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中所见“郎君”与“著帐郎君”辨析
2020-04-07郑昊
摘要:在《辽史》中,“郎君”一词十分常见。“著帐郎君”是由罪人充作仆役,“诸帐郎君”则是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官员。“著帐郎君”与“诸帐郎君”的身份地位存在着极大的差别,《辽史》在记载其组织形式时却误将二者混为一谈,对我们正确认识辽代郎君产生了误导。
关键词:郎君;著帐郎君;《辽史》
“郎君”这一称呼在《辽史》中出现频率颇高,从具体的记载来看,“郎君”这一称呼表示的是所载之人的政治身份与社会地位。而考之《辽史》,其中对于“郎君”的解释并不明确,甚至还有一些错记和误记。本文拟就《辽史》中,关于“郎君”与“著帐郎君”的相关问题进行辨析。
一
在前人的研究中,郎君官的设立主要是为契丹贵族子弟仕进提供方面,他们通过候补各种名目的郎君,从而获得仕进资格。但前人学者并没有对《辽史》中的“著帐郎君”与“郎君”这二者进行明确的区分,因此本文现就《辽史·》中记载的二者进行简单辨析。
《辽史》中,并没有对“郎君”一词进行具体的说明。但是在《辽史》中的确有对“著帐郎君”的具体解释,《辽史·营卫志上》中记载:
著帐郎君:初,遥辇痕德堇可汗以蒲古只等三族害于越释鲁,籍没家属入瓦里。淳钦皇后宥之,以为著帐郎君。世宗悉免。后族、戚、世官犯罪者没入。1
在《辽史·百官志一》中,有更为详细的记载:
北面著帐官
……
著帐郎君院。遥辇痕德菫可汗以蒲古只等三族害于越室魯,家属没入瓦里。应天皇太后知国政,析出之,以为著帐郎君、娘子,每加矜恤。世宗悉免之。其后内族、外戚及世官之家犯罪者,皆没入瓦里。人户益众,因复故名。皇太后、皇太妃帐,皆有著帐诸局。
著帐郎君节度使。
……
祗候郎君班详稳
……
祗候郎君。
……
御盞郎君。2
《辽史·百官志二》中亦载:
郎君军详稳司。掌著帐郎君之军事。3
从前两条引文可知,“著帐郎君”是皇亲国戚之中因犯罪而被充当皇族帐中仆役的人。第二条材料中则将著帐郎君的解释系于著帐郎君院之下,之后便是本班郎君等官名。如果按照以上三条的记载去理解,很容易使人认为辽代的“郎君”就是著帐郎君的简称,他们因罪充为宫廷杂役,但有着完整的升迁体系,可参与作战。
但这样的结论其实是错误的。从《辽史》中的记载来看,《辽史·百官志一》中对于著帐郎君院的记载其实是因为元人修史时没有区分清楚“著帐郎君”与可以仕进的郎君官。
二
乐日乐认为:“郎君根据任使不同有本班、牌印、御盏、祗候郎君之别,这些郎君在辽代才真正具有起家资格。”4笔者赞同这一观点,同时在《辽史·兴宗二》中有这样的记载:
诸帐郎君等于禁地射鹿,决三百,不征偿;小将军决二百以下;及百姓犯者,罪同郎君论。5
很明显,此处所说的“诸帐郎君”指的是诸帐有仕进资格的郎君官。而充为仆役的著帐郎君,是不可能去禁地的。因此,后人修史时,很可能是将“著帐郎君”与“诸帐郎君”混为一谈。通观《辽史》,牌印、御盏、本班郎君等名目,多是以叙国家官员迁转的形式出现,因此也不可能是充当仆役的“著帐郎君”之具体职名。
如《辽史·列传第十二》载:
萧阳阿,字稍隐……父卒,自五蕃部亲挽丧车至奚王岭,人称其孝。年十九,为本班郎君。历铁林、铁鹞、大鹰三军详稳。6
这样的例子在《辽史》中还有很多。因此,辽代的“郎君”并非“著帐郎君”的简称,而《辽史》中北面著帐官下的官制记载,应当是有身份的诸帐郎君官迁转所用的官制序列。《辽史》中著帐郎君院后所系的著帐户司,则应当就是著帐郎君的大体组织机构:
著帐户司
……
承应小底局。
笔砚小底。
……7
在《辽史·列传第二十六》中,有关于著帐郎君生平的记载:
耶律良,字习捻,小字苏,著帐郎君之后……重熙中,补寝殿小底,寻为燕赵国王近侍。以家贫,诏乘厩马。迁修起居注。会猎秋山,良进秋游赋,上嘉之。8
耶律良是著帐郎君之后,其补官是寝殿小底这样的内职,而非进入政治体制的职。这为他接近政治人物提供了机会,耶律良后来升迁,靠得当是“为近侍”这样的非正常手段。而从整个《辽史》的记载来看,通过著帐户身份升为高官的记载是少之又少。而本班、牌印、御盏郎君等升为高官则是普遍现象。
三
而《辽史》中“郎君军详稳司。掌著帐郎君之军事。”这样的记载更是张冠李戴。《辽史·列传第十一》中载:
开泰初,为本部司徒。秩满闲居,征为郎君班详稳。迁右皮室详稳,将本部兵,从东平王萧排押伐高丽,至茶、陀二河,战不利。9
在《辽史》中,“郎君军详稳司”只在百官志中出现过一次,而“郎君班详稳”、“祗候郎君班详稳”等职位则出现地十分频繁,因此“郎君军详稳司”可能也被称为“郎君班详稳司”。并且很明显地,这些职位都不是领导已是奴仆的著帐郎君作战的官职。
如《辽史·圣宗二》载:
辛巳,纳皇后萧氏。丙戌,次儒州,以大军将南征,诏遣皮室详稳乞的、郎君拽刺先赴本军缮甲兵。己丑,召北大王蒲奴宁赴行在所。甲午,皇太后行再生礼。10
结合以上材料可知 “袛侯郎君班详稳”、“王子郎君详稳”、“郎君班详稳”等职名的出现,说明郎君官内存在不同的武装组织,因此与一个机构来管理。“郎君军详稳司”所掌的,应该是诸帐郎君之军事,而非著帐郎君。况且作为罪人的著帐郎君,是不可能成为辽朝军队的作战主力之一的。
总之,《辽史·百官志一》“著帐郎君院”这一条的记载,就是对辽代郎君官职官制度的记载。而辽代充作仆役的著帐郎君的相关制度,即是其后的“著帐户司”这一条。 “郎君军详稳司。掌著帐郎君之军事。”则是掌管诸帐郎君之军事。所谓的“著帐郎君”,无论是在身份地位还是具体职任上,都和“诸帐郎君”、“郎君”有着天差地别,决不能混为一谈。辽代“郎君”的具体情况复杂情况复杂,再加上记载的错漏与前人的误解,其真实面目仍然难为人知,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作者简介:
郑昊(1995——),男,汉族,籍贯:陕西西安,学历:硕士在读,单位: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方向:宋辽金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