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限制与反限制:韩日半导体贸易摩擦中的双边博弈

2020-04-02金载勋

日本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韩日出口韩国

金载勋

2019年4月11日,针对日本福岛等8个县的所有海产品继续禁止进口的限制措施,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简称DSB)在经过仲裁法庭审议后做出终审裁定,判定韩国禁止进口日本海产品的措施不属于贸易歧视或不公平的贸易限制[1][2]。日本目前面临着2020 年东京奥运会,世贸组织对它的判决可谓得不偿失。回顾历史,1965 年韩日两国关系正常化以来,两国在“1965 年体制”下,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保持了相互依存的关系。虽然有时韩日两国在历史问题上面临紧张局面,但是韩日双方的学者和决策者通常把韩日两国在经贸领域的紧密合作关系视为一个“常数(Constant)”而非一种“变量(Variable)”。然而,2019 年7月初作为一个历史性的临界点,这一“常数”在短期内迅速转变为“变量”。换句话说,自1965 年以后,韩日两国关系基本上以“1965年体制”为基础实现了稳定发展。同理,韩日两国在经贸合作方面也是基于“1965 年体制”持续发展的。但是,如果考虑到目前韩日两国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不能不承认韩日两国关系正经历着与过去任何时候都不同的巨大变化。日本政府在2019 年7 月1 日打破了两国间长期稳定的关系,对韩国实行出口限制措施。以此为发端,韩日两国在经贸领域的紧密合作关系正式开始破裂,两国的合作关系似乎不再是一个“常数”,而正在逐渐转变为多种新的“变量”。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应对措施,韩国政府不得不再次向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提起上述。显而易见,此次日方的进口限制措施与同年4 月的WTO 所判决的中韩方胜诉不无关系。从此至今,无论是日方还是韩方,两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敌对情绪和反制措施日趋增强。在这样的现实及相关学术研究背景下,本文将对目前韩日两国间不断形成纠纷的“出口限制措施”的背景、过程及含义进行深入研究。

一、韩日两国关系的变化与贸易体制的再调整

截至2019 年11 月14 日,在中国学术搜索引擎CNKI 上以“尖端化工原料的出口限制”或“白名单的重新调整”作为关键词检索,文章却很少,这表明中国关于日方对韩方采取的出口限制措施的最新动向及研究成果甚少。不少学者和研究者认为此次日本的“(针对只有尖端化工原料的)出口限制措施”是为了“牵制”或“报复”韩国生产半导体的大型企业。如表1 统计数据显示,1989 年全球十大半导体企业中,日本企业共有六个,美国企业共有三个,而韩国企业则是空白。然而,在2017 年全球十大半导体企业中,日本仅剩东芝(Toshiba)一个企业,而这家企业当时已面临了不可逆转的经营危机。与此相对,六个美国企业和两个韩国企业被归入了2017 年全球十大半导体企业。据此,日本政府通过出口限制措施对韩国的半导体大型企业进行一种“牵制”或“报复”的分析和判断确实有些说服力。但是,根据专家的深层分析,我们只能承认这种分析与事实不符,因为这次日本政府实施出口限制措施,究其原因在于2018 年10 月30 日韩国大法院的判决,而非韩国半导体大型企业的崛起。后面将对相关内容加以分析。

表1 全球前十强的半导体企业名单(以年销售总额为准)

(一)日本的出口限制和白名单的再调整

朴槿惠政府执政期间,韩日两国就慰安妇问题达成了协议,并于2016 年11 月成功缔结《军事情报保护协定》(General Security of Military Information Agreement,简 称GSOMIA),友好关系只维持了一段时间。然而到了2017 年5 月文在寅总统上任以后,韩日关系开始进入所谓“新冰河期”,2018 年发生了数起导致韩日关系恶化的重要事件。首先,2018 年10 月30 日,韩国大法院作为韩国国内最高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新日铁住金的上诉①对此,据韩日两国专家的分析,这可谓在韩国方面发起的战后一系列补偿诉讼中,首次明确勒令日方企业做出赔偿。正因如此,无论是日本政府还是日本企业,都受到了史无前例的冲击,将采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有力的应对措施。,裁定该日本公司须向二战期间被强征的4名韩国劳工,每人赔偿1 亿韩元(约合61 万元人民币)[3]。其次,韩国民间团体在世界各地建立慰安妇少女像的问题使得两国政府之间连续几年的紧张关系更加恶化。同年11 月21 日,韩国政府女性家庭部宣布曾在2015 年12 月朴槿惠政府时期在韩日两国慰安妇协议基础上缔结的“和解、治愈财团”解散。12 月20 日,在韩国领海范围内的郁陵岛附近的大和堆渔场上,日本海上自卫队巡逻机接近韩国海军舰艇和警察厅巡逻船低空飞行的事件,致使韩日两国之间的外交与军事方面火上浇油,结果促使韩日两国之间的政府和民众相互形成更深一层的隔阂。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9 年7 月1 日,日本政府的经济产业省(METI)宣布日韩两国间的信任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严重损害,与此同时正式发表只能修改对韩方的出口管理规定,这显然是2018 年韩日关系恶化的反映,日本通过修改出口管理规定,自同年7 月4 日起,针对半导体、显示器等韩国主要出口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所必需的超精密化学原料——光刻胶(Photoresists)、氟化氢(Hydrofluoric Acid)、氟聚酰亚胺(Fluoro Polyimide)三种产品实行出口限制[4]。同时进一步将韩国从“外汇及对外贸易管理法第48 条”(又名《外汇法》)所规定的可享受出口管理优惠待遇的“白色国家”名单中剔除。

从法理学的角度上看,日本的出口管制制度根据外汇法基本上可分为“名单管制(List Control)过程”和“情况许可控制(Catch-all Control)过程”,其中“名单管制”为主,“情况许可控制”为辅。在日本实行出口限制之前,日本企业向韩国出口光刻胶、氟化氢、氟聚酰亚胺三种产品时,只要获得一揽子许可,此后3 年的时间里将免去重审。但从这次日方实施限制措施伊始,这些对韩国进口企业享受的优惠措施均被取消。同时,如图1 所示,日本企业向韩国出口时,相关日本企业也需要一一接受日本经济产业省实施的出口审查。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对上述三种产品的出口审查一般需要约90 天左右,但根据不同的产品标准,审查时间可能会更长。

图1 日本经济产业省“确认程序”工作流程表

2019 年8 月2 日,出口管理规定修正案在日本政府内阁会议上通过。8 月7 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的出口贸易管理令修订案提出把韩国从安保上的“出口审查优待国名单(白名单)”剔除,8 月28 日起该修正案终于在日本国内实施。结果过去日本的出口企业1120 种战略物资一经出口许可,在接下来的三年即可自由出口到韩国企业的“公开一般许可”不再有效了。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即使韩国企业没有获得公开一般许可,当贸易伙伴的日本企业是“内部合规计划(ICP:Internal Compliance Program)”中的企业时,能够得到类似于过去公开一般许可的优待,而这种情况也并不排除作为战略物资的超精密化学原料。具体而言,丰田汽车、住友化学、京瓷等日本的大企业与三星电子、SK 海力士等韩国大企业的日本法人等,约1300 个公司被注册成ICP 企业。因此,从2019 年7 月开始的日本出口限制体制,基本上不会对韩日两国大企业间进出口的超精密化学原料等战略物资产生很大的问题。

(二)韩国的应对措施和中小型企业的困境

面对日本新实施的出口管理规定,韩国主要面临着两个问题。

第一,是与未注册ICP 的日本企业进行交易的韩国企业。如上所述,目前韩国的大企业与日本的ICP 注册企业进行交易的情况非常普遍。然而,目前韩国中小企业大都与尚未得到ICP 认证的日本中小企业进行着交易,也就是说,这次日本的新出口限制,首当其冲的就是韩国的中小企业。调查显示,韩国中小企业约52.0% 均没有对此次日本政府针对白名单重新调整进行任何准备[5]。可以说,日本政府的措施很可能导致韩国中小企业整体陷入困境。

对此,韩方也立即做出了回应,即相应的报复措施。同年8 月12 日,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发表了《战略物资进出口告示修正案》,内容包括将日本排除在本国的出口审查优惠国家之外,而该案于9 月18 日起开始正式实施。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韩国现有的战略物资出口地区分为优惠国(“Ga”地区)和非优惠国(“Na”地区)两个地区。但根据此次修正案的内容,将原来的“Ga”地区分为“Ga1”地区和“Ga2”地区,而把日本重新调整到“Ga2”地区。目前被分在“Ga2”地区的国家只有日本[6],这意味着韩国对日本此次限制措施采取了相应的报复措施。

第二,韩日两国间贸易报复措施扩散到了政治外交领域。具体来说,2019 年8 月22 日韩国青瓦台表示不再延长韩日两国间签署的《军事情报保护协定》。该协定是于2016 年11月签署的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常任委员会的决定文件,也是1965 年韩日两国关系正常化后两国签署的唯一的军事协定。该协定签署后,韩日两国共享朝鲜核武器、导弹等2 级以下军事机密。加之,对美国来说朝核问题也是东北亚政策的核心事项。某种意义上,韩日两国之间的《军事情报保护协定》既是韩日两国签订的协定,同时也是“美日韩三角协作”的核心纽带。

二、韩日两国间的历史问题与双边贸易纠纷

(一)韩国大法院对强制征用工人的赔偿判决

2018 年10 月30 日,韩国大法院对于过去日本殖民统治期间被强制征用的四名韩国受害者对日本的新日本制铁公司(当时新日铁住金)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原审判决要求给受害者赔偿一亿韩币。在这次判决后,日本国内对韩国掀起了强烈的负面舆论,对韩国坚持批判立场的右派势力主张韩国随着政权的交替,总是在打破国家间的现有协议。与此同时,韩国总理李洛渊表示“尊重大法院的判决”,这一文件足以将两国关系推向1965 年韩日建交以来的最差局面。根据1965 年签署的《韩日基本条约》,韩国政府可以向日本提出对殖民统治时期被强制征用劳动者进行赔偿的要求。然而,这次大法院的判决明确界定了殖民统治的违法性,再要针对当时殖民地人民的经济活动进行赔偿。也就是说,这次大法院的判决打破了1965 年《韩日基本条约》中只涉及国家层面的赔偿要求权,进一步承认了个人的赔偿权,从而打开了个人向日本政府和企业提出诉讼的大门。

韩国大法院的最终判决在日本政界引起了无比强烈的反抗。安倍晋三首相提到殖民统治时期从朝鲜半岛来到日本工作的劳动者问题已在1965 年签订《日韩基本条约》时就结束了,并与韩方的立场相对立,日方明确表示不适合使用带有否定含义的“强制征用劳动者”一词,认为这是有关以前从朝鲜半岛来到日本工作的劳动者的问题,而不是“强制征用劳动者”的问题。这次日本政府对韩国大法院判决的反应,与过去韩日间每逢发生矛盾日本“正在关注韩方的态度”为代表的典型反应截然不同。日本经济财政大臣西村康稔表示,如果韩国政府不对大法院的判决中使两国关系恶化的部分及时采取措施,日本将会以向国际司法裁判所起诉的方式,谋求相应的方案。日本社会已经对韩国形成了强烈的否定认识,赞成韩方主张的日本政治家或社会团体在做政治活动上开始有所约束了,阻止日本政府坚决的态度看似也就很困难。韩日两国关系自2017 年开始逐渐恶化,主要是由于1965 年缔结《韩日基本条约》当时考虑不周造成的,即使在过去50 多年里以种种形式浮现过,却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使得两国之间的关系形成了结构性问题。

综上所述,这些意味着“1965 年体制”已经达到了顶点,在过去“1965 年体制”下,在韩日关系占据重要部分的殖民时期的历史问题,对连间接记忆都鲜有的新一代人增进两国关系也就形成了一种阻力。由此,如今日本国内对韩国的信任度越来越低,反而能够证明新一代在殖民史方面并不承认韩国所主张的历史正当性。2019 年,日本从《外交白皮书》删除了对韩国常用的“面向未来”的表述,明确表示韩日关系正在受损。换言之,过去维持两国关系的规则正在发生变化。

(二)WTO 对韩日两国的贸易协议谈判

韩国政府将日本的出口限制措施视为日本政府对韩国大法院强制征用判决的报复性政治行为,并向WTO 要求在9 月11 日进行韩日双方协商而提起了诉讼。韩国政府在《双方协议申请书》所列日本对韩国实行出口限制措施违反WTO 协定义务事项有如下三点:

第一,日本针对韩国将三种指定产品由一揽子许可转换为个别出口许可违反了WTO 的非歧视原则,尤其违反了最惠国待遇义务。

第二,过去进行自由贸易的三种产品转换为每一次合同接受个别许可并禁止任何形式的一揽子许可,违反了WTO 禁止设置或维持出口限制措施的义务。

第三,出于政治原因进行交易的国家对交易对象国家任意进行限制,违反了应一贯保持公正合理的贸易规定的义务[7]。

就2019 年7 月在WTO 有关日本出口限制问题的讨论来看,韩国已开始通过WTO 的法律程序正式应对日本。例如,2019 年7 月,瑞士日内瓦召开了WTO 一般董事会,而日本对韩国的出口限制规定被列入了议程。当时在该会议上,韩国代表明确指出这次日本政府对韩国采取的出口限制是源于政治上的动机,而不是贸易上的动机。正因如此,这不符合WTO 协定的基本原则,同时进一步可能会对全球价值链形成负面影响。由此可见,日本把政治、外交、历史等问题牵扯到了经济问题,违背了WTO 自由贸易的基本原则,恐怕也就是违反了WTO 协定。日本代表则主张,出口限制规定仅仅是出于安保层面的决定,不应该是在WTO 会上讨论的问题[8]。

因此,9 月份韩国向WTO 起诉日本主要是因为考虑到通过韩日两国政府之间的协商解决问题会很困难,认为随着两国关系在政治、外交、历史等多领域恶化的情况下,结构性矛盾也就会不断堆积,最终将通过经济贸易冲突爆发出来[9]。2019 年10 月11 日,虽然双方协议通常情况下只召开一次,但韩国与日本达成双方协议后,两国均认识到了进行追加协议的必要性,认为第一次双方协议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因此,两国通过外交渠道确定了第二次双方协议日程。也就是说,第二次协议申请意味着两国仍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将要求WTO 贸易纠纷一审判决争端解决机构作为陪审员参与其中。

(三)韩日两国之间的争论及各自的应对策略

1.韩国的立场:依据GATT 规定强调其正当性

韩国政府认为,日本对光刻胶、氟化氢、氟聚酰亚胺三种产品强化出口限制的措施违反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的三个条款。

第一,违反了第11 条第1 款,数量限制的一般取消义务。由于日本并不是完全禁止和限制以上三种产品的出口,而是转换为了个别出口许可制,也可以说修改的制度并不违反WTO协定。因此,如果韩国政府要主张日本违反该条款,则必须证明在实施新的出口管理规定后,相关产品直接受到了负面影响或不妥当的拖延现象。

第二,违反了GATT 第1 条第1 款,提供一般最惠国待遇的义务。但是,由于最惠国待遇义务是相对必要条款,韩国政府可以首先主张日本违反了绝对义务条款第14 条第1 款,而把违反第1 条第1 款作为一个辅助前者的依据。日本政府对此反驳道,它仅仅是此前给予韩国的特殊优待,这次只是回到了原来的状态罢了,因此并不违反最惠国待遇的义务。韩国政府则认为,只要不存在特殊理由,取消特惠措施原则上也是违反了最惠国待遇义务。如果日本对韩国实施出口管理规定后,对韩国之外的其他国家仍然保留了光刻胶、氟化氢、氟聚酰亚胺等3 种产品的一揽子许可制度,日本违反第1 条第1 款最惠国待遇义务就没有一个特殊理由了。

第三,违反GATT 第10 条第3 款,贸易条例公布与实施公平合理的义务。韩国政府主张日本新的出口管理规定针对特定国家的出口要求过多的申请材料和过于复杂的程序等,形成了不妥的行政拖延现象,违反了第十条第3 款(a)项。

2.日本的立场:根据GATT 第21 条强调其例外措施

在WTO 诉讼程序中,日本可能以GATT 第21 条安保例外的内容为依据反驳韩国的主张。第21 条第b 款规定WTO 成员国为保护本国不可或缺的安保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三种类型的措施。第一,有关核分裂性物质及以其为原料的物质的措施;第二,有关武器、弹药等战争工具交易和其他为供应军事设施而直接或间接交易中的财物和物质的措施;第三,战时或在国际关系中其他特殊紧急情况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被认为是与国家核心利益相关的问题,可以作为GATT 上的义务违反行为的正当化事由。

2018 年3 月,美国曾经以本国的安全威胁为据,对进口钢铁征收25% 的关税。根据美国贸易扩张法第232 款“为了保护自身必需的安全利益”的内容,美国判断GATT 第21 条安全利益保护的判断和决定主体是美国自己。当时美国主张,WTO 陪审团或上诉机构均没有权力对此做出判断,日本看似也将展开与此雷同的逻辑。也就是说,战略物资出口管制一般都是出于对外政策、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稀缺资源等目的,在WTO 的规定里是可以被正当化的。

日本也表示不能完全信赖韩国的战略物资管理,出口到韩国的化学物质等可以用于军事目的的物品有可能流入朝鲜。因此,日本很可能根据GATT 第21 条第b 款中的第2 项与第3项,主张国家安全例外。但第21 条不能作为规避GATT 成员国应履行义务的正当理由,所以应该根据“诚实守信(in good faith)原则”加以解释。如果日本无法对其“必要安全利益”的主张提供充分的依据,那么世贸组织可以做出关于日本出口限制措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是不合适的司法判断。

三、安倍政府政策决策的轻率及其面临的困境

通过分析不难发现,2019 年日本的支柱产业与20 世纪70-90 年代不同,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从表2 可以看出,以附加价值总额为标准,代表日本的两大产业已经从传统的电子和汽车产业转变为了现在的汽车和化学产业。这与当今日本的企业和产业界逐渐将核心力量依赖于化学产业的事实有关。换句话说,不仅在日本的汽车产业和电子产业,在整个产业生态系统,一个企业与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来源是逐渐建立在高科技化学部件和高附加值化学原料的基础上的。

对于这种现象,日本教授伊丹敬之用“日本产业的化学化”这一概念来进行解释[10]。在这样的背景下,化学产业作为安倍政权就任以来一直所面临的“六大难题(六重苦)”的根本解决方法之一,而备受关注[11]。日本整个产业生态系统通过长期的“日本产业化学化”过程中,无论在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始终保持着世界最高水平。于是,安倍政府及其经济产业省充分利用竞争力如此高的化学产业,针对韩国开始实行了“出口限制措施”。

根据专家们的分析,由于化学产业独特的产业特性,日本化学产业拥有世界竞争力的高科技化学产品和超精密化学原料,很大程度上依赖具有长期经验的研究员的“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因此,化学产业区别于电子产业,进行“模块化”和“平台化”是非常困难的。换句话说,如果日本不向韩国企业提供这种高科技化学产品和超精密化学原料,那么相关韩国企业很难在短期内找到能够替代或补充现有的日本化学产品。

安倍政权和经济产业省都基于对自身产生的自信,毫无犹豫地决定对韩国企业实施出口限制措施。然而,正是由于安倍政权和经济产业省对日本化学产业的信心,导致此次出口限制措施扩散到经济以外的外交、安保、同盟等敏感领域。

表2 日本在附加价值额方面主要产业的演变和演化

(一)进退两难的韩日双方的筹码

自2019 年7 月日本对韩国实施出口管理规定以来,韩国国内对政府应对方式评价虽然因政治倾向不同而褒贬不一(肯定评价:进步79.2%,保守33.7%),整体上肯定评价占优势(肯定评价:56.1%,否定评价:37.2%)。但在两国矛盾加剧的情况下,多数韩国人认为韩日间的安保协作仍然很有必要(需要:52.1%,不需要:28.5%)[12]。以上统计显示,韩国国民虽然不喜欢日本,但针对安保和经济方面,认为日本仍旧是重要的友邦。韩国总理李洛渊在8月26 日召开的高层党政青会议上表示:“如果日本政府寻求解决方案,将对韩国采取的不当措施恢复原状,可以重新考虑是否终止军事情报保护协定。”这也是考虑到韩国国内安保问题的发言[13]。韩国政府对《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终止的争议敏感的另一个原因是,韩日两国作为美国的东亚盟国处于特殊地缘政治(Geopolitical)处境。美国学界认为“如果《军事情报保护协定》告终,将严重损害美国在东北亚区域内的利益”,这意味着《军事情报保护协定》不仅仅是局限于韩日两国间的安保问题,而对韩美同盟也将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另外,有学者认为当初能够签署《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的背后其实也有着美国强大的影响力,也能充分说明《军事情报保护协定》与韩美同盟之间存在一些相关性。

韩国和日本是美国东亚安保政策的基石和支柱。美国的东亚政策当中朝核问题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的结束也将会影响美日同盟。这是因为美国认为在实行对朝政策上,美日韩三国的合作非常重要,而把《军事情报保护协定》当作强化合作的重要方法。前防卫省统合幕僚长河野克俊表示《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的告终,从结果上看是遵循北朝鲜意向的选择,而这种选择对美日互助非常不利。这也很好地揭示《军事情报保护协定》与美国东亚政策的相关性。

2019 年10 月之后韩日两国都以退让的态度表示如果对方国家先采取友好的措施,自己国家也会考虑采取缓和措施。主要考虑到与美国的同盟关系,目前韩日两国尽力避免形成胆小鬼博弈的局面。但在两国的国内政治层面,一个国家对另一方先实行友好措施,将给国民留下在两国之间的较量中挫败的印象,这可能会带来巨大的政治费用。因此,任何一方都很难积极采取改善韩日两国关系的措施。

2019 年11 月4 日,在文在寅总统的提议下,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举行的会谈被评为是在目前处于原地踏步状态的两国关系中寻找新的突破口的一种尝试。但是由于在强制征用问题上没有得到日方所期待的解决方案,日本政府在与韩国对话中的反应相对冷淡。日本政府推断文在寅政府态度的变化,仅出于为阻止国内支持率下降和韩国经济停滞的深化的考虑[14]。

(二)韩国半导体产业的全球供应链与2020 年东京奥运会的困境

韩日矛盾的深化对两国国内实体经济形成越来越大的影响。在韩国和日本经济密切相关的情况下,日本政府新的出口管理规定给两国的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带来不可忽略的负面影响。虽然韩国企业银行贷款约25% 来自日本,但自2017 年以来,两国之间相互的投资量迅速下降。如上所述,如果新的出口管理规定是过去两国间政治、外交、历史等领域的结构性矛盾积累的结果,可以说明非经济领域的因素已经威胁到经贸关系,反之,这也能证明两国在各领域已经形成了密切的联系。

日本修改出口管理规定并非是简单的贸易问题,而两国间的对立可能导致全球供应链的不稳定。美国半导体产业协会(SIA)、美国制造业协会(NAM)、美国计算机行业协会(CompTIA)等以正式书信向两国政府敦促解决贸易矛盾,即日本出口管理规定的修改,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全球供应链结构造成了裂痕。日本中断原材料的出口会带来韩国的半导体生产的延误,则苹果、亚马逊、微软等美国科技公司及制造业也将遭受连锁性的打击。

从这一方面来看,2019 年10 月1 日日本移动通信排名第二的KDDI 电信公司选定三星电子为5G 设备供应商,可以看作是为解决或改善韩日关系的一种努力。三星电子决定今后五年,向KDDI 提供20 亿美元(约2173 亿日元)等值的5G 基站设备[15]。截至2019 年底,能够制造5G 技术兼容的智能手机的企业只有韩国的三星电子和LG 电子,占据日本智能手机市场68.6% 的苹果公司5G 智能手机开发计划被推迟到了2020 年[16]。如果与韩国的矛盾持续下去,即使日本能够提前实现5G 商用化,5G 智能手机的供应也不会顺利,与之配套的商用化服务难免出现问题。与此同时,日本把5G技术结合到冬奥的计划也将遇到较大的困难。

5G 是用于万物互联的新技术,涉及的信息流动量比现有4G 技术更大。因此需要更多的动态随机存储器(DRAM)和NAND 闪存两个三星电子的主力产品。总之,就日本来说,为了冬奥期间实施5G 通信技术的商用化,缓解与韩国的冲突将有利于与三星电子形成更加顺利的合作体制。

(三)经济产业省的困境与日本经济增速下降趋势的出现

安倍经济学实施后,日本的经济增长率大幅回升,在2013 年也曾达到2.0%。由无限放宽金融、实施负利率政策等原因日元开始贬值,国内需求也随之出现恢复迹象,日本企业于是开始强化国内事业。具体在2013 年到2016 年之间日本企业从日本国内向中国和东盟转移生产据点相比,从中国、东盟再次向日本转移生产据点的比重更多。但是,如图2 所示,“安倍经济学”自2017 年开始效果就很差,到了2019 年却出现了质疑其实效性的现象,即日本的经济增长率继2018 年的0.7% 之后,2019 年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图2 安倍经济学实施期间(2013-2018 年)日本名义国内生产总值成长率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主要是因为构成安倍经济学核心轴的日元弱势在中美贸易战争爆发后转为日元强势。另外,2019 年上半年日本的贸易顺差规模同比减少了87.4%,共计2242亿日元(约143 亿人民币)。同时,企业业绩也大体上有所减少,在日本股市上市的1243 家公司今年第二季度净利润同比减少14%,连续三个季度呈现出减少的趋势。这是从安倍经济学实施初期就被指出的问题,而中美贸易战争及其他因素所导致的世界经济增速放缓,使其更为突出。安倍经济学刚实施之后的数年间,日本国内宏观经济指标看似有所恢复,但在安倍经济学实行期间,日本和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差距从1.38 倍扩大到了2.47 倍。此外,曾经代表日本的东芝、瑞萨科技、日本显示器公司(Japan Display Inc,JDI)等企业都处于衰落状态之中[17]。与此同时这在国际贸易上也会形成负面作用,在日本经济陷入困境的情况下,日本政府盲目地对韩国实行新的出口管理规定,使得通过全球生产链向全世界供应的韩国主力商品的供给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由此可见,安倍政权的对外经济政策面临这些问题,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安倍政权的对外贸易政策制定和实行的机制与过去政权不同。传统上日本政府在决定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时,通常会综合经济产业省、外务省、防卫省、文部科学省的意见后做出决定,然而从2012 年12 月安倍政权成立后,日本对外经济贸易政策仅通过经济产业省协商决定,在这过程中侵犯了外务省的业务范围。此次修改出口管理规定是排除外务省所进行的,结果导致美日韩安保体制出现裂痕,引起了韩国内部出乎意料的强烈抗议。也就是说,安倍首相排除外务省及其他政府部门,而仅以经济产业省为中心决定对韩国实施新的出口管理规定,疏忽了可能衍生到经济领域之外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安倍政权以经济产业省为中心决定国家对外政策的方式在过去是无法想象的,以此可以类推,目前日本政府内部存在一些问题。

结论

2018 年10 月,韩国大法院对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韩国强征劳工受害者向日本企业提出的诉讼中,做出了原告胜诉的判决。此后,韩日两国的矛盾迅速公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经济产业省在2019 年7 月打破传统,修改了本国的出口管理规定。韩国的主力出口产品半导体和显示器生产过程中必需的超精密化学原料——光刻胶、氟化氢、氟聚酰亚胺正式被日本实施出口限制。作为报复性措施,韩国则开始正式实施《战略物资进出口告示修正案》,其内容包括将日本排除在本国出口审查优惠国家之外。同时,韩国政府进一步表示不再延长韩日两国间签署的《军事情报保护协定》。

通过最近两年一连串事件可以知道,韩日两国激烈的矛盾已经持续了约2 年以上,进入了类似于胆小鬼博弈的局面。而这是1965 年韩日关系正常化后首次发生的事情。“1965 年体制”维持的约54 年的时间里,对历史问题的默认作为两国间可持续发展良好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如此,该体系逐渐失去维持韩日两国建设性关系的功能。目前日本国内对韩国的信任越来越低,是因为在多数日本人的认识中,日本对历史已尽到了责任。这也意味着日本不再承认韩国在殖民时期日本对韩半岛的暴力统治过程所衍生的正当权利。总之,长期维持的韩日两国关系的基本模式正在发生巨大变化。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韩国将日本新的出口管理规定所引发的问题向WTO 进行了起诉,而日本又就此制定新的应对方案,两国之间的矛盾局面似乎一直不能得到缓解。然而,韩日两国分别都与美国有同盟关系,两国之间的矛盾对美国的东北亚战略会形成负面影响,与美国的同盟关系也就容易进一步恶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作为一种“安全装置”能够防止韩日两国之间的矛盾过度激化。到了2019年10 月,韩日两国似乎在相互退让一步,不过从韩日两国国内政治层面来看,如果一个国家先采取友好的措施,就难免给国民留下政治领导人在两国之间的较量中失败的印象。从选举政治和政治支持率两方面来看,这也会给国内政治带来巨大的政治费用。因此,无论是韩方还是日方,目前两国政治领导人很难去率先尝试改善两国的关系。这也联系到近期韩日两国间连续发生的负面事件使“1965 年体制”丧失其维持两国间建设性关系的功能,也就是说,过去韩日两国在经贸领域的紧密合作关系正由一个“常数(Constant)”逐渐转变为多种新的“变量(Variable)”。

2019 年是发表《韩日伙伴关系共同宣言》的21 周年,1965 年韩日邦交正常化以来它被评价为韩日关系中最重要的宣言。当时离共同宣言签署只有10 个月之际,《韩日渔业协定》被废除,使得两国关系走向恶化。但在该宣言公布后,两国关系便发生了逆转,甚至在政治、经济以外的领域中,双方也纷纷提出了改善两国关系的方案。最重要的是,当时的共同宣言是由日本首相小渊惠三作为日本的领导,首次对过去历史问题表示反省、谢罪,与此同时,韩国总统金大中也摆脱了过去韩国政府较为保守的立场,高度评价了日本在战后国际社会上为和平与繁荣所发挥的作用。在这可以窥视到两国最高领导人对发展两国关系的认真思考和深刻的哲学考察,以此为基础,韩日两国重新认识到了相互间变化的情况,并进一步在“1965 年体制”所未涉及的领域为做出面向未来、相互合作的行动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样的历史教训在约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对韩日关系的恢复和发展仍具有重要意义。总之,为了摆脱目前韩日两国间反复出现的感情对立和消耗性的政治斗争,韩日两国应该为相互理解与合作重新构建一个合理的沟通方式和体系。

猜你喜欢

韩日出口韩国
上半年我国农产品出口3031亿元,同比增长21.7%
韩国“第一步”
聚焦韩国大选
给情绪找个出口
米弯弯的梦里有什么
朝鲜4月发卫星令韩日美紧张
某官自白
揭秘韩国流
揭秘韩国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