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开启十年禁渔期
2020-04-13
2019年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通告明确,长江流域的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率先实行全面禁捕;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而就在人们为长江开启十年禁渔期叫好的同时,“长江白鲟没有进入2020年”的话题也登上了微博热搜。2019年12月23日,国际学术期刊《整体环境科学》在线发布了相关论文。论文作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首席科学家危起伟表示:“估计2005—2010年‘中国淡水鱼之王长江白鲟已灭绝。”关于白鲟灭绝的原因,危起伟说:“白鲟作为长江的一个巨型物种,就像山里的老虎。白鲟是吃活鱼的,长江无鱼,那白鲟就很难存活。”实际上,用目前通用的生物完整性指数来考量,长江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状态。农业农村部发布的这一空前严格的禁渔措施,也为长江流域摆脱“无鱼”困境带来了希望。
长江无渔,长江有鱼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进入2020年,一切都是崭新的,充满希望的,但是曾经生活在长江的白鲟却看不到新年的太阳了。长江作为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河流之一,曾经哺育了424种鱼类,特有鱼类多达183种,无数灵动的生命在此繁衍生息。然而,即便拥有如此丰厚的大自然的馈赠,长江为何还是落到了“无鱼”的地步?
究其原因,一方面长江水污染严重,除了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大面积污染,化肥、农药、畜禽养殖业等农业污染也同样侵蚀着长江。再加上航运量激增带来大量船舶污染,和时有发生的化学污染,让長江的水环境愈来愈差,对长江内鱼类的生存和繁殖造成严重影响。另一方面,部分渔民有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毁灭式行为,过度捕捞造成长江生物链混乱,导致鱼量大大减少,有的甚至走向了灭绝。
保护长江迫在眉睫,我们的发展史,不应成为动物的灭绝史。在长江禁渔十年政策开始落地的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长江保护法草案》,草案中提出将对违法捕捞者进行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会被追究刑责。这在法律层面上,又为保护长江加上了一层防护网。孟子云:“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从古至今,唯有取之有度,方能用之不尽。长江无渔,相信通过这无渔的十年,长江会有鱼。
十年禁渔有期,生态保护无止
立足于长江的生态现状来审视十年禁渔,就会发现这个时间跨度并不夸张。据统计,如今长江的“四大家鱼”(即青鱼、草鱼、鲢鱼、鳙鱼)数量大幅萎缩,种苗发生量与19世纪50年代相比下降90%以上;几十年前“平平无奇”的江豚,在2018年仅剩1000余头;白鱀豚、中华鲟、白鲟等名字一次次在公益广告、研究报告中被提及,在现实中却近于消失。为此,有专家经论证提出了十年禁渔的期限。以“四大家鱼”为例,它们在十年时间能繁衍两到三个世代,种群可以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涵养壮大,避免往年春季投苗、夏季禁令初解,未及成熟的水产便被捕捞上来的恶性循环,尽可能恢复长江的生物多样性,让长江的自我修复能力充分发挥。
十年禁渔有其紧迫性与必要性,但禁渔十年或许还不够。如果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没有树立起来,无论禁渔多久,禁令放开之后还是会重蹈“无鱼”的覆辙;无论禁令多严,难保禁渔期间不会有人铤而走险。因此,还需着手整改消费市场,尽快形成全社会不捕不买野生水产的共识。而威胁长江生态环境的还有违规排污、非法采砂、围湖造田等长期存在的问题,在这些方面我们都应拿出与十年禁渔同等的决心与举措。另外,有关部门也要为长江渔民有针对性地提供安置措施,尽可能地舒缓与禁渔相伴而生的阵痛。十年,对奔流了亿万年的长江来说不过弹指一挥间,但用好接下来的十年,却很可能换来长江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