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种业市场监管覆盖制种大县和良繁基地
2020-04-14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0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公布了工作思路与目标、重点内容、工作机制及具体要求。
方案强调,要以不断提升种业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方向,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中央统筹、分级负责,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省际协查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内外协调协作,提高监管效能,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保障用种安全,确保2020年省、市、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方案提出,2020年要集中开展规范生产基地、推进许可备案信息化、严查非法转基因种子、严格监督种子质量、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以及种畜禽和桑蚕种质量检查6项重点工作。要以西北、西南、海南等三大制种基地为重点,对52个国家级“两杂”制种大县和100个区域性良繁基地实行全覆盖检查;以杂交玉米种子为重点,狠抓品种审定、基地制种和种子销售等关键环节,严查生产主体、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权属及亲本来源、制种田块转基因成分,严查非法转基因种子,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在春季、秋季等关键种子市场销售期,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在冬季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抽查。将近3年来有套牌侵权、制售假劣、存在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近3年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企业,酌情减免检查。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方面,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纠纷调解、证据保全、责令停止侵权、依法处罚等方面担当作为,坚决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要以杂交玉米、蔬菜和果树作物为重点品种,探索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有效途径。同时,建立种子、种苗、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主体清单,并于同級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公布。借助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推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备案信息等许可备案信息化进程。
方案提出,在工作机制上,由农业农村部负责制定全国种业市场监管方案,规范样品管理,健全重点作物分子指纹数据共享平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查处农业农村部转办案件,协调处理省内跨区域案件,配合处理其他省份协查案件,督办重点案件;地市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现场检查抽样方案并实施。同时,要完善省际协查联动机制,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主动配合、积极协助,加快跨区域案件的查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