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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中动构式概念意义新探

2020-04-07印世海

荆楚学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定义

印世海

摘要:目前学界对中动构式(MC)语义的定义不精准,有误解,无系统分类。文章给出了英汉MC意义的精确定义及其表示方法,揭示MC属性是事物内因决定的两种施为属性,阐明了MC属性的充要条件、前提和MC允准动词类型,弥补了MC意义“属性观”和“主语有责观”的不足。文章的系统性研究结论可用于准确判断英汉MC,澄清相关误解。

关键词:中动构式;概念意义;施为属性;定义

中图分类号:H39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0768(2020)05-00

一、引言

中动构式(以下简称MC)在语义、句法结构等方面具有复杂性和独特性,难以用以往的句法理论解释,因此具有独特的理论研究价值。近几十年里,英汉语言学界对MC的句法语义进行了广泛研究,如Quirk [1];Cinque [2];Marelj [3];A & S[4];M & F [5];何文忠 [6];曹宏[7-8];李晔,赵冬梅 [9],提出了不少观点,扩大了我们对MC的多维认识,但有诸多判断不准确,解释不力, “影响研究的可信度与科学性” [10],留下诸多学术难题待解,首当其冲的是MC的定义问题,严重影响MC的外延判断,“导致大量不同句式被归为中动结构” [10]。本文试图解决MC研究的首要、基本问题:MC到底是什么?有何概念语义特征作为可靠判断标准?

二、中动构式的句法语义特征综述

(一)有关MC语义和句法的主要观点

1.属性观与评价观:属性观认为,MC描述主语实体的内在属性[2-3],具有状态性和非事件性[4-5]。 D&H认为中动句表主观特性评价[11]。

2.主语有责/致使观:主语有责观认为,MC的语法主语具有某种特征使动词所表达的活动得以发生[12-13]。主语致使观认为,MC主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The property of ) X cause the V-ing (of X ) to be Adj.意即主语事物的某种属性致使对该事物的活动具有Adj属性[14]。R&D将MC作为致使条件(enabling conditions)构式,归属于(非典型)行为事件[15]289。

3.MC允准动词观。MC允准动词指允许进入MC的动词类型。Roberts [16]和Fagan[17]指出,可以进入MC的动词只有完成(accomplishment)和活动(activity)动词。而孙翠兰 [18]认为成就动词和状态动词也能进入MC。

4.中动观。中动观认为,MC动词具有被动意义,以“主动形式表被动意义” [1]。这种动词形式称为中动语态(medio-passive;middle voice)。中动构式因此得名。

其他观点有情态语义观[17,19]、通指观[17,20]、施事语用观 [21]等。

(二)分析

属性观揭示了MC概念意义的“属性/特性”本质。但属性观对MC概念意义的定义,失之于笼统:事物的属性种类(次类)很多,如颜色、智慧、耐腐蚀性,行为习性,并非所有表达属性的句构式都是MC,例如,“Tigers hunt at night.”(老虎夜间猎食)表达老虎的行为习性,但不是MC。那么,MC到底表达了事物怎样的次类属性?正因为属性观的笼统性,人们无法用之准确判断英汉MC。D&H的“主观特性评价观”是属性观的变体[11]。

主语有责/致使观涉及MC主语事物的特征与动词表达的事件和Adj属性之间的因果关系(决定关系)。这种单因素原因论是溯因推理的结果,对MC概念意义的研究有重大启示,对国内的MC研究有重大影响。这种观点本可能对属性观在必要条件上弥补其不足,但在“主语事物的某种属性到底致使或决定什么”这一问题的认识上失之于精准(详见第三节)。

在属性观和主语致使观的基础上,曹宏指出,汉语MC的形式是“NP + V-起来+ AP”,表述“句首NP具有这样一种属性,每当V-NP,就AP” [7-8]。这是“属性观”的汉语版。

何文忠提出,MC“描述虚拟事件的特性” [6]。李晔,赵冬梅也认为,中动结构的构式意义是评价/描述主语( 被动参与论元) 具有的某种类属性并且要突显这种属性对虚拟性事件发生所起的作用,中动结构所涉事件都是虚拟的,并未真正发生[9]。孙翠兰指出,“中动结构的功能是凸显受事对事件发生的致使或促动作用,隐含或弱化施事对事件发生的施力作用” [18]。但这些观点似是而非(详见第三节)。

人们对允许进入MC的动词类型有重大分歧,也没有对MC允准动词给出可靠的解释。有国外学者提出,状态动词不能进入MC是因为MC本身是一个状态化过程。这只不过是一种表浅的循环解释。

MC“主动形式表被动意义”是一个影响MC研究三十多年的观点[1],但MC是否有被动意义,有待商榷。

综上,目前学界对MC的概念语义和句法特征尚不精准,有误解,缺乏可靠解释。

三、MC概念意义的认知语义分析

属性观指出MC表达一种属性,不表达事件或其他(认知域),但这种属性(下称MC属性)到底是哪一种次类属性,有何定义特征?

(一)施为事件及其参与者角色

MC意义与出现于MC 中的事件类型密切相关。为了抽象出MC的整体意义,需要对MC动词的语义/事件类型进行概括,也需要理解“施为”概念。

关于动词类型,Vendler[22]根据动词概念本体的内涵特征区分了四种动词:完成(accomplishment,有终点、异构)、活动(activity,无终点、同构)、成就和状态,分别代表四种相应的情景类型。Roberts[16]和Fagan [17]认为, MC动词只有完成和活动动词两种。完成,R & D也称为“行为”(action)。他们指出,行为是人作为施事对另一个实体(即客体,theme)特意发起的行动事件,具有自然终结点,或者,目标导向[15]。行为是力动(force-dynamic)事件,可以从能量传递链角度来研究。典型行为的语义图式(semantic schema)由施事A和客体(T,theme)构成。喝一杯酒、写一篇文章、人吃(剥、装、寄)一定数量的香蕉,吻某人等都屬于行为或完成事件。

关于活动,R & D指出,活动指没有自然终结点但有持续期的事件[15]335。活动可以有界或无界。抱孩子、钓鱼、娱乐、锻炼等都属于活动。

我们发现,人的行为与活动,尽管如上差异,却具有实质共性:都是人(施事)所实施的、有事物参与的事件,人有目的/特意地/希望启动与参与,自主/可控,其实施取决于内外因素的满足等。本文把具有这些共性的、人参与的行为和活动事件合并为一类,概括为施为事件。关于其参与者角色:人的行为是典型力动(force dynamic)行为,人作为参与者,是施事(agent),典型参与事物(participant thing)是受力且受影响对象,这种参与者角色就是受事(patient),如果不强调受到影响,也称为客体(theme)。因此,行为图式是A-T(agent—theme)。活动只有一个必要参与者“人”,人仍然是施事(A),其它参与者是环境成分,如活动的时间和地点等。这些成分可能成為MC的主语。李晔,赵冬梅认为,除施事外的所有论元(角色)成分都是被动成分[9]。我们认为,只有受到力直接作用的成分才可能是被动成分,而时间和地点等环境角色成分并不受到力的作用,因此,不是被动成分。

人类的日常生活和生产实践是特意行为或活动,属于施为事件,显然不同于状态、自然过程和人的本能行为,因此,施为事件在事件分类系统中具有独特地位。更重要的是,表达施为事件的动词就是MC中出现的动词,因此,施为事件与MC的概念意义及其允准动词的类型密切相关。

(二) 可施为性

1.可施为性与可行性

显然,MC并不表达事件,而是表达属性。为了阐明MC属性到底是什么,我们区分可行性与可施为性这两个概念。

牛津词典对feasible(可行)的解释是“that is possible and likely to be achieved。” 柯林斯词典的解释是If something is feasible,it can be done,made,or achieved.二者都指“某事如果做则能够实现其目的(achievement)”。逻辑上,其主语是人的行为或活动(即“事”、施为),不可能是“物”(物体、物质)。也就是说,可行性实际是人的某一施为或某事的可行性,如某研究的可行性。可行性不是“物”属性,不能说“物的可行性”。可行性的决定因素可以是多因,包括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如人的能力和客观条件。

何谓可施为性?书(物)的可读性、可卖性,香蕉(物)的可食性、不可种植性,音乐可伴舞性等属于可施为性概念。从这些例子可以初步概括:某物的可施为性是指“某物可让人施以某种行为或进行某项活动”。可行性是“事”属性,但可施为性是“物”属性,即物性,为什么?

2.可施为性的前提条件——施为能力与施为实践

要明白可施为性是物性,要先明白可施为性是如何确定的。

当人对某物(作为对象)实施某种行为,或者,在某物(作为环境因素,如地点)进行某种活动,都可获得预期效果,即该行为可行时,那么,人们就认定,此物(参与施为的事物)具有该行为或活动的可施为性,如香蕉具有可食性、某书具有畅销性。反之,则确定该事物具有不可施为性。显然,可施为性认知可基于人的施为实践进行归纳。它必然以施事具备施为能力为必要条件。以“可读性”为例,如果施事“读者”不具备阅读能力,就无法进行“阅读”(施为),从而就无法确定书是否具有可读性。显然,人(施事)的施为能力和实际施为不是可施为性的决定因素,但是前提或必要条件:在此前提下,确定某物的某种可施为性。

3.内因决定、必然可行和必然属性

那么,什么是可施为性的决定因素?在施为必要条件下,如果施事对某事物参与的某种施为可行,而非此或此类事物参与的相应施为,不可行,那么,我们必然推理出,可施为性由事物的某种自身属性(内因)决定。例如,书的自身属性(语言载体)决定书必然可读,木头的非语言载体特性决定其必然不可读。

那么,事物内因导致的可施为性就可以视为是事物特有的、必然的属性。

基于以上,我们把事物“可施为性”定义为“事物内因决定的让具备施为必要条件的人必然可以或不可以实施该事物参与的某种行为或活动的属性”。因为是事物内因决定的属性,故是事物的一种必然属性,即物性。“事物”在这里只指“物”(object,matter),不包含“事”(event)。这是我们反对将MC属性定义为事件属性的原因。

4.可施为性的次级分类

无论行为类还是活动类施为,可施为性只有两种:可(成功)施为和不可施为;人类对事物可施为性的认知则有三种:可成功施为性、不可施为性和可能施为性。

可成功施为性:指事物内因决定的让(具备施为必要条件的)人能成功实施某种行为的特性。“成功实施”指实现施为目的。可成功施为性简称为可施为性;

不可施为性:一是指事物内因决定的让人不能成功实施某种行为的特性,即不可成功施为性,如香蕉的不可种植性(非不能种,而是说,种后,因为其DNA的三倍体特性,不能实现预期结果“出苗”)。在“这肉太硬,切不了”中,肉 “太硬”导致此肉“不可切”(无法成功切肉成片或别的);二是指不良后果致人不可实施某种行为的特性,即避害不可施为性,如“潘多拉的盒子不可打开”(打开后,产生危害)。

可能施为性:当可施为性未知时,人类会对其进行推测,从而产生可能施为性概念。

从上可见,可施为性是事物属性认知域下的一种次级认知域,可施为性知识是人类的重要认知成果,必须得到表达。我们发现,它就是MC表达的一种意义。

(三) 事物(“物”)施为特性与分类

1.“事”的特性

为了阐明“物的施为特性”,有必要区分“事”的特性,即施为事件特性。事件特性,作为语言学概念,现代语言学家关心的认知域有终结性(telicity)、有界性(boundedness)、内部构成、能量传递、参与者角色等。作为一般的日常概念,人们关心的认知域(维度)有施为的 “难易性”、施为结果、条件、方式等。

“事”的施为特性由什么决定?应用溯因推理,可以发现,难易性、结果等施为特性可以由不同的因素决定,特别是可以由施事能力等因素决定,如某人做某事容易,或产生某种结果。这种“容易性”和“结果”可能由人的施为能力决定:不同人有所不同。

2.“物”的施为特性

有一种施为特性是这样的:只要是具备施为能力的施事进行相应施为,都必然会出现某种施为特性。此特性非人的能力等因素决定,而是事物内因决定,因为不同人或任何人施为,只要具备施为能力,其特性都一样。那么,这种由事物内因导致的某种必然施为特性就是,或者,被视为事物的特有属性,称为事物(“物”的)施为特性,如书的“畅销性”和“可网上销售性”,都不是人的销售能力决定的,而是书的内容或其他自身属性决定的。因此,“畅销性”和“可网上销售性”是书的一种特定属性,是该书的某种内因决定的必然属性,不是销售者、商店等因素决定的。与可施为性一樣,施事的存在及其施为能力是前提条件。

常见的“物”施为特性(认知域)有“难易性”,其他施为特性认知域有结果、条件、方式等,例如,“这米饭吃起来磕牙齿”就表达“这米饭”在“施为(吃)结果”方面的特性,因其某种内在属性,如有石子导致。

与可施为性知识一样,施为特性知识是人类的重要认知成果,必须得到表达。我们发现,它是MC表达的另一种属性。

需要注意的是,上例及例1~20中的英汉MC都没有出现施事,但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意识到,它必然隐含施事、施为能力,且施事通指。此时,通指并非通指所有人,而是通指所有有施为能力的人,例如,“这篇文章翻译起来很容易” (This article translates easily)隐含的施事通指“有翻译能力的人”,即“对于所有有(一定)翻译能力的人,这篇文章翻译起来很容易”。

显然,对于复杂的施为,如翻译,绝非所有人都具有其施为能力。施为属性只相对于有施为能力的施事呈现。对不具备施为能力的人,其相应的施为属性是不会呈现的(或不适用的)(这并不意味着“通指观”错误)。这种情形也需要相应的语言形式表达。英汉MC都有特定的句法形式指明施为属性所适用或不适用的施事。例如,“这篇文章,你翻译起来很容易,但对我不简单”(This article translates easily for you,but not for me)。可见,汉语MC可在动词前加上施事直接表达,也可以采用介词短语“对+施事”。英语MC,因为其句型化刚性,有主谓一致的刚性设计要求,故不能在动词前直接加上施事,只能用介词短语“for +施事”表达。

(四) MC概念意义的表示方法

“物”的施为属性,作为MC表达的概念意义,如何表示?这是一个重要的语义学问题。

1.属性{值}

值(value)源自数学概念,与变量对应。属性认知域(维度),如颜色、形状、施为属性符合变量的定义,是变量。对其具体的认识就是属性值,简称“值”,如人对颜色域的具体认识包括红色等,那么,红色就是颜色域的一个属性值,即颜色值。“产于热带”是产地域的一个属性值。属性值,结合认知域和变量概念,可以清晰表示MC概念意义的实质,具有重要的语义学意义。

一个属性的所有值构成该属性的值域集合,数学用“{}”表示集合,如“颜色{红色,黄色…}”。但本文用“属性{值}”表示某属性值域的某个值,即“{}”仅表示值域中的某个值,而不是值域集合。

上文已从理论上论证了MC概念意义是物性,包括两种:可施为性和施为特性。下面分别给出其表示方法。

2.英汉可施为性构式概念意义的表示法

我们将表达“物”可施为性的句子称为可施为性构式,如果沿袭“中动”概念,也称为可施为性中动构式(MC)。可施为性值域有且只有三个值:可成功施为性、不可施为性和可能施为性。也就是说,英汉可施为性构式只有三种可能的意义,可以表示为“可施为性{可成功施为性/不可施为性/可能施为性}”。表达第三种意义的MC必有情态动词。举例如下(MC意义表示于括号中):

(1)This meat doesnt cut.(这肉切不了。可施为性{不可切性})

(2)This meat may cut,but you never know.(可施为性{可能可切性})

(3)...precisely because it is taboo,it sells.(TIME1992/ 03/20)(可施为性{可卖性})

(4)I thought we were out of gas,but the car drives! (可施为性{可开性})

(5)Rainbow hardly notices.(BNC HGN 2272)(可施为性{可感知性})

(6)这种事不可以做。(可施为性{不可做性})( “事”是物化行为(reified action))

3.英汉施为特性构式概念意义的表示法

我们将表达“物”施为特性的构式称为施为特性构式或施为特性中动构式(MC)。施为特性有其次级认知域:施为难易性表示为“施为特性:难易性{难/易}”,施为特性的其他次级认知域有结果、条件、方式等。“结果”可以表示为“施为特性:结果{x}”,如“这米饭吃起来磕牙齿”的概念意义表示为“施为特性:结果{磕牙齿}”。为简便起见,如下例子只给出表示公式的后半部分。

不同事物自身有不同的属性,因此有不同的施为特性认知域和施为特性值。我们以事物的销售特性为例进行举例说明。

“销售”作为施为事件,其固有的特性认知域包括价格、销量(结果)、销售渠道(方式)等。人们从这些认知域理解某物的销售特性。下列例子的语义焦点是表达“物”的各种销售特性,其语义用“施为特性{值}”(公式) 表示在括弧中,其句法形式是PP或其他(划线部分),其值分定量和定性两种。

(7)The Hornet ,published monthly at Mocksville,N .C.,sells for 35 cents a year,$1.00 for four years.(TIME 1923/ 12/ 02) (价格{35 cents a year;$1.00 for four years },定量属性)。

(8)Nothing,though,sells like a winner.(TIME 1970/08/20) (销量{like a winner})

(9)Todays Virginia Gazette sells mostly to tourists and looks much as it did two centuries ago .(TIME 1964/ 06/01) (销售对象{mostly to tourists},定性)

(10)...this item sells happily on eBay for say £180.00.I can make happily £120.00.

(dropshipforum .co.uk) (销量{ happily };渠道{ on eBay };价格{£180.00},定量)

(11)...it sells almost immediately ,so if you see it,buy it.(BNC ABB 1686)(速度{ almost immediately })

(12)Maybe if it sells badly ,Universal will get the message and drop the price.(amazon .

com)(销量{ badly }。Badly是基于某一参照标准之定性属性

(13)This tent sleeps five.(划线部分表示“可睡人数{5}”,整体意义是帐篷的施为特性:睡5人)。

(14)Narrow tyres manoeuvre more easily.(窄胎的施为特性:良好操控性)

(15)The top loch is fishing well.(好钓性)

(16)(Sign on a cake pan ) Aluminum bakes higher,browns more evenly ,because it conducts the heat just right .(铝制烤盘的可烤更高(蛋糕)性和(可使蛋糕)均匀着色性)

(17)This music dances better than the other one .(乐曲的好跳舞性)

以上例句源自何文忠[23]和何文忠,王克非[6]。

(18)这路有雪仍可开(The road still drives with snow.)(路的“有雪可开车性”)

(19)越是高楼住宅,偷起来越安全(The higher it is,the more safely a residential building steals ) 。(小偷的偷高楼(施为)特性)

(20)这本书读起来很容易(这本书的阅读施为特性)

英汉MC的概念意义一样,但语法表达形式有异,汉语施为特性MC往往带助动词,如“起来”,也可嵌套施事/受事,如

(21)“这路(你)开起(车)来很滑”

英语MC则不可以:

﹡The road(you)drives (a car) slipperily

这说明,汉语MC的表达形式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而英语MC的句型更刚性,句型化(句法化)更彻底。

(五)MC概念意义的充要条件与MC判断

根据以上对MC概念意义的定义,其充要条件可以归纳为“物的内因决定”“施为事件”(自主、特意)和“施为属性”。应用这些条件可以识别和区分不同的构式类型。

(22)The meat doesnt cut.(这肉切不了。MC,可施为性,由肉的某种内在属性决定)

(23)you cant cut the meat.(你切不了这肉。施为能力构式,由施事施为能力决定)

(24)you didnt cut the meat yesterday.(你昨天没切这肉。施为事件构式,不表达属性)

(25)The meat cant be cut.(有歧义。如果can表能力,对应汉句也可以是“这肉切不了”。施為可行性构式,被动意义隐含的施事能力决定“切不了”,该施为不可行。)

(26)The door doesnt open.(这门开不了。MC,因为门本身有问题)

(27)The automatic door doesnt open(这个自动门开不了。非MC,自动门的开关非人的施为)

(28)The machine started.(发动机启动了。成就构式,非MC,因为“启动”(start)是成就事件,非施为)

(29)This machine starts easily,with only brief preheating.(这发动机只需短暂预热,容易启动。MC,因为此处的“启动”是人的启动行为,属于施为)

(30)这山顶可到/易到。(The mountain top can be(easily) reached/is(easily) reachable.非MC,我们称为“可成就性构式”和“易成就构式”,因为山顶的属性是固定的,是否可到/易到,取决于爬山人(成就者)的能力。这两种构式,英语可分别用被动语态动词和形容词表达。)

(31)*The mountain top reaches.(这山顶可到(可成就构式),但英语不能用主动形式表达)

四、结语

综上,本文精确定义了MC概念意义及其两个次类,将事物“可施为性”定义为“事物内因决定的让人(施事)必然可以或不可以实施该事物参与的某种行为或活动的属性”;将事物的施为特性定义为事物内因导致的施为事件特性。二者都是 “物性”,是事物在人的施为前提条件下必然显现的施为属性,我们统称为事物的施为属性,用属性{值}表示。MC属性和施为事件的定义决定了MC概念意义的充分必要条件、前提和MC允准动词的类型与特征。MC意义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物的内因决定和物的施为属性。两种施为事件次类,即人行为和活动,逻辑上蕴含MC允准动词的两种类型和限制条件:(施事)自主、特意、希望。人们对MC属性的确定知识以人的施为能力和施为实践为前提。本文的结论弥补了MC属性观和主语有责观的不足,可用于准确区分和判断MC及其相近的构式类型,可用于澄清对MC的众多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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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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