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创新的理论架构

2020-04-10潘艳

大学教育 2020年4期
关键词:意识形态新时代高校

潘艳

[摘要]新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是今天高校面临的重要任务。与时俱进的教育观同“意识形态”关系密切,教育创新也因此成为意识形态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从意识形态的特殊性与高校教育的普遍性、意识形态的时代性与高校教育创新的合理性、意识形态教育的先进性与高校教育的大众性等三个方面进行讨论,旨在考察高校意识形态教育之所以合理化并能得以进行理论架构的缘由及深层次基础。意识形态教育必然要融入新时代的需求中去,这一过程反映出意识形态的时代性(国家战略发展)与合理性(人民大众的普遍需求)协同发展的真实状态,同时也架构出意识形态有效传播的理论框架。

[关键词]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创新

[中图分类号]D4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20)04-0052-04

众所周知,由于“意识形态”在社会主义生产生活和思想观念教育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自1949年以来就成为中国高校教育中的重要内容。随着中国改革程度的深化,经济、文化与信息技术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在新世纪多元的新兴媒体空间中,人们逐渐形成了多元化的言语和行为,这就为新时期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带来多样化的问题。与之相应,高校意识形态教育也需要在理论层面予以更新并有目的性的进行再架构,以实现教育过程中的多层次需求,从而更有效地服务于高校师生这一主体人群意识形态养成的现实需要。由于主体本身也存在认知上的多元性,因此需要整合更多的理论资源,努力形成多元创新、双向交流的教育格局,最大限度地促进主体的能动性,以此来形成新时期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理论架构。笔者认为这样的理论架构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即“意识形态”的特殊性与高校教育的普遍性相结合、“意识形态”的时代性与高校教育创新的合理性相结合、“意识形态”教育的先进性与高校教育的大众性相结合。其中的关键在于高校教育首先要把“意识形态”视为“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重要内容,以便促成国家利益與人民利益相统一的意识形态的内在生长点,从而真正把握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创新导向。

一、“意识形态”的特殊性与高校教育的普遍性

在2018年9月10日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强调,新时代新形势下的中国,要“不断使教育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也就是说,教育的历史使命之一,就是要不断调整意识形态的正确方向,使之与党和国家事业、人民群众利益之间保持密切的同构关系,让“教育”嵌入到“意识形态”的本质中去,并形成共时性效应。显然,教育的这一历史使命是由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国家利益)和教育的普遍性(人民利益)相统一而建构起来的。不可否认,意识形态所代表的国家利益与教育所代表的人民利益因此构成了高校教育创新的第一项内容。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利益”本质表达得十分透彻,他说:“占统治地位的将是越来越抽象的思想,即越来越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因为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由此可以推导出的是,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核心内容就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殊性与教育的普遍性相结合,切实建构服务于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举措。之所以将“意识形态”教育的核心等价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原因在于它在今天的语境中,始终与国家利益这一特殊对象联系在一起,而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因而从根本上决定了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及其创新的价值导向与普遍诉求。显而易见,服务于国家利益是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使命,偏离于此,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种种探索式创新必然失败。但从现实的角度看,倘若在意识形态中过于强调国家特殊的利益立场,反而容易引发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因此对高校意识形态教育而言,就需要创新性地采用大众化的理论教育形式来突出自身的普遍性,也就是将意识形态塑造成青年学子普遍认可的合理化的思想观念。唯有实现这一点,意识形态教育才可能有所成效。

既然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根本诉求是采用普遍性的形式来实现国家利益,那么其教学内容必然要符合国家的利益诉求,而且会随着国家利益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尽可能让意识形态的“特殊”和高校教育的“普遍”相结合,即国、民利益高度契合才是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创新的关键所在。虽然在许多现实条件的制约下,两者之间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完成统一,但它们的矛盾运动却可能催生出新的教育或指导方法,以便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双方的平衡状态。在我们的教学与指导经验中,思政课程中涉及的概念、判断和推理等理论要素,其实都在尽可能地把“意识形态”描绘成具有普遍性的思想,并因势利导地把国家利益视为一种共同的利益。正如2017年5月习近平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所说:“高校党委要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把立德树人、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灵活方式结合起来,把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和教学科研、学习就业等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高校始终充满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洋溢蓬勃向上的青春活力、展现改革创新的时代风采。”显然,“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正是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创新所需要的一种方法论意识。

如前所述,国家利益与高校师生利益的有效统一可构成教育创新的基础,同时也能够成为教育创新的动力。当领导阶级意识形态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共识(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即国家利益的特殊性与人民利益的普遍性之间形成合力之时,高校教育创新的动力才有可能得到实质性的加强。约翰,汤普森在解说马克思的社会阶层时说:“一个社会如果不表现出它的统一性(its unity),就不可能存在。虽然社会行为者(social agents)之间的相互依存证明了这种统一,但其活动的分离和社会关系的时效性(the temporal mutability of social relations)不断威胁着这种统一。”这句话已经表明,社会统一的不稳定性其实来自于社会群体的历时态行为,唯有借助“意识形态”及其不间断地创新,才能保证群体成为一个统一的“社会”,通过“意识形态”中的普遍属性来化解“时效性”带来的不稳定社会因素,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简而言之,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关系到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有效统一,这将不断推动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更新与持久发展。

二、“意识形态”的时代性与高校教育创新的合理性

从上述第一项内容的阐释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到以下带有启示性的论断:人民群众的利益本质上是“意识形态”落实在具体行为上的诉求,在群体利益日趋多元化的新时代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所坚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国家利益的表达核心,因为这能够从各方面现实地推进并保障人民与国家的利益。当我们追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意识形态”并付诸教育时,高校主体意识形态的时代性及其合理性是其中存在的内在逻辑。从一个历史阶段看,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这是由于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在价值导向上需要稳定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而社会主义的政策法规与马克思理论和辩证统一的方法论具有天然的存在基础,这就让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呈现出相对稳定的一面。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必然会随着国家经济实力增强和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而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这是人类任何一种思想观念存在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在不同历史阶段和社会现实需求中,意识形态所依托的实践平台决定了它在理论架构和论证上必然带有鲜明的历史性特征,由此便产生了意识形态的时代性与合理性的创新式发展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就需要将创新式的发展理念引入到实际工作中来,并在协调中不断探寻合理性的话语模式。话语模式抑或权力作为意识形态的行为表征,其目的通常在于“证明手段的合理性”。因而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创新实践的理论论证和价值判断主要通过合理性的运作方式来实现。所谓合理性的运作方式,一方面是指意識形态本身并不完全是一种权力的表达形式,而主要是其运作方式——教育——在新时代所彰显的特定的历史价值,这也是习近平提出的“要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的主旨所在。另一方面,在对历史和现实予以把握和关照的同时,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合理性就突出表现在话语和创新形式之上,这是因为意识形态的内在逻辑要求教育主体(教师与学生)以合乎时代创新发展要求的方式对新时代的新问题加以衡量。这一点正是笔者认为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创新在理论架构方面需要涉及的第二项主要内容,概要之,即意识形态的时代性与教育创新的合理性如何统一的问题。

统一的关键在于意识形态教育如何才能更好地融入新时代的需求中去。笔者认为,在取得合理性的意识形态教育创新形式方面,至少有两条路径可以供我们选择。一是从历史经验得失中寻找规律,二是经由新时代“主旋律”诠释后所获取的合理性运作方式。从这两条路径的关联度来说,从历史经验中得来的规律是教育创新的前提条件,其价值就在于透过历史可以更有效地厘清新时代的实践发展脉络。近70年中国高等教育所经历的成败得失告诉我们,意识形态教育创新的关键就在于是否能与新时代的需求融为一体。正如习近平在讲话中提到的,在新时代新形势以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基本国情和教育规律都属于历史经验的范畴,在此基础上才能“改革创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表述过历史和创新的关系,他们认为思想层面的“意识形态”可以通过三个连贯的手段完成其合理性建构:首先,思想(具有统治倾向的意识形态)与个人分离,其价值在于为思想统治人找到合理化的依据;接下来就“必须使这种思想统治具有某种秩序,必须证明,在一个相继出现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之间存在着某种神秘的联系”间,而完成秩序建构和历史联系的前提,是把“所有这些个别的思想和概念说成是历史上发展着的概念的‘自我规定”,从而“引申出人们的一切关系”;第三个手段就是要完成这种历史的“自我规定”性,因为它承载的思想就可以被历史的创造者接受、转换并以此生发出新的概念。

这样看来,如果高校意识形态教育与创新的理论建设与架构不坚持已有的思想基础,那么意识形态教育及其创新将不具备历史所赋予的合理性,甚至走向非法的境地。诚如卢卡奇所说:“只有采取清醒的、务实的策略,完全根据是否有用来交替使用每一种合法的和非法的方法,才有可能使这种对无产阶级的教育工作走上健康的轨道。”因此,从新时代的需求角度看,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创新的关键点在于能否精准把握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思想的战略目标,这将从根本上规约高校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自然也决定着意识形态能否从历史中汲取经验,进而为高校教育的时代担当寻找到合理化的定位。从教育实践的角度来看,国家战略发展的需要决定着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及其创新所要实现的中心任务,坚持什么样的教育思路,最终要取决于国家的发展战略。在这个意义基础上,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创新正是对新时代实践主题的积极呼应,如果不能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角度坚持理论创新,那么意识形态的生命力与合理性也将荡然无存。

三、“意识形态”教育的先进性与高校教育的大众性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意识形态既然是国家战略导向直接作用于高校教育的最优化通道,那么就必须强调意识形态教育之先进性与高校教育之大众性的合理化属性,因为在这一接受群体中,来自新时代赋予的国家发展需求能够广泛渗透到高校师生群体中去。事实上,高校意识形态教育蕴含着一定程度的先进性,原因在于高校“大众”具备思想教育理论接受的潜在优势,其中的许多知识精英在认知上也具有某种前瞻性的视野,同时高校的大众性或集体化生活方式有利于意识形态教育的落地。可见,这两种属性可共存于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及其创新体系中。概而言之,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先进性与大众性本质上是新时代新形势下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和人民大众的普遍需求有效统一后的真实状态,它要求的是如何以大众的方式实现有效传播意识形态的理性内涵。这一问题就为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创新建构起第三项重要的内容。

首先,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创新与传播方式有条件处理好思想上的先进性与大众性中可能存在的某种弊端。一方面,被意识形态用来论证其先进性的理论性话语,许多时候都来自于高校等研究机构,这一源泉本质上也是现实的生活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意识形态教育的先进性所表征和指代的是理论维度,经由高校专门的研究机构予以演绎论证后得出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折射的应该是社会生活实际的现实诉求。因此,就高校意识形态教育而言,精准对应并如实反映高校师生的生活境遇和诉求,其先进性和大众性才有可能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不是在日常生活之外,反映日常生活的思想体系,而是调节日常生活的话语体系”。也就是说,高校作为具备“大众性”的重要场域,正是意识形态教育真正有效的理想空间,倘若付之以合理的教育手段,意识形态将在高校师生的日常社会生活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当然,如果“意识形态”教育的手段或形式远离高校日常生活与教育的合理化诉求,那么它的“先进性”将无法得到有效实施。

其次,在高校教育实践与日常生活场域中普及意识形态的先进性,有一个关键的前提条件,就是对反映师生心理和生活需求的各种要素进行收集整理,这将从两方面有益于我们的理论教学实践。其一,从历史上看,精神(意识形态)“是由于政治的审查深入到这个时期(指欧洲启蒙时期,笔者注)的日常生活而发现的”,换言之,意识形态或思想得以生成的基础是社会大众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心理状态的集合。马克思进一步地明确指出:“在不同的财产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综合来说,意识形态在生成与演化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将大众的生活诉求融入进来,进而在经济基础与社会现实环境中结合理性、情感、想象等感性的存在样态,最终在布哈林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形成社会的凝聚物,即“思想、感情或行為准则的体系”,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则建构起“上层建筑”。由此可见,意识形态的生成离不开日常生活场域中的大众,也离不开一系列社会准则与社会理性建构。这就提醒我们,高校意识形态教育需要重点关注的是高校师生的日常生活及其心理状态。其二,相对应国家意志层面的理论化的意识形态而言,人民大众对社会需求的感知更为直接。这是因为受自身生活经验、大局意识观以及社会信息综合掌握不足等因素的制约,人民大众不可能像国家战略的制定者和决策者那样对意识形态的理论建构有足够兴趣,但他们(特别是青年大学生)能够感受到每天发生的大小社会现象,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在意识形态教育方面强调教学手段创新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创新有必要强化对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心理的观察与研究工作,同时依据意识形态的先进性在新的时代关照国家战略与青年学子的现实需要,以丰富意识形态教育及其创新的社会素材。

最后,在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及其创新的逻辑生成上,我们应该像习近平指出的那样:“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在这些“坚持”中,国家决策已经将教育的基础、任务、手段和目标视为极其重要的内容,这就表明“意识形态”教育的核心主体是人民或中华民族,其实际成效不仅要体现其理论上的先进性,而且还要为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基础。总而言之,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及其创新所具有的先进性与高校教育的大众性相结合,其目标就是凝练时代精神和国家发展需求,以突显国家层面的精神财富并增强国家的综合竞争力。习近平在新时代提出的“中国梦”,是强国之梦,本质上也是意识形态创新之梦,其目标是促成先进性与大众性相融合的实现。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意识形态教育与创新所涉及的三项内容,其根本诉求在于夯实意识形态教育的历史底蕴并塑造其内在的合理性存在,这一诉求贯穿于意识形态发展的始终。在历时性的维度上,高校意识形态及其教育创新首先要保证内在生成逻辑的相对稳定性,进而保持保有意识形态的合理与合法。显然,为了新时代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需要,意识形态教育及其创新必然需要高校承担起塑造意识形态先进性与大众性的时代职责。由此可见,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创新不仅决定着自身的发展方向,在很大程度上也为“意识形态”赋予了新的内容。

[责任编辑:陈明]

猜你喜欢

意识形态新时代高校
意识形态、文艺、宣传与百姓生活
文化软实力发展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
二胎题材电视剧的多维解读
新时代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研究
新时代特点下的大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浅析
中日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比较
学研产模式下的医药英语人才培养研究
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制度的建设与思考
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西方涉华纪录片意识形态的建构与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