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为贵、自强不息”民族精神的重要价值
2020-04-17马超
马超
摘 要:“以和为贵、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既具有独立的刚性,又具有包容的柔性,刚柔辩证统一的民族精神是传统文化的宝贵结晶。农耕文明为主轴,草原游牧文明与山林农牧文明为两翼的多种民族文化交融产生的“以和为贵、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中华传统文化注入了强大生命力,是中华传统文化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一民族精神是千百年来华夏儿女团结奋进的力量源泉。弘扬这一优秀的民族精神有助于培养高度的文化自信,更好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关键词:民族精神;文化价值;文化自信;传统文化
一、“以和为贵、自强不息”的宝贵民族精神
中华文明多样而灿烂。中华文明是一种以农耕文明为主轴,以草原游牧文明与山林农牧文明为两翼的多种民族文化不断融合和与外来文化不断交流、渗透、吸收的复合型文明。
农耕文明社会发展的一大特点就是以土地作为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农田的耕作需要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这是农耕文明统一和谐的自然诉求。这使得我国各民族间多元文化在相互交往渗透中更具有柔韧性,促使各民族文化在融合过程中能够求同存异、优势互补。这种良性发展模式占据中华民族历史进程的绝大部分,最终演化成中华民族极具包容柔性的“以和为贵”的文化精神。另一方面,农耕文明要求人们辛勤劳作才能有更多收获,由此造就了中华民族吃苦耐劳、勤俭兴家的精神。加之多民族文化在长期交融中必然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如果不自立自强则难免在激烈的文化竞争中被淘汰,这使得中华民族最终形成了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精神品质,最终演化成了有着独立刚性的“自强不息”的精神文化。
刚柔并济辩证统一的“以和为贵、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历经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的检验并延续至今,承受住了历史大浪淘沙的考验。这种一脉相承延续至今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不能被抛弃的中国魂,有着宝贵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以和为贵、自强不息”民族精神有助于中华文化发展
中华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有着科学的合理内核,符合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文化发展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的规律表明文化发展是外在多样性与内在民族性的统一,各国文化在交流融会中,本国吸收外来文化是以本土化的方式为主导[1]。既是外来文化不断本土化的过程,也是本民族文化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因此只有立足本体文化尊重不同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并以开放的态度不断交流互进,人类文明才能不断前进发展。中华传统文化中具有包容性的“以和为贵”的精神与文化发展的多样性相符合,而具有独立性的“自强不息”的精神则与文化发展的统一性相符合。
这种刚柔相济的民族精神文化的优势在于,一方面“以和为贵”的民族精神有着包容性,使得中华文化在发展过程中避免出现单一极化的情况,让多元的文化共性不断相连,个性互补,不断丰富和壮大着中华传统文化。另一方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有着独立性,使得多元文化在碰撞与融合中有着统一的导向,表现在中华文化长期在与外来文化交流和碰撞过程中总能保持一脉相承的延續,并不断对外来文化进行中国化的过程。“以和为贵,自强不息”,包容性与独立性相统一的优秀精神文化,使得中华文化即具有包容的韧性又具有独立的刚性,在这一过程中既保持了中华文化的特殊性又不断完善发展了中华文化,使得中华文化蒸蒸日上拥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三、“以和为贵、自强不息”民族精神有助于保持文化自信
习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一主要矛盾的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不仅表现在物质生产上的不平衡不充分,同时也表现在精神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不平衡。这就需要我们继承发扬好宝贵的民族精神文化,树立起强大的文化自信,更好地推进我国精神文明建设。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对传统文化的高度自信是建立在对其科学的认识和传统文化真理性内核的自然发光。“以和为贵、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有力地维护着传统文化的一脉相承,这一宝贵的民族精神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打破时间和空间的真理性内核,在这一方面我们应当也必须拥有高度的文化自信去维护、去传承、去发展。同时我们要明白这种高度的文化自信并不是盲目自信。任何文化体系的外在形式所固化成的制度体系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从基本适合再到不适合的矛盾的发展过程。也正是因为传统文化外在架构出的繁复僵化但高度发达的封建专制体系已经不适应近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从而造成了我国近现代的长期落后[3]。我们对于产生于封建社会的传统文化要有理性的认识,对于丰富的传统文化要加以适当的批判。在批判中把握传统文化中经世不变的精神文化,抹去覆盖在宝贵民族精神上的灰尘并对其进行适应当代社会的外化抛光,继承发扬“自强不息、以和为贵”的民族精神这一真理内核,树立起高度的文化自信。
四、“以和为贵、自强不息”民族精神有助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五千年的历史中,中华民族的优秀精神品质始终激励和团结着中华儿女,虽几经易朝换代甚至是几度处在危机边缘,但“以和为贵、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始终使得中华文化有着一脉相承的体系并不断前进发展。虽然每次朝代的更替都会或多或少使得外在的礼法制度、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发生变化,但其中不变的是中华民族长期继承和发扬的“以和为贵、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具有两重性,既独立又包容的民族精神,一方面始终肯定和维持着我国传统文化不变的真理内核,使我国的文化具有不变的特性突破了时间和空间束缚散发着真理的光辉,成就了中华灿烂的文明;另一方面又否定着传统文化中那些已僵硬腐化不适合新发展要求的部分,推动着我国的文化继续的随着时代的变革而不断的完善和发展。我国古今历朝历代的革新也都受到了此种精神力量的推动才不至于停滞不前,这也是中华文明延续至今的一大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在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时要着重强调对这种优秀的民族精神的继承和发扬,让这一精神实质得到了传承,这样才能让中华文化不丧失其真理性内核,有着强健的骨骼,从而永保优秀的中华文化不变色不变质。
同时要注意到民族精神不是无线电数据传输,能够直接了当的被人们所内化为自己的精神品质。在民族精神文化上外在多样的文化形式虽然是民族精神的外化,同样也承载着民族精神。民族精神需要有外在象征性的形式才能维系得住,因此我们不能就精神而谈精神,这样是空洞乏力的。要将民族精神外化为一些具体的形式,这样才能被人们所感知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这种相应的形式自然沿袭于传统文化,但同时还应符合当今的时代要求。对于民族精神外在文化形式的继承不能简单的复古,对旧的仪式、习俗要扬弃的继承,对适合的符合时代要求的那就继承和保留,对于不适合时代要求的则要进行变革,但重中之重的是要让宝贵的民族精神得到继承和发扬。这就要求我们在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下对传统文化进行抛光,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时,将宝贵民族精神外化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相应形式,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力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自强不息,以和为贵”的民族精神是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的根,是历经了大浪淘沙中华民族始终坚持守护的传统文化的真理性内核,是需要以文化外在形式为载体的理念,是自古至今中华文化不断传承和发展的主旋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内核发光点。这种精神根植于千千万万的中国人的心中,是一个中国人的灵魂所在,是文化自信的要求,是丰富传统文化的营养内涵和宝贵结晶,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李培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阈下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3:16-19.
[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51-52.
[3]甫艳.中国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运用[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1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