道”本身的声音“大音”,世界上最美、最纯粹的声音是作为“道”本身的声音。“大音”,它是音乐具体表现形式的本源,而它自身却是一种无声之音,处于“寂兮寥兮”的境界,超尘拔俗。
老子所提出的“大音”概念是一种超越人的感官、知觉的存在,是至大至美、无象无形而又不可名状的存在,它不与人的情感表达相关。所以,在老子“大音希声”的音乐美学思想中,老子对于音乐(尤其是符合“道”性的音乐)能够表现人的情感这一命题持否定态度。
(二)汉斯利克“自律论”音乐美学思想否定音乐可以表达人的情感
汉斯立克在他的著作《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的第一章节提到音乐情感论的两个重要命题:其一,音乐的目的和任务是激发情感或“优美的情感”;第二,情感被称作音乐作品所表现的内容。他随即提出“这两个命题的相似之处,即在于它们同样是谬误的命题。”
汉斯立克认为“美”并没有什么目的,因为“美”只是形式,这个形式关键在于它的内容。虽然为了不同的目的可以使用它,只是它本身并没目的性,它只是它自己是。观者观看美的事物会发生愉快的情感,但是这些情感只是观者的情感,和美的事物本身并没有什么关系。虽然有明确目的地把美的事物放在观看者面前,要让观看者得到快感,但是这个目的与事物的美的本身毫无瓜葛。音乐与人的情感诚然有着生动的联系,但不能断定说音乐的审美意义就在于这种联系之中。
汉斯立克也讨论了“表现确定的情感或激情完全不是音乐艺术的职能”这一命题。情感是以生理和病理状态为其先决条件,它是以观念和判断为依据的。只有在一系列想象和判断的基础上,人的内心状态才可能凝结为某一特定的情感(例如热情、激情等)。这种所谓的特定情感缘于真实的历史内容而存在,概念才能说明历史的内容,作为“不确定的语言”的音乐不能重现概念。
通过对老子“大音希声”音乐美学思想和汉斯立克自律论音乐美学思想中对音乐是否表现情感的有关论述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两者皆否定音乐可以表现情感。
二、两者论述的角度不同
(一)从“道”出发
从老子《道德经》(又名《老子》)原文来看,《老子·四十一章》中“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说明“道”的至高至上,非感官所能体验,无形名可以指认。由此可见,“大音希声”其旨不在论音乐,而是论“道”。所以,老子对于音乐情感的否定论述是从“道”出发的,围绕对“道”的阐述出发的。“大音”表示符合“道”性的至美之音,它是客观存在的,是永恒和绝对美的,超越一般“有声之音”的存在,所以它不去表现情感,特别是人的情感。如同“道”虽生万事万物而“道”本身却雪泥鸿爪,无迹可寻,无法用感官来把握。老子所说的“大音”同样是一种哲学抽象,它自身无声无息,却是“寂寞者音之主也”,可以派生出世间一切美妙的声音。
(二)从音乐本身出发
汉斯立克否定了情感的表现是音乐的内容这个命题。他是从音乐艺术的自律性,即以音乐所特有的东西作为依据,得出它的美学原理来论述音乐的美是一种独立的、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它存在于乐音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
除此之外,汉斯立克在论述音乐不能明确地表现音乐这个命题时采用了贝多芬的《普罗米修士》这一器乐作品,他认为只有对器乐音乐的论断才能适用于音乐事物的本质。“凡是器乐音乐不可能做到的事,也绝不可能说音乐能做到。因为只有器乐音乐才是纯粹的、绝对的音乐艺术。”他认为音乐艺术的的概念不能在为歌词谱写的乐曲中得到纯粹的表现。“在谈到音乐的‘内容时,我们甚至必须排除带有标题或说明的音乐作品。音乐与诗歌的结合,增强了音乐的力量,但没有扩大它的界限”。所以,汉斯立克也是从纯音乐(尤其是指器乐音乐)的角度论述音乐不能表达情感。
三、结语
综合所述,笔者认为在音乐能否表达情感这一问题上,老子和爱德华·汉斯立克可谓是持有相同的态度——即音乐是不能表现情感的。但因为老子身处东方文化影响之下,对于音乐不能表达情感的论述总体围绕着“道”这一哲学观念的阐述而展开,从万物和美的本源、从超越感官的观念层来论述上述命题,老子并没有深入音乐的实体,即没有进入有声之乐来论述这个命题。老子提出的“大音希声”也就是“道”的外化,在老子看来,符合“道”性的音乐是永恒的、至美的;而身处西方哲学体系之下,形成自己完整的一套音乐美学思想的音乐评论家爱德华·汉斯立克从音乐的本身出发(这里的音乐尤其是指纯音乐即器乐音乐,是具备音乐实体的、具有独立性的音乐),从音乐艺术的自律性来论述,否定音乐能够表达情感这一命题。二者虽然处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但对于音乐情感表达的否定论述可谓是殊途同归。
注释:
①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一一弗笑,不足以为道。是以建言有之,曰: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颣;上德若谷,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媮;质真若渝;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始且善成。(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北京:中华书局,1984:第227-228页.)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M].北京:中华书局,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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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弼,魏源.国学整理社.诸子集成:第3册[M].上海:世界书局,1935.
[4]王文锦.礼记译解[G].北京:中华书局,2001.
[5]爱德华·汉斯立克,杨业治,译,论音乐的美[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
作者简介:陈艺冰(1996—),女,汉族,河南省南阳市,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音乐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