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桌”见证了战略型董事会的崛起
2020-04-10鲁桐
鲁桐
时光荏苒,《董事会》杂志举办的“金圆桌奖”已经到了第十五个年头。从第一届到现在,我可以说是“金圆桌奖”的参与者和见证者。
“圆桌精神”体现了董事会制度的精髓。现代公司治理的一条基本逻辑是,公司要通过董事会实现集中和专业化的管理。构建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制度和文化,是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的一个核心目标。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离这个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究其原因,既有公司治理外部机制上的障碍,也有公司治理内部机制中的问题。外部公司治理机制除了我国“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缺陷、控制权市场不完善以外,更主要的是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中国需要公司治理的严刑峻法,需要落实董事、高管信托责任和义务,使责任追究体系到位。
在公司治理内部机制中,董事会的领导作用是公司治理的关键因素。当前公司董事会的发展趋势是走向积极的、全面管理公司事務的战略性董事会。研究表明,大多数公司的失败都可归因于战略方向、监督和管理方面的失误和失效。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不同类型的董事会,如被动——橡皮图章型董事会,基本尽职——审批型董事会;干预——消防队型董事会;积极战略型董事会等。从十几年来“金圆桌奖”的获奖公司中,我们看到了中国上市公司在改善公司治理方面的种种努力,许多公司的董事会已经具备了战略型董事会的基本特征,更重要的是许多公司已开始逐步形成了专业性、战略性和平等协商的董事会文化。
改进公司治理的终极动力来自市场竞争。长期以来,证监会、交易所在制定监管规则、促进上市公司改善治理方面功不可没。伟大的公司一定是要通过市场机制和契约手段有机地组合和成长起来。政府可以创建“庞大公司”,但无法造就“伟大公司”。没有企业的强大与崛起,就没有中国的强大与崛起。从这个意义上看,《董事会》杂志坚持十几年举办的公益性“金圆桌奖”,为公司和社会做了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我希望,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积极参与到“金圆桌奖”活动中,以此为契机,使改善公司治理的努力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