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借鉴意义
2020-04-12王明明王秀珍
王明明 王秀珍
摘 要:儒家思想对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以孔子和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对中国的影响极其深远,其影响中国社会之深远堪称诸子百家之首。同时以“仁”为核心的儒家思想体系中也蕴含着大量的慈善思想。儒家文化中的很多核心观点,如民本思想、大同思想是发展慈善事业的立足点和根本追求;儒家的仁爱思想、性善论、义利价值观俱是人们从事公益慈善的出发点和思想根源。总而言之,儒家思想是组成中国人慈善观念的一个重要源泉,改變中国慈善现状可以从此切入。
关键词:儒家思想;公益;慈善;道德
中图分类号:B2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0)10 — 0050 — 03
引言
《礼记·礼运》有云:“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近年来我国经济稳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日益提高,慈善一词成为了新热点、新焦点。何谓慈善?这里引用解释,“慈善事业是由民间团体或个人为主体,在政府的帮助引导下,针对社会中有困难的特殊群体而自愿开展的一种不计回报的奉献活动”。〔1〕最初的慈善思想可追溯到儒家思想,儒家思想虽以维护周王朝统治而出发,但也折射出很多有关慈善的人文情怀。〔2〕儒家思想的核心观点在于“仁”,讲求由仁而趋善,如孔子之仁、孟子之仁政、义利价值观俱是慈善事业的出发点和根源,对中国后世的慈善事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中国的慈善思想渊源
中国现代慈善事业起步较晚,但中国的慈善思想以及一些劝善伦理却遍布中国传统文化典籍。儒释道三家大体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主流。中国人崇尚道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道德常被作为衡量个人文明素质高低的重要因素,是对一个人进行社会评价的首要标准,甚至将它看作是一种治世之道。慈善事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物质财富的第三次分配。〔3〕受儒家思想熏陶,中国人普遍注重道德修养,慈善意义上的恤老慈幼、扶贫帮困也成了理所当然应该践行的道德规范。此外,佛教在慈善意义上和道德层面上起到了调节人们心理动机和行为倾向的功能。佛家典籍中惩恶扬善的观念构成中国人慈善观的来源之一,也推动了中国古代传统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儒家文化中的慈善思想
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并无“慈善”一词,不过与慈善相关的思想很早就在儒家典籍中出现。如《论语·为政》中就有,子日:“孝慈则忠,举善而教”。儒家典籍中饱含慈善思想,像这样与慈善有关的内容遍布国学经典。
(一)“仁”——慈善观的奠基
1.孔子之“仁”
“仁”是儒家思想的基石。《论语·颜渊》云:“樊迟问‘仁,子日:‘爱人”。孔子以“爱人”来解释“仁”,提出了“仁者爱人”之说,为他人着想、宽怀容人、乐于助人等就是“仁”,“仁”就是爱人,他认为“爱人”应是人的本性,“爱人”是仁者应有的善念和品质。“仁者爱人”是孔子的核心价值观,它不仅是统治者为政的要求,更是一种推己及人、助人为善的利他精神。在此基础上,孔子进一步发展“仁”的理论,儒家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有力地奠定了儒家慈善观的基础,这个核心理念也是儒家其他公益慈善思想发展的基础和源泉。
“仁者爱人”所体现的慈善情怀一方面表现在对生命的关爱,《论语·乡党》中载有一则关于孔子的故事就深刻反映了这一点,“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孔子如此一问生动地彰显出儒家对人的生命的关爱和对人安危的关注。另一方面,“仁者爱人”的慈善情怀体现在对人价值的赞颂。“儒家倡导‘仁学,宣扬‘仁者爱人的思想源于儒家存在‘天地之性人为贵的思想。”〔4〕儒学认为,人是珍贵的,是值得被爱的,所以 “爱人”就变得情有可原了,慈善事业就变得有理可据了。
2.孟子“仁政”
孟子继承并发展了“仁”的学说,在“仁”的基础上,提出了仁政说,孟子超越“仁政”的政治意义,把焦点关注放在了民生层面。针对改善民生,孟子提出一些符合实际的主张。“仁政”思想对后世统治者的治国政策产生极大影响,统治者广施仁政需要借助“仁政”,同时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仁政”思想对慈善制度的建立及完善意义重大。
(二)性善论——慈善乃人性使然
孟子主张“性善论”,主张人性向善,意思是每个人都自然而然地具有行善避恶的天性,人就其自然属性来说是向善的,人人都具有善的自然趋向和潜在能力。受到这种向善的趋向和潜在能力的指引,任何一个人,当他看到他人生活在困苦之中、遭遇困境时就会心生同情,并自然地伸出援助之手;当人做了错事或者伤害了别人时就会心生愧疚,于心不安而惶惶不得终日。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是人性使然,儒家性善论论断正是慈善公益活动的人性依据和精神动力。对他人进行乐善好施,是人内心潜意识的东西,是合乎人性的一种特质。〔5〕
(三)恻隐之心——慈善的本能
人性向善的具体表现就是儒家所揭示的“恻隐之心”。孟子认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善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善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孟子·告子上》)。孟子特别强调“四端之心”如果人没有“四端之心”,对他人的痛苦不能感同身受、无动于衷,即“无恻隐之心”,就不是“人”。孟子本意在于强调人应常抱一颗悲悯、同情之心,对他人的痛苦和遭遇感同身受, 并自然而然地会对不幸的人施以援手。孟子认为“人皆有不忍人心”,情不自禁地同情他人、关爱他人是人的本能。“恻隐之心”实质上就是一种慈悲情怀,这种恻隐之心被孟子升华为全社会的道德准则。
(四)民本思想——慈善观的核心
儒家都着力提倡民本思想,劝诫君主采取惠民政策,倡导实行惠民举措。“在殷商时期民本思想最先启蒙,到春秋时期,民本思想已经出现记载在各种相关文籍里面了”。〔6〕孔子云“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论语·颜渊》)。“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孟子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梁惠王上》)。荀子提出:“君者,舟也,庶人,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这种民为邦本的思想延伸到社会生活中就是种种惠民政策的实施的思想基础。
(五)大同思想——彰显慈善意义
大同思想的形成与孔子的财富均分论密切相关。孔子认为,消除贫富差距才能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社会才能安定、和谐。孟子心中的理想社会则是“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孟子.滕文公上》)。儒家“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由此而来。〔7〕
(六)义利价值观——慈善价值观的潜移默化
孔子认为“君子义以为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真君子通常都能在义与利之间做出正确的選择。“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是孟子在道义与利益选择上的观点。受儒家义利价值观的熏陶,使得后人在道义和利益之间抉择时,无不舍利而取义,不言名利、救危扶困,积极倡导、开展公益慈善事业。
三、中国慈善事业的背景
我国慈善事业在政府的扶持下虽取得明显进步,但依旧存在弊端。一是慈善意识薄弱。“调查表明,一半以上的民众认为慈善事业是归政府职能所管,与自身关系不大”。〔8〕个人对慈善的关注度不高,个体主动参与捐助的频率低。二是慈善组织少,募捐能力弱。“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69.9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3.5万个,基金会55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5.9万个,而美国2008年就有基金会56000家,其中独立的私人基金会约占85%,比例远远高于我国”。〔9〕三是公信力有待提高。慈善组织信息透明化程度低,根据2016年度中国慈善透明度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公益慈善组织透明指数均值为45.1分(总分100分)”。〔10〕外加组织机构内部因素或某些社会焦点事件的影响,慈善组织公信力频频受到质疑。四是捐赠水平低,捐赠额度小。“2017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量共计约1558亿元,约占当年GDP(82.08万亿元)的0.19%,换算成人均捐款约100元,只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39%”。〔10〕同期美国慈善捐赠总量是我国的22倍,人均捐赠高出我国97倍之多。
“无规矩不成方圆”,坚持问题导向的前提下,慈善事业发展需要政策法规保障和政府职能介入,要保证公益慈善事业的稳健发展,也需要动力的“润滑剂”,即儒家思想。儒家思想对我国慈善事业的支援性存在历史依据和现实依据。从历史观察,儒家思想作为主要存在力量贯穿着我国古代慈善思想的历史进程。从现实考虑,儒家思想中的仁爱思想、民本思想、大同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以人为本”思想不谋而合。
四、儒家思想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借鉴
慈善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重要性不言而喻。人们发自内心的良知和同情是慈善事业产生和运作的人性依据。可见,与慈善动机接近的是伦理文化而不是政治。儒家思想作为中华民族的正统思想,关于人性的论断、大同世界、理想社会的论说、儒家先贤长期的社会实践为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一)大力宣扬“仁者爱人”的利他精神
助人为乐、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个体行善的前提是以助人为乐,因此慈善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利他行为。《论语·颜渊》云:“樊迟问‘仁,子日:‘爱人”。孔子提出“仁者爱人”之说,视“爱人”为人的本性。人们应该扬善止恶,不因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注重加强人格与品德的修养。公民个体慈善行为常常受到社会慈善氛围等大环境的影响,宣扬“仁者爱人”利他风尚有利于营造良好社会慈善氛围。
(二)化儒家“等差之爱”为“平等的爱”
儒家主张的“仁爱”实际上是一种有差等的爱,是以血缘关系的亲疏渐次推广的爱。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决定了中国人的慈善行为属于亲属之间展开的互助共济。财富首先要留给配偶和儿女子孙,然后才分给其他直系亲属,按照关系的亲疏远近依次分配。为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我们需将儒家“亲亲之爱”扩展延伸为“路人之爱”、“平等的爱”,为中国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扫除障碍。
(三)弘扬民为邦本思想,培育全体社会慈善观念
儒家思想中民为邦本思想反映到社会慈善观方面就是要做到“惠民”,实施仁政。“其养民也惠”,即能够施惠于民,是君子的一种外在表现,更被视为“君子之道”。为政者惠民爱民,人民的安居乐业才能够得到保障。社会中更多的“君子之士”也应当站出来,“收孤寡,补贫穷”,开展善举的实践活动,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五、慈善事业需对儒家思想作部分扬弃
(一)“仁”之局限性阻碍民间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儒家虽大力主张、宣传“仁政”学说,但又认为施行“仁义”应是政府专属行为。孔子的弟子子路曾在卫国出资救助穷人,孔子阻止了他,说:“汝之民饿也,何不白于君,发仓廪以赈之?而私以尔食馈之,是汝明君之无惠,而见己之德美矣”(《孔子家语?观思》)。中国慈善组织以官办为主,公益事业行政色彩浓厚的思想渊源恐怕就在于此。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种思想深深影响着我国公益慈善的发展,民间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需摒弃这种狭义的慈善观念。
(二)过分注重道德的作用,缺乏法治精神
儒家倡导德治、礼治,是一种道德文化,并且将道德视为治世之道,因而儒家文化是以道德为根本,强调道德的重要性高于法律。孔子说:“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意思是说:“行政和刑罚虽能使人不敢干坏事,却不能使人知羞耻;道德和礼义不仅能使人有羞耻之心,也能够做到自我约束”。〔11〕儒家以道德为主,过分注重道德而忽视法律作用,甚至把“无讼”作为一种社会理想。注重个人品德的培养是有必要的,但只依靠道德自律是不够的。要以法律为主、道德为辅,完善慈善立法、健全法律机制,使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有法可依,依法健康有序发展。
结语
纵观社会进程,儒家思想与公益慈善事业水乳交融。尊老爱幼、邻里相帮、互助共济、助人为乐等中华民族优秀道德品质不仅是儒家“仁爱思想”的深刻反映,更是中国古代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如欲发展,必须借助儒家思想的传播与发扬,重建机制,借助儒家价值观念重构慈善观。
〔参 考 文 献〕
〔1〕佟明.浅谈媒体对慈善事业的促进作用〔J〕.新闻传播,2011,(06).
〔2〕李泽厚.中国思想史论·上〔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54.
〔3〕周秋光.中国慈善简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77.
〔4〕魏宇.孔孟慈善观浅析〔J〕.群文天地,2010.
〔5〕秋光.儒家伦理与慈善精神〔J〕.文化纵横,2010,(12).
〔6〕谢忠强.诸子百家与我国古代慈善思想的起源〔J〕.兰台世界,2010.
〔7〕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08.
〔8〕葛道顺.我国慈善事业的现状和发展对策〔J〕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25).
〔9〕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慈善事业研究中心.2001-2011中国慈善发展指数报告(白皮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84.
〔10〕孟志强.2011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R〕.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2:107.
〔11〕程树德.论语集释〔M〕.上海:中华书局,2008:429. 〔责任编辑:侯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