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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回顾及再思考

2020-04-01丁声俊

粮食问题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粮食农产品农业

摘要: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以来,取得了斐然的成就,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笔者在回顾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历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和当前面临的新因素、新挑战,对新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关键词: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回顾新环境再思考

一、历史的回顾:40春秋开创农产品市场化新局面

回顾我国農产品市场化改革的历程,探索和创新、攻坚和克难、巨变和辉煌,令人鼓舞。全国基本建立起农业粮食市场经济新体制,市场经济进一步市场化;农业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促进市场供给质量持续改善化;谷物收储制度引入市场机制因素,进一步健全化;大宗农产品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化;农业粮食新产能持续加强化;农业粮食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化。改革开放40年,我国大宗农产品市场化改革不断谱写新篇章,开创流通新局面。

(一)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经40余载探索创新,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取得斐然成就。

1. 开创农产品现代市场经济新体制

40余年探索改革,创新发展,农村经济体制和农产品流通体制发生根本转变。迄今,我国农产品已形成稳定的多级、多种类的批发市场体系和流通格局。迄今,几乎全部农产品的经营都已实现了市场化,也可以说市场化率达到了100%的程度。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70%以上农产品流通份额,占据了流通的主导地位。具有以下长远的意义:一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以市场为主形成市场价格的机制;二是农产品市场创新产品链、产业链、物流链、供应链等“多链”结合,形成合理的、高效的“供应链”。三是建立健全了稻谷和小麦的购销新体制新机制。稻谷和小麦是我国居民消费的主要口粮,其价格变动不仅影响农民的收入,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口粮安全。多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调节粮食价格的政策措施,形成了不同时期的收购和销售价格。在成功实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之后,还实行保护价格的只有与口粮安全密切相关的小麦和稻谷。对于这两个被称为“特殊商品”的购销,也引用市场机制,在坚持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同时,注重“两手并用”:既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配置谷物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每年根据市场行情决定价格的升降;又注重更好发挥政府的“有形的手”的宏观调控作用。

2. 建立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新机制

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必须建立以市场为主形成市场价格的必要条件。从2016年成功实施“价补分离,市场定价”的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以后,目前只对稻谷、小麦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但也改变了过去“托市价格”只升不降的违背市场机制的做法,根据粮食市场和供求状况、主动合理调整小麦和稻谷的收购价格,可升可降。这既保障农民的基本收益,又给予正确的价格信号引导。多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虽然也发生过市场价格波动,但一般都是温和的、可控的、结构性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提高了农业粮食资源配置效率和流通效率。这表明,目前我国大宗农产品的价格都由市场为主形成的。

3. 普及推广了农产品市场新业态

由信息技术革命、产业升级、消费者需求三大因素,推动流通新业态应运而生和快速发展。所谓流通新业态,是指基于不同产业间的组合、企业内部价值链和外部产业链环节的分化、融合、行业跨界整合,以及与互联网技术嫁接所形成的新型经营组织形式,具有市场化、便捷化与个性化的特点。在我国流通改革中,鼓励和支持发展连锁店、直营店、超市和代理,以及配送中心等新业态。例如,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改善农产品贮藏、加工和配送,乃至开办城乡一体的连锁、代理、超市等新业态,显著改善了购物环境和提升了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水平。

4. 探索创新农业粮食生产新模式

所谓农业粮食业态是指多元要素融合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和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以及不同农产品的经营服务形式。我国农业粮食资源要素极具多元性、地域性和差异性,由这些特性决定,在改革中形成不同的农业粮食资源融合方式,催生出服务型、创新型、社会化和工厂化等多种新型农业粮食业态。另外,农业粮食产业链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进行横向拓宽,涌现出创意农业、订单农业、生态农业、智慧农业、有机农业、休闲农业,以及乡村观光旅游等新型农业。显然,农业粮食产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升级,“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产品链、产业链、供应链等“三链”相互协调,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化,经营形式更加多样化,创意空间更加扩大化,有效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

5. 电子交易市场发展多种新形式

随着进入信息化和互联网时代,大批农民登上了农村电商的快车,以农村电商为代表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迅猛,多样化模式纷纷呈现:一是“农产品+农村电商平台”;二是“农产品+微商”;三是“农产品+可视农业”;四是“农产品+网红直播+电商平台”;五是“农产品+餐饮”;六是“农产品+直销店”;七是“农产品+社群”;八是“农产品F2C模式”(Farm To Customer);九是“农产品+认养”(互联网认养农业);十是“农产品+众筹”。如今,农产品电商遍布城乡,显著提高了农产品流通效率。截至2018年底,电子交易市场达到1969家,其中农产品为585家,占29.7%。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县新增260个,总数达到1016个。为活跃农产品流通、扩大农产品销售、降低农产品经营成本、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和效益发挥了重大作用。

6.“互联网+”构成经济发展新平台

“互联网 +”流通新模式,也堪称是平台经济。它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带动了社会就业,方便了民众生活,节约了经营成本,还促生了电商、快递、移动支付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有效扩大了市场发展空间。这种新型的互联网平台经济,自身还有很大地发展空间。通过电商、快递等形式,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有利于进一步搞活城乡流通。尤其是,“互联网+”这种新模式,对于解决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难题,更能发挥其优势作用,打破封闭与闭塞,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的创造力,点燃新的经济增长点,传递新的市场信息,激发和开辟更广阔的新市场和新发展空间。

7. 强化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预警新手段

加强农产品、特别是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监测,关系构建农产品市场化的基础条件。我国在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原则下,不断加强对大宗农产品信息监测预警,积极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建立健全农产品的信用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汇总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产品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了常规媒体和网络媒体相结合的发布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农产品信息,建立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预警的不断加强,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8. 培育和提高农产品市场新主体

能力和素质显著提升了。培育和提高市场主体能力和素质,是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础。国家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金融信贷服务、保险扶持、市场营销拓展、人才培养等多方面采取措施,解决了农业粮食新型经营主体在发展中所产生的新问题,大大加强了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所谓新型经营主体,强调的是一个“新”字,主要包括农民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在农产品流通领域还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以及配送中心等。迄今,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已超过41万个,辐射带动的种植业基地约占全国农作物播种面积的60%,带动畜禽饲养量占全国的2/3以上。此外,我国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93.3万家,实有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6.8%。与此相应,亿万农民已成长为市场主体,务农不只是“营生”,更是“经营”,在田野上经营标准化生产,在网络上经营信息化产销,在农业外经营多元融合发展。

9. 开创农业粮食对外开放新格局

改革开放以雷霆之力击破了闭关锁国的禁锢,“国门”洞开,农产品市场由封闭转向开放,统筹妥善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不断开创农业粮食对外开放新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积极奉行中国农业粮食“引进来”和“走出去”方针,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和农业集团,发挥我国作为一个农业粮食大国的优势。以建设性的姿态,推动农产品国际贸易秩序和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我国农业粮食贸易体量庞大,是全球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和第二大农产品贸易国,也是大豆、棕榈油和棉花等农牧产品的最大买家。2018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额接近2014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9%。其中,进口近1259亿美元,增长12.8%。与此同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农产品进口快速增长。

10. 农业粮食建立健全法规新体系

70春秋,砥砺向前,我国农业粮食由行政为主、转上法制轨道,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法规新体系。一是,农业粮食立法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对“三农”和粮食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政。二是,建立健全比较完备的农业和粮食法规体系。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三是,积极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及相关法规修订工作:包括继续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进行制定《粮食法》筹备工作;完成《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修订;实施《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首次考核,取得了“首考”经验,进一步压实了地方政府粮食安全的责任;以及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管新机制,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探索跨省交叉执法检查等。

(二)农产品流通领域仍然存在的“短板”

在充分肯定和评价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已取得突破性、本质性和开创性成果的同时,决不可陶醉于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开放的凯歌声里。必须清醒正视:我国农产品市场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依然明显存在“五大短板”:

1. 农产品流通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民众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和需求矛盾并存,而且仍然是个突出问题

当前,优质专用农产品供给不足与普通劣质农产品滞销并存。民众的食物消费结构日益趋向“优质化、多样化、营养化、保健化、方便化和安全化”,尤其是对分享清洁水、空气以及优美环境的向往日益强烈,成为生活需求。当前,农业粮食“供给侧”结构不适应“需求侧”结构升级需要的矛盾仍然突出,补足“短板”、大力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是需要长期坚持深化改革的重点。

2. 人均农业资源少与污染浪费严重的矛盾并存,成为严重制约因素

例如,“天下粮田”稀缺资源不足与浪费严重和面源污染并存,更有大量宜农宜牧和适宜种植木本粮油的山地丘陵地还在沉睡中。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4亩,因不当使用化肥农药而污染的土地面积高达3.28亿亩以上。这成为我国振兴现代农业粮食产业经济必须进一步解决的现实问题。

3. 组织化程度低和农业粮食规模效益低并存,成为农业粮食市场化、现代化进程中的障碍

迄今,我国以农民家庭、小型家庭农场为生产生活单位的小农户经济还占主体,参与耕地承包的农户高达2.3亿个,仍有70%的农户耕种自己的承包地。小农户经济一般具有的小型性、分散性、封闭性和自足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导致生产成本高昂、市场竞争力薄弱、距离大市场遥远,现代化的机械装备缺乏,构成了一个普遍的短板。

4. 市场流通主体实力弱小与基础设施不健全并存,构成另一“短板”

我國市场主体的优势在于数量大、形式多、分布广,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然而,多数市场主体弱小,“硬件”和“软件”建设都比较落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薄弱。与此相对照,农业粮食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农业生产环境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化治理能力,稳产优质高产基本农田面积需要进一步快速扩大,农产品现代仓储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产品物流需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化,尽快补足攸关农产品市场化全局的短板。

5. 农产品国内外贸易迅猛发展与急需补足的营商环境“短板”并存

所谓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活动中的经济、政治、社会与法律环境的综合反映,包括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国际化环境、法治环境、企业发展环境等。优化营商环境就如同放水养鱼,就是解放生产力、增强竞争力。近几年,我国改善营商环境取得长足进步。据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排名,2016年,中国居84位, 2018年提升到78位,在190个经济体中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但是,随着我国内贸和外贸事业的猛进和巨变,营商环境的各种“短板”凸现出来,束缚和捆绑了企业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兴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其主要表现是:政府在为企业服务上,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现象相当突出;政府失信行为难遏制,乱收费、乱执法仍然普遍;成本问题,包括税费、人力、运输、用地、融资等成本相对较高;在市场环境方面,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会遭遇不少政策性障碍,还存在制约和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

从实质上看,补足上述“五大短板”,是继续提高供给质量、拉动消费、实现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等“六稳”的必须;也是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农产品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必须。总之,是解决我国农产品在迈向更高水平市场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时代性课题。

二、深入分析当前影响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新因素

回顾和评析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可见:重大成就斐然,深层短板明显。使我们清醒认识到:目前在新环境下影响农产品流通的一项主要因素,就是还未建立起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的机制及其保障制度。也就是说,我国农产品流通还没有真正完全科学驾驭和运用具有普遍意義的价值规律。

商品价值论的基本观点阐明,商品生产和流通必须耗费一定的资源,其所费资源的货币表现及其对象化称之为成本。而成本是影响大宗农产品价格的基本因素。从不同视角与市场新环境出发,农产品成本又划分为不同类型:传统因素和新生因素;物质费用(物化劳动耗费)和用工折价(活化劳动消耗)费用等。它们都是农业粮食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商品价值也随之变化,进而必然导致其价格也相应变动。

(一)影响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传统因素发生了新变化

从宏观层面和长期视角看,有多种因素影响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形成。包括各种成本、城镇化发展、资本运作、心理预期和政府政策措施等方面。这些因素随着环境的变迁也必然发生变化。社会再生产过程的运行,即进行生产和经营必须消耗生产资料与劳力用工,就是表现为以货币形式计量的各种费用,即各种成本。

1. 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的构成

为了便于分析农产品成本的构成及其影响因素,一般按费用发生的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前者包括种子、肥料、农药等物质费用,以及直接生产用工的劳动报酬;后者包括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农田基本建设,以及用于企业管理的物质费用和劳动报酬等。除上述分类方法外,还可按费用与产量之间的关系分为固定费用(固定成本)和变动费用(变动成本):前者不因产量的变动而变动,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固定数额;后者随产量的增减而增减,不生产时即不发生费用。生产经营一定种类、数量和质量的农产品所耗费资源的经济价值,即成本往往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相应发生变动。依据经济学成本理论,农产品成本包括物质费用和人工费用两部分。物质费用又分为直接生产费用和间接生产费用。前者是指可以直接计入作物成本的费用支出。后者是指与各种农作物生产有关,经过分摊后计入成本的费用。所有这些构成了农产品成本的基础,也是构成农产品价格的基本要素。

2. 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不断攀升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不断攀升,逐步进入“高成本”时代。这正是我国农产品价格趋于上涨的主要原因。分析生产成本演变态势清楚可见以下特点:(1)劳动力成本增长速度最快,上涨幅度最大,占农产品总成本的比重最大。(2)土地租金成本明显提高,所占比重在不断上升,在总成本中居第二位。(3)物质费用成本的绝对值还在扩大,但是所占比重开始下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调查资料显示,近年来稻谷、小麦、玉米三种主粮作物平均每亩化肥投入约130元,占亩均生产成本的15%左右。2018年,以上三种主粮作物生产成本增加2%以上,与此相应每公斤粮食的利润约降低4分多钱。其中,化肥的涨幅更大。目前,国内农产品生产成本的一般态势表现为:劳动力总成本在持续上涨;土地成本也呈上涨趋势;物质费用投入的成本虽然占比有所下降,但是绝对值仍然在攀升。

3. 国内农产品价格指数趋降

农产品价格指数是数字经济与实体农业粮食的有机结合。农产品价格指数对推动农产品市场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等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农产品价格指数聚焦供求关系、流通状况及结构特征,可以精准反映市场的变化趋势。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指数体系,是观察农产品市场价格的重要信号。

近年来,农产品价格指数出现一种值得关注的趋势:一方面工业和农资产品价格指数不断上涨;另一方面农产品价格指数趋于下降,造成过大的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国家统计局检测数据显示,2018年各类大宗商品价格指数为112(注:以2014年全年均值为100)较上年增长5.93%。其中,工业品年度均值为118.7,较上年增长8.02%;农资价格指数为101.5,较上年增长14.82%。与上面的数据相对照,农产品综合价格指数为90.3,较上年下降3.75%,农产品价格指数是唯一出现年度下滑的大类产品。随着工农产品价格指数差异的扩大,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也相应加剧,导致农业粮食经营净收入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

4. 农业劳动力工资快速提高

农民以“农民工”的身份进入城市、从事“工商服”等非农产业,是中国独特的农业支持工业的形式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数量不断扩大,结构不断演变,取得了巨大的人口红利。从2013年到2017年的5年间,我国农民工数量依次为26894万人、27396万人、27749万人、28171万人和28652万人,各年相应增幅为2.4%、1.9%、1.3%、1.5%、1.7%。显而易见,从2013年以来,虽然农民工的绝对数量每年仍有所增加,但增幅有所减少。

与农民工连续增长相同步,他们的工资也不断提高。从2004年开始至2011年,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月平均工资增长到2049元,与2005年的875元相比增长了一倍多。2017年和2018年,农民工月平均工资进一步提高,依次增长到3485元和3721元。从区域看,在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工资增长加快,与东部地区的工资差距缩小。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西部与东部的平均工资差距由2005年的15%左右下降到目前的3%左右。合乎逻辑的是,农民工工资上涨对劳动力成本产生直接的影响,是相关行业劳动力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与制造业之间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与服务业平均工资定基指数之间的相关性更高。按照理论逻辑,农民工工资上涨必然提高农业生产劳动的机会成本,进而推动农产品价格攀升。

5. 土地流转费用(地租)大幅攀升

土地制度一直是目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头戏”。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土地“三权分置”的土地制度改革,就是把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开,使集体、承包农户和流入土地者的权益都能够得到保护。土地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耕地流转成本和粮食价格、规模经营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根据有关机构调查: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租赁、土地入股以及托管等;土地流转的年限以21年到30年为多,占调查样本的29.96%;流转面积以10亩到1000亩为最多,占调查样本的68.89%。目前全国土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重约占35%左右。

(二)制約农产品市场化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新因素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日益结合与融合,促进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关联度不断提高。尤其是,随着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属性的扩展和变化,其价格形成机制的新因素,即玉米、菜籽等农产品能源化、金融化趋势显著增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因素更加复杂化、多元化,甚至国际化因素也趋于强化。在这种背景下,粮油产品能源化、金融化趋势日益明显。致使在农业粮食整体保持增产趋势、总产量与总库存量都稳中有增的条件下,主要粮食价格却出现波动,粮食价格波动与产量和库存消费比等传统关键指标之间似乎不仅不存在关系,甚至呈现背离现象。由此使人受到启发,在继续关注引发粮食价格波动的传统因素的同时,还必须注重非传统因素的影响,如粮食等大宗农产品金融化、能源化对市场价格形成的作用,尤其要关注能源化和金融化属性对大宗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作用。下面分别进行阐述。

第一,充分重视粮油能源化趋势对市场带来的影响作用。

实践表明,粮油能源化趋势已成为粮油市场价格波动的推动器。所谓粮油能源化,是从发展生物质能的角度出发,以粮油产品及其副产物作原料加工生物能源。在人类奔腾前进的历史中,能源是不可或缺的强大推动力。迄今,人类对能源的利用大体经历了“四次大转换”。在当代能源体系的转换中,绿色能源、清洁能源等新能源蓬勃发展,尤其是生物能源方兴未艾。

1. 以粮油为原料的生物质能取得长足发展

在新能源领域,生物质能是最为重要、最有发展前景的能源。其中以粮油等大宗农产品及其副产品为原料、采用不同技术手段进行加工,可以得到不同形态的生物质能源,主要包括三大类生物能源战略性产品:一是液体生物燃料;二是气体生物燃料;三是固体生物燃料。在目前生产利用规模较大的生物质能源中,液体生物燃料,即生物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是最主要的产品。这两种产品,主要是以玉米、菜籽等为原料生产的生物燃料。此外,红薯、木薯和马铃薯等“三薯”作物,以及多种农产品加工副产物,都是生产加工生物燃料的重要原料。以上述原料生产的产品被称为“第一代生物燃料”。多年来,国内外高度重视研究开发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市场生物燃料,被称为“第二代生物燃料”和“生物能源的革命”。我国生物燃料起步较晚,但迄今生物燃料乙醇也已取得长足发展。从2000年开始,我国启动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在初期,主要以消耗陈化玉米、小麦为原料,取得良好效果。随后,国家大力支持生物燃料企业科技攻关,研发“纤维素燃料乙醇”。迄今虽已取得重要研发成果,但还未达到商业化的水平。

2. 粮油能源化对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产生重要影响

在不同环境背景下,粮油等大宗农产品能源化对其价格形成、产生正面和负面的两种不同影响作用。

(1)当化石能源价格低迷、玉米等农产品产量过剩时,玉米能源化可发挥正影响作用,即促进玉米产销平衡、稳定市场价格的作用。对此,美国和巴西都提供了典型经验。就国内的经验看,在世纪之交,我国为处理大量积压、甚至陈化的玉米、小麦,从2000年开始启动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到2006年,我国玉米燃料乙醇达到120万吨,转化消耗玉米396万吨。随着如此大量玉米库存的消化,玉米市场价格转降为涨,对解决小麦、玉米主产区产品积压滞销、提高农民收入、逐步走出困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在2004—2006年间,东北三省居民收入增长均高于全国水平。以黑龙江为例,2006年与2003年相比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43元,年均增长13.8%。这中间,发展玉米燃料乙醇功不可没。

(2)当化石能源价格高扬、玉米等农产品产量短缺时,粮食能源化可激化产销矛盾趋于紧张,诱发市场价格飙涨。在2008年全球粮食危机爆发前,玉米主要生产国美国已将大量玉米用作生产燃料乙醇的原料,导致玉米价格上涨70%。恰在这年夏天,美国玉米总产量比上年下降13%,大豆总产量比上年下降12%。虽然美国粮食产量大幅下跌,但仍然消耗大量玉米生产燃料乙醇,致使国际市场粮价大幅上扬,甚至有失控风险。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食品价格指数上升6%,玉米价格上扬近23%。小麦的国际报价也飙升了19%。当时,国际上对美国利用大量玉米生产燃料乙醇普遍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为美国为汽车“喝油”夺走了穷人“吃饭”的生存权。

(3)要辩证看待粮油能源化趋势。从上述可见,对粮油能源化趋势需要辩证看待。从粮油资源富裕的国家和地区看,通过转化粮油作物市场生物能源、改善能源供应结构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在世界许多国家并不鲜见,保持适度“粮食能源化”,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粮油常规功能的利用,同时扩大了新能源。从长远看,我国适度发展生物燃料乙醇、将会改善我国的能源使用结构,有利于粮油等大宗农产品供需平衡,促进农业粮食循环经济的发展,点燃能源经济的新增长点。然而,不同粮油作物在土地利用、资本投入、劳动力使用,以及水源和化石能源等要素资源直接关系粮食安全,如果非常规粮食功能的过度“能源化”,必然会擠占各种粮油资源,从而弱化其食用功能属性,就可能影响粮食安全,决不可掉以轻心。

第二,粮油金融化趋势对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放大作用。

从世界范围考察明显可见,粮油金融化趋势已成为粮油市场价格波动的放大器。所谓粮油金融化,是21世纪以来的一个新概念。它最初是用来说明2000年后、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国际市场上出现的一种新现象。即在粮油供求格局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甚至是供过于求的形势下,粮油价格却出现了波动的现象。这是粮油金融化趋势的杠杆效应使然。

至今,人们还记忆犹新,从2006年春季开始,“次贷危机”首先从美国爆发,到2007年8月逐步蔓延到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导致产生多种消极影响。有些多余的流动性投资基金,通过多层次转入有利可图的大宗商品粮油领域。由此又产生两种效应:一种是,大宗农产品的商品化属性渐渐弱化;另一种是,大宗农产品金融化属性趋强化。这表明粮油产品的价格具有“双重性”,即不仅是传统的商品价格,而且也是现代金融衍生品价格。这种“双重性”直接导致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具有较强的杠杆效应,即把小幅度、局部性涨价转变成大幅度、全面性涨价。

从国际范围看,金融化属性明显增强导致国际粮油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从2007-2008年和2010-2011年,国际农产品市场上粮价先后经历了两轮暴涨,成为全球性的焦点和热点。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爆发了粮食危机。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国际市场上玉米价格飙升了50%,升至历史最高点,大豆和小麦价格也上涨了30%。与此同时,覆盖55种食品的全球粮食价格指数跳升了6.1%。这场粮价暴涨,也波及面粉、食品等其他粮油加工制品。大豆和玉米是我国进口数量巨大的两种大宗农产品,特别是我国大豆油脂产业对进口具有很高的依存度,一旦国际市场大豆价格上涨,就必然诱发国内大豆、豆饼、大豆蛋白饲料涨价,进而传导、诱发肉蛋奶的动物食品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属性的扩展和变化,使其在国际市场上金融化趋势的杠杆效应明显,并且逐渐成为资本市场上各种金融产品的挂钩商品。金融化趋势的因素对粮食价格形成的作用甚至超过市场供求力量对粮食价格的影响作用,产生了匪夷所思的现象,搅乱了农产品市场秩序。这实质上就是农产品金融化杠杆效应的表现,剧烈放大了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效应。

第三,粮油能源化和金融化对市场影响作用的辨证分析。

综合前述,粮油能源化和金融化趋势促使其功能拓宽,由单一食品属性逐步与金融和能源挂起钩来。这种日渐强化的趋势,对农产品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带来了新问题,必然产生重大影响。

1. 大宗农产品价格波动频发和强化

如前述,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流动性过剩,金融衍生品泛滥,大宗农产品贸易投机活动猖獗,导致粮油等大宗农产品逐渐偏离供求机制约束下的相对均衡,爆发农产品价格飙升,诱发其价格波动不仅频发,而且强化,即价格波动的范围与消极影响扩大了。

2.  大宗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复杂化

粮油等大宗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取决于供求关系,但在其金融化和能源化影响下,产品价格脱离其基本面,定价权旁落于金融国家操纵的跨国公司的手里,致使削弱、甚至脱离了传统供求关系的影响,越来越多地取决于市场心理预期。包括期货市场、货币市场、投资资本,以及能源价格等农产品非供求关系的影响,使大宗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日趋复杂。

3. 大宗产品宏观调控的难度与风险加大

大宗农产品金融化和能源化趋势使宏观调控与国际市场的关联性增强,而后者具有的多变性和复杂性,不仅增加了粮油等大宗农产品宏观调控的困难性,而且加大了风险性。针对以上特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还要注重消除对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供求关系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即价格风险性。

(三)政府宏观调控是保障农产品市场化的主导因素

由于市场优胜劣汰的法则,以及市场主体趋利避害、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致使市场机制具有本身无法克服的自发性和盲目性,难免可能导致市场扭曲和价格失灵,给宏观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危害。这体现了“两手”兼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即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客观重要性和必要性。政府通过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也就是说,“看得见的手”是建立完善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及健全制度的主导因素。当然,政府的宏观调控举措必须规范化、科学化。具体讲要做到“三适”,即“适时、适情、适品”选择良策,这既是由粮油等大宗农产品的特性决定的,也是我国国情使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粮油等大宗农产品必须因地制宜,因势谋划,因品而定,选择最佳的宏观调控举措。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价格杠杆必须以健全合理的价格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为前提,运用价值规律进行调节,有效扭转可能发生的市场失灵、价格扭曲状况,保证大宗农产品市场正常平稳运行。

1. 运用价格杠杆适情提高大宗农产品价格,是增强发展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杠杆

从上世纪80年代改革之初,国家主动扭转忽视农民物质利益的问题,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和价格调节机制,大幅度提升粮油等大宗农产品价格。1978年,国务院做出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的决定:从1979年夏粮上市时候开始,粮食统购价提高20%,超购部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价50%。以这轮粮食价格改革为契机,从1979年到1984年,全国粮食总产量由33212万吨增长到40731万吨,创中国粮食总产量历史最高纪录。这轮粮食价格改革的成功,有效完善了价格体系,改变了粮食价格过低状况,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粮食流通的改革,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农业粮食生产、乃至农村经济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一扫中国长期存在的粮食短缺、紧张的局面,开创出粮食供给宽裕、农村经济活跃、民众生活改善的新气象。

2. 运用市场机制适时放开大宗农产品价格,是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农业粮食发展的动力

1984年,国务院根据市场行情采取了放开价格、扩大市场调节的改革措施:首先,有步骤地放开生猪、蔬菜等鲜活商品。其次,逐步放开大宗农产品价格。1985年废除粮食统购制度,代之以实行“粮食合同定购制”。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国家以市场化为取向、对大宗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价格采取多项重大改革措施:1992年,国家采取了突破性价格改革措施,国务院决定废除粮油购销“价格倒挂”制度;1994年6月,我国对四种大宗粮食定购价提高了44.4%;1996年再次提高四种大宗糧食的收购价,提高幅度达40%以上。2004年,国务院又适时做出深化粮改的决定,在坚持“四有利”的原则下,放开粮食市场、放开购销价格,创新体制机制,促使粮食购销稳健过渡到市场化。

3. 对不同产品采取不同政策,动态调整价格是平衡市场、保护农民利益的调节器

适应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需要,国家采取调整或改革体制机制的措施:(1)实行粮食“托市”,即最低收购价政策。2005年和2006年,国家对主产区稻谷、小麦先后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确定中储粮总公司为承担者。迄今,这项改革已坚持实施了10年以上,对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国家掌握足够粮源功不可没。(2)实行粮食“临储”,即临时收储政策。2007年以后,国家在东北地区实行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对解决农民“卖粮难”和促进粮食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粮食市场供求新形势,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开始取消粮食“临储”政策,同年国家又启动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其基本原则是“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保障农民合理收益”。这意味着实行近10年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被取消,而代之以“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制度。

4. 农产品价格改革的成功经验证明政府宏观调控主导作用不可或缺

从国内外的丰富经验、特别是我国农业粮食的突破性改革中,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决定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不可或缺。特别是对于作为民众口粮的小麦和稻谷,以及作为配合饲料重要原料的玉米,更必须注重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确保”方面:一是确保大宗农产品改革、尤其是大宗谷物的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和道路,防止农业现代化带来的“异化”现象。二是确保改革的主体、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其合理增收致富。三是确保以农业粮食“供给侧”结构改革为重点、促进“两侧”结构相互协调、相得益彰。四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特别是必须保障广大民众的口粮绝对安全。五是确保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共生共荣。

三、新环境下对进一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再思考

当今世界市场面临着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甚至贸易战的严峻挑战。这种逆流拖累世界经济发展,加重其不确定性和下行压力。这种新形势也不可避免的对国内农业粮食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带来影响。鉴于此,必须对深化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和开放进行再思考。尤其是在我国绿色兴农强粮、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需要以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的精神,解决时代性课题。即建立健全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和创新制度体系。这既是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深化,更攸关农业粮食高质量持续发展、乃至健全完善农业粮食市场经济的必须。当然,也是应对美国政府挑起贸易战的有力手段。

(一)当前必须有力应对严重的市场扭曲

近年来,美国越来越强烈地奉行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挑起并螺旋式升级贸易战,严重扭曲了世界市场,农产品贸易是受危害最严重的领域之一。清醒沉着应对面临的严峻挑战,是当前重大的斗争任务。当前,我国必须高扬新发展理念旗帜,有力、准确应对中美贸易战造成的市场扭曲,着力做到“五强化”:一是强化创新驱动。这是加固农粮生机之根、昌盛之本,确保其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应用,尽快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和竞争力。二是强化统筹协调。以此促进农粮产业辩证发展,系统发展,以及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其协调发展中拓宽空间,有力增强农业粮食产业持续发展的后劲。三是强化“减白增绿”。即通过生态革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探索创新农粮绿色生产方式、绿色收储方法、绿色加工工艺。特别是要切实减少化肥耗用量,增加绿色有机肥料使用量,减轻面源污染,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四是强化民本思想。农业粮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生活资料。它必须以民为本、致力于共享发展,把为民谋利造福放在最高位置,始终坚持发展为人民、发展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五是强化对外开放。就是把开发的“大门”开得更大。通过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更深地融入世界经济,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加强发展的内外联动,增强对国内经济发展的拉动力。

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已由遭遇战转变为阵地战,必将转变为一场“持久战”。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的最佳对策就是,运用大智慧和坚持大局观,保持清醒和坚守定力:一要冷静沉着,稳健应战,更有针对性和精准性地采取反制措施。二要练好内功,立于不败。要集中主要精力办好自己的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把开发的“大门”开得更大。三要抓紧契机,优化结构。要推进农产品以“供给侧”结构为主线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农粮产业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四要自主创新,转换动能。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培育更多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关键材料的上游企业。同时大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国家经济和科技硬实力,增强在国内外大市场的竞争力。五要推广“互联网”新模式。通过推广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现代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农粮产业向价值链的中高端迈进。

(二)积极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政府发挥重大作用的用武之地。优化营商环境就如同“放水养鱼”,就是解放生产力,也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还是形成全面改革开放新格局、创造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条件。多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越来越好。据世界银行《2019世界营商环境报告》的评价,中国2018年进入世界排名前50,排名从2017年的第78位上升到2018年第46位。然而,迄今在我国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中,还存在种种“短板”,需要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目前必须进一步认识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其内涵在于:“放”,就是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就是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就是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通过简政放权,要“放”出活力与动力;通过创新市场监管,要“管”出公平与秩序;通过优化服务方式,要“服”出便利与品质。当前,为优化营商环境需要采取“六项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中介机构;四是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政策的连续性;六是进一步提高生产要素的保障能力。

通过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旨在达到以下重要作用:(1)促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和扩大就业的能力,培育壮大新动能,有利于实现“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投资和稳外资”等“六稳”。(2)促进国内市场主体和生产主体的发育成长,提高其素质,使之成为高质量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3)促进优化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推动“需求侧”结构升级,提升供给质量和社会商业消费能力,增强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力。(4)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等都流向营商环境优良的高地,有利于农粮产业化、融合化和持续化发展,振兴农粮产业经济。(5)促进全面对外开放,在广阔的范围内合理配置资源,获得我国必须的资金、技术、市场、人才等。(6)促进农产品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在乡村普及推广,形成以乡镇为中心、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提高农产品流通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三)狠抓导向转变、产业转型和方式转新

这“三转”攸关农产品产销体制和机制深化改革,以及攸关发展方式和制度创新的全局和整体、目前和未来。

1. 发展导向转变

转变农业和粮食发展导向,是贯彻质量兴农战略的方针性转变措施。在消费升级的引导下,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以及对高端农产品的需求,不能再走过去那种只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的老路,农业粮食发展再也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和资源为代价,必须转到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这意味着,农产品必须由“重数量型”向“重质量型”的导向转变。这是当前关系农业粮食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大转变。这意味着,农业粮食生产经营在稳定提高优质产能的同时,要更加把高质量发展置于优先地位。现阶段要以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需求侧”结构升级,使二者相互促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

2. 产业升级转型

其含义就是促进农业粮食产业结构不断转向高级化,即向更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发展。其途径主要包括技术升级、市场升级、管理升级,以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其不断提升现代化水平。其中,关键是技术进步和升级,要在引進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改进和创新,建立属于自己的技术体系。包括用现代技术装备农业粮食,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粮食,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粮食,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粮食,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粮食,用农业科技创新开发农业粮食多种功能,用健全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产品货畅其流,用培养现代农业粮食人才提升农业粮食。具体说,要进一步提高机械化、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利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

3. 发展方式转新

即把农业粮食产业由“拼资源”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转新为节约资源的“集约型”发展方式。与此相应,我国农业粮食的新出路就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要从过去偏重于追求产量的增长方式,转变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其主要措施包括:推进农业粮食结构深度调整,延长农业粮食产业链;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使其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农业粮食的可持续发展体系,切实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合理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促使农业粮食转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循环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四)健全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动能

作为市场经济运行总体功能的市场机制,包括构成其内涵的供求、价格、竞争、风险等要素之间互相联系及作用的机理。这四大要素也就是市场经济学理论的“四大机制”。它们是在任何市场都存在、并发生作用的一般市场机制。市场机制是农业粮食产业经济成长过程中最重要、最有力、最灵敏的影响因素。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个基本效能就在于,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创造有利的法治环境,建立健全稳定的政策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和创新动力与活力。

这里着重阐述“四大机制”:一是价格机制。它是市场机制中发挥核心作用的主导机制,要把握其基本要素,即建立以市场为主的科学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约束机制,以及在必要时采取干预机制 。二是供求机制。它是市场机制的主体,其作用表现为调节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地区平衡和时间平衡等“四大平衡”。三是竞争机制。它是产生动力与活力的源泉。通过价格竞争或非价格竞争手段,灵活地调节市场运行,是促进农业粮食产销的动力、活力与生命力的重要手段。四是风险机制。它是保障市场安全、健康运行的必要手段。由大宗农产品具有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的特点所决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极为重要,特别是要建立起完善的农业风险预警体系。其基本点包括:农产品信息采集分析会商发布制度,实行大宗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月度发布制度;建立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平台,确保监测预警系统稳定高效运行;建立农业风险应急处理体系。

(五)着力 “做优做强”实体经济

农业粮食产业实体经济,是其立身之本、兴业之基,财富之源,强盛之柱。在任何时候,农业粮食产业绝不可“脱实向虚”,而必须“做实、做强、做优”。其关键在于有力加强“创新驱动”,“科技兴农”,积极扶持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促其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链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为此,要着力开展“科技六创新”。

1. 创新农业粮食资源节约保护、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进科学技术

这是一项关系发展方向的创新。小麦、大豆、玉米等大宗农产品,都是产业链较长的资源,通过研发创新先进科技装备,促进这些资源由粗加工变为精加工,由单一化利用变为多洋化开发,由加工“初档”产品变为加工“中高档”产品,由生产普通产品转变为生产优质品牌产品,进而提高农业粮食供给制量,适应农业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及民众“优质化、多样化、营养化、保健化、安全化、方便化及个性化”的消费升级的需要。

2. 创新农业粮食产业链融合化发展的经营形式和相关技术工艺

这是一项关系发展途径的创新。其主要特点是探索农业粮食初创业与二次三次产业融合化发展的新组织经营形式。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建立种业基地,扩大订单农业,开展分类收储,推动加工升级,完善营销体系,健全追溯体系,打通“从田园到餐桌”的全产业链。近年来,在湖北江汉平原勃勃兴起、 并在多省传播的“虾稻共生、稻渔种养”的耕作方式,就是一种绿色化、生态化新生产方式。它把水稻种植业、小龙虾养殖业、农田水利系统,以及流通业融合为有机连接起来的资源配置和生产方式的良技良方,与此相应已建设起标准化示范区。

3. 创新确保储备粮安全的绿色化、智能化、现代化储粮技术

仓廪实,天下安。数量充足、品质优良的粮食储备,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乃至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定海神针。而守住管好储备粮,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即通过粮食储备科技自主创新,全面促进储粮态势数字化、仓储设施智能化、信息资源网络化、储粮装卸机械化、管理转向信息化。在仓储设备智能化过程中,推广普及智能通风、空调控温、低碳环保储粮,以及储粮过程可视、可知、可控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形成集多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绿色化、生态化及现代化的储粮技术管理体系。

4. 创新农产品商业流通模式,探索普及“互联网 +”平台经济

当今已进入“互联网+”时代。也可以说,它就是“互联网+产业、行业”。这是一个由商家、消费者和个体组成的独立消费平台,让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独立网站。“互联网+粮食”,就是改变和改造传统粮食行业的创新性举措。作为第一步要广泛安装建设好“互联网”基础设施,以此平台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功能,普及新业态和电子商务技术,促进“互联网 +”的推广应用。即融合各种因素,包括生产与销售、供给与消费、信息与科技等,采取“互联网+粮油技术”、“互联网+品牌产品”,以及“互联网+好粮油”、“互聯网+土特产品”等,实现多层次、多形式的融合,达到“快而准、多而精”的效用,有效提升农产品市场流通的效率和效益。

5. 创新农业粮食组织经营形式,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

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4.8万家,比年初增加10万多家,合作社覆盖农户比例进一步扩大,占全国农户总数的比例达到48.5%,成为服务农民、引领小农户迈向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然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还处在探索初创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1)探索创新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即解决好“天下粮田”的经营制度问题。土地制度是农业农村的根本制度问题,要在当前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中、通过农民以土地入股形式兴办新型股份合作制,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承包土地经营流转权,即财产享有权。(2)探索创新向综合合作发展,即解决好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问题,向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合作转变。即创新发挥农村各种合作组织联合服务的优势。各种合作社组织探索组建联合社组织形式,通过共同出资、共创产业、共创品牌、共同协作、共享利益,以不断加强专业化、精准化、综合化服务。(3)探索创新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使其对农民专业合作发挥引领作用,提供科技、信息、市场、加工等多样化服务,发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发挥供销社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帮助农民专业打开产品销售途径;积极扶持他们的主导产业,引导组织农民生产销路好的产品,起到连接市场桥梁作用。

6. 探索创新“三链协同”,提升农业粮食现代产业经济水平

按照产业经济理论,农业粮食产业指其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的集合体,要“实现粮食安全和现代高效农业相统一”。为实现农粮产业的“三链协同”,要发挥它们的自身优势,不断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实现“三链协同”。为此,一要以“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为抓手,大力发展现代粮油等农产品加工业,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合理加工的格局。二要以“三链协同”为创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重在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要从“三链协同”要效益,也就是通过精深加工促进农民增收,促进粮企增效。

参考文献:

[1]白美清.白美清粮食论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7.

[2]丁声俊,屈凌波.中国生物能源发展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18.2.

[3]彭星闾,肖春阳.市场与农业产业化[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5.

[4]肖春阳.国有粮食企业发展[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8.

[5]何明,高巍,潘迪等.互联网+智慧粮食——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白皮书[D]东南大学出版社.2018.10.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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