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最新概括
2020-04-17李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旋即在网上挂出《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确定了10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万元~80万元),基本上覆盖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的方方面面。这标志着对我们理论工作者提出了从一般学习和理解《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精神转向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学理分析和应用研究的更高要求,要求我们通过新的研究,作出新的解释和新的论证,以丰富、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因为我从事政治经济学学科教学与研究的关系,所以,对这一题目更为关注。
那么,如何来认识、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最新概括呢?在认真学习这次四中全会《决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基本经济制度给出的历史與逻辑相统一的、客观、全面、科学的阐释的基础上,我初步理解有“三个明确”:
一是首次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包括党的领导制度和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文明制度、军事制度以及外事制度等八大制度,而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
二是明确了基本经济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图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把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纳入基本经济制度内涵。
三是明确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制度体系“13个显著优势”之一。
我想就其中的“第二个明确”简单谈谈我的想法。大家知道,改革开放的最大贡献是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创新。1997年党的十五大对改革开放近20年来的所有制改革、所有制结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创新在认识上有了重大突破和明确界说,正式明确和第一次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阐发了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两者缺一不可、相互促进,特别是明确了非公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及其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特征。显然,这时,基本经济制度主要还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所有制是生产关系基础的基本原理,凸显了一定的所有制、所有制形式及所有制结构是该社会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总和的制度化的基础。之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尤其是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不断深化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先后赋予更加深刻、更具创新意义的新的内涵,其中,特别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突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和最本质的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等,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结构愈益丰富、严谨和完善。
从上简单回顾和描述中可以看到,党的十五大正式明确和第一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至今20多年来,特别是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发展到逐渐完善、成熟并走向定型,实践的探索和创新赋予了基本经济制度新的更加丰富的内涵,由最初突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基础、在理论上集中关注所有制及其经济形式的“所有制意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拓展到不仅包含了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制度表达,还包含与所有制、分配制度及其经济体制机制的制度运行相应的制度规则、制度规范的“总和意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这一将适应于现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所有制经济、分配制度和经济运行体制机制有机统一的“总和意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新的概括,客观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本身也是一个伴随改革开放实践、伴随所有制经济制度、分配制度、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不断成熟并趋向定型过程而不断丰富、拓展和完善的过程,具有极为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既是适应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成熟并走向定型的客观必然和新的升华;既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又有利于更好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完善、突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和推动作用,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这一将所有制经济、分配制度和经济运行体制机制有机统一的“总和意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了主体性、多样性、运行性的统一,体现了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的统一。
我在想,这一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提炼、新概括、新表达,是否可以在理论上,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理论渊源上找到理论依据?在实践上,从改革开放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大胆探索和创新发展的客观事实、新鲜经验的规律性认识的积累中找到其拓展的现实支撑呢?这正是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回答的一个重大理论命题和实践课题。
编辑: 黄航
收稿日期: 2019.11.14
作者简介: 李萍(1958-),女,博士,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增长与发展、收入分配、城乡关系、政府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