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数字经济成“逆全球化”重灾区
2020-04-09李俊孙可
李俊 孙可
过去十多年来,全球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引领数字时代全球化浪潮,极大地释放了全球数字红利。然而,当前美国打压中国数字平台企业的一系列做法,是“逆全球化”的表现,也为其他国家起了负面示范作用。如果这一趋势不能得以逆转,数字经济将有可能成为“逆全球化”的重灾区,将极大地损害世界经济的疫后恢复,进而损害数字经济全球化给世界各国人民带来的红利。美国作为全球最大且最具优势的数字经济体,必将承担由其自身挑起的数字经济冲突的代价。
美国“逆全球化”向数字经济领域蔓延
过去几年,美国罔顾国际法基本准则和国际贸易投资基本规则,频频发起一系列贸易投资保护措施,针对全球发起“关税战”,退出多边国际组织,极力推行单边主义和美国利益至上原则。针对中国,美国借口国家安全,以国家行为打压华为和中兴,同时对中国发起“关税战”、科技战,针对中美两国部分留学人员和科技人员的正常学习和业务交流横加阻拦。
2020年注定是动荡的一年。在这场风雨浪潮中,中国作为强大的稳定中心,始终保持着开放友好的姿态,协同各国共渡难关。然而,疫情对各国经济尤其是全球贸易的负面影响还没有消退,中国互联网科技、数字媒体娱乐等产业的崛起之势却被一只“有形之手”强行遏止,中国互联网科技企业“出海”经营之路变得异常艰难。近期发生的典型事件就是TikTok被美国政府强行要求出售,这充分暴露了美国一贯标榜的数字贸易自由化和数据自由流动的双重标准及其虚伪性。
2020年8月5日,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发布了一份所谓的“净网计划(The Clean Network)”,更是将美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双重标准和“逆全球化”本质推向历史高点。该计划与TikTok事件如出一辙,以莫须有的罪名直指中国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提出在运营商、应用商店、应用程序、云服务和海底电缆五大领域切断与中资企业的联系。这一计划实际上是对此前“干净5G网络计划”的扩大和补充,意图通过行政手段将中国科技行业彻底排除在未来国际数字经济发展的大门之外。美国动用国家机器干扰全球互联网科技发展正常秩序的行为,严重背离了其一贯倡导的支持数据自由流动、反对服务器和数据本地化要求的主张,暴露了“逆全球化”蔓延至数字经济领域的趋势。
“零散网络”阻碍全球数字经济发展
数字经济领域具有天然的自由开放属性,是最容易全球化,也最依赖全球化的领域。美国对TikTok等数字平台企业的打压,势必会对其他国家形成不良示范,从而有可能使全球一体化网络变成支离破碎的“零散网络”,这将极大地阻碍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针对美国的“净网计划”,国际互联网协会发出声明,表示对美国的“净网计划”非常失望,美国是在试图在不考虑所造成的长期损害的情况下实现短期的政治目标。
一直以来,美国和中国是全球数字经济的两大主要经济体。在技术方面,中国和美国两国占据全球区块链技术相关专利的75%、全球物联网的50%,以及全球公共云计算市场的75%以上。在全球70个最大的数字平台中,中国和美国公司的市值共达到总市值的90%,其中7个“超级平台”——微软、苹果、亚马逊、谷歌、脸书、腾讯、阿里巴巴,占总市值的2/3。两国数字经济总体规模约占世界GDP的4.5%~15.5%。就信息和通信技术部门的附加值而言,美国和中国合起来几乎占据世界总量的40%。中国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快速发展令美国感到不安,美国对中国互联网科技企业的打压也反映了其以不正当手段企图主导前沿技术和数字产业发展的意图。
互联网的核心在于全球覆盖及其非中央授权的体系架构,这一属性赋予了其更多的自由便捷和可拓展空间。美国不仅打破了网络互连的天然属性,而且如若在全球数字经济中排除中国的运营商、云服务和海底电缆等,将会直接提升国际互联网的传输成本,产生资源浪费,降低互联网的灵活性,增加互联网中断及受到监视等更多安全性风险的可能。这种政策会加速“零散网络”的趋势,而网络和其他通信技术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载体,它们一旦被限制,势必会阻碍数字经济的全球影响力及增长潜力。
数字经济需要自由开放与公平竞争的环境
在2019年6月召开的G20大阪峰会上,我国提出,数据就像石油,应建立公平且无差别的市场,不能关起门来搞发展,更不能人为干扰市场;要共同完善数据治理规则,确保数据的安全有序利用。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中指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核心驱动力量是数字技术创新,重要载体是现代信息网络。因此,数据、科技和互联网三者的发展缺一不可,而它们本身又是无国界的产物,需要全世界的优秀人才共同开发、共同进步,才能实现螺旋式上升发展。开放与公平的国际市场,对于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数字经济即将进入“四化”协同发展的新阶段,即数据价值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目前全球国际化分工程度极高,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全球产业链的依托和支撑。美国作为数字经济领域的巨头,采取“逆全球化”举措,一方面是对中国科技发展的忌惮和打压;另一方面,实质上是为了维护自身高科技垄断地位。美国的这一行为完全违背了市场原则和国际经贸规则,严重威胁了国际数字经济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安全。尽管美国的一系列措施可能在短期内对中国数字科技和数字产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分割的全球网络和数字市场的保护主义抬头,势必将对美国这一最大的数字服务提供商构成潜在威胁,数字贸易保护主义最大受害者最终将是美国自己。
中国积极推动数字经济治理国际合作
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动力。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6.2%。规模进一步扩大及贡献率提升,需要更加坚实的发展基础和自由开放的国际环境。
从国内来看,我国正深入推进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政策探索。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提出了对数据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开展数据活动必须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等;上海出台了中国首个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上海市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1年)》;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制定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从国际上看,我国一直在积极参与国际数字经济治理合作。2019年10月,我国举办了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提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體,传递出互联网治理的“中国主张”。此外,中国在逐步从参与者转变为建言者,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国际合作。2019年1月,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电子商务非正式部长级会议上,包括中国和美国在内的76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联合发表了《电子商务共同声明》,主张数字贸易向多边扩展。中国与澳大利亚、韩国和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定中都包含了单独的电子商务章节,与智利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也包含了电子商务合作内容。未来,我国与挪威、以色列等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将在数字贸易领域进行更深入探索。
中美合则世界兴,中美斗则世界衰。过去,全球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包括中国和美国两国在内的开放合作。未来,这两个全球最大的数字经济体里,将汇聚全球最具竞争优势的数字平台企业。中美两国应携手合作,共同开发数字前沿技术、深入推进数字经济的自由化、全球化,造福世界各国。
(本文作者李俊系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孙可系商务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