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爱过又忘记,像青草生长
2020-04-10水生烟
水生烟
一位做电台DJ的朋友,95后,男生,我找他给我分享一些适合读书写字时听的歌曲时,他将自己手机APP中的私享歌单发了过来。多是一些没有听过的小众歌曲,熟悉的只有李宗盛的那首《鬼迷心窍》。
朋友告诉我,这是他最近单曲循环的一首歌。
我复制了他的歌单,除了《鬼迷心窍》。
因为,至少也听过一百多遍了吧。动物的反刍可以带来胃肠与口腔的饱足,人类咽下的酸楚,咽下了便算了吧。
很多年前,我最喜欢的地方是护城河边的堤坝,我最喜欢的人,是许越——当然,他其实不叫许越,他叫什么并不重要,因此我随便找了个小说主人公的名字,用来代替他的真实姓名。就像后来,我有无数的欢颜时刻,与他全然无关。当然,他也肯定和我一样。
那时候,我最喜欢做的事,是惹许越炸毛。
真的,没有什么事情比看着许越炸毛,让我感觉更赏心悦目的了。
他坐在护城河边的堤坝上,听我背诵陆游,那首词的最后一句是:东风里,有灞桥烟柳,知我归心。
我故意背错,把它改成了疑问句:东风里,有灞桥烟柳,知谁归心?
同样的错误犯到第三次,许越皱眉瞪眼地看着我,我就忍着笑瞪回去。大概我的眼神和嘴角展览了我的全部心事,他的整张脸就慢慢地红透了。
他说,你敢再错,我就把你推到河里喂鱼!
我嚣张极了:你推呀,推呀!
其实那时候我们已经不用考试了,更不用在课堂上背诵诗词,但我们为什么要在夕阳渐斜的黄昏里,看着泛着金光的河水,傻兮兮地去做这样一件事?
喜欢那个人呵,心中欢喜雀跃,只要和他在一起,就会不知不觉地变身高龄儿童。
我切片面包一样干扁无味的青春,许越是蜜、是糖、是果酱,当时全是甜,过后全是酸。山楂柠檬老陈醋,让我酸到彻底。
工作之后的力不从心,让我们在少有的相聚时光里,像是怀揣隐形炸弹一般,在始料不及的某个节点引爆火气。我们互不相让,每当情绪来临,我们像两只刺猬,无法拥抱彼此。
我们自诩社畜,吞下不甘与愤怒,因为不敢作声,也根本发不出声音,不得不在外人面前伪装出向日葵一样的笑脸,却只在亲密的人面前,卸下防备的同时,也不小心裸露了獠牙。
一次吵架后,他摔门而去。过了一会儿,门又响了,看着他低头走进来,我一下子就消气了。我转过身看着窗台上的茉莉花,只开了几朵,没有香气,也不舒展,花瓣小小地蜷着,纯白细软,像极了初恋。
我说,哪天有空,我们给茉莉花换土吧?再换一个好看的花盆。
他说,好。
我说,忽然好想吃海河路那家店里的叫花鸡。
他说,好,我们去吃。
我说,可是天气好热,太阳那么大。
那年还没有如火如荼的外卖行业。他说,我去买。
其实我并不想吃叫花鸡。也可能是小酥肉或者铁板鸭,我只是刚好想起了叫花鸡而已。我需要一个话题,让我们之间的对话继续下去,我害怕冷场。
还有一次,他生气时,我拉着他的手晃了晃。他挣了挣,没挣开,就索性由着我晃他的胳膊。慢慢地,他的脸色舒缓下来。他说,我觉得自己糟透了。
我说,没有,不是。
我们每一次吵架,都会很快和好,但每一次吵架之后,不管我愿不愿意承认,我们各自袒露的丑态,都让对方渐渐退离。
我想念当初那个将薄荷糖咬得咯嘣脆响,埋头在桌子上读《诛仙》的少年。我把手捂在书页上,挡住一行行字,他笑着掀开我的手,我就再捂上去。他一根一根地掰开我的手指,动作很轻,像是生怕弄断了它们,然后握在他的掌心里。
他说,别吵,让我把这一章看完。
现实生活中,能够打败爱情的,不止是小说、电视剧中会有的充满戏剧性的桥段,还有一个又一个层出不穷的生活细节。那些情绪堆成的垃圾山,像深海里的鲸,在隐秘中成长,渐渐体型庞大,浮出水面。
我们最后一次吵架,是因为争论《诛仙》和《琅琊榜》谁更好看。他爱张小凡,我爱梅长苏,这与真实生活并无相关,但后来我们就是可以吵很多没有营养的架,并且十天八天互不理睬。從开始时的主动妥协,到后来的等着对方妥协。
我们没有说过分手。只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通话记录上的那个名字,从第一名,排到了末尾。我修改了给他标注的昵称——那些年他的昵称一路改变,从笨蛋、臭狗到一个字的“他”,承载了多少甜蜜和爱意。然而此刻,我动了动手指,将他的备注名改回了简单的两个字:许越。
而他手机里的我自己,也已经不必深究。
许越再打来电话,是在那年的初冬。他准备放弃那份旁人看来光鲜稳定,却让他身在其中有如困兽的工作,去外面寻一片自由天地,哪怕苦一点、累一点。
那天的我,变成了从前的他。他说了许多话,而我只说:好。
他说:如果我早点做这个决定就好了,也许我们俩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怔忪了一下。可是他说完就挂断了电话,让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后来,我也只当自己是出现了幻觉。
时间过得飞快。兜兜转转着,我还在写作。尽管写得不多、写得不好,却仍旧成为我对自己唯一满意的地方。
某一次换新手机,需要导出通讯录时,在许越的名字后面,我的手指顿了顿,将他留在了旧年里。
当初我背得出那串号码,但时间久了,也就忘了。
陆游的那句“东风里,有灞桥烟柳,知我归心”,我倒是再也没有背错过,可是又有什么用?
那年春节的老友聚会上,我再次见到了许越。我们之间隔了三个座位,他的手指在不停地把玩着桌上的那只打火机。
我问自己,为什么猜到他会在,还要来?
他每吸一口烟,似乎都很用力,又深又重。他以前没有这样的习惯。
我没有待到聚会结束就离开了。在酒店廊下等车时,许越追了出来,他站在我身边,许久,谁也没有说话。然后他侧过头,说:我们,好像还没有说过分手。
他倾身抱住我,用着少年时的小心翼翼。他出来得急,外套没有穿,衬衫落在我滚烫的脸颊上,清凉得让人想要就此沉迷。然而我推开了他,说:挺冷的,回去吧。
他说,我一直在抵抗他们的灌酒,就为了能够清醒地和你说几句心里话。
可是太迟了,我已经不想听了。
我说:挺冷的,回去吧。
这六个字,是我和他最后的对话。
出租车上,放着李宗盛的《鬼迷心窍》,他唱得那么深情、忧伤,让我忍不住想哭。司机是位大姐,我问她,音乐能开得大点儿声吗?
大姐看了我一眼,默默地调高了音量。
一个路段正在维修,有些颠簸。刚才酒店包廂里温度太高,脸上出了汗,又因为要掩饰心慌,笑了太多次,现在车子猛一颠簸,我觉得假睫毛似乎松脱得掉到了脸颊上。我下意识地伸手一摸,不是睫毛,是两滴眼泪。
又过了几年,《琅琊榜》被拍成了电视剧,里边有我喜欢的男演员。我追了一遍,又追一遍,身边的男人问我:到底是剧好看还是男演员好看?
都好看。我指了指书架,补充:原著更好看,因为我不喜欢梅长苏与霓凰在电视剧里被改编了的感情线。
男人看了一眼厚厚的书脊,说:要不你讲给我听听?
很长很长……
不要紧,你慢慢讲,我慢慢听……
尽管生活里仍旧鸡毛一地,但两颗心赤诚相对,才有可能点石成金,将鸡毛化成羽翼。
我的故事讲完了。朋友问:后来你和许越见过面吗?
没有,我们没有对方的任何联络方式。从此,江湖不见,一别两宽。
他想了想,又说:可我还是不舍得删掉她……
那么,就不遗余力地向她奔跑,拔除路遇的所有荆棘,在面对面的一刻,坦承心中所有的欢喜与恐惧。如若不然,就从此时此刻开始,慢慢地将她忘记。
当听了一百多遍《鬼迷心窍》之后,我觉得这首歌的精髓落在第一句:“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
只是“以为”而已。事实上,人生未了,更会有连绵不绝的狂浪轻波。这世间美好,终究是万般千种。
在一段感情里拼尽全力,便是不负自己,不负你。而当时光走远,不生拉硬扯,才是对一段感情最好的尊重与怀念。
我已经很少再想起许越了。
也希望他,不必记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