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疫病综合防控的关键性问题
2020-04-17黄绍金
黄绍金
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太忠镇农业服务中心,云南普洱 676209
家禽疫病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养殖人员的重要问题,家禽疫病的发生不仅会影响到家禽生产副产品的质量,而且还会影响家禽肉类质量问题。家禽疫病的发生常伴随着突发性和传染性的特点,一旦发生,不仅会对养殖者的收入造成影响,还会对消费者的饮食安全造成危害,所以,对于家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一直是养殖者所关心的一个话题。
1 家禽疫病综合防控的关键性问题
1.1 对于家禽免疫的问题
家禽在育雏阶段就会进行初步的免疫处理,但在某些育苗场内对家禽幼苗进行出售时就会推荐购买者购买配套疫苗,或以提高幼苗单价赠送各阶段防控疫苗的方式来进行捆绑销售,此种做法就产生了种种弊端。首先,育雏厂家并不是疫苗厂家,育雏厂家的主要工作是保证育雏阶段的家禽幼苗质量,而不是生产疫苗,其销售的疫苗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其次,将幼苗和各阶段的疫苗捆绑销售给购买者,无法确定购买者注射疫苗的时间,而配套的疫苗只有在各个规定阶段注射才能保证其作用,所以,这样做也无法保障疫苗所发挥的作用。再次,哺养和饲养的地点不同,可能造成疫苗无法免疫当地的病疫[1]。
1.2 保证防疫工作的长期性
当前,我国某些地区在禽类的防疫工作主要为区域负责制,此种制度能够对于疫苗的管理起到强化作用,也能够方便养殖者购买疫苗,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流程。但是在实行过程中也存在某些困难,如在疫病爆发时,家禽养殖者为保证自身家禽不受侵害,也会积极购买疫苗进行防疫工作。但当没有疫情发生时,家禽养殖者则不会进行防疫工作,所以,这样就无法保证防疫工作的长期性。对于疫情的防治工作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防疫工作的整个过程、每个时期都应该严格对待,否则一旦爆发疫病,则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在整个防疫过程中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管,对于疫情的防疫工作也不能仅仅在爆发时展开。
1.3 疫苗销售问题
疫苗经销商所出售的疫苗不仅仅作为一种商品进行销售,也应该作为一种防疫重要物资进行销售。在对疫苗进行销售时,销售商不应该只追求其利润,而是应当注重疫苗的实际效果。对于疫苗,无论是捆绑销售还是经销商的直销,都应该严格地按照其销售流程进行销售。此外,部分没有疫苗售卖资格的商家为追求利润,不惜会将疫苗交易转到地下交易,此类疫苗无法保证其有效性,而商户出于对疫苗廉价的追求,也会进行购买,在注射此种疫苗后,很可能会对家禽造成危害,使家禽无法产生抗体,造成疫病的爆发。此外,我国还存在着非正规的疫苗生产商,这些生产厂家同正规的生产厂家相比,没有严格的病毒灭活条件,也没有国家批准的文号,如果在家禽的防疫过程中使用此种疫苗,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2]。
1.4 屠宰场的加工问题
在家禽的屠宰环节也具有相当严重的问题,在较大规模的养殖场和加工厂内都具有配套的屠宰设施,但是对于家庭散养的禽类和小规模的养殖场内,却不具备配套的屠宰设备,此类对于家禽的屠宰方式一般都委托当地人屠宰加工或者自行屠宰,由于环境问题,可能就会在屠宰过程中出现问题。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对于市场内存在的屠宰商进行监督,对于屠宰商的屠宰过程、屠宰家禽来源和消毒措施都应进行严格监管,减少疫病的发生。
2 家禽疫病综合防控的具体措施
2.1 做好防控、检测工作
无临床症状、突然性地疫病爆发十分罕见,所以对于疫病,养殖人员往往有大量的时间来做好防控和检测工作,其具体措施有:首先,应当制定严格的疫病报告制度,对于检测发现的疫病家禽,要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到不出售、不食用、不储存、不加工等无害化处理。其次,定期对饲养家禽的仓库、销售场地、出售车辆等场所进行消毒、杀菌工作,从根本上清除病原体,从而在源头处切断疫病的传染和蔓延。再次,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于无检疫标志的家禽打击力度,对于违法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2 完善法规制度
随着我国对于家禽养殖法规制度的施行,对于家禽养殖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国家会根据最新的疫情工作报告向广大养殖户发布最新的防疫工作计划。在家禽养殖过程中,要构建科学合理的防疫体系、加强对于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更新现有防疫知识,从而确保我国家禽养殖工作稳定发展。
2.3 加强饲料和疫苗管理
对于疫苗,应该严格按照其规定进行使用,在使用疫苗时,确保对症下药,做到专病专治,此外,还应当确保疫苗来源的可靠性,保证所注射的疫苗来自正规厂家。对于饲料的使用,尽量使用正规厂家所生产的家禽专用饲料,使家禽的生长得到更好的发展。对于不合格的饲料,如受潮、发霉、过期,要禁止对家禽进行喂养,确保家禽的健康生长[3]。
2.4 转变传统饲养方式
随着我国家禽养殖方式的转变,不少养殖企业已经建立起大规模的家禽养殖区域,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规模化的养殖方式往往附带着先进的养殖设备和防疫措施,此外,强大的企业资金还能够确保应对养殖场内的突发性情况。对于小规模的散养用户来讲,养殖家禽一般作为副业来进行,且本身对于养殖工作的知识储备量不足,如果发生疫病且防控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引起疫病的传播。所以,无论是大规模还是小规模的养殖工作,都建议其进行养殖方式的转型[4]。
3 结语
总而言之,做好家禽疫病防控工作离不开市场的监管和养殖人员的重视,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严格监督市场养殖、销售、屠宰、加工流程,针对其中存在的流程采取严格的应对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购买安全。另一方面,对于养殖者而言,也要严格规范养殖流程,保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疫苗、定期进行消毒、严格规范屠宰加工过程等,保证养殖产业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