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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高职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困境与政策建议

2020-04-20张志敏肖泽平雷选标

教育与职业(下) 2020年4期
关键词:贫困地区校企合作高职院校

张志敏 肖泽平 雷选标

[摘要]旅游业是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重要路径,而校企合作则是当地高职院校培养优质旅游专业人才的一个难点。文章在调查贫困地区高职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贫困地区高职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困境的原因。为此,建议应凸显贫困地区高职价值的公益性,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政策落地,加强旅游类专业规模与内涵建设,提升政行校企四大利益主体的协作能力。

[关键词]贫困地区;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高职院校

[作者简介]张志敏(1984- ),男,重庆人,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讲师;肖泽平(1980- ),男,四川泸州人,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西南大学在读博士;雷选标(1986- ),男,云南宣威人,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讲师。(重庆  409099)

[基金項目]本文系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7年经费资助项目“贫困地区高职旅游专业校企合作的困境与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LZW201704,项目主持人:张志敏)和2017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十三五”高等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贫困地区高职校企合作问题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GY173020,项目主持人:张志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8-0051-05

“对接产业、服务发展是旅游人才工作的根本点和出发点。”201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相当部分划定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这就决定了我国绝大部分贫困地区,选择以旅游业为主导的绿色经济发展道路。但满足贫困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高质素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人才培养质量并不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其中,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不能无缝对接,校企缺乏深度合作已成为当地专业服务产业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文献综述

国外对校企合作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从最初赫尔曼·施奈德在辛辛那提大学提出的“合作教育”,到福斯特在《发展规划中的职业学校谬误》中倡导的“产学合作”,再到弗里曼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中基于日本“产学官”校企合作模式的相关理论,已形成相对系统的理论体系并对德国、英国、瑞士、新加坡等职业教育实践进行指导。相较而言,我国的校企合作研究是伴随市场经济的深化而不断深入的。在校企合作模式方面,按参与主体的地位,陈启强在《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将其划分为以学校为本位的校企合作模式和以企业为本位的校企合作模式;按参与主体的构成,张俊英在《校企合作面临的机制建设问题及对策》中将其分为校企双方合作模式(如“订单”培养、“冠名班”培养、“企业引入”培养、“职教集团”培养和“股份制实训基地”培养等)和“校政企”三方共同参与模式。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方面,徐建平在《创新体制  建立机制  优化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设途径探析》一文中认为应创新办学体制,理顺合作关系,提供组织保障,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政策或制度,重视校企合作推进办学质量评估和监督等。有关贫困地区职业教育较为系统的研究,以学者许锋华等为代表,他们在《连片特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背景、困境与对策研究》中,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提出共同治理模式,认为连片特困地区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需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统筹职教资源等。而针对高职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研究,陈静的《高职旅游教育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研究》和张晓彬的《高职旅游专业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研究——以聊城为例》,采用案例剖析的方式,提出构建高职旅游教育校企合作动力机制体系。因此,以区域尺度研究校企合作的成果并不多见,尤其是聚焦贫困地区高职旅游类专业发展的研究成果较少。

二、贫困地区高职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现状调查

1.样本与数据。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2年国家划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涵盖680个县,其中拥有4个及以上贫困区县的地级市现有高职院校89所。以2018年底的数据为基准,选取了其中47所开设有旅游类专业(包括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的高职院校进行分析。

2.校企合作基本状况。其一,校企合作主要内容。一是以订单班为主要形式。总体上看,旅游类专业开设了订单班的学校占比为25.50%,主要分布在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平均人数约为60人,合作企业省内占68.80%。二是个别院校与企业探索成立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例如,2015年黔东南民族职业学院与港中旅集团联合成立了港中旅旅游学院,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产权制度。三是教学资源有限共享。在顶岗实习方面,校均与10.05个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在实训设备共享方面,部分企业与院校共建“校中厂”,如茶艺实训室、旅行社、酒店等;在师资互聘方面,企业兼职教师占高职院校专业课课时比例的平均值为28.87%,专任教师人均企业实践时间平均值为24.37天;在联合申报项目方面,有部分院校在旅游人才基地建设、文化遗存保护与开发、旅游人才培养岗位模型研究、旅游专业校企深度合作模式等方面成功立项;在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资源研发方面,两所院校组建了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开发课程门数分别占开设课程总门数的比例为7.95%和6.13%。

其二,校企合作主要模式。一是政府主导的“政校企”模式。重庆扶贫主管部门整合资源,委托相关职业院校,实施“雨露计划·职教扶贫”项目,2012—2015年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零费用就读高职旅游类专业,毕业后回生源地旅游部门或企业工作。二是政府主导的“职教集团”模式。2013年,贵州省铜仁市出台《职业教育政校企合作办学暂行办法》,明确界定政、校、企三方的责任和义务,成立政校企合作理事会,每年定期开展政校企合作办学专题研讨会,政府职能部门与高职院校开展政府订单办学,签订合作培养协议。三是学校自主探索的“联盟化”模式。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与“世界酒店联盟”合作共建“世界酒店联盟商学院华中教育基地”,打造区域性旅游专业发展联盟,邀请企业精英担任授课教师,按照联盟用人标准共同开发教学资源,借力联盟力量提高国际化办学能力。四是行业商会介入型的“联合旅游学院”模式。2017年8月,大别山旅游业商会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共建“联合旅游学院”,由商会设立旅游人才办,组建专门团队负责“行业协会+高职学院”的办学模式。

其三,校企合作机制保障。一是政府层面制定引导校企合作的专门制度较少。连片特困地区省级层面制定了校企合作指导意见的占38.90%。在所属贫困地区的地市级层面,只有一个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而在县级层面,目前还没有针对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出台。二是院校保障机制比较滞后。调查显示,有13所院校(占27.66%)设置了校企合作委员会、办公室或校企合作处,加强了对校企合作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只有9所院校(占18.15%)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制度。三是行业协会参与贫困地区高职院校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机制近乎缺失。行业协会参与专业建设主要表现在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合作中很少发现行业协会的存在,行业协会作为第三方的监督评价等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三、贫困地区高职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困境的原因分析

1.当地产业需求与人才供给存在结构性矛盾。职业教育是与经济联系最直接的一种教育类型。其一,地方经济发展对旅游人才吸纳能力不足。连片特困地区经济欠发达,主导产业较为单一,尤其是经济结构转型缓慢、产业就业人口吸纳能力不足。据各地国民经济统计公报显示,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呈现“二、三、一”格局,2016年12个地级市(州)三产平均比为14.6︰45.1︰40.3。另据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当地法人单位就业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教育、建筑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而有证个体户从业人员排名前三的行业则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二,就旅游业本身而言,能吸纳高素质旅游人才的平台不足。截至2018年底,贫困地区高职院校所在地的40个地级市共有4A及以上景区349个、平均值为8.73个,但5A景区仅有29个,5星级酒店仅有204个。

2.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成本—效益比”是企业考虑的首要因素。一方面,校企合作的成本过高,特别是区位条件导致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过高,约束了校企双方的沟通、协议和合作。近3年年均招生计划人数超过100人的19所院校区位优势并不明显,其所在地与本省省会城市的平均距离为362.25公里,高速行驶平均时间约为5小时,距离最远的甚至达到1149公里,而且这些院校所在地仅有5个地方通航班、9个地方通高铁。另一方面,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因素主要是人力储备和战略发展。调查表明:近8成旅游企业愿意参与校企合作,企业最希望的合作形式是顶岗实习和员工培训。关于其他合作方式,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合作建设实训基地、接受教师企业实践、开展订单班和冠名班、派遣员工参与教学、参与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合作举办二级学院等。

3.院校自身能力缺乏合作吸引力。其一,基础条件相对薄弱。贫困地区高职院校建校时间都比较短,92.40%的院校是2000年以后设立的,内涵沉淀不厚。其二,内涵培养体系还不完善、专业吸引力不高。贫困地区高职院校专门成立以旅游大类专业命名的学校只占32%,大部分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不是旅游类专业,同时旅游类专业被列入院级或以上特色(重点)专业的数量占比不足三成。并且在课程体系中,理论课程的比例偏高,纯实践课(C类)门数平均占比为20.10%、课时平均占比为27.20%。

4.职普比政策落实和行业监督不足。其一,贫困地区社会公众对普通教育有更高的预期,普职比政策落地力度不够。随机抽取了6个片区10个地级市的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数据,2018年招生职普比平均为0.46︰1,在校生职普比平均为0.39︰1。超过57%的地级市招生职普比低于平均值,40%的地级市在校生职普比低于平均值。其二,院校与行业的互动不够。从调查来看,20所(占总数的41.67%)高职院校参与了旅游类有关教育学会或专业委员会等。其中,有2所高职院校加入学会下设的旅游专业委员会,有4所牵头组建或加入旅游职业教育集团,有5所分别加入旅游行业协会,有3所建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有2所分别加入行业评定委员会和旅游标准委员会。然而,加入第一届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学校数量占比不足10%,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国家—省级—市级”三级旅游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四、健全贫困地区高职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机制的政策建议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新时代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是校企合作有序高效运行的关键。在校企一体化组织架构下,应形成“政校企行”四位一体的运行格局。笔者针对贫困地区高职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普遍存在的问题,从价值导向、政策保障、内涵建设和协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1.凸显贫困地区职业教育价值的公益性。理论上,职业教育之所以具有公益性,是因为从实施主体来看,职业教育主要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从实施目的来看,职业教育的使命在于使社会成员获得某种职业能力和职业发展潜能,进而为地方产业转型提供必需的劳动力;从实施的主要内容来看,职业教育是大力培养社会所需的技能型人才,提供各类岗位所需的技能训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大力发展农村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为职业教育与产业布局、扶贫攻坚的统筹推进提出了明确的國家理念、国家意识和国家战略。职业教育的生产效益高出普通教育已得到诸多学者的证实。由于自然地理、生态环境、历史进程、民族文化、经济区位等原因,旅游职业教育可以在“脱贫攻坚”战略中发挥其独特作用。因此,贫困地区的政府、企业、院校和行业应树立起职业教育公益性的价值理念。

2.强化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政策落地,充分发挥“技能扶贫”的作用。2013年,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发改委出台了11个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已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围绕旅游等产业加强专业建设,重点支持办学条件改善、实训基地建设、“双师”队伍培育三大方面,鼓励或支持院校面向贫困区域实施定向招生计划。但现实层面,由于贫困地区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差异(或为省级人民政府举办,或为地级市政府举办)2017年和2018年51所院校生均经费为11040.9元、12677.6元,分别有53.80%、30.70%的学校没有达到国家明确规定的生均拨款经费标准。因此,其一,在经费保障上,通过国务院相关部委整合对口帮扶资金(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资金”)等,不断提高连片特困地区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其二,在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对职业教育项目投入资金的同时,探索社会投资融资机制,特别是建立和完善沿海发达地区和本土企业制度化投入机制。其三,建立校企合作专项经费,强化经费保障。贫困地区高职院校持续提升内生动力,加强造血功能,多措并举筹集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加大在校企合作方面的投入,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成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基金,促进校企高效合作高质量运行。

3.加强旅游类专业人数规模与内涵建设,提升校企合作的吸引力。其一,高职院校提高对旅游类专业的重视程度并加大建设力度。贫困地区高职院校将旅游类专业划归到旅游管理系、旅游学院或“+旅游”学院的共17所(占36.17%),旅游类专业存在边缘化现象。此外,贫困地区旅游类专业覆盖率平均为52%,2016—2018年的平均招生计划总数依次为150.7人、133.1人、159.6人,且招生计划数超过100人的学校不足四成。但从该类区域的12个地级市的近三年旅游人次数增长情况来看,年均增长率均超过23%,旅游业呈现高速增长趋势。因此,建议顺应当地产业发展状况,增设旅游类专业,适度扩大招生规模;整合扶贫资源,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推广“雨露计划·职教扶贫”模式。其二,提升旅游类专业的特色品牌。当前,贫困地区高职旅游类专业列入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仅2个,列入省级重点(特色、品牌建设、骨干)的有7个,内涵建设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建议加强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探索灵活、主动、开放的教师管理机制,鼓励支持教师在教学计划外自主深入行业(企业)学习和调研。同时,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技术手段,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旅游类专业课程资源库;不断调整课程体系,适当增加实践类课程数量,提高实践类课时比重,培养与岗位匹配的职业素养。其三,提升实训基地的建设水平。高职院校教育质量年度质量报告显示,企业投入到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的资金低于100万元的占比较大。因此,高职院校应积极主动引企入校,依靠旅游类企业的力量,在学校建立实训酒店、旅行社、景区式校园、二级学院等,并且在企业建立教师工作站,专业教师深入企业一线,参与岗位实践、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不断提升专业教学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4.增强政行校企四大利益主体的协同能力。其一,强化地级市政府对校企合作的领导,组建领导小组,建立旅游教育校企合作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校企合作中的问题。对标文化和旅游部“企业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条件,开展市级评选,开展贫困地区旅游企业参与旅游职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将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贡献度作为地方政府税收减免和金融扶持政策的重要参考。其二,加强贫困地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激励力度。明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权利与义务,出台相关的奖励补贴制度和申报程序,尤其建议省级层面颁布明晰的税费减免办法,对校企合作开展情况进行地方性督导考核,在社会上营造重视和尊重企业参加校企合作的良好风气。其三,强化行业监督评价功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各省市(区)旅游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建设,赋予行业协会更多的职责和权限,在行业标准制定、职业资格的企业准入、员工的职业培训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置的7个专委会吸纳贫困地区旅游专业为会员单位。其四,加大区域内、区域间的对口帮扶力度。加强省域内旅游职教集团(联盟)对贫困地区高职院校的扶持,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师资支持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激励东部发达地区企业或职教集团参与贫困地区高职校企合作,充分发挥成熟职教集团的优势。例如,浙江旅游职教集团、上海旅游职教集团、广东旅游职教集團等,将对接帮扶贫困地区高职旅游类专业建设纳入对口帮扶的计划,促进贫困地区高职旅游类专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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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晓彬.高职旅游专业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研究——以聊城为例[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3(33):25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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