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口蔬菜风险分析及新海关监管措施
2020-04-09侯寒黎陈志明施佩影
侯寒黎 陈志明 施佩影
摘要 本文描述了出口蔬菜被国外通报的情况,对通报中化学污染的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或未按要求标注和污秽或腐败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在新海关监管下建立关企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基地源头管理和加强企业生产卫生管理等措施,以期为浙江省蔬菜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出口蔬菜;风险分析;海关监管;浙江省
中图分类号 TS207.7;F752.62 文献标识码 A
蔬菜作为浙江出口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出口量小幅下降,除了产品原料价格波动、人力成本增加等原因外,进口国纷纷出台相应的贸易壁垒,频繁修订蔬菜相关标准,制约了蔬菜出口。浙江辖区出口蔬菜涉及品种为速冻蔬菜、保鲜蔬菜、蔬菜类罐头、盐渍蔬菜和脱水蔬菜等。现就导致蔬菜贸易壁垒的各项风险点如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开展风险分析,提出新海关框架下浙江出口蔬菜的监管措施。
1 通报情况
近2年,全国出口蔬菜因质量安全问题遭到国外通报超过200批,其中农药残留超标约占通报总批次的40%,重金属污染占2%,微生物污染占18%,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或未按要求标注约占20%,污秽或腐败约占10%。
2 风险分析
2.1 化学污染中的农药残留
2016—2018年浙江出口蔬菜通报9批,其中农药残留占7批,农药残留是造成出口蔬菜通报的重要原因。浙江出口蔬菜农药残留通报的产品主要为冷冻蔬菜和菌类产品,来自于日本和美国。其中,日本自2006年5月开始采用“肯定列表制度”作为口岸抽查的判定依据以来,加强进口产品的农残检测,因而从2006年开始我国输入日本蔬菜被通报数量大增,这也直接导致浙江出口蔬菜多次因农残超标遭受日本通报,通报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多效唑、吡氟氯禾灵等。美国对浙江出口蔬菜农药残留通报主要为杀虫剂多菌灵,2015年至今已有4批输美干香菇被通报检出多菌灵。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农药,在我国、日本及欧盟等多个国家地区均允许使用,连日本这样农药残留高标准的国家对多菌灵的限量都为3 mg/kg。因怀疑其有“健康”风险,2007年美国撤销该药在食用农产品上登记,不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许可使用药物名录内(即限量<0.01 mg/kg),因而只要仪器检测出多菌灵,即被美国视为不合格产品。自2013年起中国大量出口食用菌产品被通报检出多菌灵,可以说多菌灵是美国设置的技术贸易壁垒。
结合浙江蔬菜历年出口日本、美国的检测情况,发现输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主要来自于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频繁修订,从吡氟氯禾灵到多效唑,日本对于中国出口蔬菜农药残留状况可以说与时俱进并且有针对性地开展口岸抽查,使输日蔬菜屡有通报。输美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主要是美国使用了技术贸易壁垒即进口食用菌不得检出多菌灵,而中国、日本等国家均可使用,导致产品原料难以控制农药残留,近年来浙江出口食用菌大部分生产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已较少出口美国。
2.2 化学污染中的重金属污染
蔬菜中重金属污染物的风险主要在于种植环节。蔬菜在种植环节重金属污染来源主要有土壤、灌溉水、农业投入品、大气沉降等,通过这些途径,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蔬菜生长环境,直接或间接被蔬菜吸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主要关注铅、镉,限量分别为:蔬菜制品、食用菌中铅含量需≤1.0 mg/kg,叶菜蔬菜中镉含量需≤0.2 mg/kg,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芹菜除外)镉含量需≤0.1 mg/kg,香菇、食用菌制品镉含量需≤0.5 mg/kg。
日本只对黄瓜、土豆、西红柿、菠菜等少数蔬菜品种有铅的要求(≤1.0 mg/kg),且与中国标准一致。欧盟则对蔬菜在重金属上铅、镉要求高于中国标准,根据《欧盟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新法》(EC 1881—2006)的要求,蔬菜(不包括芸薹属蔬菜、叶类蔬菜、真菌)铅含量需≤0.1 mg/kg,芸薹属蔬菜、叶类蔬菜与真菌铅含量需≤0.3 mg/kg;蔬菜和水果(不包括叶类蔬菜、真菌、茎类蔬菜、花生、根类蔬菜及马铃薯)镉含量需≤0.05 mg/kg,叶类蔬菜、种植真菌含量需 ≤0.2 mg/kg、茎、根类蔬菜镉含量需≤0.1 mg/kg。中国出口蔬菜被国外通报重金属污染极少,历年来浙江出口蔬菜未被通报过重金属污染,可以说重金属污染风险较低。
2.3 微生物污染
2016—2018年浙江出口蔬菜通报9批,其中微生物污染占2批,微生物污染也是浙江出口蔬菜需要关注的重点。浙江出口蔬菜中常见的形式为冷冻蔬菜、蔬菜罐头、保鲜蔬菜、腌渍蔬菜、脱水蔬菜,或多或少都经过企业生产车间的再次加工,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微生物污染。日本对于出口蔬菜微生物要求较高,浙江出口蔬菜的2批通报全部来自日本,通报原因为大肠杆菌超标、大肠菌群超标。美国、欧盟等国家在微生物上暂无通报。
从出口蔬菜品种来归纳微生物污染的风险,其中冷冻蔬菜(非即食)重点关注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要求致病菌不得检出;冷冻蔬菜(即食类)和脱水蔬菜重点关注大肠菌群、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要求均不得检出;蔬菜罐头重点关注商业无菌,其他以原料形式出口的蔬菜对于微生物要求不高。
2.4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或未按要求标注
浙江辖区出口蔬菜近年来暂无食品添加剂超范围限量或未按要求标注通报,但是出口企业还是需要主动了解出口国家的相关法规,合理添加食品添加劑[1]。
2.5 污秽或腐败
自2011年起,我国出口食品中被检出含污秽或腐败夹杂物而遭受扣留、退货、通报的趋势呈现急速上升趋势。国家通报涉及浙江出口蔬菜的主要是干制食用菌,2016—2018年通报批次为2批,通报国家为美国。在美国法规中规定了严格的感官检验条款,如402(a)(3)和801(a)(3)条款规定,食品中不得掺杂任何污秽、腐败的杂质。美国FDA对输入食用菌检验采用的是AOAC检测方法,在立体显微镜下,如果分离出动物毛发(超过0.2 mm)、昆虫碎片、细小粉尘等非食品有机物或无机物超过一定限量,即作不洁(FILTHY)通报。中国专门制定食用菌的卫生标准,并对杂质限量、杂质测定有明确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中规定,食用菌具有正常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物,无霉变,无虫蛀。《食用菌杂质测定》(GB/T 12533—2008)对食用菌中杂质的收集是先采用分样筛筛分出肉眼不易看到的细小杂质,再用镊子捡取大块杂质及粘附在食用菌上的杂质。对比中国和美国的标准,美国FDA对食用菌卫生状况的判定标准大大高于我国标准。干制食用菌本身极易破碎,对于大部分出口企业来说杂质去除仅凭人工筛选和精拣,控制难度较大。目前,由于美国在感官查验和多菌灵项目上的高标准,浙江出口企业已大幅减少了出口量[2]。
3 风险监管措施
3.1 做好监测工作,建立关企信息共享机制
海关在全面实施ECIQ系统后,出口蔬菜可进行电子信息化拦截,检验人员按照ECIQ全国的布控信息进行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放行。虽然海关总署的产品检测布控信息每年更新1次,但是国外官方或国外客户会对出口蔬菜监控项目进行实时更新。因此,检验人员有必要根据国外标准要求更新的信息或者国外通报的信息做好产品监测工作[3]。出口企业特别是辖区出口量的蔬菜企业,作为行业龙头企业,与国外供应商联系密切。可以充分开展关企联合建立预警机制,双方获得预警信息后能及时传达给行业或其他企业,以免重复通报。
3.2 强化基地源头管理
不论是农药残留还是重金属污染,主要引起不合格检出的原因就是蔬菜的原料质量。因此,做好蔬菜原料基地的源头管理非常重要。目前,所有的出口蔬菜原料种植基地都是经过海关总署备案,由监管人员定期监管。出口企业科学合理地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摘制度,基地原料采摘后加工前自行检测或外送第三方机构检测。监管人员也会根据蔬菜原料的风险,开展原料质量安全监测,争取在种植管理环节把农药残留、重金屬污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降到最低[4]。
3.3 加强车间卫生管理,机械工作细致化
一线生产车间的清洁生产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步骤,能有效解决有害微生物污染和夹杂杂质物质。以冷冻蔬菜为例,其生产工艺包括原料清洁、漂烫、人工挑选、包装、冷冻、装箱等。企业应重视车间卫生管理:一是制定合理的卫生管理规范;二是定期对一线员工开展卫生培训,包括洗手消毒、加工储存场所和机器设备的清洁卫生等各项内容,提高员工卫生意识;三是派专员定时对车间工人生产操作、卫生环境、仪容仪表进行检查,把重复的工作细致化[5]。
4 参考文献
[1] 苏志海,张艳,刘莹,等.风险矩阵法在出口脱水蔬菜安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J].甘肃农业科技,2015(22):32-34.
[2] 郑丹丹,陈卉卉,钟齐丰,等.出口加工蔬菜农残风险评估及监控措施[J].农产品加工,2015(7):46-49.
[3] 徐永昌,钱彪,刘天鹤,等.出口蔬菜生产区 农药监管体系建设及农残控制[J].中国蔬菜,2009(3):17-18.
[4] 魏益华,邱素艳,张金艳,等.农业废弃物中重金属含量特征及农用风险评估[J].农业工程学报,2019(14):212-220.
[5] 刘洋,王玮,朱旭冉,等.马铃薯及土壤中烯酰吗啉的残留及消解动态研究[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9(9):10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