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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出了个包青天 当代重建了包公墓

2020-04-20

安徽园林 2020年1期
关键词:遗骨包公包拯

合肥包公墓影壁

一、合肥出了个包青天

宋史第三百一十六卷列传第七十五是这样记载的,“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文中记载包拯在任开封知府时的政绩,用前几年合肥人常用语说,一是“大接访”,二是“大拆违”。

1985年10月6日,合肥包公墓奠基纪念,右5为合肥市副市长吴翼,右4为市政府秘书长卓鹤群,右6为文物专家吴兴汉,左4为程如峰,左5为本刊主编,左1为作者,其余为参加筹建委员会的市园林,外事等单位领导。

“大接访”是说包拯改变过去上访打官司不能直接至衙门大庭下的规定,打开正门,上访者可直接到包大人办公室前面陈,平民百姓不需打点衙役衙吏,京城于是盛传“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大拆违”是指京城惠民河被一些达官贵人建私家园林侵占,造成河道堵塞,包拯将其全部拆除。有不服的拿着伪造的土地证找包拯理论,哪晓得包拯干事认真,硬是带人从地下挖出界碑,并奏请朝廷罢了这些人的官。

包拯清廉一世,知任端州时不但不拿公砚送礼,离任时还“不持一砚归”。随着地位不断提高,却不忘本,衣食用品仍如平民百姓时一样,不仅自己以身作则,还严管家人后代,曾说后世子孙“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入大茔中”。包拯性格“峭直”,嫉恶如仇,不说假话取悦以人,正是由于打铁自身硬,所以在担任监察御史和负责谏院时,敢于弹劾奏罢问题官员,甚至对宋仁宗提拔老丈人都敢当面力谏反对。阅读宋史包拯列传,感受的是满满的正能量。

包拯的事迹经过史籍记载,百姓口口相传及后世文学戏剧创作,一个带着人民期盼的包青天形象在世代百姓心中扎下了根。

二、扑朔迷离包公墓

宋史记载包拯六十四岁去世,“赠礼部尚书,谥孝肃”。奇怪的是后世却出现两个包公墓,一个在合肥,另一个在河南巩县(今巩义市)的宋陵内。

巩县包公墓在河南府志巩县县志中均有记载。

合肥的包公墓在明清两朝的庐州府志和合肥县志及相关古籍中也都有记载。南宋淮南西路(当时治所在庐州)官员林至于庆元五年(公元1199年)写的《孝肃包公墓记》中记载说,百余年来,包公故土合肥经历战火,子孙流离,故居已废,成为民居,独有庙祀尚存,离城十五里东村原(今属大兴镇)包公的墓已荒芜,挑担的放牧的来来往往。文中还记载了官府修缮后的包公墓围墙有一百五十五步(古制六尺为一步)。嘉庆县志记载了包拯父亲包令仪墓在城东八里螺丝岗,包孝肃公墓在城东十五里古名东村原现名夏家岗,又名汪家圩,有子孙附葬。墓前神道碑是庐州最古的石刻碑文,剥蚀严重,只有篆额文可见。

清。香花墩志。宋林至孝肃包公墓记

1949年后,包公墓被列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73年,因合肥钢铁公司第二炼钢厂扩建,经当时的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省市文物部门对包拯及其亲属墓进行了发掘。当考古工作者挖开了历代庐州府和包氏后人祭拜的包拯墓后,却发现这并非包拯墓,而是包夫人董氏墓。真的包拯墓在哪里?正当考古工作者满腹狐疑的时候,一位附近村里老人说,真正的包拯墓在旁边的一片油菜地下,考古工作者经探方勘查,发现下面有墓穴,经发掘证实确为包拯墓。原来,包拯墓古代曾经遭受过大掀顶式的破坏,专家分析应与金兵南下有关。后世官府错将包夫人董氏墓修缮后祭拜。

巩义包公墓

1984年9月23日合肥晚报

批文影印件

这次发掘历时了四个月,共清理了包拯墓及其夫人董氏墓,长子包繶与长媳崔氏合葬墓,次子包绶与次媳文氏合葬墓及长孙包永年墓。出土包拯墓志铭、部分遗骨及少量木俑。包拯墓志铭有三千多字,记载了包拯卒年及朝廷任命其女婿文效为保信军节度推官护送灵柩葬于合肥的经过。经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对墓中出土的遗骨鉴定,与包拯的性别,年龄,年代吻合。

包拯墓发掘完毕后,由于时值文革期间,没有复建。包拯及亲属遗骨由包氏后裔和省市文物部门参与发掘的专家吴兴汉,程如峰等共同护送回原籍肥东县文集大包村,后由包氏后裔偷偷草葬在村外的龙山脚下。原包拯墓也被厂房取代。地面再无留存。

1985年4月,为了合肥包公墓重建事宜,我随时任合肥市副市长、著名园林专家吴翼利用在郑州开会间隙考察了巩县(今巩义市)包公墓。巩县宋代皇家陵园,有北宋七帝及皇室宗亲功臣名将墓葬近千座。包公墓座落在宋真宗永定陵北面的大片麦田之间。封土堆尚存,约有二、三米高。封土前有一石碑,碑正面依稀可见有康熙皇帝写的“宋丞相孝肃包公墓”几字,背面“宋丞相包公墓碑记”内容已无法辨认。墓前虽尚存三丶四个残破石像生,但仍可看出当年享堂神道位置和规模。初步判断应为清康熙年间重修。

带着为何会有两个包公墓的疑问,当年我曾分别向巩县文管所所长付先生和合肥文物管理处包公研究专家、参与过发掘包公墓的程如峰先生请教过。程老先生的推论是比较有说服力的,根据记载,包拯于宋嘉佑七年(公元1062年)五月在开封逝世,嘉佑八年(公元1063年)八月葬于合肥县公城乡东村之原。从逝世到安葬,有一年多的时间,正是这个时间差,程老先生推测包拯应先是安葬在巩县,之后灵柩迁移故乡合肥,巩县的墓便作为衣冠塚保留了下来。

三、合肥重建了包公墓

1984年9月23日,合肥晚报刊发了由记者赵泉撰文李明配照片的文章《包公遗骨偷葬记》,首次公开披露了包公遗骨从发掘后到偷偷安葬的全过程。引起了读者的高度关注。

1984年9月25日,中共安徽省委书记黄璜给时任合肥市市长张大为批示一段话,要求考虑重建包公墓,迁安包公遗骨。合肥市政府随即成立了由副市长吴翼领衔,园林、建筑、文物等方面领导、专家和包氏后裔代表参加的包拯墓筹建委员会。委托当时的南京工学院建筑系古典建筑专家潘谷西教授及其助手进行设计。

重建包公墓工程被合肥市人民政府列为1985年城市建设十五件大事之一。1985年10月6日奠基建设,1986年4月4日举行了包公遗骨迁安仪式,1987年10月1日,省暨合肥市正式举行包公墓重建落成典礼。

重建的包公墓选址在风景秀丽的包河公园包公祠东边的丛林内。这里在北宋时曾是皇帝赐于包公的封地。墓区建筑以包拯墓发掘资料和《宋史·礼志》关于二品官葬制为依据,按宋墓形制、风格、规模复建。包公墓园占地45亩,墓园主要建筑自西向东排列,首先是一长10.5米高4.2米的大型照壁,接着是高6.2米的子母双石阙,神门为三开间二进深建筑,门额上方有时任国务委员谷牧题写的“无畏无惧,刚正为民”的匾额。门内神道两侧是石像生,有望柱、石虎、石羊、石文武吏,接着是五开间三进深的享堂,享堂后即是15米见方、6.3米高的“覆斗型”主墓体。墓内有34米长甬道连接墓室。墓室内有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有包公遗骨。神门享堂等建筑均按宋代风格木结构。包公墓北侧是附墓区,迁安有包公夫人董氏及其子媳墓葬5座。

重建后的包公墓成为了合肥重要的文化旅游景点。

合肥包公墓神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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