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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语言学中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

2020-04-12冯志伟汪学磊周建

现代语文 2020年11期

冯志伟 汪学磊 周建

摘  要:主要对现代语言学中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加以介绍,分别讨论这个假说中提出的语言决定论和语言相对论。语言决定论认为,语言结构决定人的世界观和认知过程。语言相对论认为,受语言决定的认知过程对于不同的语言来说是各不相同的,是相对的,不同的语言将会导致不同的世界观。

关键词: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语言决定论;语言相对论

一、萨丕尔与沃尔夫简介

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1884~1939)是20世纪初著名的美国人类学家、语言学家。1884年,萨丕尔出生于普鲁士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889年,随家人移民到美国。萨丕尔青年时代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日耳曼语和其他欧洲语言,然后转而学习人类学,并于1909年获得人类学博士学位。1910~1925年,他从美国到了加拿大,在渥太华的民族博物馆担任人类学组主任,负责调查北美的印第安语。他把北美印第安语划分为六个基本的支脉,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描写,尤其注重采用描写语言学的替换和分布的方法,来研究这些语言的形式结构,成为描写语言学的先驱者之一。1925~1939年,萨丕尔又从加拿大回到美国,先后在耶鲁大学和芝加哥大学任教,讲授美洲印第安语课程,并从事语言学和心理学研究。萨丕尔的主要著作是Language: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peech[1](《语言论——言语研究导论》)[2]。在这部著作中,萨丕尔认为语言是“了解社会实际的指南”。他指出,人们的很多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都受到他们所说的语言的影响。人们并不能独自生活在大自然之中,也不能像一般人理解的那样独自生活在社会之中,而是受着他们所使用的交际工具语言的支配。事实上,大自然和社会这样的客观世界是建立在社团语言习惯的基础之上的,语言形式对于人们在这样的客观世界中的倾向性具有强制性的控制作用。因此,人类没有观察客观世界的自由,人们的一切观点和看法都受着他们所说的语言形式的支配;语言就像一副有色的眼镜,它事先给人们规定了外界客观事物的形状与面貌。

本杰明·李·沃尔夫(Benjamin Lee Whorf,1897?~1941)进一步发展了萨丕尔的上述观点。1897年,沃尔夫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温思洛普,他是早期英国移民的后裔,祖上从英国来到美国之后,就在海湾殖民区附近居住下来。1914年,沃尔夫进入麻省理工学院(MIT)学习化学工程,并于1918年获得化学工程学位。1919年,他开始在哈特福德防火保险公司工作,担任助理秘书。此后他一直在这个公司工作,同时业余研究各种学术问题。哈特福德防火保险公司对于沃尔夫在语言学、人类学领域的研究颇感自豪,曾多次资助他做语言学的调查。他在这个公司工作了22年,直到1941年7月去世。

1920年初,沃尔夫阅读了大量的语言学、人类学、考古学的书籍,成为一个业余的语言学研究者。实际上,他在语言学方面研究的创新和深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很多专业的语言学家。在分析火灾报告的工作中,沃尔夫注意到其中独特的语言学问题,他发现语言在火灾事故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大量的事例使得沃尔夫迷上了语言学研究,并成为了一位著名的语言学家。1928年9月,沃尔夫在国际美洲人大会上结识了萨丕尔;在1929~1930年的数次学术会议上,他们又有了进一步的接触和交流。1931年,出于对语言研究的热爱,沃尔夫干脆到耶鲁大学去旁听萨丕尔讲授的一门关于美洲印第安语的语言学课程。这门课程进一步激发了沃尔夫对于美国土著语言和语言学研究的浓厚兴趣。

沃尔夫在对现实生活的观察及对印第安语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沃尔夫假说(The Wholf Hypothesis)”。在沃尔夫去世15年之后,美国语言学家约翰·B.卡罗尔(John B.Carroll)于1956年在“沃尔夫假说”前面加上了萨丕尔的名字,使用“萨丕尔—沃尔夫假说(The Sapir-Wholf Hypothesis)”这个术语来概括这一理论[3],并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可。实际上,这一假说是由萨丕尔的学生沃尔夫首先提出来的。

就总体而言,“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语言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 principle)”;二是“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 principle)”。下面,我们就分别对此加以论述。

二、语言决定论

语言决定论是“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基本观点。该理论认为,语言结构决定了人们的世界观和人们的认知過程。

萨丕尔在早年曾经指出,人类并不只是生活在大自然之中,也不只是像一般人所理解的那样生活在社会活动之中,而更大程度地是生活在他们所说的特定的语言之中,语言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表达媒介。如果认为一个人可以不运用语言而使自己适应于客观世界,或者认为语言仅仅是解决特定的实际问题或进行思考的一种工具,那就是一种错觉。实际的情况是,在很大程度上,现实的客观世界是无意识地建立在语言习惯的基础之上的。人们看到、听到以及用别的方式获得的经验,大多数是根据人们在大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语言习惯中预先设置的某种解释。这意味着,语言决定了人们对于周围世界的认识,语言结构决定了人们的世界观和认知过程,这就是“语言决定论”。

沃尔夫在哈特福德防火保险公司从事保险工作时也产生了类似于萨丕尔的看法。沃尔夫发现,人们在靠近“满油桶”的存放地周围的时候会非常小心,而在靠近“空油桶”的存放地周围的时候却麻痹大意,满不在乎,往往随便吸烟或乱扔烟蒂。事实上,如果“空油桶”里面装有可燃性气体,它的危险性会更大。尽管从物理学的意义上来说,装有可燃性气体的“空油桶”具有更高的危险性,但是根据人们的习惯,在语言学上只能用“空(empty)”这个单词来命名它们,而“空”这个单词往往是意味着没有危险。从语言学上来说,“空”这个单词具有两种用法。第一个用法是:用于表示“不存在、空虚、否定、无生命”;第二个用法是:用于分析容器内的物质状态,而不考虑其中存在的气体、残留的液体、散落的垃圾等。“空油桶”本来是按照第二个用法来命名的,但这样的命名体现出来的意义却是第一个用法所表示的意义。人们仅仅根据“满油桶”和“空油桶”这样的单词就轻率地作出了判断,却忽视了“空油桶”的危险性,从而造成了严重的火灾事故。语言就是这样地制约着人的行为,影响着人的思维,从而把人们引入歧途,导致严重的后果。通过“空油桶”导致火灾事故的分析,沃尔夫对语言与思维关系的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同时,沃尔夫还注意到在火险工作中遇到的其他与语言有关的事例。在一家木材蒸馏厂中,用一种称为“石灰石纤维(spun limestone)”的石灰石制品来作金属蒸馏器的绝缘材料。木材蒸馏厂的工作人员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防止“石灰石纤维”遇到高温或者接触到火苗。不过,在使用“石灰石纤维”一段时间之后,由于金属蒸馏器冒出来的醋酸气体会与“石灰石纤维”化合而产生醋酸钙,而醋酸钙受热之后就会分解,产生易燃的丙酮,继而引起猛烈的燃烧,造成火灾。这时,人们才意识到他们对“石灰石纤维”这个名称作了错误的理解。在金属蒸馏器旁边操作的工人,由于受到“石灰石纤维”术语中“石(stone)”这个语言成分的误导,而误认为“石灰石纤维”只是一种石头制品,而石头制品是不会燃烧的,所以没有注意防范而造成了火灾。

还有一家制革厂把含有动物废料的废液排到室外的一个池塘中,这个池塘的一半有木头遮盖,另外一半是露天的,没有任何遮盖,因而人们误以为这个池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水池。一个工人在池塘边工作的时候,点燃了喷灯,然后把尚未完全熄灭的火柴扔进池塘中,他以为池塘里的水会把火柴熄灭。可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池塘里的腐烂废物在木头的遮盖下变成了可燃气体,火柴的火苗立即点燃了遮盖在池塘上面的木头,火势迅速蔓延到制革的厂房,造成了火灾。这也是由于把池塘误解为普通水池这样的语言问题而造成的灾害。

在一间兽皮烘干室里,烘干室的一端装有一台鼓风机(blower),这台鼓风机能吹出气流,气流穿过整个烘干室,起到烘干兽皮的作用,然后这些气流经过另外一端的排气口排出室外。但是,由于鼓风机的轴承发热时会引起火星,鼓风机的强风有可能会把这些火星吹进兽皮之中,使兽皮燃烧起来,进而烧毁整个烘干室。这台鼓风机遂成为一个危险装置,而人们对这一装置的危险性缺乏警觉,主要是来源于大家对“鼓风机”这个术语的习惯性理解。顾名思义,鼓风机这一名称就意味着它能够鼓起风来把兽皮“吹干(blow)”,同时,人们也忽略了这种机器可以把火星或火苗吹到兽皮之上,从而造成火灾。

在一间房屋里,用于回收铅的融化锅中堆满了“废铅(used lead)”,“废铅”这样的词语会使人们觉得它是安全的,从而给人们造成误导。其实,在这堆“废铅”中还掺杂有旧收音机电容器中的铅片,而铅片与铅片之间夹着易燃的石蜡纸。当融化锅加热时,“废铅”中的石蜡纸受热后,便立即燃烧起来,结果导致这间房屋一半的屋顶被烧毁。

这些事实使沃尔夫认识到,语言形式可以给情境加上某种限定,同时,由此作出一定程度的分析或归类,并将这样的限定分配在一种特定的世界格局之中,而这种特定的世界格局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意识地构建在一个社团的语言习惯的基础之上的。人们总是习惯性地认为社会的语言分析忠实地反映了语言的现实,而实际上并非如此。

沃尔夫在哈特福德防火保险公司工作时,所观察到的这些真实而惨痛的火灾案例,都是由于对语言中词语的误解而导致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语言可以决定人们对于周围环境的认识和认知过程。

沃尔夫还深入研究了北美的印第安语。他对美国亚利桑那州原住民的霍皮语(Hopi)進行探讨之后发现,背景性的语言系统(也就是“语法”)不仅仅是表达思想的一种工具,而且还可以塑造思想。语言是人们思想活动的大纲或指南,人们利用语言来分析自己的种种印象,综合大脑感受到的所有事物。思想形成的过程并不是独立的,而是某种语法的一个部分;语法不同,思想的形成过程也就不一样。在语法与思想形成过程之间,有的具有很大的差别,有的差别并不是很大,因此,人们的认知过程也就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差异。人们都按照本族语言所限定的框架,来分析和解剖他们所处的客观世界。人们在客观世界中分辨出来的范畴和种类,并不是因为他们用眼睛观察之后才发现的,而是要受到语言系统的制约。展示给人们的客观世界就像一个万花筒,其印象是变化无穷的,这个万花筒需要用大脑中的语言系统去组织。

人们之所以能够按照一定的方式来分析客观世界和解剖客观世界,把它们组织成众多的概念,并赋予它们特定的意义,是因为人们达成了一个协议,大家都同意按照这样的协议来组织客观世界。这些协议适用于我们整个的语言社团,并用相应的语言模式把它们固定下来。尽管这样的协议是隐含在语言中的,但是协议中的条款和规定绝对是强制性的。如果人们不按照协议中的条款和规定去组织材料或者进行分类,那么就会无法开口说话。

沃尔夫在研究了许多语言之后认定,语言的结构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认知的过程;由于语言结构不同,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看法和认知的过程也各有不同。他发现,爱斯基摩人使用不同的单词来称呼各种不同的雪,例如“落到地上的雪”“纷纷下着的雪”“已经板结的雪”“被风吹起来的雪”“半融化的雪”“飘舞的雪”等,这些不同的雪在爱斯基摩人的语言中都各用不同的单词来表达;而在英语中,只用snow(雪)这个单词来表达。同样地,阿拉伯人使用不同的词汇来指称不同种类的骆驼;而在英语中,只用camel(骆驼)这个单词来表达。因此,在爱斯基摩语言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儿童,将会比讲英语的儿童具有更多的关于雪的认识范畴;而在阿拉伯语言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儿童,将会比讲英语的儿童具有更多的关于骆驼的认识范畴。

沃尔夫还以不同语言中所使用的颜色词的差别为例,来说明不同的人对于同时所经历的事件,会由于所说的语言不同而获得完全不同的认知。当人们看到彩虹时,说英语的人大多能描述出红、橙、黄、绿、青、蓝、紫等颜色,这些都是基本颜色的名称。说英语的人之所以能描述出这些颜色,是因为他们在学习英语时,就掌握了这些基本颜色的名称。有的语言并不像英语那样,把颜色分为红、橙、黄、绿、青、蓝、紫等基本颜色范畴。例如,有的语言对绿色和蓝色不加区分,讲这种语言的人就不会使用英语这样的方式来描写彩虹。可见,正是由于语言的不同,人们才采用了迥然不同的方式来认知彩虹。

三、语言相对论

关于“语言相对论”,沃尔夫指出,对于不同的语言来说,受语言决定的认知过程是各不相同的,因而是相对的,不同的语言将会导致不同的世界观。使用具有明显差异的语言的人,会因为他们所使用的语言的差异而有不同的观察行为,对于相似的外在观察行为也会作出不同的评价。因此,他们的观察是不对等的,这样就势必在一定的程度上产生出不同的世界观。

英语中的词类主要包括名词和动词两大类,它们具有各不相同的语法和语义特征:名词用于表示事物,动词用于表示动作或状态。因此,讲英语的人通常会认为,客观世界也应当分为事物与动作或状态等类别,然而,客观世界本来的面貌却不一定是这样的。在英语中,wave(波浪)和thunder(雷电)等词语被认为是名词,它们用于表示短暂的运动;continue(继续)、keep(保持)和extend(延长)被认为是动词,它们用于表示持续的状态。不过,在霍皮语中,“波浪”和“雷电”却被认为是动词,因为霍皮语是根据“持续时间(duration time)”来划分词类的,持续时间短的词是动词。在霍皮人看来,“波浪”和“雷电”等都是属于短暂的运动,持续的时间很短,因此,它们不是名词,应当属于瞬时体(punctual aspect)的动词。霍皮语的这种特点,使得霍皮人对于“波浪”和“雷电”等持续时间较短的运动的认知过程,与说英语的人的认知过程大相径庭。

在霍皮语中,除了“鸟”之外,其他会飞的东西,如“飞机”“飞机驾驶员”“飞着的昆虫”等都用一个单词来表示,不再加以区分,这对说英语的人简直是不可思议和难以接受的。需要指出的是,在霍皮语中,并没有“时间(time)”这样的概念。霍皮语用“延续(duration)”这样的概念来表示“时间”。例如,如果是表达“他在这里停留了九天”,霍皮语就要说成“他在这里停留到第九天离开”,从而强调了停留这种行为的延续性。这样的表达方式,说英语的人会觉得非常怪異。同时,在霍皮语中,也没有“速度(velocity)”这样的概念,而只有“强度(intensity,strength)”概念。因此,欧洲人与霍皮人在讨论涉及到“速度”的物理和化学问题时,就会感到非常困难。这时,欧洲人关注的是物理运动和化学反应的速度,而霍皮人关注的却是物理运动和化学反应的强度。语言上的这种差别,使得他们对物理运动和化学反应的关注点截然不同,因此,他们对物理运动和化学反应的认知过程也会迥然相异。

沃尔夫认为,如果使用描写印欧语的传统语法的术语来描述印欧语之外的其他语言,可能会导致误解。因此,在语言研究中,不应受到印欧语传统语法概念和术语的束缚,有必要在新的意义上修改传统的语法概念和术语,并构建新的概念体系和术语体系。

总的来看,“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对于现代科学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个假说意味着,所有的人都不能不受任何限制地、不带任何偏见地描写客观世界。所有的人都要受到他们所使用的语言的制约,尽管人们可以认为自己是不受任何约束的,是自由自在的,但是,他们仍然摆脱不了所使用语言的制约。如果我们根据“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来推论,在这方面比较自由的人,只能是那些精通世界上各种不同语言的语言学家,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一个语言学家能够精通世界各种不同的语言。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世界上的观察者对于宇宙间的同一个客观事物,并不能得到相同的认知,除非他们的语言背景相似,或者他们能够采用某种方法来改变自己的认知。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启示我们,关于语言、思维、认知之间的研究成果并不一定具有普遍性,需要结合特定的语言事实来看待特定的思维和认知。因此,在人类的科学体系中,语言应当处于非常高级的地位。在沃尔夫看来,语言学甚至比哲学和数学的地位还要高级,语言学在精确科学中应当处于统领的地位。沃尔夫在《作为精确科学的语言学》一文中,颇有预见地指出:“总有一天,语言学会坐在法官的席位上,而其他学科则将其成果拿到它的法庭上来,等待着它裁决这些结果究竟意味着什么。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语言学就会像其他精确学科一样,拥有自己的雄伟而装备精良的实验室。”[3](P250)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在现代语言学中独树一帜,引起了语言学家、人类学家、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强烈的兴趣和密切的关注。他们对语言、思维、认知、心理、文化和行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认真的研究。我们认为,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有些方面则过于绝对化了。这个假说能否成立,还需要我们进行艰苦的探索和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Sapir,E.Language,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peech[M].New York:Harcourt,Brace,1921.

[2][美]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言语研究导论[M].陆卓元译,陆志韦校订.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3][美]本杰明·李·沃尔夫著,[美]约翰·B.卡罗尔编. 论语言、思维和现实——沃尔夫文集[M].高一虹等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4]冯志伟.现代语言学流派(增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The Sapir-Wholf Hypothesis in Modern Linguistics

Feng Zhiwei,Wang Xuelei,Zhou Jian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Hangzhou 311121,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Sapir-Whorf hypothesis in modern linguistics, and discusses the linguistic determinism principle and linguistic relativity principle respectively. The linguistic determinism holds that the language structure determines the peoples world outlook and cognition process. The linguistic relativity principle holds that the cognition process determined by languages is different for different languages, it is relative, and different languages can lead to different world outlook.

Key words:the Sapir-Whorf hypothesis;linguistic determinism principle;linguistic relativity principle

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项目“文化话语研究视角下中国外交话语研究的ABC范式”(19NDJC002Z)

作者简介:1.冯志伟,男,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计算语言学硕士;

2.汪学磊,男,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英语语言文学博士;

3.周  建,男,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