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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派”学人笔下的“孙陈之争”

2020-04-02田天

长城 2020年1期
关键词:孙中山胡适广东

田天

“胡适派”学人群是在新文化阵营分化中逐渐形成的一个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群体。五四运动爆发后,为指导民众爱国运动的深入发展,陈独秀于1919年6月11日,在北京前门外闹市区的新世界游艺场散发《北京市民宣言》,不慎被北洋政府军警逮捕。在社会各界掀起的声势浩大的营救浪潮的社会舆论压力下,北洋警厅于9月17日对陈独秀“宽准予保释”,但需“按豫戒法第三条四款,施以豫戒”。即虽被释放但其行踪继续受警察署的严密监视。在李大钊的协助下,1920年2月,陈独秀化装离京赴沪。随即在上海环龙路老渔阳里二号设立了新的《新青年》编辑部。此后,以《新青年》和北京大学为中心的新文化阵营,开始逐渐分化为“法日派”学人群和“胡适派”学人群,也称“英美派”学人群。“法日派”学人多是有着留学法国和日本经历的知识分子。由于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是以留日学生和亡命日本、法国的革命者为主体的,所以这些“法日派”知识分子或自身就参加了国民党,或曾与同盟会成员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与交集,这决定了他们在政治上倾向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支持甚至参与了旨在打倒列强除军阀的国民革命运动。这一派的核心人物是国民党人李石曾和顾孟余。骨干人物还有被称为“三沈二马”的沈尹默、沈士远、沈兼士、马裕藻和马叙伦。此外,鲁迅、周作人、钱玄同、朱希祖等“章门弟子”也均属“法日派”学者群。因“法日派”主要学者除李石曾外,其祖籍均是浙江,且多在北京大学国文系任教,所以有人以“某籍某系”(浙江籍国文系)来指代该学者群。而以胡适为核心的“英美派”则是一批大都有留学英美经历的学者或在政府机构任职的技术性官员,他们信奉欧美的民主价值观,主张以改良的方式构建西方式议会式宪政体制,以追求个人思想自由相标榜。由此被看为是一个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群体。因胡适被视为这个群体的精神领袖,所以这些人又被称为“胡适派”学人群。该派除胡适之外,主要有陶孟和、丁文江、王世杰、蒋梦麟、陈源、朱经农、任鸿隽、陈衡哲、王星拱、皮宗石等。

“胡适派”学人以社会精英自居。认为他们这些社会中少数的知识精英,要对社会国家负起责任。认为中国政治的混乱,不是因为国民程度幼稚,不是因为政客官僚腐败,不是因为武人军阀专横,而是因为少数的社会精英没有责任心和负责任的能力。认为“总统,总理,议员,都是应该少数的优秀分子去做的……优秀的分子为什么恭恭顺顺,把这种政治的武器,让给现在这班武人呢?马弁强盗,有本事会做督军,为什么受过教育的有爱国心的人,就没有本事弄一个督军做做呢?……我们的优秀分子,都变成了无用的‘好人……要认定了政治是我们唯一的目的,改良政治是我们唯一的义务。”{1}正是持这种以精英改变社会的政治理念,以胡适为核心的“英美派”学人相继以《努力周报》《现代评论》《新月》《独立评论》《自由中国》为阵地,宣传他们所信奉的西方的民主价值观,推动以改良的方式构建议会式宪政体制。

《努力周报》创刊于1922年5月7日,是“胡适派”学人在中国创办的第一个独立的言论平台。其办刊的初衷就是通过社会精英的论政、督政甚至参政来达到改变现实黑暗腐败的政治的目的。在《努力周报》第2期,胡适即高调发表了由他起草并邀蔡元培、王宠惠、罗文干、汤尔和、梁漱溟、李大钊、陶孟和等16人共同署名的《我们的政治主张》{2}号召社会上的“好人”或“精英分子”为自卫计,为社会国家计,应该加入政治运动,和社会上的恶势力奋斗。这篇政治宣言的核心思想是呼吁“好人”(知识精英)参政,建立一个宪政的、公开的、有计划的、廉能的所谓“好人政府”。而针对解决现实的社会政治问题提出的具体主张包括反对武力统一,主張公开召开由舆论监督的可以代表民意的南北和会,制订宪法,实行联省自治及“裁兵”“裁官”、国家财政公开等。

“胡适派”学人笔下的所谓“孙陈之争”,就是1922年6月陈炯明发动的背叛孙中山的广州兵变。当时,胡适等正热衷于提倡联省自治,时任广东省省长的陈炯明打着“粤人治粤”的旗号,赞成联省自治,宣称“中国版图辽阔,欲于最短时间,用一种方法而统一之,事实上实属困难。故余主张实行联省制度。各省自制省宪,共发展民治精神,以图邦治。”{3}并在广东试行县长民选,推动省议会制定并通过《广东省宪法草案》。而孙中山致力于推动北伐,以国民革命统一全国。所以,在被胡适等称为“孙陈之争”的陈炯明叛乱事件上,胡适等因陈炯明与他们主张的联省自治的立场一致,所以他们替陈炯明辩护,而认为孙中山是倒行逆施。

陈炯明(1878—1933)1906年即加入了同盟会。辛亥革命后受同盟会南方支部指派组织东江民军起义并光复惠州。广东军政府成立后被推为副都督、代都督。“二次革命”时声讨袁世凯,宣布广东独立。1917年拥护孙中山成立护法军政府并任援闽粤军总司令,占领闽西南并建立“闽南护法区”。1920年率粤军打败盘踞广东的桂系军阀,被孙中山任命为广东省省长兼粤军总司令。后又兼任陆军部总长、内务部总长、援桂军总司令等。陈炯明出于保有和巩固广州地盘的目的,热衷推动“联省自治”。1922年4月,在曹锟、吴佩孚以“法统重光”之名恢复国会与约法之际,陈炯明以“护法军政府”已失去合法性为由,反对孙中山的北伐主张并拒绝前往梧州与孙中山面商北伐问题,由此被孙中山免去一切职务。随后其心腹将领叶举率“陈家军”主力从广西回师广东,以粤军全体官兵的名义发电要求孙中山下野。进而于6月16日发动兵变,炮轰总统府。迫使孙中山仓促离粤赴沪,陈炯明再任粤军总司令。这就是一般史书所说的陈炯明叛乱,而胡适等所说的“孙陈之争”。

6月16日广州兵变之后,在6月25日出版的《努力周报》第8期的《这一周》中,胡适即对此作出评论说:“本周最大的政治变化是广东的革命和浙江的独立。{4}孙文与陈炯明的冲突是一种主张上的冲突。陈氏主张广东自治,造成一个模范的新广东;孙氏主张用广东作根据,做到统一的中华民国。这两个主张都是可以成立的,但孙氏使他的主张,迷了他的眼光不惜倒行逆施以达他的目的,于是有八年联安福部的政策,于是十一年联张作霖的政策。远处失了全国的人心,近处失了广东的人心,孙氏还要依靠海军,用炮击广州城的语来威赫广州的人民,遂不能免这一次的失败。”{5}随后,在《努力周报》12期的《这一周》中,胡适针对国民党人把陈炯明看为“叛逆”,认为这是以旧的道德来评判是非,是旧道德的复活。他说:“陈炯明的一派,这一次推翻孙文在广东的势力,这本是一种革命;然而有许多孙派的人,极力攻击陈炯明,说他‘悖主,说他‘叛逆,说他‘犯上。我们试问,在一个共和的国家里,什么叫做悖主?什么叫做犯上?至于叛逆,究竟怎样的行为是革命?怎样的行为是叛逆?蔡锷推翻袁世凯,是不是叛逆?吴佩孚推倒段祺瑞,是不是叛逆?吴佩孚赶走徐世昌,是不是叛逆?”{6}

胡适在文章中褒陈贬孙,把陈炯明赶走孙中山的事变定性为“革命”,并批评嘲讽国民党人指责陈炯明“悖主”“犯上”“叛逆”是旧道德的死尸的复活。由此招来了国民党人对他的批评与责难。在沉默观察与思考了一段时间后,胡适在《努力周报》16期,发表了署名襟滌{7}的长文《记孙陈之争》。在编者按中胡适强调襟滌是没有党派成见的人。因此文章的态度是公允的。并交代说明:“我们对于孙陈之争,因为不容易得确实消息,所以不曾发表什么偏袒的意见;然而第十二期上攻击‘旧道德的死尸的一段短评,已惹起了《民国日报》一个月的攻击了。我们研究他们的驳论,参考‘襟滌的文章,觉得我们的主张所以招惹的原故全在我们不曾完全了解孙派用秘密结社来办政党的历史。同盟会是一个秘密结社,国民党是一种公开的政党,中华革命党和新国民党都是政党而带着秘密结社的办法的。在一个公开的政党,党员为政见上的结合,合则留,不合则散,本是常事;在变态的社会里,政治不曾上轨道,政见上的冲突也许酿成武装的革命,这也是意中的事。但此次孙陈的冲突却不如此简单。孙文鉴于国民党的失败,仍旧想恢复秘密结社的法子来组政党。因为陈炯明是新国民党的党员,不曾脱党,而攻击党魁,故用秘密结社的道德标准看起来,陈炯明自然是叛党的罪人了。陈氏至今不敢发一个负责任的宣言,大概也是为了这个原故……秘密结社的仪式究竟是否适宜于大规模的政党?秘密结社用来维系党员的法子在现代的社会里是否可以持久?这一个‘制度的问题似乎也有讨论的价值吧。”{8}这里既解释了他原来明确的褒陈贬孙是因为不了解改组后的国民党是带有秘密结社性质的缘故,但同时对这种秘密结社式的组党方式提出了质疑与批评。并以发表一篇他们称为了解孙陈纠葛的实际情况且不偏不党不带成见的文章来印证他对“孙陈之争”看法的公允。

《记孙陈之争》一文占据了该报四版中的三版半,再加上胡适在《这一周》中为其写的“编者按”性质的说明,该期可称得上是“孙陈之争”专号。文章以不偏不倚的姿态,从民国初年陈炯明与胡汉民一起执政广东的矛盾说起,认为自此时陈就对国民党有了不大好的看法。到孙中山组织中华革命党要求党员宣誓按手印对其绝对服从,陈不赞成,后陈联合所谓惠(惠州)梅(嘉应州)派组织“中华水利促成社”,这是孙、陈分裂的开始。到1921年秋,陈炯明在孙中山支持下驱逐了陆荣廷和莫荣新的粤、桂军队,占据广东后,推行民选,主张联省自治。而粤军中倾向孙中山的许崇智则赴沪迎孙中山回粤,重组西南护法军政府。此后,同处广州的孙、陈即貌合神离。孙中山以“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号召国人,要实现以党治国,对国民党进行改组。要求无论是原来的同盟会会员,还是后来的国民党和中华革命党党员,都一律要重新履行宣誓加入中国国民党。陈炯明及多数粤军将领都不愿加盟。后经多次磋商陈炯明才加盟,且不像其他人加盟时要在党部宣誓且亲印指模于誓词,陈则在粤军总司令部举行加盟仪式且只在誓词上盖了小章。在孙看来,既然加盟,就要服从党纲和党魁,而对陈来说,加盟则是一种委屈与让步,所以双方矛盾不减反增。此外,就护法军政府选举大总统一事,孙中山定要选大总统以名正言顺,而陈炯明反对,最后以不干涉广东内政和不妨碍联省自治两个条件,选举孙中山为大总统。

在追述了孙、陈历史上的歧见与矛盾后,作者把此次事变的原因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胡汉民与陈炯明的私怨。孙中山北伐以胡汉民为文官长,所有重要策划都出自胡汉民,遂使孙、陈两派之间的矛盾猜忌加深。二是北伐军的改道。北伐原定出湖南直捣武汉。后湖南军阀赵恒惕表示反对,于是改道先进兵江西,迂回武汉。此事孙中山称已通知陈炯明,陈拒不执行命令且以辞职相要挟,而陈则说全然不知,是从旧部旅长谢文炳处得知北伐军改道韶关,进攻江西的。随后孙中山下令撤消陈炯明职务,北伐军已溯西江而下,直趋三水河口,迫近广州。而陈炯明的援桂军多在广西,陈遂退回惠州。三是陈部援桂军的愤恨。以叶举为总指挥的六十八营陈部援桂军,听闻主帅被迫出走,老根据地广东被人强占,加之北伐军驻重兵于梧州,阻断了归粤的道路,于是忿不可遏。四是田桐、冯自由等人的挑拨。田桐是总统府宣传处长。陈炯明返东江后,田在广州《晨报》发文,对陈炯明及陳部官兵丑诋备至。冯自由办的民治通讯社,也对陈及所部造谣污蔑,粤军以此作为煽动下级军人的资料。五是孙中山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激化了形势。在陈部援桂军回师广东包围广州的情况下,孙中山于6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陈炯明令驻广西的陈家军归来,想再演武人的专制。宣布下令要他们退出省城三十里之外,否则就要以武力压服。并威胁说要用开花弹,或用八寸口径大炮之毒烟弹,在三小时之内把他六十余营陈家军,变作泥粉。……陈家军如改变态度,即不啻如天之福,万一无效,就不能不执行我海陆军大元帅的职权,制裁他们了。认为孙中山的这篇讲话,对围城的粤军犹如火上浇油。粤军遂以“国会恢复,护法告终”为由,发布了让孙中山下野的公告。“孙中山先生,又有徐氏退位,同时下野的宣言。今幸天心厌乱,旧国会已自行召集,徐氏复引咎退位,南北用兵累年,所志无非护法,今目的已达,自无用兵之必要。”随即于16日炮击总统府,造成事变。

对造成这次事变的两位主要人物的评价,作者表面上是不偏不党,实际上,对孙中山,字里行间流露出明褒暗贬的色彩。在表示对孙中山的革命精神和其北伐的主张是佩服与赞成的同时,批评孙中山富于革命的精神而缺乏革命的计划与政策。在广州兵变一触即发的情况下,不但不做防备还摆空架子放无烟的大炮,不啻促军队之早变。对陈炯明则有点明贬暗褒,恨铁不成钢的意味。“競存果承认与中山政见不合,果不欲再受中山的羁绊,当粤军回粤时,对于中山挡驾而分家可也;中山返粤而后,拒绝加盟中国国民党而分家可也;反对选举大总统而分家可也;甚至宣言不赞成北伐而分家亦可也,即北伐军改道,自己退走东江之后,堂皇正大,发表宣言,脱离党籍,辞去职守,下一道哀的米敦书而正式与中山宣战,亦无不可也。而皆计不出此,其受人指摘唾骂,是亦自取,于人何尤?”{9}

随即,胡适又在《努力周报》第17期发表了林生{10}的《再述孙陈之争》。文章认为襟滌的文章对孙陈之间在孙中山做总统、陈炯明加入国民党和北伐问题上矛盾冲突的前因后果论述得不够清楚,所以他又进行了补充说明。文章在对事件的论述中不像襟滌那样起码在表面上做到不偏不党,而是明显地贬孙褒陈。如在陈炯明加入国民党问题上,作者认为是孙中山把陈炯明看为一副最有用的机器而百般利诱要挟其加入的。文章的结论部分更是认为孙陈之争是主义上的冲突。对陈炯明的联邦主义,作者未与置评,而对孙中山的“武力统一主义”,则大肆渲染粤军攻打广西时的烧杀抢掠,奸淫妇女等等惨状。并评论说:“在中山的意见,以为这种是一种革命事情,牺牲流血是不能免的,但革命历程中诚不免要牺牲流血,若革命所得的结果,仍旧是牺牲流血,是我们不能赞成的了。何况除了这种武力统一主义还有别的方法?质之中山,以为何如?”{11}林生文章的观点可说代表了胡适等《努力周报》同人当时的看法。他们把当时孙中山大革命或说北伐,与吴佩孚的武力统一等量齐观。

胡适把这次“广东事变”对时局的影响看得是很重的。他在作为《努力周报》的结束语《一年半的回顾》中说:“去年五六两个月真是政局的一大关键。吴佩孚召集旧国会,本是想取消南方‘护法的旗帜。五月里孙文发表宣言,对北方将领要求裁军队为工兵,他的态度已很明显,很有和平解决的表示了。不幸六月中广州发生了孙陈之争,陈炯明推翻了孙文的势力,孙氏仓皇出走。这件事在当日确然是孙陈两人主张不同性情不同久不相能的结果;当日大家的评论虽不一致,然而在当时就是最恨陈炯明的人也不信陈氏的行为是服从北方的指使。但事后看来,当日孙陈的决裂确是一大不幸的事。一来因为孙文失去势力,更引起北方武人的武力统一的野心。二来因为孙陈两人决裂后,陈氏怕孙派的报复,竟公然与直系军人联络。三来因为孙氏要报仇,竟至糜烂了广东,至于今日。”{12}

其实,无论是胡适把陈炯明发动广州事变看为“革命”,还是襟滌、林生批评孙中山缺乏革命的政策及“武力统一主义”,都表现了他们不能理解和接受孙中山以彻底打倒列强除军阀来实现国家统一的国民大革命的主张,而希望或通过联省自治,或通过南北和谈,在不推倒军阀的情况下实现国家统一的改良主义的立场。孙、陈的决裂,是北伐革命消除军阀与联省自治保留军阀的两条路线的斗争,而不是出于他们个人的私怨与纠葛。襟滌批评孙中山缺乏革命的政策,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和北伐不是最明确的革命政策吗?如果这不是政策那什么才算政策?胡适因为主张“联省自治”,把孙中山主张的大革命或说北伐与吴佩孚主张的武力统一等量齐观,把陈炯明发动广州事变看为是“一个实力派與一个实力派决裂了”{13},甚至把陈炯明破坏孙中山北伐的大革命的事变看为“革命”。这都是由于他们改良主义思想的局限性。

无论是在民国史教科书中还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教科书中,陈炯明作为一个叛变孙中山、叛变革命的投机军阀似乎都已经盖棺定论了。然而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些人开始站在自由主义的立场上,热衷于为陈炯明翻案。在对陈炯明对孙中山由追随到背叛的历史事件进行重新评价时,有意抬高陈炯明而抹黑孙中山。其主要做法有几种:其一,搜罗出陈炯明为自己鸣冤叫屈或个别人称赞他的一些话语来证明为其翻案的正义性与合理性。如引用陈炯明在孙中山逝世后所写的挽联:“惟英雄能活人杀人,功罪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与故交曾一战再战,公仇私谊,全凭一寸赤心知。”陈炯明去世时香港《工商日报》对其评价:“国民党死了一个敌人,中国死了一个好人”等。其二,追述陈炯明早期的反清革命活动,把其说成是被湮灭的辛亥元勋。盛赞其治理广东和闽南时深得民心。夸耀其“漳州新政”、广东禁赌、县长民选等享誉海内外。为孙中山的南方革命基地建设居功至伟等。其三,把陈炯明与孙中山由合作到矛盾直至最后决裂的原因看为两人政见不和的道不同不相为谋。认为陈炯明是积极推行联邦制,反对军治、党治,主张民治的民主政治家,而孙中山的北伐是不顾战乱给人民带来的疾苦,是主张军治和党治。认为孙中山把国民革命分为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阶段,是轻视民众。把民众当成无知可怜的幼儿,把革命党看为保姆。带有封建官僚政治的气息。而且这种党治思想导致了日后国民党取得政权后的专制统治。其四,在一些具体的历史事件上褒陈贬孙。如指责孙中山恋栈非常大总统之位,不兑现其说过的只要恢复国会和约法就与徐世昌一起下台的诺言。认为炮击总统府的“六一六”事变完全是叶举所为,陈炯明设法劝阻无果。甚至有人煞费苦心地考证当时积极支持孙中山北伐的粤军参谋长邓铿的被刺杀,是北伐的革命党人所为,“以收杀鸡骇猴之效”{14}等。实事求是地说,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百无一是,也不可能是尽善尽美。所以,我们不能否认陈炯明在辛亥和民国时期对反清革命与历史进步做出过一定的贡献,但也不能不正视他因私心作祟,在拥有一定权力和威望之后,滋生了在广东做土皇帝的军阀割据的思想,打出联省自治的旗号反对孙中山的北伐,最终发展为对孙中山革命大业的公开叛变。孙中山身上虽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或不足,但他为实现民族的独立与国家的统一,历经辛亥革命、二次革命、护国运动、护法运动直至发动国民革命进行北伐,可谓不屈不挠,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孙中山与陈炯明的胸襟、理想与志向,相比之下,可以高下立判。联系1920年代初“胡适派”学人笔下的所谓“孙陈之争”,可以看出,当下这些为陈炯明翻案,有意抬高陈炯明而抹黑孙中山的研究者,自以为是在学术上翻空出奇的创新,实际却是历史上“胡适派”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老调重弹。

注释:

{1}宗淹(丁文江):《少数人的责任》,《努力周报》第67期,1923年8月26日。

{2}蔡元培、胡适等:《我们的政治主张》,《努力周报》第2期,1922年5月14日。

{3}《晨报》,1922年12月26日。

{4}浙江独立:指卢永祥1922年6月20日宣布浙江废督并发电称:“自废督之日起,浙江省境内不受任何方面非法侵犯,以防督军制之恢复,并变相督军制之发生。”

{5}《努力周报》第8期,1922年6月25日。

{6}《努力周报》第12期,1922年7月23日。

{7}襟滌,即谭平山。曾就读北京大学并参加了五四爱国运动。1920年北大毕业回广州后,与谭植棠、陈公博等发起组建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1920年12月,陈独秀被陈炯明聘请为广东教育委员会委员长。在陈独秀的指导下,1921年1月,广东共产主义小组成立,谭平山被指定为广东区执行委员会书记。陈炯明叛变后,谭平山、陈公博、谭植棠因被其“左”的表象所迷惑,不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联孙反陈”的决定。由此,中央指示谭平山、陈公博、谭植棠离开广州。陈公博和谭植棠因不执行中央的决定而被开除党籍。谭平山则离开了广东去北京警监学校工作。《记孙陈之争》一文应该是他离粤赴京途经上海时所写。

{8}《努力周报》第16期,1922年8月20日。

{9}襟滌:《记孙陈之争》,同上。

{10}林生,即陈达材,曾就读于北京大学政治系。参加了谭平山、陈公博等发起的广东共产主义小组。但其热心追随陈炯明搞联省自治。参与制定《广东暂行县自治条例》《广东自治条例草案》等。在《努力周报》第18期他以原名发表了鼓吹联省自治的《我国的联邦问题》。

{11}林生(陈达材):《再述孙陈之争》,《努力周报》第17期,1922年8月27日。

{12}胡适:《一年半的回顾》,《努力周报》第75期,1923年10月21日。

{13}《努力周报》第16期,1922年8月20日。

{14}静松:《陈炯明与孙中山的背叛公案》,《江淮文史》,2013年第4期。

责任编辑 刘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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