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在深圳参保人门诊费最高可报销80%
2020-04-11
自我保健 2020年2期
近日,深圳市发布《关于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深圳市高血压、糖尿病的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以及专项待遇的医保报销水平等内容。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在医保定点社康中心就医使用高血压、糖尿病药品,大病统筹基金按照规定基数支付50%。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后,其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时,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高血压、糖尿病药品门诊费用,大病统筹基金按照规定基数支付80%。
深圳市此前已将国家、广东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降血压、降血糖药物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基本医保一至三档参保人门诊使用高血压、糖尿病药品均有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