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文化执法的特殊性及问题应对
2020-04-02郝学军
郝学军
摘要: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使网络文化执法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形势与考验,如何准确把握网络文化执法的特殊性,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定向强化,成为文化执法事业发展道路中的重大问题。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了网络文化执法的重大意义,分析了网络文化执法的特殊性及规范步骤。在探讨网络文化执法面临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实践经验,分别从科学技术层面、执法队伍层面、政府层面等多个角度,提出了网络文化执法问题的应对策略,望对相关执法工作的开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网络文化执法 特殊性 问题 应对策略
现代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丰富人们文化生活搭建了平台,畅通了渠道。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发展态势日新月异的背景下,要清晰地认识网络文化执法所面临的艰巨性与挑战性,不断探索网络文化执法的新措施、新策略,以优化整体执法效果。本文就此展开了探讨。
一、网络文化执法的重大意义
从上世纪末起,我国互联网技术发展势头极为迅猛,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文化产品层出不穷,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网络文化生活,拓展了网络文化视野,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时空距离。开展网络文化执法,有助于持续不断打击网络文化违法行为,净化网络文化发展环境,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条件。网络文化执法任重而道远,并非朝夕之功,需要及时更新观念,密切关注网络文化发展动态,采取最具有针对性的执法措施开展工作[1]。
二、网络文化执法的特殊性及规范步骤
(一)网络文化执法的特殊性
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文化执法具有极为鲜明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现场性要求高,文化执法人员需要现场使用计算机登陆网络文化违法站点,查询相关违法页面,并将计算机程序、时间、内容等涉案信息进行准确记录,由违法人员进行当场确认。二是取证要求高,执法人员需要通过存储在计算机内部的相关数据信息、涉案文件材料等进行提取,形成有效证据链,实现违法行为证据的互相印证。三是执法严谨性要求高,需要立足于现场收集到的相关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定性,以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规定为基础,依法实施执法行为。网络文化执法的特殊性决定了该过程中要采取更为科学、规范、严谨、准确、公正的执法手段[2]。
(二)网络文化执法的规范步骤
鉴于网路文化执法的特殊性,必须严格规范执法步骤,提高执法过程的依据性、可靠性。具体而言,网络文化执法的规范步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定管辖。根据网络文化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依据违法人的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网络文化行政许可地、网络服务器所在地等客观事实的不同,合理确定管辖属地,确定文化执法的具体实施者。其次,定性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查明具体违法活动的实施方式、实施内容、实施后果等,为做出相关裁定提供必要的依据与支撑。再次,取证及裁定。综合运用现场取证、远程取证等多种取证手段,形成系统化的证据链,依法对违法事实做出裁定。
三、网络文化执法面临的问题探讨
(一)网络文化执法观念落后,执法方式被动
与传统执法不同,网络文化执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面对的执法对象具有显著的虚拟性特征。纵观当前网络执法实践,由于对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态势掌握不清,把握不准,执法观念未能与时俱进,始终停留在相对保守落后的层次,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网络文化执法的新需求[3]。
(二)网络文化执法范围交叉,执法水准不统一
针对网络文化领域的执法,属于相对新型的执法范畴,相关制度设计、职责权限界定等方面尚存在诸多欠成熟之处,执法范围交叉、执法水准不统一等问题长时间存在,久而久之造成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指令难以精准传递。
(三)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行刑衔接不通畅
网络文化执法通常涉及诸多部门,需要公安、工商、网信等多部门之间高效衔接,密切配合,构建强大的网络文化执法合力。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部分执法实践未能构建起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各部门之间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信息沟通不及时,各自为战,一方面使得执法过程变得更为被动,另一方面也造成执法资源浪费,效用发挥不充分。比如,文化执法行政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但由于部门衔接不畅,实施过程相对曲折多变,影响了网络文化执法的时效性[4]。
四、网络文化执法问题的应对策略分析
网络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构成要素,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等方面的关键作用不容忽视。面对低俗文化、文化侵权、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依法严厉打击,可具体采取的相关应对策略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层面
网络文化执法具有技术性、专业性特征,需要通过现代化科学技术的有效应用,提高执法效率,而当前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恰恰为丰富网络文化执法手段提供了更多可能。因此,要注重网络文化执法中电子证据的收集,提高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可信性、可靠性,使执法定性定责具有坚实依据。要积极引进专业侦查技术手段,应对网络文化违法活动实施者的不确定性,解决取证难、定责难等传统问题。要对电子证据进行深入分析,防止证据信息的伪造或篡改。网络文化执法人员要积极熟悉并应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主动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文化执法新方式与新方法,解决技术方面的本领恐慌,提高网络文化执法的针对性。
(二)执法队伍层面
执法人员是执行网络文化执法制度、落实网络文化执法措施的直接操作者与实施者,其综合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网络文化执法的整体效果。因此,要注重提高网络文化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密切关注网络文化违法新动向,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实操技能突出的精干执法队伍力量。要引导网络文化执法队伍熟知网络环境下文化违法活动的新动向、新态势、新特点,提高对相关执法规则的运用技能。要组建专业化的网络文化执法团队,注重执法一线锻炼与经验积累,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项培训与学习,全面详细掌握现行的网络文化法律法规,树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思维理念及行为模式[5]。
(三)政府层面
在政府层面,要加强对网络文化执法活动的支持力度,制定符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客观实际的管理制度与规定,使网络文化执法活动的开展具有充足的依据与支撑。同时,要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网络文化执法单位配备性能足够强大的执法工具和仪器,比如网络服务器、录像机、存储硬盘等,强化现代化科学技术的运用深度。要严格掌握执法人员“入口关”,适当抬高执法行业门槛,设置充分的入门前置条件,只有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才能赋予相应执法权限。要探索构建协调一致、衔接有序、密切配合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多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一定范围内实现网络文化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互享,提高网络文化执法的震慑力。
五、结语
总之,当前网络文化执法依旧面临着诸多不容忽视的薄弱之处,阻碍着整体执法效果的优化提升。执法人员应该从网络文化执法的客观实际需求出发,强化自身执法素养,加大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力度,切实提升执法水平,为保障网络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吕勇,王家麟,黄金婷.浅析巧用“比较法”探索互联网文化监管新路径[J].出版发行研究,2017,(12):116-118.
[2]王旭,刘嘉亮,王明光,等.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研究[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2):301-302.
[3]郭栋,王锡锌.浅论网络文化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新闻研究导刊,2017(11):251-252.
[4]马怀德,车可欣.北京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发展困境及解决思路[J].行政法学研究,2018,(12):201-203.
[5]马怀德,王柱国,李少平.当代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26):112-113.
(作者单位: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市场综合執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