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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死刑到死刑:审判终不会缺席

2020-04-14白楚下

青春期健康 2020年5期

文/白楚下

孙小果之所以在青年时期就成为恶贯满盈的人,其重要原因就在于父母对他的溺爱和疏于管教。

孙小果,男,1977年生,曾用名陈果、李林宸,云南昆明人。1997年7月13日凌晨,孙小果参与的一起案件由受害人报了案,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接案后一查,大吃一惊: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

孙小果的社会关系图

警方立即到盘龙区看守所查询,盘龙区看守所的警官打电话给孙小果的母亲,她说孙小果回四川外婆家了。经查案卷得知,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时年17岁)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犯案后,1995年,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3年,刑期为1994年10月28日至1997年10月28日。孙小果于1995年4月4日被批准逮捕,1995年6月被取保候审,受到审判之后,他未被收监执刑,且未发现任何完整的合法手续(办案警官在盘龙区看守所只看见过一张1997年3月27日办的保外就医手续)。

孙小果未被收监的后果就是他更加目无王法。1997年11月7日晚,孙小果召集他的兄弟将16岁的张苑(化名)与少女杨某劫持到某KTV包间并对张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毒打和非人的凌辱,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据了解,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交钱,名曰“保护费”。昆明市刑侦大队时任教导员也曾表示:孙小果为人非常嚣张,他及其团伙到娱乐场所玩,不仅不给钱,场所还得倒赔,夜场中的服务人员更是他叫谁下跪谁就下跪、叫谁拿钱谁就拿钱。据《中国法律年鉴》,1997年8个月内,孙小果及其团伙就有至少8起犯罪。

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后对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调整,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从1997年11月孙小果被刑事拘留,至2010年4月出狱,孙小果实际服刑约十二年零五个月。2010年后,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并注册了多家公司。

2019年10月11日至1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在西安召开,会上发布将开庭再审孙小果案。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已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云南省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案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移送审查起诉。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孙小果再审案,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0年1月15日,“孙小果案”入选“2019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法律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深度解读

1995年对孙小果的判刑不仅没有使受害人感到振奋,而且使他以后的违法行为日益猖獗,百姓日益惶恐。在孙小果及其团伙对张苑实施暴行的整个过程中,不少服务员、顾客、路人都眼睁睁看着,没有一人敢出面干涉。警察两次经过事发地点,也没有干涉,据说是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孙小果究竟如何神通广大,能屡次三番地逃脱法网,还让昆明如此多的百姓敢怒不敢言?

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孙小果的继父李桥忠,1996年任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任副局长,后因为在孙小果1994年强奸案中违规办理取保候审等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2002年任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副局长(副科级),2004年任该局局长。经调查发现,在孙小果服刑期间,孙鹤予、李桥忠通过饭局、行贿等手段,请托云南省的一些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的领导,为孙小果违规考核计分、评选“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利用并非其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认定重大立功,违法帮助其减刑。帮助孙小果逃脱法律制裁的十几个涉案公职人员中,包括1个副部级和5个正厅级干部。

可见,因为父母对孙小果恶行的无底线的纵容、包庇,以及在各级官员的“保护伞”下,促使孙小果成为当地臭名昭著的黑恶头目。为了避免再发生类似“孙小果案”的违法案件,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严格教育子女。父母对孙小果的溺爱和疏于管教,对他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父母的溺爱会使孩子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畸形人格,易怒,品行不端,甚至无视法律和伦理道德,还会使孩子丧失自我思考的能力,不利于其形成独立人格。而这样的孩子轻则人际关系不协调,内心压抑孤独;重则滥杀无辜,为害一方,因违法乱纪而命丧黄泉。因此,父母要严格教育子女,教其为人处世的道理,使其明辨是非,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2.坚决反腐败。“保护伞”的形成过程,是权钱交易的过程,所以,彻底铲除“保护伞”的滋生土壤,就要坚决落实反腐工作,从严治警,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奠定路基。

3.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要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坚持党性原则,加强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党的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政法机关务必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司法机关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