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解读
2020-04-19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一、修订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医疗机构是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公共场所,服务对象特殊,人员密集且流动量大,大型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和可燃物多,消防工作要求高、难度大、责任重。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事关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2015年以来,《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继修订、出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对《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以下简称《九项规定》)进行修订。
二、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九项规定》由原来的9项35条,变为9项39条,新增4条,较大修改11处。此次修订重点突出了明确部门责任和履行消防职责,强调了一岗双责,履行主体责任。根据消防行业的发展趋势,新增了关于微型消防站和智慧消防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一)关于遵守法规,严格执行标准。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规范自身消防行为,强调了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
(二)关于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将落实消防责任进一步细化。一是要求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二是强调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三是对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指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四是新增条款强调落实部门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员。
(三)关于防患未然,坚持日常巡查。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突出巡查重点,主体内容没有大的变化。一是对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员、两人以上的工作场所、无值班的部门(科室)等场所提出了具体的巡查要求;二是根据最新的消防安全形势,巡查重点新增了手术室、病理科、检验科等要害部位,地下空间、停车场、宿舍等特殊场所。
(四)关于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检查重点部分改动较大,由原来的5点增加至9点。一是重点突出了对之前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隐患整改;二是再次强调了落实部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电器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从具体要求上体现一岗双责;三是充分吸取近几年典型火灾案例的教训,新增了对燃气管道、厨房烟道、实验室等易发生火灾事故场所的检查要求;四是新增了对动火管理、临时用电、装修改造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五)关于划定红线,严禁违规行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一直是社会火灾防控的重点和难点,电动车火灾事故频繁造成惨重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医疗机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楼道或者室内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所以,本次修订新增了“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
(六)关于群防群治,狠抓培训演练。一是针对近几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安全培训未覆盖全员的问题,本次修订将“全体职工”改为“全体员工”,范围概念进一步扩大,举例上也增加了“学生、合同制人员、工勤人员”等;二是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员工管理较为严格,对在本单位范围内工作的第三方人员管理较为松散的情况,本次修订把对第三方人员的管理单独列为一条,提出具体要求,予以强调;三是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消防应急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将有关消防志愿者队伍的条款删除,新增了对微型消防站建设的要求。
(七)关于加大投入,改善设备设施。一是删除了在实践中较难落实执行的条款“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增长幅度不少于本单位经费投入平均增长水平”;二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中相关条款要求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许可制度,本次修订紧跟中央文件精神,删除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三是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新增了相关要求。
(八)关于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强调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消防工作、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制定完善規章制度,关心爱护消防工作一线人员。在提高消防一线人员待遇方面,将“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和提高待遇”修改为“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依法依规保障和提高薪酬等方面待遇”,鼓励医疗机构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在内部薪酬分配上对消防一线人员予以倾斜。
(九)关于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一是对部门机构的称呼上做了相应调整;二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增加了对“建立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三是强调医疗机构要建立“约谈机制”,使用行政手段,督促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编辑 鲍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