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不能被娱乐
2020-04-07马青
人民周刊 2020年24期
马青
近日,某加V的美妆博主发微博晒出自己模仿劳荣枝妆容的自拍照,还配上文字“某荣枝模仿秀,像不像”。网友们反应强烈,很多人批评其做法,很快,涉事博主将模仿劳荣枝妆容的微博删除了。
仿妆这两年很火,有人把自己化成明星或是某个热门剧中的人物,本人面容和被模仿的人物差别越大,说明化妆术越厉害,越能获取流量、赢得粉丝。在各个社交媒体上,仿妆已普遍到不足以对受众形成刺激,于是,一些博主开始在寻求“创意”的路上走偏。
什么样的事不能被娱乐,在这个媒介门槛越来越低、娱乐手段越来越多元的今天,是需要深思的问题。在1985年出版的《娱乐至死》一书中,波兹曼对电视时代社会趋向于娱乐化进行了研究,他担忧,群众逐渐变成娱乐的附庸。
一旦抽离了同情、关心和帮助他人的真诚,只剩下了娱乐和刺激,就仿佛人一旦没有了灵魂,就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做“劳荣枝仿妆”的博主也同样,她曾发微博说,对于劳荣枝最终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并不关心,因为“我是一个不关心人类的人类”。一个人眼里没有“人”,行为又怎么会有界限?
撰写了《同理心》的英国作家罗曼·克兹纳里奇认为,虽然同情心和同理心是人的先天能力,但总有一些人对他人的痛苦欠缺感知。
曾经,传统媒体有“第四种权力”之称,在社交媒体时代,几乎人人手握这种“权力”,那些粉丝众多的自媒体,其对社会与公众的影响力,某种程度上说已不亚于传统媒体机构,但相比于传统媒体一直受到媒介伦理的影响,自媒体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却显得比较粗疏。那位美妝博主自称,她的底线是守法。恐怕,这对拥有七位数粉丝数量的自媒体来说,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