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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研究综述

2020-04-12

泰山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现代化政府制度

陶 林

(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211100)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这一背景下探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看,国家治理属于一个顶层设计。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立足中国国情分析,中国的现代化本质上是政府主导的现代化,政府在国家治理中处于核心地位。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自身变革的重要环节。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具有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已经在我国实行十多年,系统梳理总结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研究,对于推进服务型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

二、国内研究现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研究成为国内学界关注的重大问题,涌现了一批研究成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命题之后,学术界掀起了一次研究高潮,出现了一批代表性成果,包括两大部分:一是相关的著作,二是相关的研究论文和研究述评。

(一)国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国家治理研究的相关著作

1.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著作

近年来,国内出版了一些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著作,代表性的有10 多本。主要有:张明杰《开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1];张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论》[2];郭一聪《政府信息公开公民指南》[3],包括走向开放透明的中国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引、政府信息公开工具箱四个部分;李光宇《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理论、方法与案例》[4],分为十二章,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救济条款解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证据问题、政府信息的界定及其他、例外信息的司法认定等;李光宇《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5],对13条司法解释进行了权威解读;段尧清、汪银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研究》[6],系统地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的五大组成要素,即影响机制、实现机制、作用机制、效益机制和保障机制;杨伟东《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研究》[7],分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勃兴和在中国的发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分析、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监督和救济五个章节;王万华《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8],以知情权的保障为视角,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范与实施展开全方位研究,在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基础上探究如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立法,探寻政府应该如何回应信息时代要求,转变政府治理方式;赵正群《政府信息公开法制比较研究》[9],分上下两编,共17章,上编为“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研究”,下编为“外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研究”,涉及中国的知情权保障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进程、政府公开的价值与进路、中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美国信息公开推定原则及方法启示、法国信息自由保护的立法与实践、国际温室气体减排信息公开制度的构建等;王静波《政府信息公开:国际视野与中国发展》[10],分为九章,对信息公开的界定、范围、主动公开信息与政府数据开放、公开信息的申请、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决定、公共利益衡量、管理体制、监督和救济、信息收费进行了研究;王少辉《迈向阳光政府: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2010年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杨建生《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研究》,2014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主要以美国《信息自由法》为对象,研究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司法审查制度、免除公开条款的司法审查,具有一定的学习参考价值;周汉华《外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比较》,2003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杨小军《政府信息公开实证问题研究》[11],分十五个部分论述,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理论基础、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问题、申请、责任主体问题、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问题、内部政府信息的公开问题、执法类政府信息的公开问题、收集与加工政府信息的公开问题、他人政府信息的公开问题、历史信息与档案信息的公开问题等;石国亮《国外政府信息公开探索与借鉴》[12],梳理和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进程,对国外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进行了深度挖掘,对如何借鉴国外经验从而改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建议;齐爱民《电子化政府与政府信息公开法研究》[13],分为9章,包括电子化政府与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在信息法上的地位、政府信息公开法概述、各国及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概览等。

2.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著作

孙蕊《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公共政策创新》[14]一书,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公共政策、创新理论和治理理论的结合交叉进行了研究,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视角,将创新理论、治理理论应用于公共政策领域,分别选取“科技创新政策”和“土地政策”为典型政策,以期丰富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并在公共政策研究中实现突破性创新;江必新《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治理》[15]一书,上篇着重分析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与法治社会的意涵与关系,下篇结合社会学和公共管理学对社会类型进行了提炼与概括,分别聚焦“经济社会治理”“政治社会治理”“风险社会治理”“网络社会治理”和“科学社会治理”进行深入剖析;俞可平《走向善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案》[16],该书从国家治理层面介绍党和政府在社会治理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鼓励中国社会治理朝善治的方向继续前进;马振清《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17]一书,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中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进行了比较分析;江必新《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依法执政》[18]一书,认为政党执政是现代国家的普遍现象,没有政党执政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依法执政既是政党执政现代化的基础和特征,也是政党执政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王浦劬《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与策论》[19]一书分六章,全面深入系统分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特征、目标要求,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府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关联,并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改革、社会治理机制优化、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模式变革、公务员公共服务动机提升三个层面的研究,对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目标选择、发展路径进行了全面分析,同时对国外若干公共政策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了比较借鉴研究;何增科《政府治理》[20]一书认为,政府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子系统,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研究政府治理现代化和政府治理改革与创新,着眼于政府治理及其现代化的概念与演变、如何进行政府治理评估、如何推进政府治理改革等问题,该书还编选了这一领域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文章和案例。

可见,学术界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已经有一些相关著作。从现有成果看,侧重政府信息公开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某一方面的研究著作很多,但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行深度研究的著作尚属少见。

(二)国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论文研究

1.近年来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述评

早在2000年就有学者开始关注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根据检索,自2000年以来至2019年的20年间,国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章有7838篇,其中学术论文有5317篇。期刊论文发表趋势分布情况如图一:

图一 2000年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发表论文趋势图

如图一所示,学界在2008年、2012年、2014年前后有三个研究高峰。详察学术界关注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关键词,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出现频次最高,有1916次,占全部论文数量的31.96%;信息公开有1033次,占17.23%。详见表一:

表一 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研究论文关键词结构图

续表

进一步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对论文关键词进行包括服务型政府、立法、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策、知情权等等进行检索,可得20年来国内政府信息公开研究论文的关键词网状结构图,详见图二:

图二 政府信息公开研究论文关键词网状结构图

分析近年来学术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论文的类型,可知有期刊论文4122篇,学位论文957篇,详见表二:

表二 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发表论文类型表

以上图表显示出政府信息公开是国内近20年来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以政府信息为篇名进行检索,中文论文共有2755篇,其中最早发表的一篇论文是彭伶的《论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刊于《现代法学》2000年第6期。中文核心论文有906篇,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关键词的中文核心论文有652篇。从研究视野和涉及的话题看,学术界主要围绕以下7个相关议题进行探讨:

(1)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

大多数国内学者高度认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认为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变,而且未来必将有助于民主的发展[21],“有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廉洁程度”。[22]姜明安认为,政务公开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需,政务公开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必需[23],政府信息更加透明,有利于满足公众对政府监督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政府公信力与执行力,从而促进国家治理有序进行。蒋冠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目标是使公众获得政府信息[24],这是服务型政府建设背景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价值取向。

(2)关于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学探讨

这一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多。学者们主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制、立法缺陷[25]、宪法逻辑、知情权保障、隐私权保护[26]、保密审查制度[27]、知情权申请滥用、知情权救济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后向东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中的十个重大问题亟需研究,对这十个问题的把握,构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变革的基本脉络。[28]王玉林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不公开规则开展了研究,认为存在一些不足。[29]黄伯平基于典型财政案例的考察,认为现有法律制度存在“法制、体制、机制、内容方面的问题”。[30]

杨佶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应当以保障知情权为基本价值取向,构建权利保障型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1]彭錞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过剩和不足情况,在制度设计上整体符合宪法逻辑,“不足”和“过剩”的根源在于其实际运行未能落实宪法基础和定位。[32]

江悦认为,存在政府信息申请权滥用现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被少数人过度利用是较为突出的问题,建议进一步细化对申请权滥用的认定标准,缩小司法裁量权空间,同时对我国司法规制进行整体的、比较性的反思。[33]周汉华认为应该杜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滥用,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防止个别人滥用行政与司法资源,导致制度背离设计初衷。[34]湛中乐、李烁认为法律规制策略主要包括直接、间接两种模式。[35]张鲁萍认为,需要从立法的完善、公开机制的优化、司法审查机制的探索进行研究完善。[36]

在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研究方面,多数法学界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救济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重要环节[37],应该结合我国现状,借鉴国外经验,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以多种方式完善。马云峰认为应该“确立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和司法最终原则,确立公民知情权的宪法地位,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委员会和不公开审查制度,构建反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具体规则”。[38]有学者提出可借鉴国外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途径,从立法升级、屏蔽审查、公益诉讼等层面开展。[39]有学者提出建立行政复议前置和信息公开审查委员会制度[40]。有学者提出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激活现有制度或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如激活举报处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救济指引措施,探索完善应对非正常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的机制,宣传普及相关案例的方式等[41]。

此外还有学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制[42]、中韩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比较[43]、英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特色与实践经验[44]等问题开展了探讨。

(3)关于国外政府信息公开模式经验的研究

这一方面的探讨比较多。学者们对日本、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介绍和论述,主要有高秦伟《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商业利用及其应对》,李建人《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运动:宪法危机下的法律博弈》,蒋明敏《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演进及启示》,杨建生《论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孙宝云《中美保密机制比较及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研究》,李云驰《美国、英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比较与借鉴》等。周庆山通过对欧洲34个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条文的分析整理,比较研究了欧洲各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豁免范围及其对我国的启示。[45]

还有一些学者侧重于中外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比较和借鉴。如罗勇对大数据背景下的中日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比较研究。[46]黄建伟对瑞典、英国、法国、德国和俄罗斯等欧洲国家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47]另有贺延辉《俄罗斯政府信息公开法》研究,韩锐《韩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国的启示》《韩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杜玉芳《加拿大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等。

(4)图书馆档案馆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研究

学者们对于图书馆档案馆的角色定位[48]、档案开放、档案法修改、如何加强图书馆档案馆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了探讨,研究成果较多,一些论文结合所在地区的档案馆进行了论述。

(5)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存在问题的研究

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以来,一些地方政府进行了创新,但同时也存在不足和问题,成为研究的热点。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能力不足、“配套政策不健全”等[49]。王锡锌认为,信息公开的实践存在地域不平衡、层级不平衡、供需不平衡、主动与申请公开不平衡和权责不平衡等问题。[50]徐鹏认为在信息公开理念、法律位阶、执法监督、利益驱动等方面还存在问题。[51]孙彩虹认为,从绩效评估角度来看,政府的社会管理、市场监管职能领域,以及政府人事管理、廉洁和依法行政等自身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仍存在诸多问题。[52]杨凤英认为,有公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信息公开手段落后,一些领导不重视且缺乏监督机制导致信息公开滞后,一些偏远农村无处可查政府公开的信息。[53]卢增智认为,存在公开意识不强烈、规则界定不明确、公开程序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具体、公开方式不丰富、救济方式不力等现实困境。[54]何美林认为,信息公开主体缺乏网络舆情管理意识、公开方式陈旧、渠道单一、网上立法缺位、信息发布机制不完善、缺少有效监管。[55]

从研究现状看,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的问题是共性的,还有一些是制度和机制的问题。

(6)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地方实践经验

近年来,学术界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不断深入,从理论探讨到实践案例的研究层出不穷。有的学者对于合肥[56]、常州[57]、高邮[58]、泉州[59]、常熟[60]、南京、广西[61]等地方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进行了研究。出现了浙江的“最多跑一次审批改革”,江苏的“不见面审批也可以看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行政审批改革”的经典案例,这些成果经验值得进一步总结和提升。

(7)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策的研究

关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对策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但较分散,有的侧重于法学视角,如王勇论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六大原则:权利原则、公开原则、平等原则、便民原则、免费自由使用原则、救济原则。[62]姜明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了七条路径:通过政府公报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信息;信息需求者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63]

有的侧重宏观的国家政策视角,如燕继荣在《政务公开及其信息网络化建设的几点建议》中提出“有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行动,而且这种顶层设计要越早越好。”[64]汪建苇认为,需要转变思想认识,公开方式多样化,扩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电子政务发展,从立法、执法、内部管理等层面加强顶层设计,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建设。[65]有的侧重公共管理视角,如李春阁论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动力机制,包括:制度因素、权力因素、组织因素、市场因素和舆论因素。[66]有的结合具体的某一学科或者某一个公共行政政策问题或者某一个政府部门开展探讨。还有学者从互联网+的视角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路径。吕凯波等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下政府预算公开的障碍、对策进行了研究。[67]从现有成果看,研究成果的对策比较分散,缺少有深度的系统的对策。

2.国内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论文综述

根据检索,篇名含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论文有1611篇,其中核心论文619篇。国内自2013年开始陆续出现相关的研究论文,2014年319篇,2015年408篇,形成了研究高峰。此后陆续延续到2019年,基本每年都有200多篇论文发表。能够检索到的最早一篇文章是虞崇胜的《科学设定和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刊于《学习与实践》2013年第12期。学界主要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下列问题进行了探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概念、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特征和要素、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1)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学者们高度认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意义,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顶层设计,这是相对于20世纪50、60年代提出的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四个现代化”而言的第五个现代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也是对共产党执政理念的一个重大发展,属于中国特色的话语表达,是对治理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2)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概念。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学术界的争论较多,有善治说、过程说、要素说等。丁志刚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往往是由一些“基本要素”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这些“基本要素”包括“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目标”“治理方式”等)。[68]许耀桐、刘祺两位学者认为,其“子系统”至少应当包含五个,分别是“政治权力”“社会组织”“市场经济”“宪法法律”和“思想文化”[69]。轩传树认为,从政治学理论与具体国情来看,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实质是执政方式现代化。[70]张凤阳认为,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无非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国家治理体系能够有效适应现代性公共问题的治理要求。[71]胡伟认为中国语境下的“国家治理”兼具“统治和管理”与“多元共治”的双重含义。[72]

范逢春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可以包括三个逻辑结构。从横向结构来看,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了政治治理现代化、经济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文化治理现代化、生态治理现代化等多个领域。国家治理实际上是“五位一体”建设体系的一个概括性表述,其核心是政治、经济、社会三者的变革。从纵向结构来讲,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基层治理、地方治理、全国治理乃至区域与全球治理中的国家参与等多个层次的现代化。从圈层结构来讲,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国家治理理念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以及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73]

(3)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特征和要素。习近平指出,“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74]他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实质上就是“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75]国家治理现代化包含制度化、民主化、法治、效率、协调等5个基本要素,民主和法治是最本质的要素。[76]徐勇教授认为,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准包括“治理制度化”“治理民主化”“治理法治化”“治理高效化”和“治理协调化”这五个方面[77]。

(4)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这一领域的争论较多。有的认为法治是主要路径,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有的则主张具体的某一个领域,如预算、从严治党等。概括起来,主要路径有:凝聚社会共识[78]、加强党的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79]、转变政府职能[80]、全面深化改革[81]、推进法治建设[8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83]

三、国外研究现状

(一)关于国家治理的研究

自1989年世界银行首先使用“治理危机”概括非洲的发展状况,就引起了人们对“治理”的广泛关注。国外相关研究大致分为两类:

1.治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罗茨、罗西瑙、斯托克等探讨了治理的缘起、内涵,鲍勃·杰索普关注“元治理”,哈斯·曼德等在分析治理结构基础上提出走向“善治”的路径,奥斯特罗姆夫妇对多中心自主治理进行了实证研究。

2.对中国国家治理的研究

国外学者主要有三种倾向:以“中国模式论”为代表的观点认为中国治理是成功的;托马斯·罗斯基对中国GDP增长数据质疑引发的“中国崩溃论”持相反观点;李侃如等认为中国国家治理成绩与问题并存。这些研究为我们提供了新视角。

(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

1.探讨信息公开的价值

基于公民知情权视角的研究成绩斐然(Foerstel,1999;山内敏弘,古川纯,1996),提出了信息公开既是道德责任和政治义务,又有管理上的实用性(A.Graber,2007),有助于保持适度的责任感与回应性(P.Viteritti,1997),以及对行政机关工作质量、投资和财政有显著影响(Andrew,2009)的观点。

2.制度构建研究

以美国“信息自由法”为基础,研究者比较了美国和以色列信息公开法中的允许例外问题(Harold,2009),通过对“9·11事件”等个案的研究,分析了国家安全与信息公开的关系(Judson,2008),探讨了全球化背景下信息公开的组织框架(Juris,2002),以及政府信息整合服务中的协同合作机制(Anne,2001)。

总体而言,国外学者对于治理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成果较多。但是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明显具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的研究成果较少。一些海外中国学的学者侧重于中国共产党执政模式、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的研究。

四、简要评析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研究涌现出了一批代表性的成果。目前学术界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两大问题域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前期研究成果。主要表现为:

第一,研究论文数量大。从知网检索,篇名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论文共有2758篇,其中精确检索核心论文有906篇。从时间上看,2008年-2009年出现井喷,2008年有核心论文138篇,2009年有135篇。此后一直延续到2019年,每年都有几十篇论文。据检索,篇名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关的论文共有1610篇,其中核心论文619篇。

第二,研究学科较多。从研究学科领域看,政府信息公开研究涉及的学科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情报学、新闻传播学。法学主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建设、信息公开申请滥用、国内外的法律制度比较进行探讨。政治学、行政学主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变革、对于民主政治的影响进行探讨。情报学主要围绕图书馆、档案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定位、服务等方面开展研究。新闻传播学则是对突发事件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传播、政府信息公开的传播机制、大数据传播、微博传播等问题进行探讨。

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主要涉及的学科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马克思主义、财政学。法学主要探讨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的关系。政治学主要从治理视角探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和意义。公共管理学则侧重运用国家治理现代化交叉研究公共管理中的各个具体问题,如乡村治理、行政文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应急管理体制、人口流动等等。马克思主义则探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解,包括国家理论的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等等。财政学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对财政、审计、税收、预算等问题进行探讨。

第三,研究领域有所拓展,一些重大问题已经取得共识。政府信息公开研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建设、重视政府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共识。很多地方政府开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有的颁布了地方政府条例。目前的研究内容集中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路径、平台、场所与机制的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方面,学者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概念、重大意义、基本原则等问题基本取得共识。一些学者尝试运用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为分析框架,运用到公共管理和政治学的具体问题研究之中。

现有研究成果为本课题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和研究基础,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现有的研究还存在不足。

第一,研究存在一定的低水平重复。首先,有的论文仅仅满足于对党和国家提出的重大理论的概念进行简要说明和论证,缺少深层次的研究。其次,宣传性的论文较多,从严肃的学理视角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背景、基本概念、当前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的路径等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不是很多。再次,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理论、制度和路径探讨的较多,对具体的实践环节、影响机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多。

第二,研究视角和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现有成果尽管很多,但是学者之间、学科之间存在一定的隔阂,研究存在碎片化、分散化倾向。政府信息公开研究是一个多学科交叉领域,但目前的研究绝大多数都从法学与情报学、信息管理学的视角展开,近几年出现了少量公共管理学视角的研究,但研究视角仍然较为局限,缺少经济学、社会学等领域中的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庞大的交叉学科研究,需要更多学科的参与和不同学科学者之间的协同合作。例如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服务、相关的法律救济,特别是大数据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到政府数据开放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拓展。再如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公众参与评估的指标体系等方面研究成果很少。再如,目前研究中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关系鲜有学者涉及,研究存在两张皮的现象,侧重某一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多,将二者结合起来深入研究的成果很少。因此,研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和深化的必要。

第三,研究方法有待完善。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宏观分析的成果多,立足微观,特别是实证分析的研究成果很少。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一种理论,更主要的是一种制度变革和政府创新的具体生动的实践。对地方各级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做法,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各个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和相似性等方面的研究很有必要。总之,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阐述较多,实证分析较少。

第四,研究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研究领域上,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成果很多,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成果偏少。二是在研究的学科分布上不平衡,法学、公共管理、政治学、图书情报学的研究成果较多,财政学、审计学、社会学、历史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不多。三是研究领域成熟度不平衡。政府信息公开研究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相对比较成熟。但是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政府数据开放等领域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兴起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一个研究热点,具有持续性,需要继续重点关注。总体而言,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尽管有一些研究成果,但在一些重大问题的把握、多学科的融合深入研究、标志性的成果展示上还不成熟,需要继续深入研究。

五、结语

国内学术界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府信息公开融合的研究成果不多,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视角看,未来研究可以尝试在以下方面取得突破:

第一,立足于交叉研究,进行多学科的综合研究。系统论述政府信息公开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关系。运用法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的理论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现实问题。

第二,结合新中国成立70年,从政府治理模式的变迁论述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演进、基本特征和基本经验。

第三,系统分析国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模式,论述其对于中国的启示。

第四,从法律层面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问题,如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机制,维权救济,相关政府的责任,信息公开和保密法规,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等。

第五,系统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动力和阻力机制。

第六,结合地方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总结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

第七,结合大数据时代,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到政府数据开放的理论逻辑、实践困境和基本思路。需要研究“政府部门间数据与信息共享的实现;向公众开放政府数据;从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的角度来保障信息安全。”[84]

第八,从国家治理层面,提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

相信通过以上方面的深入、综合研究,将实现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政府信息公开融合研究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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